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11/27 社論

◆社論-請為新聞專業保留最後一點尊嚴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27

     蘋果日報「動新聞」以羶色腥的擬真畫面,手機上線並在網路上試播,引發各方爭議。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廿四小時內,從無法可管,到立即開罰。站在媒體同業的立場,我們極不願意政府機關以「管制」的方式,阻絕或壓抑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乃至媒體更具創新的發展,但是必須嚴正指出的是,即使「裸體與屍體」是社會新聞的兩大元素,當「動新聞」將造成裸體與屍體的過程與結果,血淋淋地繪製成動畫,播放上網、手機上線,標舉言論自由大旗的媒體同業,請你也拿出一點點做為人的基本道德良心。

     台灣社會從威權到開放,最自豪的就是言論自由,多少新聞前輩犧牲個人身家財產,爭取的就是這四個字,我們可以爭到連《出版法》都廢了,就是拒絕讓政府的手,伸進媒體,我們為民喉舌,拒絕充當政客的傳聲筒。當報紙發展到沒有一個主管機關的時候,其實最需要的就是媒體自律,每一位從業人員都要戒慎恐懼地知道,自己每天的工作,傳播的不只是訊息,更重要的還有「價值」。

     所謂的「價值」,一點都不複雜,化約成最簡單的話:報導惡事,引以為戒;報導善事,發揚光大。

     蘋果日報的新聞同樣有他們的價值,很多人對蘋果挖掘政商名流八卦緋聞婚外情不以為然,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蘋果不只是為了滿足讀者的偷窺慾,那麼蘋果的道德標尺可能比任何媒體都要更高,在他們筆下,不容許任何出了名的人有婚外情。可怕的是,他們在另一方面卻以近乎下流的方式,製作各種色情暴力虛擬漫畫,取代新聞照片,舉凡淫醫獸父狼教授,性侵凶殺甚至入監服刑者必要的探肛檢查,都可以成為蘋果賣報紙的「圖像」。過去數年中,政府機關少有罰款;民間社團雖有批評,從未施壓;傳播學者拿著放大鏡檢視各媒體,卻鴕鳥般地以「我不看蘋果」,無視其內容,直到「動新聞」產製出爐,才赫然發現:這樣的新聞呈現方式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扭曲了新聞價值。

     新聞到底是什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彭芸說,「動新聞」根本不是新聞。除了「裸體與屍體」,新聞最重要的元素必須是「真」,新聞事件必須是真實發生的事,這就是為什麼新聞照片很難允許合成照片,如果必要都得在一定規範之下。新聞也不同於書籍和電影,新聞只有一個「普級」,一份報紙在報架上陳列,包括各個版面不同的素材,這份報紙應該適合闔家觀賞,既不可能以塑膠封膜包住報紙,要求十八歲以上成年人才可購買,更不可能要求超商查驗身分證做為買報紙的依憑,如果賣給十八歲以下孩子就開罰。「動新聞」網路試播、手機上線後,問題比報紙在超商販售更嚴重,因為政府也不可能訂定法律限制十八歲以上成年人才得持有手機或使用網路。

     有線電視台還有鎖碼頻道,稍為超越尺度者得晚上十點以後才得播放,「動新聞」則是廿四小時可以取得。日本性侵暴力電玩,再恐怖還是明確告訴你:那是電玩遊戲;「動新聞」則是血淋淋地告訴你:這就是你身處的社會每天所發生的事,這就是那個受害人所處的困境。很難想像,「動新聞」使用這些近乎變態的擬真畫面,到底想要刺激讀者的那一種感官反應?

     無可諱言,壹傳媒進入台灣之後,從通路到媒體產製都開創出新聞的路徑,對媒體生態造成極大衝擊,這是壹傳媒的本事,在企業經營之外,他可以不去考量「道德與社會責任」這件事,在壹傳媒的標準裡,新聞不外乎:裸體與屍體,枕頭與拳頭,並用揭弊爆料包裝人性陰暗面。前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離開壹傳媒,就是無法接受壹傳媒的新聞價值,但是,道德與自律卻敵不過營利兩個字,包括中華電信迄今為止,都不明白目前還擁有最大官股,總該有一點道德感,拒絕讓這樣的新聞內容手機上線。

     缺乏道德與自律的台灣社會,卻必須保障蘋果的新聞自由,即使他以新聞之名,販售性與暴力,並以此成為台灣銷量最好、錢賺最多的媒體,卻不可能贏得尊重。雖然,尊重值不了幾個錢,但是,當人錢賺夠的時候,午夜夢迴,總要想想人生所為何事,既已為傳媒集團,何苦自滿於「裸體與屍體」的新聞取向?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2700418,00.html


◆民怨沒有排行榜,政績豈有速成班?

【聯合報╱社論】2009.11.27 03:04 am

從倡議「庶民經濟」到票選「十大民怨」,閣揆吳敦義展現了他接近民意、體貼庶民的一面。但他要求以「票選」方式來排列民怨,並聲稱將編列五千億元「旗艦計畫」來消除民怨,卻有商榷餘地。

主政者有心消除民怨,值得給予肯定,至少這不是一個假議題;比起「正名制憲」、「入聯公投」等,都是更具體、真切、攸關民生的事。台灣能擺脫空泛的政治爭議,回歸民生基本面,這是正向的發展。問題在,如果政府官員竟似不知民眾有何怨怒,而要用「票選」來決定優先次序,恐怕也不知不覺落入了另一種民粹的窠臼。

票選民怨的源起是,吳敦義提出「庶民經濟」概念後,經建會相應制定了兩百多項的行動方案及子計畫;吳揆認為其內容鋪天蓋地、包山包海,「面面俱到,等於面面不到」,因而要求各部會擬訂最讓民眾感到「驚艷」的方案,才能收到耳目一新的效果。亦即,吳揆需要的,是一個能夠即時打響、擦亮內閣招牌的大動作。但弔詭之處也在這裡:治國若想要用三招兩式就讓民眾一新耳目,天下有這麼簡單的事嗎?

現代社會資訊如此發達,政府每日收到的陳情、街上進行的示威抗議、網路部落格上各式的批評和建議,皆已多到難以勝數,政府能說不知道民怨在哪裡嗎?事實上,只要各部會做個統計,與各級民代稍微交換意見,乃至上網用谷歌搜尋,都有足夠資料可資參佐,怎麼會用到「票選」這種手法呢?

吳內閣也許會說,施政有先後,列出十大民怨,執行上更能分出輕重緩急的優先次序。這種想法,不能說錯,卻必須注意其誤導效果。第一,倘若在兩岸關係、人民的信心與光榮感,及經濟治理等大格局上沒有成績,反而將原本在日常行政中應當解決的民怨變成政治主題,恐將捨本逐末。第二,看「候選民怨」項目中,「薪水不漲」及「汽油漲價」也是選項,吳內閣如何救治此類民怨?第三,票選的形式,本身即可能產生偏離及過濾效果,主動隔離掉許多更弱勢民眾的聲音。第四,當政府要求各部門傾力解決排行榜上的民怨,極可能對其他例常行政業務造成排擠,反而在新的空窗地帶滋生新民怨。

檢視近日見諸媒體的民意,各界反映最多的民怨,許多其實都是小事。諸如,黃線臨時停車被拖吊、行政機關踢皮球、警察執法兩套標準,以及都市計畫太過苛擾等;這些,和吳揆準備以五千億元旗艦計畫消民怨的構想,似乎大相逕庭。很顯然,民眾的不滿主要集中在政府的不便民和執法不公,日復一日便形成了積怨;要消除這部分的民怨,並不需要花大錢,只要制度稍作調整或執行態度稍加改善即可。深一層看,人民更大的怨懟其實是,明明大家都看見的問題或不公不義的現象,政府卻裝聾作啞,諸如:經濟不見起色、社會士氣低沉、扁案贓款至今追不回分文、詐騙電話擾民多年警方卻束手無策、台灣環境土地長期遭到汙染卻抓不到元兇……。這些問題,也許未必會登上十大民怨排行榜,但誰能說它不是纏繞在每個人心頭的頑固怨結?

政府治理軌道能回歸以人民為先,出發點值得肯定。但要治民怨,其實不必花大錢,更不能只看排行榜,而是該先「治心」:各級政府官員、所有公務人員都該先拿出服務的精神,認真面對人民的問題,那才是消除民怨的終極法門。政績很難速成,民怨需等量對待;否則,吳內閣若真的列出一個五千億的「治民怨預算」,那麼這個動作掀起的爭議恐將引發另一個新的民怨。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5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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