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

11/20 社論

◆採認大陸學歷以增加台灣學生競爭力

【聯合報╱社論】2009.11.20 03:34 am

政府宣布開放陸生來台並採認大陸學歷,在台灣引起兩種截然不同的反應。一種是高度樂觀,如台灣大學便自我期許能「教出大陸的領導人」;另一種則是充滿恐慌,民進黨揚言反對到底,獨派更主張在大陸受教的台生返台不得擔任公職。兩相對照,反映了台灣對兩岸教育交流的「傲慢」與「偏見」。

台大學生日前接連爆發「晝寢」的話題,此刻台大校方卻說盼「教出大陸領導人」,兩相對照好像有些落差。誠然,從李登輝以降,三位總統皆出身台大,但他們的治國風格皆不無爭議;而時空變異,台大本身的校風也大異以往,若以「元首的搖籃」自居,恐怕未必有說服力。

其實,蔣經國的青年時代是在蘇聯接受教育,李登輝基本上是日式教育的產物,馬英九的養成則深受美國影響,他們身上都有跨國文化的影子。而唯一經由台大「純本土製造」的總統,就是「台灣之子」陳水扁;雖不能因陳水扁而貶台大,但不妨看看政壇各級領導人中那些台大人的表現。台大身為高教龍頭,足以自豪的是優秀學生眾多,而不是少數人的權力登峰;台大與其以「元首的搖籃」自詡,不如以培育社會菁英為己任,以教導負責而有競爭力的公民為職志。

綠營及獨派強烈反對承認台生在大陸的學歷,乃至反對台生回國出任公職,則是封閉短視的心態。以教育部公布的規定,台灣人民在大陸院校取得學歷,返台仍需經國家考試通過,方能出任公職;但若要根本禁止他們出任公職,豈不是視其為「次等公民」?當年民進黨反對政治「黑名單」,現在卻要求擴大「黑名單」,欲以大陸學歷來扼殺公民服公職的權利;這種心態,豈不比戒嚴時代更可怕?

綠營的邏輯是這樣的:如果台灣學生在大陸接受教育,即會受到對方的「洗腦」及「思想汙染」,將可能作出危害台灣利益的事,因此不適於出任公職。口口聲聲愛台灣,思惟卻狹窄到通不過任何「中國」相關的東西,地要分南北,人要分藍綠,學歷要論成色;這樣下去,台灣難道要進入文革時代那種將人民分成「紅五類/黑五類」的世界?何況,綠營這廂主張有大陸學歷就不能再出任此間公職,而台大那廂卻想著要教出大陸領導人,這種雞同鴨講的倒錯邏輯,何其諷刺?

要提醒綠營的是:別以為台灣把大門緊閉,就能「保護」台灣學生的就業機會,或「節約」台灣的教育資源。事實上,在全球化的時代,世界是平的,一切競爭早就穿疆越界在進行;一名中國或印度的苦讀學生,總能悄悄搶走台灣或其他國家青年的就業機會;大陸學生不需來台就學,他們和台灣學生的未來競爭照樣激烈地隔海進行著。從這個角度看,台灣學生願意到中國接受不同的教育、增加不同的歷練與見識,只會增加其參與兩岸競爭及國際競爭的條件,應該給予鼓勵,而不是懲罰。至於對台灣的大學及未赴大陸就學的台灣學生而言,採認大陸學歷亦必有刺激其提升競爭力的作用。

自古以來,學術及文化都是在接觸及碰撞中產生火花,因而更顯燦爛。若只是一味退卻、保守、歧視異己,最後可能導致自己動力的枯竭。若問一問台灣的學子,他們對近年台灣國際競爭力衰退的感受,恐怕也都心有戚戚焉吧。面對全球化及兩岸開放的競爭,必須讓台灣學生走向群雄並列的競賽跑道,不能讓他們只在自家的跑步機上運動。台灣學生必須走向對岸、走向世界,政府及社會不可禁錮他們,何況也禁錮不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61418.shtml


◆性騷擾、性侵害的共犯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20 02:41 pm

海軍少校王喜忠當街猥褻國中女生,案發後由海軍司令部火速核准退伍,領了退伍金走人。這種事,任誰聽了都會氣憤不已。但軍方包庇絕非新鮮事,甚至可謂「史蹟斑斑」,就算被監察院糾正,也不過一句「會檢討改進」了事。我們一問軍紀和武德何以如此淪喪;二問國防部長和海軍司令部打算如何具體「改進」;三問誰無母姐妻小,台灣的婦幼被性騷擾、性侵害事件有增無減,孰令致之?

昨天11月19日是「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但相關新聞令人汗顏。台灣兒童受虐事件直線上升,兒童受到性侵害的案例更在五年內增加三倍之多,其中不乏家庭和社區內的親朋熟人所為。心智正常者聞之多半要罵一聲「禽獸不如」,為孩子心疼不已。也必然可以想像,童年受此遭遇者,不知要多久才能克服傷痛,恐怕一世人都在心中藏有陰影。

性侵害的後果如此深遠,為人父母者拚了命也要保護孩子免於受此傷害,這總是人同此心吧?但回頭來看看那名海軍王少校的作為,當街摸臀襲胸的對象是一名年僅 14歲的國中女生,軍中同僚長官聽聞案情,竟然協助火速辦理退伍,讓王某拿錢走人脫身,這不是以體制力量包庇縱容、擔當共犯嗎?經手者從親自跑公文的承辦人,到數小時內即批准退休的海軍司令部長官,若是自己的妻女當街受辱,會如何反應?這些任軍職、著軍服而狀似人模人樣者,所共同形塑出的軍中文化、軍中風氣,是矢志保護平民,或竟是共謀維護同僚欺凌弱小?

性侵兒童令人髮指,但這些犯行的來源,實隱藏於特定的社會風氣中。例如綜藝節目終日以開黃腔、調戲異性為樂;軍隊及某些男性團體,聞性騷擾情節而輕佻哄笑以對;從往日的璩美鳳到近日的吳育昇事件,女主角必定成為全社會追打調笑的目標。社會對這種風氣一日習以為常,婦幼受辱受害就會被視為「沒什麼大不了」,從吃豆腐轉為性騷擾、性侵害事件的機率就會繼續提高。誰是共犯?其實每個人都知道答案!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62168.shtml


◆社論-再查319槍擊案 速還原真相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20

     監察院調查台南地檢署偵辦三一九槍擊案的調查報告日前出爐,認定檢方辦案欠缺直接證物;判定陳義雄是唯一凶手明顯不當;全案還有四項重大疑點,偵辦過程顯有疏失。監察院決議通過調查報告,送法務部轉最高檢察署,期待特偵組重啟調查,並詳為調查。

     三一九槍擊事件發生迄今,不僅情節詭異,真相也一直不明。當年檢方認定已死的陳義雄為凶手,草草結案,輿論已經普遍質疑。前後兩屆真調會均曾提出調查報告,列舉許多疑點;槍擊案件主要被害人前副總統呂秀蓮根據自己的調查研究曾經出版了《透視三一九》一書,要求重啟調查。現在監察院由吳豐山委員主持完成的調查報告也傳出了相同的結論,就是事件真相未明,檢方必須再為偵查。檢察總長不久前在立法院亦已透露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現在從新的事證入手重為調查。監察院只公布調查報告,未動用彈劾權,未動用糾正權,追究當年辦案檢方人員的疏失責任,只是要求本案再發現真相伸張正義,特偵組就有責任代為將功補過。我們想在此提出三點做為特偵組辦案的提醒。

     第一,特偵組重啟調查,必須確立調查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找出真凶,發現真凶為何犯案,如何犯案的真相。前次的偵查結論是真凶只有一個,就是陳義雄,因為不滿扁政而犯案,犯案方法是一槍兩彈。此等結論均遭兩屆真調會調查報告、呂秀蓮的《透視三一九》及監察院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反駁與質疑,顯示其難以成立。因而特偵組的調查工作,應該要回到原點,重新來過,重問誰是凶手?參與者究竟有些什麼人,不能再拘泥於業已遭到質疑而推翻的結論,抱殘守缺,自欺欺人地以陳義雄死無對證搪塞其事。

     第二,特偵組重啟調查,必須秉持專業而中立的態度辦案,不能有預設立場,也不能排除各種可能性。例如不能預設凶手只有一人,不能預設一槍兩彈或是兩槍兩彈,不能預設南檢的偵查結論並無錯誤,也不能預設此中全無任何政治操作斧鑿的陰謀,更不能預設陳義雄就是犯案凶手。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已然指出,檢方前次的偵查認定陳義雄為凶手,從第一槍射向呂秀蓮而非陳水扁,到其屍體的狀態與死亡時間,都與檢方做出的結論難以吻合。檢方前次以陳義雄已死而結案,卻擅以不足以證明犯罪的證據,結論式地指控陳義雄為僅有的犯案凶手,不但違背檢方辦案的常軌,也對陳義雄的名譽,還有其家人的權利,造成嚴重的傷害。特偵組絕對不能懷著包庇護短的心態續辦此案,而應該坦率地承認原來的偵查犯下嚴重的錯誤,才有拋開既有包袱,重啟爐灶,發現完整真相的可能。

     第三,特偵組重啟調查,必須將外界業已提出的重大疑點,列入考慮,也自我要求都能提出合理的回答與說明,容我們坦率直言,過去兩年有餘的表現,陳聰明檢察總長指揮領導的特偵組,公信力有限,能力印象也屬不足。原有檢方的偵查結論,判定陳義雄是唯一的凶手,欠缺直接證物,連陳義雄是凶手,也不具有說服力,既無現場目擊證人,也無合理的犯案動機,莫說是超越合理懷疑的證據並不存在,認定陳義雄是凶手的證據恐怕比起陳義雄不是凶手而有其他可能的情況證據,還來得不足。特偵組尋找新的事證,不必只以必須再度認定陳義雄是凶手為方向,也該有承認陳義雄並不足以認定為本案凶手的思想準備。涉案當時的現場重建雖有困難,但是案發當日當事人及一干隨扈人等的行蹤行程與遊行車隊出發前的布置與聯絡實情,都有必要予以還原,才能真正拼出接近事實真相,找到真凶是誰與犯案原委為何的答案。

     三一九槍擊案真凶的發現,關係到陳義雄及其家屬的基本人權與社會正義的實現,也關係到台灣公權力體系,上至總統及其所屬,包括維安人員,下至檢警辦案人員的品格與信用,在台灣人民心中的評價與定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要求知道真相,特偵組必須排除萬難,找出真相!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2000418,00.html

2009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保障性工作 娼嫖都不該罰

◆保障性工作 娼嫖都不該罰

2009/11/18 12:19:23 

作家 梁文傑

      大法官釋字六六六號判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違憲,並應於二年後失去效力。但接下來到底是「娼嫖皆罰」,還是「娼嫖都不罰」,成了爭議焦點。

      從解釋文來看,兩種結論都可能導出。因為大法官只是從平等權立論,而得出娼與嫖應該同等對待的結論。大法官其實是刻意避開性交易的工作權和人格自主權的問題,而­把性交易除罪化的問題留給行政和立法去解決。

      但若從平等權出發,「罰娼不罰嫖」雖然聽來不太合理,卻未必違憲。因為在二人共謀方能形成犯罪的「對合犯」類型中,本就可對參與犯罪者的行為有不同的評價。法律­上對受賄者的處罰極重,對行賄者卻極為寬大,因為行賄者往往是被迫為之,而受賄者則通常是藉勢取財。同樣的,法律對於賄選者從重,對受賄者卻從輕,因為賄選者是­大規模犯罪,而受賄者不過貪圖小利而已。若「罰娼不罰嫖」違憲,則這些「不平等」的規定也都該宣告違憲。

      所以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平等權,而是從事性交易者的工作權和人格自主權。以性為謀生工具,本來就是應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而任何成年人也都有權利決定要和誰發生性­關係。「權力可以加諸任何文明社群成員而違反其意願的唯一目的,只是為了防止侵害他人」。這既是從約翰密爾以降的自由主義黃金規則,也是現代立憲主義的中心思想­。只要沒有侵犯他人的權利,就算多數人在道德上感到厭憎,也不能以刑罰加以限制,否則便是以多數暴力侵害少數人的自由。

      大法官曾在釋字六一七號把性言論與性資訊視為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並強調除非這類資訊「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否則不能構成刑法二­三五條的散佈猥褻物品罪。而刑法第二三四條的公然猥褻罪,也只處罰那些「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為猥褻之行為」。對於並未有意供人觀覽的行為,就算是再淫猥不堪,也­視為個人自由的範圍。同理,買春和賣春的行為皆屬私下志願進行,本就毫無侵害任何第三者利益可言(配偶除外),政府竟然以所謂「違反公序良俗」懲罰了十幾年,而­弱勢的性工作者也因此被警察和黑道剝削了十幾年,創造出台灣法制上極為落後和黑暗的角落。

      從工作權和人格自主權出發,「娼嫖都不罰」是唯一的結論。內政部長江宜樺已表示將以性工作除罪化為方向,這算是以研究自由主義著稱的江教授在熱比婭事件後的補過­之舉。希望立法院在未來的審議過程中,也能堅持尊重個人權利的原則,不要讓泛道德的情緒把落後和黑暗再延續下去。

http://blog.udn.com/wenchiehl/3508693


※延伸閱讀:
性交易產業規範
評大法官釋字六六六號

11/19 社論

◆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阻止一件虐童案

【聯合報╱社論】2009.11.19 03:12 am

又有一名孩子死於親人暴力之下。令社會驚異的是,女童的母親在孩子死了四天之後,上網詢問該如何處理屍體,才偶然地被一名具兒虐敏感度的禮儀師揭露出這樁兒虐暴行。

眾人責備女童母親「無知」、眾表姊「殘忍」。但若將女童短短四年的生命倒帶,重回她還在母腹之中的胚胎開始,到她寄人籬下、被虐打致死的這四年中,周遭握有權力及資源的大人及社會,有太多次機會可以為她改變生命劇本;只要更動一個環節、增加一個轉折,小女孩的生命之歌不會如此悲傷地戛然而止。

如同許多受虐孩子,女童的誕生,原本就是不受祝福的。十七歲的生母與十四歲的國中男生初嘗戀愛滋味,如家中長輩形容的「去讀冊卻大腹肚返來」。在保守的台南鄉下,她生下女兒,並十分傳統地遷入男方家中生活,免去鄰里訕笑。即使沒有婚禮,她的小家庭就如此成立。但失學、失業、家暴、缺乏奧援,典型兒虐的「高風險家庭」因素,都一一出現,也寫入受虐女童的生命冊中。

台灣有多少這樣的未成年「小媽媽」?依統計,在台灣急速遞減的新生兒人數之中,去年有三千八百名是由未成年少女產下。當然,墮胎一直是個黑數,而這是台灣青少女面對意外懷孕時最常選擇的應付手段。曾經歷未婚懷孕驚惶的少女,該有多少?

缺乏性教育、意外懷孕後輔導與資源的缺席,是被虐女童不幸一生的最初肇因。如果在少女懷孕之初,師長或社工能協同家長告訴懷孕少女,她還有出養、寄養、中止懷孕等其他選擇,利弊如何,以及各種政府及民間的社會資源協助,相信女童及母親的生命會有所不同。

這個社會仍對未婚懷孕帶有許多道德譴責。即使去年教育部修改法令,讓懷孕的女學生能夠享有產假、育嬰假,不因懷孕而妨礙受教權,但真的請假的案例,僅有五十餘人。

這是多麼懸殊的差距,可以想見,三千多名選擇把小孩生下來的未成年少女,大多被迫中輟學業。當她失學,也就失去未來職場競爭力,若是沒有家庭支持,一生隨之落入貧窮線之下。與經濟壓力、母職照顧壓力奮戰的小媽媽,又沒有奧援,出現虐童失控行為,也就不難想像。

但是,政府對選擇未婚生子的少女,又提供了怎樣的資源?弱勢者可享有的保母補助,若非以結婚者為受助對象,要不就是少得可憐,根本無法支付合格保母費用;即使適用「特殊境遇家庭」的補助,也為期甚短,杯水車薪。如此一來,少女繼續就學、就業,脫出泥淖的機會,都成奢望。這些政策敗筆,將多少邊緣者推拒國家資源門外?也為每個岌岌可危的生命埋下導因。

在女童被虐致死後,許多人才悔恨「如果早知道……」。如果警察、里長、鄰居、同住的親人都能有兒虐敏感度,或許,也都能在最後一刻阻止悲劇。如果同住一屋的六名大人,能阻止彼此對小孩動粗,不把虐毆當作發洩壓力的出口?如果主動介入此案的禮儀師「責無旁貸」的精神,也在警察身上彰顯,或許員警就能「看見」包著尿布的女童腳上的傷痕及臉頰的瘀青?就能多做一步,依法通報社工,進而阻止悲劇?

許多人責備年輕的母親「無知」,小孩死了,居然是上網求助。這顯示的訊息是,網路已是許多人解決難以啟齒、疑難雜症的萬應空間,多少蒙昧無知的青少年在此尋求人生難題的私密解決方案,以及過來人的安慰。先不論網友提供的資訊正確與否,但原本該保護、教導青少年的父母、師長,提供資源的社政單位,或可省思:為什麼孩子出了錯,求助對象不是你們,而是「奇摩知識+」?

可恨我們不是時光的魔術師,無法讓光陰倒流,回到上述種種關鍵點上,讓每一個負有責任的各個角色,都能如分地盡責,各司其職,進而拉住往死亡衝去的虐童列車。

讓我們將所有的愧疚與責備,轉化為改變社會及制定政策的動力,才能消弭我們的共同罪愆;責備那間死亡公寓中的六名大人,只是廉價的卸責罷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9304.shtml


◆兩岸問題研討需澄清的幾個觀念

【經濟日報╱社論】 2009.11.19 03:12 am

太平洋文化基金會主辦的「兩岸一甲子學術研討會」日前閉幕;由於與會者除研究兩岸關係的學者菁英盡出外,還包括雙方前政界高官、退休大使及退休高級將領,顯見兩岸政府對該會的重視。經過兩天的討論,經濟、文化組達成的共識多,政治與外交安全議題組,有共識、也有分歧;此兩方面討論不僅是第一次接觸,而且若干議題台灣內部尚未取得共識,有歧見應是正常現象,可以理解。

此次研討會有一大特色,即兩岸學者不再流於表態式的各說各話,而是除爭辯分歧外,更能提出解決思路與方法,是一大進步,應予肯定。

兩岸研討,要減少許多無意義的爭議,應先澄清幾個觀念問題:

首先是大陸急於討論政治議題。大陸代表強調,兩岸問題的本質是政治問題,深化兩岸和平發展不能迴避,應擺上雙方的議事日程。但我政府對兩岸協商的態度堅持「先經後政」,政治議題協商並無時間表,似無交集。但事實上,雙方提出「擺上議事日程」或「政治議題協商」,都是指正式的談判協商;可是兩岸政治議題錯綜複雜,在進入正式談判協商前,須經長時間的研究、討論、溝通、磨合。而美國總統歐巴馬訪問大陸,與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會談後,於周二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表示,美國歡迎台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他領域的對話,似為大陸的主張背書。不過此處所稱「對話」,並非「協商談判」,均可交由學者專家先探討,而且就談得攏的先談;達成共識後,再交由正式管道協商談判定案。此作法並未違背我政府主張,也符合對岸要求。

其次,不論是兩岸的正式協商談判,或非正式的學者研究討論,都不應有預設前提,或先有結論,如馬總統所提在進入政治議題前大陸要「撤飛彈」,大陸所提出在「一中原則」下,什麼都可談,以及大陸代表強調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都可列為議題,讓雙方深入研究,不能列為前提。

三是不得否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九二共識」是兩岸重行合作的基礎。台灣方面所謂的「九二共識」,是指「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一中就我方而言,當然是「中華民國」。但大陸學者不接受「一中各表」,就是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但大陸代表應了解「中華民國的存在」,對兩岸的重要性。去年520馬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提到他的當選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得到新生」。馬英九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所選出的總統,當然是中華民國總統,可是其前任陳水扁自稱是「台灣總統」,絕口不提「中華民國」,在其任內「台獨」氣焰囂張,在很多場合,有老百姓不敢承認是「中國人」,連「中華民國」四字都不敢提。而馬英九總統以壓倒性的勝利當選,當然可視為是「中華民國」在台灣重生,它是壓倒「台獨」的利器,有了「中華民國」,就不會有「台獨」。大陸代表至少不應否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否則,所會談的對象,難道是「台灣國」的代表嗎?誠如我方代表在研討會中所表達的,如果把中華民國繞過去,兩岸談統一問題就沒有根,大陸代表應有此認知。

最後要強調的是,兩岸相處,尤其大陸對台灣以大事小,應持之以禮。所謂「禮」,就是尊重、禮讓與容忍,更要易地而處,為對方設想;只要雙方能向「和平發展」、「和平共榮」大道邁進,其過程中的許多小節,不要過度強調,要以大局為重。

今後像這樣的研討會,將會密集的舉行;事先如能對以上的觀念有所澄清,可避免許多無謂的爭議,議事效果將大為提升,且不致迷失方向。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9375.shtml


◆注意台灣問題被稀釋的現象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18 02:47 pm

歐巴馬與胡錦濤舉行小雙邊會談後,隨後即發表了聯合聲明,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台灣問題部分,不可諱言,這也是台北最在意的部分。外交部早在日前就先打了預防針,宣稱有高度把握,歐胡會「不會對台灣造成意外和傷害」。從聯合聲明的文字看來,確實沒有讓大家嚇一跳,但其中仍透露了若干訊息,值得小心解讀。

過去十數年,當兩岸形勢僵持或對立,每次美中高峰會都讓台灣神經緊繃,深恐台灣權益受到損傷。微妙的是,台北倒不特別關注北京領導人說了什麼,而是在意美國總統說了什麼,因為那代表著一種政策風向。經歷柯林頓的八年,再繼以小布希的八年,台灣的國際處境日漸困窘,其中重要的指標就是歷次美中高峰會中美方立場的表達。

事實上,這次美中峰會已是近年台灣最不緊張的一次了。一方面,兩岸關係較以往和緩許多,北京已無需挾華府來「教訓」台北;另一方面,經歷去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後,美中在全球的影響力比重大受減損。加上歐巴馬的政治風格,華府無意在台灣問題上與北京糾纏,以免影響雙方在其它議題上的對話。

或許正因為如此,「台灣問題」在美中對話的份量正在急遽減少。換一種說法,它似乎顯得越來越「不重要」。這種趨勢,雖未必不好,但卻很可能使大勢發展朝北京期待的方向傾斜。這次,歐巴馬除重申一中政策、信守三公報原則,在歐胡記者會上也補提了台灣關係法,但雙方共同聲明中的若干文字,仍值得注意:例如,其中一段美方提及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它領域的對話與與互動」,其中「政治」二字是過去沒有的;再如文中提雙方「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對確保中美關係穩定發展極端重要」,這是否暗示美方對台灣問題屬於中國核心利益的定位上已經沒有異議了?

在美中台三角關係,台灣問題被特別突出絕對不好,但台灣問題被過度稀釋,也需要特別注意。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8091.shtml


◆審慎解讀歐胡聯合聲明的訊息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19

      美國總統歐巴馬雖已離開北京,但是他與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所簽署的聯合聲明,在美中台三地所引發的動盪,依舊餘波未息。這項聯合聲明或許是繼美中三個公報之後,規範中美關係最重要的文件,稱它為第四公報,也許有人認為言過其實,但這項聯合聲明絕對會是歐巴馬執政期間,中美關係的指導綱領。

     中美兩國過去也曾簽署過公報與協議,但歐胡聯合聲明中的台灣部分,卻與過去所有文件,有幾點明顯不同:

     首先,是核心利益的提出與確認。聲明中特別強調,中美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是確保兩國關係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在此,美國的核心利益並不是重點,重點在確立中國的核心利益是主權與領土完整原則。儘管所指為何沒有明講,但胡錦濤在記者會上進一步表示,「在台灣等問題上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而歐巴馬表示尊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都明確化了核心利益,指的就是台灣與西藏事務,而美國必須尊重,無權干預。

     其次是,沒有提台灣安全。過去任何關於兩岸的聲明或談話中,美國向來把《台灣關係法》、或「對台灣的安全承諾」,與美中三公報並提,可是竟然在這個正式文件中沒有,雖然也許美方會在稍後重申,但是效力總不及兩國元首的聯合聲明。

     前一天歐巴馬與上海學生見面時,未提《台灣關係法》,已經是個警訊,聯合聲明簽署後,歐巴馬在記者會上補提,似想求得平衡,但馬上被中國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駁斥,他表示「聯合聲明」才是指導兩國關係發展的原則文件,中國堅決反對《台灣關係法》,以及反對售台軍備,「這一點沒什麼好含糊的」。

     其三是,美國對政治談判的期待,與中國的態度逐步趨同。過去美方期待兩岸對話云云,只是希望降低緊張,但在聯合聲明中,明確提出「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他領域的對話與互動」,正符合大陸對台的最新政策。

     近日,無論是連戰在新加坡與胡錦濤見面,或是鄭必堅所率領的來台訪問團,大陸都提出政治對話或談判,但是馬政府向來堅持先經後政,與國安單位有密切關係的學者提出啟動政治對話三條件說,其中之一就有「國際社會接受」的前提,可是現在美國態度如果與大陸一致,將有違華盛頓過去六項對台保證中「不會促談」的承諾。

     歐巴馬會傾斜到這個程度,其實有跡可循;《金融時報》比喻此行有如負債人上債主家拜訪,態度不可能硬得起來,除了中國手中持有六千億美國政府公債之外,從氣候變化、經濟危機、甚至全球安全等等議題,美國都必須與中國合作,承認中國的崛起,接受共治全球的事實。

     另一方面,雖然美國獨霸已不可能,但不甘被中國推出亞太,相反的,更想要積極參與,歐巴馬在東京演講時公開宣示:「美國是太平洋國家」,駐日美軍堅持要留在沖繩,美國開始成為東協對話夥伴,亞太自由貿易新機制更不會缺席。

     在這些因素交錯之下,美國以退讓出中國核心利益,來交換中國不反對美國繼續留在亞太,在全球事務上與美國積極配合,這算是個合算的交易,美國滿意、大陸高興、亞太各國安心,唯一被犧牲的,恐怕就只有台灣與西藏了。

     聯合聲明是美中台關係的重大變化,雖然有國際結構的因素,但馬政府的國安團隊有責任了解造成此情勢的前因後果,首先,如果美國事先通報內容,而國安決策單位沒有慎重以對、嚴正反應,顯有失職之嫌,如果美國事先連招呼都沒有打,或是我方沒有聽到風聲,那就更令人擔心了。

     據說下周美國要派人來台說明,我方應該藉機向美國表達不同意的立場,讓美方經由高層公開發言,或如軍售等實際行動,確認對台灣的安全承諾,以逐步修正聯合聲明的方向。同時在聯合聲明之後,大陸要求和平談判的壓力將接踵而來,可以想見北京一定會把ECFA與談判掛勾,處理的不好,不是讓ECFA觸礁,就是將會引發朝野對立,小則影響選情,大則造成國內分裂,當政者不可不審慎因應。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1900466,00.html

中國被迫墮胎者的心聲

◆中國被迫墮胎者的心聲

【克理思.史密斯】新聞速報 2009-11-19

       中國留美學生吳娟於十一月十日在華盛頓的國會人權委員會聽證會上懇求,「他(歐巴馬)一定要為我們說話,為了我們的生命,為了我們的人權,他現在一定要說話」。

      歐巴馬總統本周訪北京,與胡錦濤及其他中方官員會談。吳娟懇求歐巴馬為像她一樣遭遇的婦女(以及孩子)講話。因為在中國的一胎化政策下,強迫墮胎、強迫結紮,給她們帶來極大的傷痛。

      吳娟未得政府「批准」而懷孕,躲藏了幾個月。負責家庭計畫的幹部找不著她,差點把她父親打死。最後找到了她,強迫墮胎。「房間裡滿是產婦,都是剛被強迫墮胎。有的哭泣、有的哀慟、有的尖叫,有的因為難以忍受之痛而在地上打滾」。

      中國人在美國的華裔女性組成的「中國婦女權益」組織(簡稱WRIC,發起人包括天安門廣場學運領袖柴玲及張菁),團結了勇敢的中國人,針對那些晦暗不明的事件,例如廣西大規模的騷亂事件蒐集證據。

      廣西反抗一胎化政策始於二○○七年,五萬群眾挺身而出,摧毀了六間政府建築,打死了數名警察。孕婦躲在山區、水邊之際,大批村民搗毀了執行一胎化政策之人的住宅。

      結局比你想像的要糟。因為警察和家庭計畫的幹部展開軍事化行動,逮捕數百位農民,並且包圍村莊,由軍隊收繳罰款,砸毀房舍,拆散家庭,沒收牲口及家產,還抓走一些人。被抓走的女子被綁至醫院施行結紮手術,其他女性同意結紮以換取丈夫、孩子、父親獲釋。

      實施一胎化政策,用的是最無情的手段。中國政府想讓我們以為近年這種事例已經減少,其實不然。吳娟的故事具有代表性,和護士纏鬥、乞求、哭泣,得到的答案是:一年來,在她那個小縣分,幹部已經施行了超過一萬件強迫墮胎手術。

      這個訊息錯不了,曾長年遭關押的前中國政治犯吳弘達在委員會展示照片,顯示張掛在村鎮街道上的橫幅,上面寫著「拒不放環、結紮或繳交超生款的,砸!砸!砸!」,「該紮不紮,關人作押;該流不流,拆房牽牛」。

      這個政策影響每位中國婦女的生活。它侵犯了女性隱私,親密關係因此蒙塵,因而產生恐懼、屈辱、無助,並造成精神上的創傷。《中國婦女權益》的報告說,家庭計畫的幹部規定所有婦女都要記錄經期,並且每四個月檢查一次乳房、子宮、陰唇─謂之三查。幹部尋找各種懷孕或流產的癥候,也檢查是否取下避孕環。如果取下,可是嚴重罪行,所以有的婦女取下避孕環後,只得住在船上,像個遊民或逃犯。

      世界衛生組織報告指出,中國每天有五百位以上的婦女自殺,中國是全球唯一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的國家,而且高出三倍。吳娟說:「當我撰寫這分短短的證詞時,我幾度落淚。」

      因此,我們懇求歐巴馬總統:嚴肅地提出中國婦女的苦難,她們日復一日地遭到殘酷的、有系統的傷害,傷害她們的人是有權控制警察的集團。中國有權掌控政策的集團以暴力對待婦女、以暴力對待兒童,受害者數以億萬計。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惡劣的違反婦女權益。

     (作者史密斯Chris Smith為美國眾議員,選自新澤西州,擔任現職已廿九年,專注於人權議題,是「國會暨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資深委員,劉屏譯)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900613,00.html

八田與一與曹謹

◆觀念平台-八田與一與曹謹

【李惠敏】中國時報 2009-11-19

     上星期六到戲院觀看了日本動畫電影《八田與一》。雖然許多歷史學家對於電影是否能正確地傳達「史實」存疑,但不可否認的是,電影與歷史互動後產生的種種議題,已逐漸進入歷史學家的視野。筆者認為該電影傳達出幾項值得探討的訊息。

     首先,政治人物李登輝與馬英九參加《八田與一》電影的首映,說明了觀看這部電影本身就是具有政治意涵的行為。李前總統在散會後跟記者說:「這個事情(指八田與一建造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大圳的歷史)我很清楚。」李前總統親日的立場,令人不難理解他對八田與一的情感。

     而對一向被綠營批為過度親中的馬英九總統來說,觀看這部電影,則表現出馬總統肯定日本人在台建設的意願。如此一來,被國民黨忽略多年的日人治台歷史重新被填補。這樣的史觀對台灣人是極為重要的,因為這代表國民黨所承繼的,有很大一部分是日人治台的資產,而非中國一直宣稱的「台灣是中國自古以來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

     然而,在《八田與一》一片中,被視為「進步」、「文明」、「不分台灣人、日本人都可得到幸福」的嘉南大圳工程,被描述為是在八田與一充滿理想的帶領下打造而成。這樣的歷史陳述未免過於簡單與神話殖民者之嫌。事實上,在研究台灣史的過程中,筆者發現日人治理台灣的步伐,許多是延續著清朝治台的想像或規畫而前進的。

     根據《番社采風圖考》一書顯示,早在清朝占領台灣時,「圳」就不只是農墾所需的灌溉水源,同時也是劃定漢人與原住民居住範圍的文化地景。是否具有「築圳」以及使用「圳」的技術,更成為漢人用來判定生番、熟番的標準。亦有學者指出:清朝統治下的台灣,漢人的水田,象徵著將原住民居住的荒野,轉變成較文明的中國式村莊。也就是說,或許在建造技術上,日治時代的水庫比清朝的「圳」更為「現代」,但是在對比「落後vs.進步」、「野蠻vs.現代」的文化意義上,兩者相距不遠。

     在標舉八田與一的同時,我手邊也有一本書,由高雄中山大學所編的《鳳山知縣曹謹事蹟集》,說明了台灣民間社會感念曹謹的熱潮始終未斷。曹謹(一七八六~一八四九)是前清舉人,來台任職期間(一八三七~一八四五),開闢數十條圳道,最為人所知的是鳳山曹公圳。和八田與一類似,在開闢圳道的過程中,曹謹同樣遇到許多困難與反對,可以說是來台拓墾漢人的「八田與一」。然而,如果從原住民的角度,或許八田與一和曹謹對原住民來說,都是抱著「文明使命」─也就是將荒野化為農田的外來殖民者。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在日本與大清帝國的「建國大業」下,失去了正當性與話語權。

     就如同義大利史學家克羅齊(Benedetto Croce)所言:「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在欣賞《八田與一》電影敘事的同時,或許該思考的是,為什麼是八田與一?

     (作者為英國Essex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900453,00.html

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11/18 社論

◆走自己的路:兩岸在歐巴馬訪陸日簽署MOU

【聯合報╱社論】2009.11.18 04:14 am

大概就在美國總統歐巴馬搭乘空軍一號抵達北京的那一刻,台灣和大陸正在進行MOU(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的簽署換文。

此一巧合顯示:在近年世界大氣候及兩岸小氣候的巨變中,美國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已經走上了一條與往昔相當不同的道路,而台灣在兩岸關係上也走上了自己的道路。

過去幾十年,在冷戰時代,台灣在兩岸關係上,可以說是走在由美國主導及扶持的道路上。美國以圍堵政策操作冷戰,台灣則藉冷戰與大陸分庭抗禮。但是,如今在歐巴馬與胡錦濤所標舉的美中關係下,台灣不再能走在由美國主導及扶持的路上,而是要走自己的路,且要思考如何以自己的方式走下去。

橫看成嶺側成峰。歐巴馬訪中在美中關係及兩岸關係上應作如何解讀的細節,或許仍有見仁見智之處,但其核心意義卻沒有爭議:一、大勢向中國傾斜,北京掌握約近一兆美元的美國債權只是其中一項。二、柯林頓、布希時代的口吻是:「不要遏堵中國,應歡迎他參加國際社會。」如今歐巴馬的措詞卻是:「除非美中一致聯手,否則許多全球挑戰無以解決。」三、歐巴馬以帶領美國走出布希的「片面主義」自期,而美國經過伊拉克困局及金融海嘯的衝擊,也已開始深切反省其世界角色。這些巨變加總起來,對美中及兩岸關係的影響是:美中關係已經走向一條較往昔友善及合作的道路,且中國的話語權只升不降;相對而言,台灣在新的美中關係下,也必須嘗試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傾斜的大勢,不是一夕造成,而是十餘年來一貫的不變趨勢。一九九六年,總統大選引發美國航空母艦介入台海飛彈危機以後,翌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即發表「一個中國政策對台灣有利」的評論;又次年,一九九八年柯林頓訪問中國,更在上海發表「三不支持」,亦即美國不支持台獨,不支持一中一台,也不支持台灣以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當場有記者問白宮國家安全顧問柏格:「是否縱使台灣民選政府選擇了(台獨)那條路,或(經由)公民投票而有壓倒性的傾向支持(台獨)時,美國也不支持?」柏格的答覆是:「也不支持。」當時,本報社論曾將此一架構指為「五不支持」。直到二○○八年陳水扁揚言「民主無紅線」,舉行「入聯公投」;美國官方疾言厲色指陳水扁是台獨分子,背叛了台灣的利益,並指:「(扁)欲挑戰『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在推車撞壁(hitting into a wall)。」這可視為柯林頓「五不支持」後面兩項的首度實踐,當時卻是一度最挺台灣、最鷹派的布希主政時代。如今,歐巴馬胡錦濤之間更加親密的美中關係,與在美中關係中勢將更加邊緣化、也更不具歧見的兩岸關係,可謂只是順著十餘年來此一大勢巨變的必趨必至而已。

其實,蔣經國的解嚴實施全面民主與開放兩岸交流,可謂正是出於對大勢巨變的預知預感;就本文題旨而言,蔣經國正是嘗試要走出依賴美國的路,而要走上台灣自己的路。但是,後來李登輝把路走岔了,陳水扁更是把路走死了。陳水扁控告美國軍事法庭,主張「割台獻美」;這其實就是想要倒撥時鐘走回由美國扶持的路,卻是徒然演出了一場醜聞鬧劇。

美國在九一一、伊拉克困局及金融海嘯後,面對巨變的世局與國情,當然必須重新設定其全球政略,而美中關係正是美國必須首先調整的樞紐,因而亦必然影響到台美關係與兩岸關係。美國雖然仍會關注台灣,但其性質與力道已非昔比;台灣必須警覺兩岸關係在美中關係中日漸邊緣化的一貫趨勢,而應當及早在兩岸關係上開闢出自己的路,自己走下去。

馬政府就任以來,美國政府對台灣改善兩岸關係的表現,自白宮、國務院、五角大廈,皆一概吐露稱許讚譽之聲,幾乎未聞一語批駁。有人認為,這是台美在兩岸政策上更加契合的象徵;但是,也有人聽出了弦外之音,這或許正是美國要告訴台灣:台灣該走自己的路,該自己走下去了!

MOU在此時換文,雙邊各用「台灣方面」及「大陸方面」的名義簽署;這是台灣自己開的路,也是兩岸自己開的路(北京不無以MOU向美表示兩岸已有「自己的路」之意),美國的角色將快速淡出,兩岸的新時代已真正來臨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7299.shtml


◆注意台灣問題被稀釋的現象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18 02:47 pm

歐巴馬與胡錦濤舉行小雙邊會談後,隨後即發表了聯合聲明,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台灣問題部分,不可諱言,這也是台北最在意的部分。外交部早在日前就先打了預防針,宣稱有高度把握,歐胡會「不會對台灣造成意外和傷害」。從聯合聲明的文字看來,確實沒有讓大家嚇一跳,但其中仍透露了若干訊息,值得小心解讀。

過去十數年,當兩岸形勢僵持或對立,每次美中高峰會都讓台灣神經緊繃,深恐台灣權益受到損傷。微妙的是,台北倒不特別關注北京領導人說了什麼,而是在意美國總統說了什麼,因為那代表著一種政策風向。經歷柯林頓的八年,再繼以小布希的八年,台灣的國際處境日漸困窘,其中重要的指標就是歷次美中高峰會中美方立場的表達。

事實上,這次美中峰會已是近年台灣最不緊張的一次了。一方面,兩岸關係較以往和緩許多,北京已無需挾華府來「教訓」台北;另一方面,經歷去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後,美中在全球的影響力比重大受減損。加上歐巴馬的政治風格,華府無意在台灣問題上與北京糾纏,以免影響雙方在其它議題上的對話。

或許正因為如此,「台灣問題」在美中對話的份量正在急遽減少。換一種說法,它似乎顯得越來越「不重要」。這種趨勢,雖未必不好,但卻很可能使大勢發展朝北京期待的方向傾斜。這次,歐巴馬除重申一中政策、信守三公報原則,在歐胡記者會上也補提了台灣關係法,但雙方共同聲明中的若干文字,仍值得注意:例如,其中一段美方提及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它領域的對話與與互動」,其中「政治」二字是過去沒有的;再如文中提雙方「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對確保中美關係穩定發展極端重要」,這是否暗示美方對台灣問題屬於中國核心利益的定位上已經沒有異議了?

在美中台三角關係,台灣問題被特別突出絕對不好,但台灣問題被過度稀釋,也需要特別注意。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8091.shtml


◆社論-兩岸金融開放後的商機與風險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18

      經過漫長的協商,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日前完成簽署,象徵兩岸金融交流正式邁向正常化。值得注意的是,國內業者殷殷期盼兩岸金融市場開放,涉及市場進入條件等實質問題,在這次MOU中並未觸及,必須在下一階段「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中協商。在後金融海嘯時代,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將為國內金融業者帶來龐大的商機,當然也不排除若干風險,金融監理機關應提早做好萬全的準備。

     今年以來有關兩岸金融MOU的利多訊息,早已讓台股大漲好幾波。四月底在南京舉行第三次江陳會,曾預告兩個月後可能簽署金融MOU,經過半年多的協商,這回才真正達成共識。由於金融監理涉及許多專業,這次簽署首次由雙方金融監理機關署名,不透過海基、海協等白手套,我方堅持在「名稱」上必須符合對等與尊嚴的原則。金管會主委陳冲周一向立法院報告之後,雙方即在下午六時迅速換文,分別以「台灣/大陸金融管理機構代表」名義完成簽署,算是不負國人的期望。

     許多投資人對兩岸金融MOU懷有高度的期待,其實金融MOU主要是針對兩岸金融監理機關進行監理資訊交換、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與危機處置等權利與義務進行書面約定,雙方建立金融監理的資訊交換平台。兩岸簽署金融MOU之後,才能進一步談兩岸金融市場互相開放與進場條件的問題。

     兩岸金融MOU的簽署,為國內金融業者開啟了大陸市場的大門。對國內金融業者而言,這一天的到來比預期晚了好多年,不過,即使晚了,這一步還是必須踏出去。中華徵信所估計,未來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對台灣的金融業是長期利多,金融業登陸後,營業額至少可以成長五倍。

     多年來國內金控業者早已各出奇招爭相卡位。在十四家金控業者中,富邦金透過香港富邦銀行參股廈門銀行,成功搶得頭香。兩岸金融MOU簽署之後,赴大陸設辦事處的七家國銀可以申請升格為分行。銀行業者希望能夠立即承作人民幣業務,不必再等三年。在保險業方面,業者希望爭取優於「五三二」條款的限制,即放寬「總資產逾五十億美元、母國歷史逾三十年、辦事處滿二年」的規定。在證券業方面,業者希望爭取全資全照,同時可以經營A股業務。因此,政府在ECFA的談判中,必須為我方金融業者爭取最大的利益。

     兩岸雖然都是WTO的成員,但對於金融服務業承諾的開放範圍和條件大不相同。以銀行業為例,排名前五百大的外銀可直接來台申請設立分行並承作新台幣業務,台資銀行在大陸分行則要再等三年才能承作人民幣業務,這樣的限制其實對我方金融業者並不公平。因此,下一階段ECFA的談判,金管會如何為金融業者爭取最有利的條件,才是關鍵。

     兩岸金融MOU簽署後,基本上對大型金控較有利,市場人士非常清楚,只有資金雄厚且績優的金控業者有能力到大陸開疆闢土;影響所及,將拉大國內金融機構優劣的差距,其他屬於末段班的小銀行,將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這些小銀行如果不思突破,只有淪落被淘汰的命運。

     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是擋不住的潮流,國內金融業者爭相搶攻大陸市場,大陸金融業者也將跨海來台設立據點,目前已有多家陸銀來台探路,有意與國內大型金控策略聯盟。從好處看,兩岸金融機構策略聯盟,可以互利雙贏。不過,不容忽視的是,大陸的銀行規模比台灣的銀行大得多,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吃下台灣數家小銀行。如果金管會對陸銀的管理打算比照外銀,那麼金融界對於陸銀吃下台灣的銀行,也要有心理準備。

     經歷這次金融大海嘯,各國金融監理機關充分體驗金融風險的擴散效應,美國華爾街的風暴很快擴散到歐洲,英國、德國、比利時等多家大型銀行被政府接管,連北歐的冰島政府也瀕臨破產。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後,帶來的除了大商機,還有更大的風險,希望兩岸簽署MOU之後,金管會對於未來的風險管理,也準備好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1800467,00.html


◆社論-開放與溝通是政府施政的不二法門

【本報訊】工商時報 2009-11-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因為重罰「文茜夢想驛站」等多個電視節目,引發相關當事人反彈,暴露出「置入性行銷」缺乏明確法律定義的問題;以及針對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引發政府間接持股是否觸犯「黨政軍條款」的爭議,日前表示將檢討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律,並將先期就有關議題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交由NCC討論確認是否及如何修改具爭議性的法條規定。我們對於本屆NCC自就任以來,於執法認事上幾經風波後,終於不再閉門造車,堅持定見,而願意以開放、務實的心態尋求爭議事項合理合法的解決,要表示肯定,也期待經由務實的修法,能讓我國廣電資訊產業的發展,能夠走上坦途,展現台灣在廣電文創產業被壓抑、漠視的發展潛能。

     根據NCC的初步構想,針對廣電節目包含置入性行銷的內涵,將從不分青紅皂白的全面開罰,務實調整為除了新聞報導和兒童節目仍將堅持不得有置入性行銷外,其他如深入的專題報導、一般性談話節目,則將開放准許進行置入性行銷,但仍必須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宜刻意渲染或誇大,更不得直接鼓勵購買物品、服務,並且在節目播送前、後,仍必須明顯揭露置入者的訊息。而配合此一修法開放,NCC也預計在年底前公布10項認定標準,方便相關業者及新聞從業人員依循。

     衡平以觀,NCC局部開放廣電節目可以進行置入性行銷,的確是較為務實的做法。不過根據過往的經驗,置入性行銷的存在,本來就一直處於灰色地帶,即便NCC真的公布10項認定標準,但是否真的就能保證毫無漏網,又是否真能在個案認定時做到一錘定音,產生息紛止爭的效果,恐怕還存有不小的懸念。但無論如何,NCC能夠總結經驗,並查考各國對置入性行銷轉採開放的潮流趨勢而有所回應,總是值得肯定,而只能寄望這些認定標準不會因為過於苛細反而成為新的亂源。

     其次值得一談的,則是有關檢討適度放寬「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議題。必須指出的是現行的廣電三法,在過去的特殊時空背景下,曾於92年經過修法,確認黨政軍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投資或經營廣電媒體,其後94年立法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同樣也把黨政軍退出媒體寫入開宗明義的第一條條文內。6年來,這個條款被明確而嚴格的執行著,也意謂黨政軍經營媒體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去不復返的歷史。然而這個條款在今天看來,卻似乎有點矯枉過正。其中的關鍵在於,有可能參與廣電媒體的經營者,其本身也是公開上市的公司,從而其股權結構中可能包含了具政府官方性質的四大基金在內,如果依現行法律黨政軍不只不能直接投資廣電媒體,甚至連間接也不行,則勢必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困擾。目前仍未被認可的台灣大哥大購併凱擘案,即因台灣大的背後金主富邦金控,台北市政府持有部份股權,因此儘管台北市政府並無經營廣電媒體的主觀意願,甚至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因為持有富邦金股票,而就認定是間接投資,從而也就觸犯「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而無法被認可。

     這個案例,凸顯了「黨政軍條款」規範的不切實際,從而NCC擬議修法,放寬為可直接持有5%以下,或允許間接持股10%以下。我們認為最後不論採那一案,重點應是規範黨政軍不得有掌控、影響媒體內容的情事,而不是盯住資金來源作文章。特別是在今天全球化的態勢下,要認定資金的來源是黨政軍,甚或外資、中資,其實是有一定的困難度,過度限制也將影響資金的引進與干擾市場機制的運作,因此NCC真要注意的,其實不應是前端的資金來源,而是後端具體的播出內容是否妨害國民權利、國家利益。否則只在直接或間接投資上權衡,不免將有見樹不見林之譏。

     不論如何,NCC願意面對時空環境不同,正視媒體環境的改變,檢討修改不合時宜或不易執行的法規,總是一種進步的表徵。而修法過程如能舉辦公聽會,廣聽各方意見,而不是閉門造車黑箱作業,更為各方所期待,也才免得陷入國安單位與美國從事牛肉進口談判被指責為黑箱作業的同樣困境,而美國商會也將不至於以NCC拒絕與業者溝通為由,在年度白皮書中繼續大作文章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3+122009111800172,00.html

醫學生的人文教育初步

◆醫學生的人文教育初步

【白裕彬】 中國時報 2009-11-18

身為醫學教育的受者與施者,也該來談談現階段醫學人文教育評鑑到底應該要求些什麼。近幾年醫病關係不時在各式傳播媒體上被詳盡檢視。這使得過去在醫學人文教育方面以講究菁英教育為主流的醫學教育,因受到強力的挑戰而被迫回應。其中最顯著的回應,是透過醫學教育評鑑,使得各醫學院校不得不重新審視醫學教育的內容。

然而,台灣現有的各醫學院校,由於原本就各有不同的師資陣容與教學結構,彼此間本來就不易取得共識,這使得台灣的醫學人文教育,仍然視個別學校的師資結構而尋求跨校共識,可說帶有相當的實驗色彩。至於在醫學院校內部,由於台灣自日治時期起,習醫的醫學校學生在畢業後紛紛在殖民社會各領域引領風騷。這段歷史,即使到了現在,還是相當程度地影響了若干醫界耆老,面對醫學人文教育改革的外在壓力時,往往直覺地將醫學人文教育想像成為如何涵養菁英的品味教育。

此外,在全國各醫學系之間,由於排名競爭關係,各校為了強調自己所招收的學生優秀性,因此,長期以來不論是透過學科考試還是遴選甄試,選拔醫學生的判準往往還是訴諸最「客觀」、「難度/判別度較高」的自然科學數理能力,於是又不認為社會科學的涵養有何特別重要性。入學甄選的遊戲規則,不僅造成目前各醫學系學生的背景單調化與缺乏基礎,也相當程度地誤導了學生,使得他們認為醫學人文教育無非就是道德說教或是如何如何「視病如親」之類的品格教育,而輕忽學習「理解社會、認識他者」的重要性及其法門。

因此,當前醫學人文教育的改革,事實上就是在這樣薄弱的主客觀基礎上,摸索、匍匐前進。例如,不論是學校當局還是醫學生本身,往往無法理解醫療人類學訓練之重要。由於醫療人類學基本概念,包含醫療體系、醫病關係、疾病觀念與醫療行為、民族醫療和儀式醫療等,探討文化假設和社會結構影響了治療者與病人思考方式及對疾病的反應,這是培養醫學生對於病患,特別是「他者」產生同理心的重要環節。由於上述不足,因此需求孔殷的醫學人文特殊類別師資依然進用無門;好不容易補充比較理想的師資,在以自然科學數理能力為主、一路斬將搴旗的學生心中,往往還是對這些醫學人文教育嗤之以鼻。

其實,醫學生的社會化過程,向來受同儕團體的影響甚鉅。至於制式教育體系對於醫學生面對社會變遷,所能發揮的功能相當有限。因此,若謂要進行醫學人文教育改革,應該更加側重鼓勵乃至於要求各校醫學生在課餘時間的社會參與,使他們能夠在無憂無慮的在學期間,就能夠及早看到更多的社會真實面,從而有所省思。而制式課堂裡頭醫學人文課程的角色,則應該如這次引發討論的「醫療與社會」所展現的,是在於從旁誘導啟發學生如何進行社會省思。過度期待制式課程直接擔負起道德教化功能,甚至於要用教室秩序來衡量教學成果,既不實際,也無必要。

因此,醫學人文教育評鑑真正能作的事,恐怕還是在要求各醫學院校持續優化人文通識教育的師資結構廣度,以及持續推動加強醫學專業教育與通識教育課程內容之間的邏輯關係。至於醫學生的入學背景,也應該更加要求多元,以求化解醫學生在面對其他專業時不由自主所呈現的「早期醫學專業傲慢」。或許經過這些解組與重編,未來的醫學生在走進社會時,能呈現更加活潑與寬宏的面貌。(作者為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800468,00.html

全球飢餓峰會

◆短 評-全球飢餓峰會

【本報訊】 中國時報 2009-11-18

聯合國對抗全球飢餓峰會正在開羅舉行,富國與窮國間,為如何解決飢荒吵成一團。

根據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人口是以等比增加,糧食則是以等差增產,所以糧食絕對追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飢荒、戰爭也因此難免。

但是,富國的發展並非如此。已開發國家由於結婚率降低,節育盛行,人口反而負成長。富國不但沒糧食短缺問題,反而還有餘糧可輸出。

陷進「人口論」泥淖裡的,是開發中國家。窮國人民認為,兒女多,人手多,養兒防老觀念重,生育率高,耕地趕不上人口增加,飢荒、戰亂隨之而來。

富國當然會認為,沒搞教育與節育,窮國的糧荒根本無解。

不過,飢餓,也並不只是富國的問題,美國夠富強吧?可是去年美國卻有一千七百萬戶家庭三餐無法飽足。平均每一百人就有十五人有挨餓之虞。中國雖已「大國崛起」,可是在「讓少數人先富起來」的政策下,不到一趴的家庭掌握了七成的財富。先富起來的大陸富豪把香港豪宅炒到一坪一千多萬台幣,而貧窮港人卻出現十八人擠十八坪空間的慘狀。

全球化與知識經濟盛行後,貧富不均問題嚴重,台灣也深受其害。窮國缺糧,富國則有一堆窮人買不起糧,所以飢餓真的是全球問題。麻煩的是,金權政治之下,政客會關心窮人的飢餓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402173+112009111800470,00.html

立院應將美牛議定書列審

◆立院應將美牛議定書列審

【姜皇池】中國時報 2009-11-18

政府宣稱將「三管五卡」載入《食品衛生管理法》,而非僅是行政命令,以昭鄭重。此轉變,令人驚訝,因先前相關資訊在在顯示,立院是要立法禁止具有高度危險之牛肉部分進口。當行政部門宣布將以詳細技術之行政命令處理時,國人尚顧慮其無法確實執行,更何況今日立法部門竟將以抽象空泛法律規範處理,其確實管控之可能性,微乎其微。立法部門如此舉措無疑是對該等高度危險牛肉部分輸入進行背書,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執政當局豈可如此對待國人?此種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伎倆,彷若將人民視作《莊子.齊物論》中之猿猴,輕視人民,著實令人憎惡。

所幸因反對黨的強烈杯葛,此一舉措已遭阻攔,但如此結果,高度可能危險的牛肉部分,彷彿將因此更暢行無阻,行政部門可隨心所欲?問題並未解決,面對此種現象,能否期待立院眾委員發揮本身職權,為人民權益把關,似又充滿悲觀。事實上,整個《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所須處理問題,絕不限於第十八項的牛肉部分之進口項目與流程,如第一項有關牛肉的定義,是否限於三十月齡以下者、第三項的對停止進口疫區牛肉,自我限縮權力等等,諸多條款實有細細思量之必要。

當然「行政協定締結權」究屬行政權、立法權,或為「行政、立法分享權」並非完全明確,有認為「行政協定」具有抽象法規範性質,歸屬「立法權」,亦有認為「行政協定」係屬總統統帥權之部分,屬於「行政權」,並無定論。亦因如此,方今之計,立法部門似應根據《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十條:「協定應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備;除內容涉及國家機密或有外交顧慮者外,並應於生效後,送立法院查照」,先行要求將該《議定書》提交立法院查照,而於查照案討論時,因該《議定書》具有等同於法規命令之效力,類推適用有關行政命令的審查規定,再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條第二項:「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將《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再列「審查案」,而非單純「備查案」,對該案進行實質審查。

經此程序,則不論其結果何如,最低範圍可展現台灣民主機制能有效運作,立法部門未來在對外事務的參與,特別是當行政部門簽署與締結涉及重要國家事項的條約或協定之際,並非毫無置喙餘地。讓對外談判相對方知悉,台灣是成熟的民主國家,有完整的民主制衡與監督機制,立法部門可作為對外談判的支持力量;亦同時告誡行政部門,即使在對外談判事務,亦無權力利用行政協定的模式,恣所欲為。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800150,00.html


※延伸閱讀:
牛肉議定書與憲法
蘇起:美牛30月齡未「約」定仍有效
有路可走 何苦公然毀約?
最少代價 解決最牛問題

法部:逐步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 但不貿進

◆法部:逐步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 但不貿進

【中廣新聞/杜大澂】新聞速報 2009-11-17

台灣已經四年沒有執行死刑,不過,日前最高法院又判決一件死刑定讞的案件,加上板橋地檢署昨天針對性虐待兩名女子的色魔求處極刑,廢除死刑的爭議再度引起討論。法務部今天表示,尊重檢方的職權。不過,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指出,逐步廢除死刑是法務部的政策,目前也已經跨出很多步,因為要考慮民眾接受的程度,不會冒然實施。

日前最高法院才判處一起死刑定讞的案件,十六號色魔宋志宏因為性虐待未婚妻和前女友,遭到檢方求處死刑,司法機構陸續求處死刑或者判決死刑定讞,法務部卻已經四年沒有核准執行,引起外界的疑慮。

在人權和民眾觀感之間的爭議,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尊重檢方依照職權行使,但逐涉廢除死刑是法務部的政策,目前也已經跨出很多步。「譬如說,我們把唯一死刑的犯罪修正為非唯一死刑,目前現存的法律沒有唯一死刑的罪名。」不過,吳陳鐶進一步表示,廢除死刑還要面對很多問題,包括考慮民眾接受的程度,或者以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代替死刑,相關議題和困難,還有待進一步宣導克服。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3+132009111702103,00.html


◆未執行死刑邁入第四年 爭議大變相擱置

【中廣新聞/杜大澂】 新聞速報 2009-11-17

廢不廢除死刑在國內仍然引起爭論,雖然最高法院判決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刑犯,已經多達35人,台灣已經四年沒有執行死刑,尤其法務部長王清峰表達反對死刑的立場,至今沒有批准何執行令。最高法院法官私下表示,法官本來就不喜歡判處死刑,通常都要經過更審好幾次,非不得已才會做出死刑定讞。

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台南縣南化雙屍案的凶嫌柯世銘死刑定讞,死刑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雖然要不要廢除死刑?在國內仍然有相當大的岐見,不過,廢除死刑卻也是世界潮流,國內有人權團體長期推動。

事實上,從內政部長施茂林開始,就沒有批准任何死刑執行令,到王清峰上任之後,她也表達反對死刑的個人立場,因此,國內沒有執行死刑令,已經邁入第四年。

最高法院法官則是私下表示,法官本來就不喜歡判死刑,通常死刑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通常都要發回更審好幾次,才會下定決心判處死刑定讞。

由於死刑廢不廢除?還有爭議,也牽涉修法的問題,等待槍決的死刑犯只能繼續待在監獄裡,形成矛盾現象,法務部表示,已經陸續舉行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同時參考國際上的作法,尋找共識。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301667+132009111702011,00.html


◆新聞辭典/兩項國際公約 世界人權砥柱

【聯合報╱張念慈】2009.11.18 06:09 am

人權法律專家、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義聰表示,聯合國在一九六六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這兩項國際公約於一九七六年生效後,加上「世界人權宣言」,被稱為世界人權三大憲章。

聯合國一百九十二個會員國裡面,八成以上已簽署上述兩公約,主要內容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言論思想、參政權、平等權、少數權及自由發展經濟社會文化的權利等。

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保障人權規定具國內法效力,各級政府機關法令若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此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法令制訂、修正或廢止及改進行政措施。

我國早在民國五十六年即已簽署,因退出聯合國致未能完成批准程序。直到今年三月卅一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馬總統接著於四月及五月分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及簽署「兩公約」,才將兩公約內容國法化,與世界人權保障做法接軌。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257443.shtml


※延伸閱讀:
為什麼台灣要廢死刑?

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11/17 社論

◆ 學生的問題 正是辦教育者的責任

【聯合報╱社論】2009.11.17 03:24 am

教育部長吳清基日前對於洪蘭教授批評台大醫學系學生上課表現一事發表看法。他認為,洪教授的評論是「一針見血」,點出當前大學生不認真、不積極、不若中國大陸學生上進的問題。但一針見血只是描述問題刻劃的清晰,而這些問題究竟會不會在日後有所解決,則教育主管當局卻未能進一步說明。

未料,前天台大校慶,校長李嗣涔期勉學生對外界的批評,要有「有則改之,無則勉之」的「雅量」;台下聽講的學生卻照樣打瞌睡、吃早餐,有人還索性玩起掌上型遊戲機。事態如此,大學的通識教育與德育究竟要如何改進,我們也尚未看到建設性的討論。

洪蘭教授對於台大醫學系學生的批評,已有許多面向的社會回應。有人贊同洪教授的看法,認為現在的大學生太自我中心、太不珍惜社會給予的協助與支援,確實該給予批評。也有人認為洪教授以一個相對普遍的現象為觀察,卻對特定的觀察對象(台大醫學系)做批評,聚焦有偏差、方式也有爭議。在此,我們不擬對前述正反意見做評論,只想從一個大家忽略的辭句││「把位子讓出來」││出發,解析教育工作者的責任,希望他們提出更積極的改進做法。

老師對學生說「不想讀,就把位子讓給別人」的時候,其實是非常嚴厲的責備。美國布希當局教改的口號是no child left behind(不放棄任何一個孩子),台灣教改則宣稱「把每一個孩子帶起來」,意義上相當接近。東西方面對的教育問題雖然不同,但是其「人本」的共通點應是並無二致,就是不輕言「放棄」。教師若放棄學生,學生就失去了教育。

的確,在廿世紀康德哲學的引領下,啟蒙開竅、性向發掘、自我實踐這三個面向,應該是現代教育的大原則。但是一種米養百種人,雖然社會與家庭提供種種誘導學子向善向上的環境,總是難免出現不肖分子的脫軌忤逆行為。從終身教育的角度觀之,這些脫軌行為隨時可見,但在處置態度上卻有很大的差別。在學校教育階段,學生犯錯老師或學校也會予以處罰,而離開學校之後,違逆社會規範更會有刑罰的制裁。但學校處罰與刑罰之間卻有一點根本的不同:刑罰有可能放棄一個犯過者,但教育工作者卻不會也不應放棄學生。

任何奉行人本理念的老師都沒有放棄青年學子的理由。學校原本就是個練習社會規範與互動的場域,而學生上學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在互動中學習及體驗規範。上課時干擾到他人、不尊重他人,都是該被糾正的行為,而做老師的任務之一,就是要不吝導正學生。但無論如何,老師與學校唯一不能做的處罰,就是放棄學生。教師不放棄學生,學生才不會放棄自己,而有改善自己的機會。

台大醫學系是很難考的,學生有比較優異的資質是很難得的,國家為他們準備那麼多資源是很珍貴的,社會對他們的期待是很高的,天之驕子卻如此暴殄天物是很浪費的,上課吃泡麵打瞌睡是很不尊重人的;以上的批評我們每一項都同意。但正因如此,學生需要教育。

既然台灣的課堂倫理與通識教育有這麼嚴重的問題,我們的教育主管當局,包括大學與教育部,總要提出改善的做法才是。教授們已經批評了、學生們已經回應了,唯獨教育當局像是個旁觀者,態度上頗為消極。我們既不能消極地放棄學生,能不能積極地想些補救的做法呢?既然通識教育不當地被當成營養學分,有沒有什麼改善的辦法呢?學生們的德育與群育如此之差,難道導師制度不能做些變革嗎?現在,有人點出了尖銳的問題,我們更期望看到教育當局「一針見血」的解決方案。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5180.shtml


◆ 社論-經由兩岸協商 連結區域與國際經貿

【本報訊】 中國時報 2009-11-17

     本屆亞太經合會議(APEC)十五日在新加坡圓滿落幕,在全球金融海嘯後,各國正努力走出低迷邁向復甦,這次會議以「永續成長,連結區域」為主題,鮮明傳達出區域經貿整合已是必然趨勢。為了維護國家發展避免受到孤立,台灣必須加緊腳步,積極尋求參與的機會。

     雖然APEC過去常被視為一場政治大拜拜,最熱鬧的主秀是參與峰會的領袖穿上當地傳統服裝亮相,但綜觀今年的研討與結論,亞太地區攜手重建、加強經貿整合的氣氛比以往更濃,共識相當一致,而無疑地,中國則已被公認是帶領亞太走出經濟險灘的火車頭。

     這樣的大趨勢,美國也不敢置身於外。美國總統歐巴馬因此宣布,美國將加入「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he 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與TPP會員國交往,相信將帶給美國人民就業機會和經濟繁榮。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指出,TPP可以成為一個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的模範。在歐巴馬明確表態之後,亞太地區國家加入的意願更高,未來TPP可能發展成涵蓋APEC廿一個會員國的自由貿易區。

     事實上,亞太經貿整合的腳步近年來不斷加速,以中國與東南亞國協為主軸的「東協加一」即將上路,勢必對台灣造成立即的衝擊,而接下來我們還可能面對的「東協加三」等不同的自貿板塊。對於依賴外貿甚深的台灣,被排除在這些自由貿易集團之外,將意味著失去許多重要的發展機會,影響將難以估計。

     去年底金融海嘯淹沒全球,也因此促成史上前所未見的全球聯手挽救經濟大作戰。集團的重要性因此受到彰顯,而在歐美經濟奄奄一息的同時,新興國家趁勢取得更重要的地位;G8光芒褪色,G20成為討論及設定金融新規範的論壇,而最能主導世局的,咸認唯有G2─美國與中國。一場經濟浩劫,讓全球政經生態為之丕變,思維觀念也大為不同;亞太地區對中國的評價與寄望更高,世界各國也更加重視中國的影響力。

     在這種氣氛下,許多地區紛紛形成自由貿易區塊,亞太國家更是以中國為連結標的。台灣過去受限於政治問題,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很不順利。如果未來APEC廿一個國家進一步形成自由貿易區,讓這個原本鬆散的組織變成涵蓋廿多億人口的自貿集團,或至少讓APEC國家的經貿整合更加緊密,那麼台灣能不能加入,就至關緊要了。尤其這次APEC國家又針對氣候問題舉行會外會,獨獨台灣無緣參加,更凸顯出儘早加入更多國際運作的重要性。

     過去卡住台灣的是中共的阻擋,當這個壓力減輕時,台灣可能會有機會爭取更多的參與。由此可知,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重要性,因為它不僅是台灣擴展兩岸商機的管道,更是進一步與其他國家商談自由貿易協議的基礎。在這個經貿交流日趨集團化的時代,台灣不找到入門的路,生存空間恐怕會愈來愈窄。

     當然,這不是一項容易的工程,光是兩岸協商ECFA,就已經需要一番複雜困難的過程,其間變數百出,氣氛晴雨不定,而即使終能簽定,後續的合作能否順利推動,是不是能因此打破與其他國家洽談自貿協定的僵局,而中共善意的上限又在哪裡,台灣能不能在新的空間裡開創新的國際合作模式,也面臨著諸多考驗。

     所幸這次代表馬英九總統出席APEC峰會的前副總統連戰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會晤時,胡錦濤明確表示兩岸ECFA協商在今年內啟動,算是明確設定了一個起跑點,而攸關兩岸進一步金融合作的MOU也於十六日完成換文簽署,希望各項協商能自此順利推動,為台灣的未來發展開創更多契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1700424,00.html


◆ MOU讓兩岸經貿開大門走大路

【經濟日報╱社論】 2009.11.17 03:24 am

期盼已久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昨天終於換文,由金管會主委陳冲與彼岸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主席代表雙方完成簽署。儘管台灣已與英、美等30餘國簽署MOU,但兩岸MOU的形式及效益超越一般MOU,具有多元重大意義,其不僅打開兩岸金融業的往來通道、兼為市場開放定調,並為兩岸互動開啟第三條路,更為其後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協商創造新機,讓兩岸經貿關係進入開大門、走大路的時代,但真正的挑戰也將接踵而至。

兩岸MOU是依4月26日三次江陳會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而來,但比60天內談成的時間表慢了近五個月;其間的關鍵不在金融監理合作的專業問題,因為這早有國際通則可循,而是兩岸關係的特殊性阻礙了簽署進程。如今,雙方以務實的簡體文及繁體文、使用「大陸方面」及「台灣方面」的名稱、採納換文等作為,讓各方鵠候多時的MOU終於完成簽署程序,實是在WTO模式(世界貿易組織下的關稅領域)及兩會模式(海基會、海協會用「兩岸cross straight」)之外,開啟了第三條簽署協議的路徑。這是兼顧國際慣例、形式對等及雙方需求下難能可貴的成果,不只要給參與努力的各方拍拍手,新模式也讓未來合作有了更多可能。

兩岸MOU的另一效益,是讓雙方監理機關建立制度性的對話機制,降低金融服務業者的管制成本與政策不確定性,並有利於化解彼岸金融市場的實質進入障礙,例如各地方政府實務運作等所謂的「潛規則」。但這項MOU的更特別之處,還在於其寓市場開放意義於其中。

從表面內容看,MOU沒有提到市場准入事宜,但依台灣對WTO的承諾,台灣金融服務市場已對所有成員開放,僅對大陸設禁令,且料定北京不會向WTO抗議,以免我藉此凸顯兩岸平起平坐。如今,彼岸願與我方簽署MOU,實是我方已以某種形式承諾開放陸資來台,否則即無簽署必要。因此,這代表我方願予大陸WTO 待遇,這讓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再進一步;由此延伸,在將登場的ECFA正式協商中,我方要求給予金融服務業「超WTO待遇」的早期收穫,也將更為順理成章,讓台灣金融服務業西進,不只拿到MOU這張入場券,還有機會獲得具競爭利基的貴賓證。

MOU的簽署,不只給予台灣金融服務業更大的發展舞台,且其能否成功享用大陸市場開放的收益,亦將是場硬碰硬的實力戰,勝敗猶在未定之天,但政府必須要給業者奮力一搏的機會;另一潛在的受惠者,則是在大陸投資的廣大台商及經營大陸市場的企業,他們將因此而獲得台灣金融服務業的支援,在金流支持下拓展市場版圖,金融業亦得以持續保有客戶,進而形成良性循環,並肩發展成長。

依國際規範簽署的兩岸金融MOU,將讓兩岸經貿今後的往來開始開大門走大路,亦即很難再以隱晦不明的內規、針對性的行政指導及岐視性的人為干預,進行選擇性決策,這對兩岸企業、經濟發展都是正向之舉,因為企業經營最需要的就是透明、一致化政策,有利於長期布局。也因此,這對台灣也是一個嚴苛的考驗;一方面,我們是否能擺脫意識形態的糾纏、民粹式的政策討論,讓兩岸經貿往來真正正常化;另方面,政府在推動兩岸金融業進一步正常化、自由化之際,能否將涉及經濟安全的配套,例如陸資來台審查機制、敏感產業的投資防火牆、金融審慎監理原則等,予以明確的規制化,尤為關鍵。恭喜,兩岸MOU成真;加油,挑戰才要開始。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5151.shtml


◆什麼是金融MOU?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9.11.17 04:30 am

兩岸簽署MOU後,對一般民眾生活及金融保險證券業將有什麼影響?

Q1:什麼是金融MOU?

A:金融MOU全名叫做「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依國際慣例,當銀行、證券期貨、保險業到其他國家設立分行(或子行)做生意時,雙方金融監理機關通常會先協商如何合作監理,並以「備忘錄」方式記載,這種文件屬於「協議」性質,並非「法律」。

Q2:對一般民眾有什麼影響?

A:金融MOU是打開兩岸金融市場大門的「敲門磚」,有了MOU,兩岸才能進一步協商更開放的金融措施,例如大陸法人可以來台投資台股、雙方金融業互相參股、設立營業據點,兩岸資金、股民互相流通,民眾的投資理財都可能因此發生變化。

舉例來說,未來大陸銀行在台灣設立分行後,民眾可以直接在台灣開立人民幣帳戶,就像開美元帳戶一樣方便;投資人再也不必透過人頭戶,直接在台灣下單就可以買賣港股或陸股。

另外,很多股市投資人也期待,台股可望因陸資來台投資受惠,投資人可因股價上漲而受益。但財金高層官員提醒,初期大陸法人來台投資金額不大,對台股實際助益有限,不要過度期待。

新台幣兌美元匯率也可能會因此升值,因為很多外資將大舉匯入「卡位」,使新台幣趨勢看升。

Q3:對國內金融證券保險業有什麼影響?

A:目前八家台資銀行(彰銀、國泰世華、華銀、一銀、合庫銀、土銀、中信銀和兆豐銀)已在大陸設立辦事處,除兆豐銀外,其餘七家都可升格分行。保險業和證券業都可以到大陸設立分支機構,放寬合資對象,承攬業務範圍也可適度擴大。

金融業正爭取,將來兩岸進行ECFA談判時,讓台資銀行可提前承作人民幣業務,如此有助國內銀行拓展大陸台商業務,進而提升銀行獲利。

Q4:金融MOU與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有何關係?

A:簽了MOU後,我國金融業只能以「一般外資」條件進入大陸市場;必須再簽署ECFA,才能取得較優惠的進場條件。MOU就像球賽的入場券,ECFA則是VIP卡,有了VIP卡才能從一般觀眾席升等包廂。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N1/5255235.shtml


※延伸閱讀:
什麼是MOU?什麼是ECFA?

最少代價 解決最牛問題

◆最少代價 解決最牛問題

【聯合報╱陳純一/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副理事長(台北市)】 2009.11.17 03:24 am

對美牛風波,國內朝野訴求可歸納為三種,第一是重啟談判,第二是修法禁止美國牛肉進口,第三是修法授權行政部門加強查驗以使國人「吃不到有疑慮牛肉部位」。三者中,重啟談判與禁止進口都很難兼顧國際義務與民眾福祉。

第一、重啟談判最大的問題是操之於人,要付出的代價是國家誠信。它假設美國一定會同意重啟談判,並做出大幅的讓步。但是這個假設是大有問題的,因為法律上美國並沒有重啟談判的義務。雖然民意機關不滿意談判結果,但這屬於國內事務,無法以此在國際法上主張重啟談判或是終止「議定書」。

而議定書談判,我國以第二次美韓牛肉協議為藍本,所以即使重啟協商,美國很難再做大幅讓步,因為它會顧慮韓國反應。目前全世界已有六十四個國家開放美國牛肉及其製品進口,美國還正在與中國大陸及澳洲進行牛肉談判,這都說明美國視台美牛肉談判是美國全球牛肉談判的一環,不是單獨的個案。

其次、如果修法禁止美國牛肉及其製品進口,則結果是公然違反國際規範:不但違反議定書,也不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驗檢疫措施協定」的要求,結果可能是貿易制裁,也可能是國際訴訟。

第三、目前唯一務實可行的做法,是修法授權行政部門加強查驗,以使國人吃不到「有疑慮牛肉部位」。由於議定書強調要遵守國際規範與中華民國法律,所以政府所公布「三管五卡」的查驗措施,只要有法源依據,且符合公認的國際規範,就不會違反議定書,也不會被認為是非關稅貿易障礙。

此外,議定書第廿條規定:台灣與美國「應」在議定書生效一八○天後,就本協議的執行進行諮商。諮商不是廢約重啟談判,但卻是一個符合國際法的解決問題方式。人民目前最缺乏的就是對執行議定書的信心,所以行政部門應當好好利用這一八○天,多聆聽及蒐集各方意見,以便明年五月和美國就執行情況進行「諮商」。

三種主張,既然目的相同,那就以代價最少的方式解決吧!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55124.shtml


※延伸閱讀:
牛肉議定書與憲法
蘇起:美牛30月齡未「約」定仍有效
有路可走 何苦公然毀約?

道德有如血滴子,先砍別人後砍己

◆南方朔觀點-道德有如血滴子,先砍別人後砍己

【南方朔】中國時報 2009-11-17

嫡系「馬家軍」吳育昇,乃是立法院內的「道德十字軍」。問起政來,道德光環閃亮,一副正氣凜然模樣,而今卻鬧出性醜聞。這起事件不是「下不為例」即可唬弄過去的,看來他不僅北縣升格後的新台北市長別想選,大概連立委都無法再連任。用道德當政治武器的,這把劍在砍殺別人後,通常都會回頭砍殺到自己。喜歡揮舞道德大旗的政客,從今以後可得當心了!

搞政治的,如果道德、紀律、能力每一項都卓然不凡,那真是國家之幸。但由古而今,這種道德與能力兩全的完人超無僅有,政客只要守法就已不易。而最忌諱的,就是揮舞道德大旗東砍西砍。因為用道德當武器,最是容易。邊際報酬也最高,但用道德來談政治,任意解釋的空間也最大,今天你用道德整別人,明天別人就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政治的道德戰爭裡,輸家贏家很難定論,昨天的贏家會情況一變就成了今天的輸家。今天吳育昇為了女色,而斷送政治前程,和他昨天道貌岸然指責別人不清廉相比,儘管道德的範圍不同,但不道德則一。

其實,有關政治與道德,近代學者早已指出,西方新教國家將它聚焦在「守法」這個層次,可說最客觀也最符事實。但西葡系國家則不然,它一方面標榜道德,但因政治道德有許多模糊地帶,於是道德政治遂勢不可免的與馬基維利的權術政治並存,統治者掌握了決定甚麼是合乎道德,甚麼是不合道德的定義權力,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而做定義。這也是天主教國家的政治通常比較混亂,甚至出現以道德為武器來整肅異己的原因。這種情況和中國古代以人治德治為本,最後搞成「滿口仁義道德,全都男盜女娼」一樣。

而今天的國民黨,可謂已面臨了這種用道德整別人,整個社會也開始用道德來檢證它的時候。今天當權的新貴,過去權力不多,權力所帶來的金錢、特權與美色誘惑也較小,因此他遂可以高舉道德這面大刀揮來揮去,儼然像是個「道德十字軍」。但熟悉政治現實的都知道,權力還不夠大時喜歡把道德當武器,通常在有了大權後最容易原形畢露。權力是塊大磁鐵,專門會吸引金錢向它靠近,權力也是最好的春藥,很容易有氣質出眾,眼睛放電的美女投懷送抱。於是,權力帶來的腐化,就這麼一點一點的被浸染開來,根據政壇傳言,搞政治的到了一定層次,自然會有鶯鶯燕燕交際花草作陪的政商飯局,當酒色財氣混成了一堆,自然甚麼事情都可能發生,吳育昇的性醜聞所反映的即是這種邏輯,它其實也沒有甚麼奇怪。

台灣政治人物鬧花邊久矣。過去或因社會包容,或因文化惰性,每個人的花邊都鬧幾天就被忘記,對當事人的政治生命也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黃義交、章孝嚴、孫大千都如是,甚至張俊雄的「雙人枕頭」也都鬧不出個局面。最關鍵的原因,乃是這些人都沒有把自己妝扮成吃齋念佛的「道德十字軍」,於是當他們鬧出緋聞,人們自然而然只把它看成個花邊,不會千夫所指。

但最近這一年多,情況卻告丕變。今天的當權派做聖人狀,揮舞著道德大旗東砍西砍,當上位者以道德為武器,於是媒體輿論和政黨也跟著道德民粹主義起來,用他們所說的道德來檢驗他們自己。有些真正核心,出了事可以用「下不為例」這招閃過,但吳育昇卻絕對不可能如此幸運。而且我還敢鐵口直斷,當今的權貴享受到了權力,隨著權力而附贈的特權、金錢、美色等日增,誰知道下一次會是誰的道德紕漏會被捅爆出來?

因此搞政治而唱道德高調,它在開始時會沾到便宜,但道德是血滴子,它在整掉別人時,這個血滴子就會迴向到自己的頭上。由吳育昇經驗已提醒了「道德十字軍」們,他們和他們的親友子女最好永遠吃齋念佛,否則難免會被自己高唱的道德砍到!(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700105,00.html


※延伸閱讀:
11/15 社論 -  ◆當公眾人物的隱私成為社會事件

為什麼台灣要廢死刑?

◆為什麼台灣要廢死刑?

【羅吉爾.胡德】中國時報 2009-11-17

今年稍早台灣國會批淮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準備將國際人權標準納入國內法中。事實上許多國家藉由此解釋國內法而廢除死刑。台灣從二○○五年十二月之後至今沒有處決任何死刑犯,政府也傾向未來廢除死刑,頗與國際廢除死刑的潮流相符。

廿年前只有五十二個國家廢除死刑,一直到今天總共有一○三個國家廢除死刑,其中包含九十五個是不分和平或戰爭時期,把普通刑法和軍法中的死刑完全廢除的國家。過去十年只有四十八個國家處決死囚,而且這些年來數量一直減少,去年只有廿五個國家執行死刑。

在還沒廢除死刑的國家中有四十五國仍保有死刑,但已經超過十年沒有處決。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其中卅六國已經達到「實質廢除死刑」的地步,因為國家的政策是不再執行死刑。如果把這卅個國家和已經在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國家加起來,全世界有一三九個國家不再把死刑當成是執法的武器。另外,除了極少數的案例(四個國家和美國的兩個州),死刑一旦被廢除,就很難再恢復。

為何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在最近短短幾年內廢除死刑?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人們對死刑的看法己經從過去把它當成國家刑事政策的主要工具,轉變成認定死刑的存在違反人權,不只是違反生存權,還違反自由權。這一股新潮流是因為愈來愈多國家走出極權主義和殖民壓迫,以民主和自由之名,尋求保護人民免於來自國家和公眾意見的暴力。

從人權角度看,長期下來那些支持死刑的人所提出理由像報應觀念、死刑是對野蠻罪行的譴責,或者死刑可以用來嚇阻社會大眾。但社會科學證據已經證實「死刑可以有效遏阻犯罪」的說法難以成立。或許在快速有效率執行死刑,對遏阻犯罪可能有一點效果,然而,卻會造成極高比例的無辜者被誤判,也可能使許多罪不至死的人被處死。有些國家像英國在一九五七年至六五年間試圖在法律中對最窮兇惡極的犯罪保有死刑,但這已經被證實不可行。

此外,當民眾對一些特別嚴重的犯罪反應激烈時,警察和檢察官都會面臨到要把嫌疑犯抓到並交由司法審判的壓力,可能會因為司法程序的侵害或者對嫌疑犯草率的偵查,而造成冤案。美國伊利諾州Ryan州長曾設立一個委員會調查為何有這麼多的案件被誤判。委員會最後以這一段話做出結論,「基於人類天生的弱點和缺陷,沒有一個人類制度可以發展和運作良好,並絕對保證不會再有無辜的人被誤判死刑。」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認為,人類的生存權是不能由「公眾的意見」來決定,不只是因為這些社會大眾在表達這樣的「意見」前,常常沒有被完整告知使用死刑的後果,還基於保護所有人民,包括那些被囚禁的犯人,不論他們犯下任何罪,都應有免於被殘忍和非人道刑罰的自由。再者,許多廢除主義者認為,要遏阻犯罪的最佳做法是,找出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並且處理它們,而不是依賴這種把人處死的刑罰。

台灣停止死刑執行將近四年,現在正是邁向最後廢除死刑的時候。當然支持和反對死刑者還存在巨大的鴻溝有待彌合,但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一旦永久廢除死刑,政治人物和一般大眾支持死刑的聲音也會下降。對於那些在沒有死刑的環境中長大的新世代來說,死刑會是一個讓人無法接受,而且不文明的殘忍刑罰。

(作者羅吉爾.胡德Roger Hood為牛津大學犯罪學教授,聯合國諮詢死刑問題顧問)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700425,00.html

ECFA簽署名稱 不要作繭自縛

◆ECFA簽署名稱 不要作繭自縛

【聯合報╱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2009.11.17 03:24 am

昨天民意論壇刊出黃光國與張亞中兩位先生投書,主張ECFA也好,FTA也好,我國署名不可「去國家化」。

我對兩位的愛國熱忱向來很敬佩。但首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時,就是以關稅領域為名。其次,正因為名稱不對等,雙方也就沒有主從關係。這點非常重要,聽起來雖覺得有點怪怪的,但隱含的意義卻不容懷疑。

黃、張主張的第二點,用Beijing China和Taipei China分別代表兩岸,只會作繭自縛,千萬使不得。理由很簡單,中文書寫地名的規矩是由大而小,英文則是由小漸大。因此Taipei China或Beijing China中間都需要加個逗點,變成Taipei, China和Beijing, China。其效果會與兩位想像的恰巧相反,真正把台灣變成大陸的屬地了。

政府早就詳細研究過這類問題,最後決定採用Chinese Taipei一詞。兩字間沒有逗點,意味這個Chinese是形容詞而非名詞,我方把它譯為「中華的」,因此兩字連在一起時,就是「中華台北」,與大陸完全沒有統屬關係。

今年五月我國派觀察員列席世界衛生大會(WHA)時,使用的就是這個名稱,大陸沒有反對,暗示已經默認,這是兩岸交往用語很大的突破,不可輕視。

至於ECFA談判,尚未正式登場。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說,已決定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與對岸簽署協議,我與黃、張兩位同樣不敢置信。不過陸委會隨後發緊急聲明更正,指我方會依WTO的「精神」,但對是不是用「台澎金馬」這個名稱,保持彈性和模糊。

報導說,國台辦王毅主任透露,對岸已準備好了,等江丙坤與陳雲林下次會談,一定會得出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台灣選舉在即,目前並非會談最佳時刻。只要時機成熟,希望很快會有雙方都能滿意的消息。

昨晚金管會主委陳沖宣佈,兩岸已經在兩地分別簽署了MOU。正式官銜前用詞為「台灣方面」與「大陸方面」,更加顯示對方的誠意。國人可以無須杞人憂天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55122.shtml


※延伸閱讀:
我擬以「台澎金馬」簽ECFA
ECFA到FTA 署名不要去國家化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11/16 社論

◆社論-從經濟專業沉淪到經濟民粹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16

      曾任央行副總裁的前財政部長許嘉棟在一場「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座談會上指出,台灣可能陷入「經濟民粹」泥淖中;他並以兩岸近十多年的發展比較,認為「台灣在經濟民粹下,走倒退路」。這番話確實點出若干問題;如果,台灣的經濟政策,不能由「經濟民粹」重返經濟專業,台灣經濟則可能在偏離專業的混亂中日益沉淪。

     許嘉棟舉的例子,包括雙卡利率上限、油電價格管制、賦稅改革、肥貓議題等,都有經濟議題民粹化的傾向。這些議題,有發生在前朝政府任內,但也有屬現任政府任內,顯然,經濟民粹化不是某一黨派的「專利」,而是藍綠政府都有此傾向。而此現象,更顯示台灣社會已逐漸成為經濟民粹的溫床,經濟專業更受壓抑。

     以此四大議題而言,油電價格管制的「不公不義」非常明顯,使用油電多者為企業與富人,油電價格凍漲形同以國庫補貼企業與富人,且更難落實節能目標。民進黨政府的油電凍漲,短短一年多概估讓國庫損失上千億元。雙卡利率上限,則是以銀行放高利貸為訴求,強要以法令訂定利率上限,既無視於銀行已是完全競爭市場,又違背以不同利率區隔貸款者還款能力與信用的授信原則,更違逆了利率自由化趨勢。賦稅改革,則在討好大眾的心態下,只見減稅不見加稅,讓政府稅收短徵數創新高。至於肥貓議題,則更是亂打一氣,甚至干涉到民間企業的給薪權利。

     事實上,有「民粹」傾向之經濟政策還不止於此。為了討好各地方及不同族群的民眾,不顧專業的經濟效益評估,在各地廣蓋的「博物館」、客家文物館、甚至「國際機場」,最後都淪為蚊子館,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在經濟民粹下,導致的錯誤?

     再放大來看,甚至對兩岸經貿與投資方面的管制限制,也帶有民粹性質。經濟專業上評估,即使從過去十多年兩岸產業的發展觀察,已明確看出限制國內企業赴大陸投資,其結果是讓企業逐步流失競爭力,但政府官員因為擔心本土基本教義派的批評與壓力,仍只願意採最「安全」的做法─即到實在擋不住、對岸相關產業與技術層次都已追上後,才可能開放。結果就是置台灣企業於險地,企業永遠無法搶得先機、永遠處在苦苦追趕的劣勢中。看到在大陸全力發展面板之際,經濟部還把台灣面板廠商「卡死」在島內,就知道這股力量的影響。

     台灣經濟發展初期,政治上處次威權體制,經濟上則是專業掛帥。從尹仲容到李國鼎,甚至民主化之後的蕭萬長、江丙坤,都能在一個相對外界干擾較少的環境下,以經濟專業為依據做出決策。雖然民主化後的國民黨執政時期,面對更多壓力與干擾,但長期培養出的財經官僚團隊,仍能盡量讓經濟決策保有專業性。但到民進黨執政後,過多的政治與選舉利益考量,讓經濟專業逐步沉淪。

     那麼,難道民主化後的台灣,只能眼看著經濟專業沉淪為經濟民粹嗎?未必!過去,財經決策官員只要秉持專業、提出政策,其它的壓力,就讓威權政體去頂吧。但現在的官員,在能提出經濟專業上的政策外,也要有對外界做政策說明與說服的能力,更要有承擔外界壓力的專業良知與擔當。事實上,去年劉內閣上台後,讓油電凍漲政策解凍的做法,就是一個相當正面的例子。

     在經濟政策上,不能否認的是經濟專業與一般民眾易有距離,一個經濟政策可能會造成許多連續的影響;表面上的「得利」未必真的是得利。如油電凍漲,萬民喊萬歲,似乎每個民眾都受惠;但實質上則是讓低所得者補貼高所得者與企業,是典型的不公不義政策。再如雙卡利率訂上限,一句罵銀行「高利貸吸血鬼」,能得到多少民眾支持;但實際上以法律強制降低利率,可能讓更多「信用邊緣人」難以貸款周轉,更把這些人推向地下錢莊。

     如果政府附和這些說法,無法把持專業,更無能力對外界做專業的說服,最後,經濟政策就真的淪為專業消跡、民粹當道。此一趨勢,值得台灣社會各界與政府警惕。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1600294,00.html


◆兩岸下一甲子:出路要寬,境界要高

【聯合報╱社論】2009.11.16 03:37 am

這次「兩岸一甲子研討會」,被視為雙方的「二軌對話」。發言盈庭之中,大陸團長鄭必堅的兩句話令人印象深刻;他說:「眼界決定境界,思路決定出路。」

此會的功能既是投石問路,各抒己見亦是理所當然。然而,會中出現的歧見若與一甲子前、甚或五年前的歧見相較,歧見雖仍有歧見,但「眼界」與「思路」皆已有大幅的精進,不可同日而語。即以大陸方面的發言而論,三十年前,中國大陸對外主張「以世界革命為己任」,對台灣主張「解放台灣」,對內主張「以階級鬥爭為綱」;如今則出現了鄭必堅的「三和理論」(對外和平,對內和諧,兩岸和解)。今昔對照,眼界提高,思路亦開。又如,二十年前,北京的主旋律是「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但如今則有廈門大學劉國深院長的「國家球體/國際星系」論,明白標舉:「中國這個『國家球體』的球面,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兩個競爭中的政權構成,她們分別在背對背的空間和場合代表著中國,雙方形成了事實上『一體兩面』的關係。」這裡也看到了眼界與思路的提高和放大。

鄭必堅的說法,容我們借用並調整一下。我們認為,兩岸能從過去走到今天,確實是「眼界決定境界/思路決定出路」;但欲從今天走向未來,也許應當調整成「境界決定眼界/出路決定思路」。

什麼是眼界?眼界的主要成分是知識。毛澤東之所以用人民公社及文化大革命,來實踐其「馬/恩/列/史/毛」的「雞尾酒式的共產主義」,主要是因他的知識貧弱;宋江加張獻忠不能治理二十世紀的中國。到了鄧小平等發動對毛澤東的鞭屍革命,則主要仍是迫於形勢不得不然;至於提出「改革開放」的主張,其實當時一切都還說不準,所以「摸著石頭過河」這句話用了二十餘年,原因亦在知識上的不確定性。但是,到了今天,改革開放三十年已見巨大成效,是非黑白已是一清二楚,科學統計數字已代替了「放衛星」,利潤誘因則代替了「搖紅旗」;一切已從政治掛帥變成知識掛帥。所以,就知識與眼界而論,如今皆已不是問題;從現在走向未來,決定因素是在境界,也就是決定在使用知識的良知、理想與胸襟。相對而言,過去以政治意識形態的「思路」,侷限了「出路」;如今若看見了「出路」,則不能再被政治意識形態的「思路」所綑綁。同樣的道理,這也應當是未來兩岸關係的主軸思維:「境界決定眼界,出路決定思路。」

出於這樣的見解,我們對鄭必堅的談話仍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為歸結,頗感意外。其實,「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應當是「前二○○八」的語彙;正因此一論述的「境界」與「出路」皆有侷限,所以才有二○○五年「連胡會」提出了「和平發展論」,是「境界」的提升,也是「出路」的放大。到了「後二○○ 八」的今天,「九二共識」已是兩岸的政策主軸,「一中各表」則是其必然存在的潛台詞;這無論在眼界、境界、及思路、出路上,皆已超越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論述。鄭必堅的談話,會不會是境界與出路上的倒退?

北京方面有人在會中說,只承認「九二共識」,不承認「一中各表」。但是,倘若連「一中各表」也被視為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且所謂的「統一」也就是「我吃掉你」;試問,這個方案的「境界」如何?又難道會是「出路」?

北京一直說「什麼都能談」;其實,兩岸要談的就是「境界」與「出路」。例如,什麼是「中國」,其實是一個「境界」的問題;又如,兩岸的政治方案是否只有「我吃掉你」一個版本,則是「出路」問題。

我們對這次充滿「歧見」、但眼界與思路皆已見相對開闊的兩岸研討會表示高度肯定,亦對下一甲子的兩岸關係可望有更加開闊的眼界、境界、思路、出路,寄以高度的期待。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3184.shtml


◆社論-遍插茱萸少一人

【本報訊】工商時報 2009-11-16

      唐朝大詩人王維在其膾炙人口的「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詩中寫道:「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這首詩深刻描繪兄弟登高,獨缺一人的遺憾;剛好最近行政院決定任命前經濟部長尹啟銘擔任政務委員,也讓我們聯想到行政團隊眾政務委員當中,獨缺一位主管財金業務的政務委員,對於將來財金政務的推動,勢必造成負面的影響,我們因此呼籲執政當局應儘速予以補齊。

     現行的「行政院組織法」仍是民國69年6月29日的版本,其後雖然有幾次修訂的計畫,但都因為朝野對峙,所有的修訂版本都未能過關。即使目前國民黨在立法院具有絕對優勢,所提的最新修訂版本,迄今仍未完成立法。依照現行「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規定:「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行政院置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五人至七人。」

     根據行政院全球資訊網的公布,目前行政院現有七位政務委員,加上即將上任的尹啟銘,一共有八位,其中高思博是「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並為政務委員」,應屬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的身份,因而不佔用組織法第四條第二項「行政院置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五人至七人」的名額。然而,蔡勳雄則是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范良銹則是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兩位都非屬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各部會首長同時為政務委員」的身份,因此尹啟銘上任之後,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最高七人的名額均已用罄。

     大家都知道現有各位不管部會政務委員,都是在特定領域學養豐富的學者專家,或行政歷練完整的政府官員,其中蔡勳雄是都市計畫專家,也歷任政府都市計畫相關部門的各個重要職務;曾志朗則是心理學博士,擔任過大學校長、教育部長等要職;張進福則是電機工程專家,也曾擔任國立暨南大學校長;范良銹則是運輸工程專家,曾擔任台北市捷運局局長;薛承泰則是社會學博士,曾擔任台大社會學系教授、台北市社會局局長;梁啟源則是能源經濟專家,任職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即將上任的尹啟銘則一直在經濟部任職,從工業局長、常務次長、政務次長到經濟部長,經濟行政閱歷完整豐富。然而,上述名單也顯示,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當中,竟然沒有任何屬於財政、金融領域的學者專家或政府官員。

     目前有關財政部、央行、金管會等財金部會的重要法案之審查,依照行政院現行「法案分工審查表」規定,乃由副院長朱立倫親自擔綱。朱副院長是美國紐約大學會計學博士,曾任台大會計學系教授,也擔任過一任立法委員、兩任桃園縣長,資歷完整,然而目前還兼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法定主任委員,同時又是全國防災中心的總指揮、賦改會的總召集人,加上其他重要職務,他負責的工作可用「多到難以勝數」形容。

     然而有關財政金融的重要法案審查及相關政務協調,攸關整個社會的金融穩定、國內金融產業的長期發展、兩岸金融監理的協商、ECFA談判的金融業早期收穫、兩岸金融業者的互動消長、亞太金融中心的籌設建立、財政稅制的健全規劃、政府巨大財政缺口的籌畫彌補等,凡此種種,不勝枚舉,實在不宜由身兼全國各項要職的副院長殫精竭慮,而宜有專任的政務委員分憂解勞。

     因此,為了前述財政金融的長期發展,政府行政團隊應儘速尋覓合適的財金政務委員,來彌補這個團隊人才缺口。目前除了求才之外,也需想辦法處理現行法令上的名額限制。誠如前面所述,依照現行的行政院組織法規定,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最多只能有七人,在尹啟銘上任之後,名額就會完全用罄。雖然行政院組織法之最新修訂版本,已將不管部會政務委員的名額增為七至九人,但修法緩不濟急。權宜之計,似可將目前「政務委員兼部會首長」者,讓出一席,即可解決問題。行政團隊猶如一家人,既然已經「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就宜劍及履及、儘速處理,以期「全家團圓」,發揮整體團隊的行政效率,提升財金事務的決策品質。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3+122009111600104,00.html


◆升值促成升級?還是揠苗助長?

【經濟日報╱社論】2009.11.16 03:37 am

匯率對經濟有多方面的重大影響,因此每個國家或專家基於不同的政策目的,對各國的匯率常有不同的意見。但看法分歧的結果,也常混雜一些似是而非的主張。最近有人認為我國過去阻止新台幣升值,保護了代工出口產業,以致產業升級缺乏動力,所以經濟才不如韓國。這種說法在學理和事實上都有待商榷,而產業升級更不是靠貨幣一直升值就輕易可成。

若要和韓國比,多年來韓國常比我國更傾向於貶值。1986年底每元新台幣可換24.25韓元,1996年底升為30.70,2004年底成為32.42,目前則為35.87,新台幣呈現長期對韓元升值的趨勢。所以實際數字很難支持韓國升值而促成產業升級的說法。

若看短期的變化,韓國也比我國更常用貶值來保護韓國的出口產業。以這次全球金融風暴來說,韓元從2008年初就對美元貶值,最多時貶值近40%;而新台幣在2008年初還對美元升值,7月之後才小幅貶值。韓元最近雖然回升,但一年多來仍比新台幣多貶了約20%。這樣的貶值使韓國今年按美元計算的出口萎縮程度比我國少約一成,而以本國貨幣計算的出口成長率更是正值,而不像我國和新加坡有超過兩成的負成長。換言之,韓元的大幅貶值使韓國的出口廠商比我國更輕鬆度過金融風暴,也更有資金迎接經濟復甦。這清楚的事實也顯示,韓國比我國更藉壓低匯率來保護其出口產業,而非以升值促成產業升級。

再從學理來看,一味壓低匯率以讓廠商有利可圖,雖然確可能降低產業升級的努力;用升值來促成升級卻可能使產業外移而非升級。若一國貨幣升值太多,本國生產成本將高於外國,在全球化的時代裡,廠商很可能會把資源帶到國外投資。所以政府不可存著以往關著門打小孩的想法,以為貨幣升值就可以逼使產業升級。

為了說明這個道理,我們可觀察廠商的生產投入,通常這可區分成貿易財和非貿易財。貿易財投入按外國貨幣計算的成本,通常不因我國匯率而改變。但非貿易財投入,如土地和勞工,其新台幣價格若固定不變,新台幣升值時按外幣計算的成本就會提高,而使產品國際競爭力下降。換言之,匯率是透過改變我國非貿易財投入以外幣計算的成本,而影響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因此若我國非貿易財投入,在調整生產力差異後,並不比外國便宜,新台幣升值即可能使它們比外國的非貿易財貴。這一來廠商不管有沒有升級,都會發現,移到外國生產,貿易財投入成本相似,但非貿易財投入成本較低,因此外移比較有利。所以政府不管為了任何理由要讓貨幣升值,一定要先評估我們的非貿易財是否太貴,以免逼使產業外移。

要直接評估各種非貿易財和外國相比的生產力和價格並不容易,但我們至少可做些間接評估。若我國經濟原本平順發展,而非貿易財卻因泡沫經濟或政策因素而暴漲,或者非貿易財出現偏高的失業率或閒置率,我們即可合理懷疑非貿易財價格已經偏高。此時升值帶來的較可能是產業的外移及生產和投資的減少,而非產業升級。反之,當非貿易財供不應求,而新投資又偏愛沒有升級的產業,升值就可能減少未升級產業對非貿易財的需求,而留給升級產業較大的發展空間。1980年代的台灣和目前的中國較接近後者;而我國目前則較像前者,所以不宜用升值來促成產業升級。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3182.shtml

ECFA到FTA 署名不要去國家化

◆ECFA到FTA 署名不要去國家化

【聯合報╱張亞中/台大政治系教授 黃光國/台大心理系教授】2009.11.16 03:37 am

報稱,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表示,台灣將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名稱簽署ECFA,即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與大陸簽署。高長副主委並稱,未來與其他國家談自由貿易協定(FTA)時,也會用同樣的名稱。這是政府首次對名稱表示其立場。

我們對於政府的看法有不同意見。

第一、我們應將兩岸問題與國際關係分開來看。在國際間,由於政治因素,兩岸處於權力不對稱的狀態,中華民國被迫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加入WTO,但是在兩岸關係上,兩岸應為平等關係。我們不同意未來兩岸簽署ECFA時,一方是正式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方是經濟體名稱「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方式,而是應該尋求兩岸平等名稱的立場。

我們也希望,北京能夠將兩岸關係與國際關係分開來看,在國際制度上,兩岸可以援引國際的規範,但是在名稱的使用上,兩岸應該有自己的原則。我們建議,兩岸使用「北京中國」(Beijing China)與「台北中國」(Taipei China)做為簽署的名稱。這樣的好處有三:一是北京釋放出「中國」這個話語權;二、展現兩岸的平等政治位階;三、符合兩岸特殊關係的性質。

第二、我們可以接受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時,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做為最基本的底線,但是如果能夠爭取更好的名稱,為甚麼不爭取呢?為何一開始就要劃一條上線?在與有邦交國家簽署FTA時,是否也是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簽署?台灣固然有參與國際組織與外國簽署協定的需要,但是不要掉進了「去國家化」的陷阱,即每簽一個協定就愈證明自己不是個國家。以「中華民國」這個正式名稱簽署或許有困難,但是儘量找尋接近的名稱是有必要的,例如「台北中國」就是一個可以選擇的政治性名稱,而不一定要自限於「關稅領域」的定位。

台灣目前仍然沒有擺脫掉民粹的陰影,而視「中國」為洪水猛獸或負面話語。目前台灣除了商人願意「經略中國」外,政治人物卻閃避「中國」。台灣應該了解,接受「中國」話語權才更有機會影響大陸。北京也應該了解,放任台北丟棄「中國」,獨佔「中國」只會讓台灣愈走愈遠。從這些觀點來看,未來ECFA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是最不好的組合,而「北京中國」與「台北中國」才是最上乘的安排。期望兩岸政府慎思之。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53026.shtml


※延伸閱讀
我擬以「台澎金馬」簽ECFA

立委選制 宜採德國式兩票聯立制

◆天堂不撤守-立委選制 宜採德國式兩票聯立制

【陳長文】中國時報 2009-11-16

     在前兩次的專欄中,筆者談及了單一首長的選舉制度(特別是總統選舉)應考慮朝絕對多數決制的方向規畫,這悠關台灣的民主品質。本篇文章,筆者則想針對國會的選舉制度、改革的問題,提出一些看法。

     台灣現行選舉制度為類似日本選舉現制的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唯我國不分區議席比率較低),在區域立委選制設計有利於大黨的多數決制,在不分區立委部分讓民意等比例投射,期達成「民意比例性」與「議事效率」折衷。

     這樣選制,相對於○八年之前立法委員選舉所採取「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SNTV)」,可說已有長足的進步。SNTV是在一個中型選區中,有多名立委的應選名額,角逐者只須在相對得票部分,得票擠進應選名額數即可當選(不考慮婦女保障名額),其一般被認為會有利於激進與偏鋒訴求的候選人出線,而且有嚴重的選票不等值的情形(某選區應選五名,第一高票的張三得票三萬,第五高票的李四得票一萬,前者的選票為後者的三倍,但在立法院卻同樣只有一個席次)。這樣的選制既不能促成中間溫和社會的形成,也無法照顧比例性的民意價值。

     而在○八年立委選舉改採「兩票並立制」立委選制後,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大量淘汰了偏鋒候選人。但卻也形成了新的問題,即這樣的選制明顯不利小黨(尤其在區域立委的部分),於是如台聯、親民黨、新黨等小黨均出現被邊緣化的情形。好處是這種較鼓勵兩黨制的選制,「可能」會帶來較好的議事效率(但實際上因為藍綠對立的因素,這個效果也不明顯);但相應帶來的缺點就是,使得兩大黨更缺乏監督的力量,有平衡政治作用第三勢力更難形成(當國民黨、民進黨都不爭氣時,人民就束手無策)。

     此外,國民黨在區域立委的得票率五三.五○%,當選席次率卻為七七.二二%,相較民進黨區域立委得票率三八.二%,當選席次率只一七. 八%。可見單一選區的相對多數制,的確是有利大黨的選制。從好的一方面來說,也在國會構成了一個穩定、過半數的多數黨。僅管有不分區「比例代表制」的調和,但不分區席次過少,最後的結果仍然大幅違反比例性原則。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的不比例性,非但在台灣如此,在英國、日本亦然。但以台灣藍綠對立、統獨僵持激烈的程度,選擇一個「不比例性」這麼高的選制,筆者是有些擔憂的。少數民意沒有辦法等比例的進入國會,等於是缺乏體制內的發聲管道,長久下來對國家認同、政府穩定、政治監督都會產生影響。

     陸以正大使日前為文,呼籲我國立委選制改為「比例代表制」,筆者認同背後精神。但考量到台灣人民普遍已習慣「選人」投票方式,亦有個人難以參選的憲政問題,因此提出「比例代表制」另一種形態,也就是德國式「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不妨可作為思考選制改革的藍本。

     「兩票聯立制」投票方式與現在一模一樣,都是一票投給選區候選人,一票投黨。差別在政黨的總席次只以政黨票來計票。總席票與區域立委當選席次的差額,就由不分區立委補足。舉例言,若乙黨的政黨票得票率為四○%,則總席次為四五.二,則該黨的總席次即為四十五席。若他已在區域立委當選卅席,則再由不分區立委遞補十五席。由於總席次完全看政黨票,實質上就是比例代表制。只是當選人的產生不完全由政黨名單來排序,選民也可由「區域立委」選舉,優先讓能伸張地方民意的立委當選。

     當然,立委選制的改革涉及修憲,其中還有許多配套措施,諸如不分區與區域立委席次的調整、進入門檻的設計、婦女保障名額等需要研議。而加上選制變動涉及政治利益的重洗牌,這也是影響選制改革是否成功的因素。加上要達到修憲的高門檻,也是不容易的政治工程。但憲政制度的精練本就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還是要強調的是,不論如何,鼓勵類似制度改革的公共討論,是台灣民主要更精緻的前提。(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600116,00.html

印度製藥業對國際大公司的進逼

◆印度製藥業對國際大公司的進逼

‧葛馬萬 2009/11/16

我在此要說的重點在於盜版的學名藥(generic drugs)。學名藥長久以來對於有專利權的藥品而言一直是個威脅,不過由於最近藥品成本高漲、買方重整(以及其他各種結構性的改變),使得它們對於廠牌藥廠的衝擊更加劇烈。

【前言】

葛馬萬(Pankaj Ghemawat)以「永續經營」以及「競爭動態」等傑出研究成果,獲得哈佛商學院永久教職,他也成為哈佛商學院有史以來獲得這項殊榮的最年輕的教授。許多人主張國界逐漸消失,《地球是平的》儼然成了新世界宣言。但世界仍然是圓的,自始至終都稱不上是平的。全球化至今也只實現了十分之一,而百分之十的全球化,從來就不是全球化;加上文化、政府/行政、地理,以及經濟等因素,造就了全球漸行漸遠的四種距離,各國之間差異之大,超乎一般大眾的想像。

印度製藥業對國際大公司的進逼

當人們想到製藥產業,通常會想起「大型製藥公司」:也就是總公司設在美國和歐洲的十幾家跨國製藥公司,總產值大約佔全球市場的一半。大型製藥公司開發與行銷具有專利權保障的藥品,向來坐享極為優渥的收益,尤其是年收益超過十億美元的突破性藥品。

可是,近年來大型製藥公司卻面臨極為沉重的壓力:埃森哲計算指出,製藥產業整體市場價值(主要是大型製藥公司稱霸)從二000年的兩兆美元,掉到二00五年的一點五兆美元以下。大型製藥公司的問題千百種,其中包括研發生產力下降以及過度膨脹。誠如我在哈佛已經退休的同事麥克‧薛爾(Mike Scherer)所說,「(高昂)售價推動成本」。不過我在此要說的重點在於盜版的學名藥(generic drugs)。學名藥長久以來對於有專利權的藥品而言一直是個威脅,不過由於最近藥品成本高漲、買方重整(以及其他各種結構性的改變),使得它們對於廠牌藥廠的衝擊更加劇烈。根據美國美可保健公司(Medco Health Solutions)研究,二00五年專利權到期的三大藥品之中,有百分之八十七的處方箋在一個月內轉為學名藥。

學名藥必須符合和廠牌藥品(branded drugs)一樣的品質標準,但通常售價(經過在美國獨家以學名藥銷售的六個月之後)卻比廠牌藥品低了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八十。學名藥的市值在製藥市場佔了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如果以數量來看會更為可觀。此外,未來五年當中,隨著主要藥品的專利權過期,光是在美國市場,很可能還會再攻佔百分之三十的市場佔有率。

全世界有許多學名藥藥品製造商(有人估計大約有一百五十家),其中最大的一家是以色列的泰維製藥公司(Teva),二00五年的銷售額高達五十三億美元。泰維的成功主要是根源於行政套利的策略:根據艾力‧賀維茲(Eli Hurvitz)的說法(他是公司二十六年來的經營者),公司之所以能夠存在,都是拜阿拉伯抵制和以色列做生意的企業之賜。以色列為了因應阿拉伯的抵制,於是允許當地企業複製海外的專利藥品(如果其所有者沒有在當地行銷的話)——這也是泰維製藥公司建立製程專業能力的原因。

印度近年來掀起一波學名藥的熱潮,而其製藥公司成功的幕後原因,也是因為鑽營政府行政漏洞。由於印度政府認可流程專利,但不是產品專利,這項政策形同鼓勵印度的製藥業對進口藥品進行反向工程。從二00五年以來,印度的專利權法為了配合政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已朝著國際規範調整。但由於這樣的歷史,低廉的勞工成本和買方的付款意願,以及國內競爭激烈流於割喉戰,印度的大型製藥公司建立了低成本製造的能力,讓他們得以在學名藥藥品建立穩固的地位。其中一個指標就是,向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提出學名藥「簡易新藥申請」(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ANDAs)的公司當中,印度企業就佔了百分之二十五。印度這類公司有好幾千家,就算只看前十大,他們在這種市場滲透的程度下,所採取的策略還是極為多元。

有些印度公司一直專注於模仿專利權到期的藥品,或專利權在某些地區依然有效、但可以在其他沒有規範的市場行銷的藥品。第一種策略是學名藥競爭對手向來奉行的方法。第二種則是印度第二大製藥公司西普拉(Cipla)所採取的方法。愛滋藥品原本每人的治療費用每年高達一萬一千美元,但西普拉在二000年宣布,將這樣的成本降低到每人四百美元。西普拉的產品據信在非洲治療愛滋病的藥品市場中佔有三分之一的比例。而且如果其他國家的政府對世界貿易組織施壓,要求修改規定,讓他們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以及無需專利權所有者同意便能取得對該藥品生產或銷售的授權(誠如泰國在二00七年一月底的情況),那麼該公司的市場佔有率會更進一步擴大。

其他印度公司則已開始和西方公司合作,有的是取得西方公司的產品獨家授權(in-licensing)(通常是著眼於在印度製造與行銷),有的是製造活躍的製藥原料以及中間體(intermediates),然後由西方公司在印度國外從事行銷。印度的第八大製藥公司——尼可拉斯製藥(Nicholas Piramal)則是兩者兼具,該公司為了專注於維繫這樣的合作夥伴關係,所以積極避免學名藥出口——以免和大型製藥公司產生摩擦。該公司從多家西方公司取得藥品授權,並強調和他們的研發合作夥伴關係,以及客製化製造(請參考以下說明)。

不過另外有些印度製藥公司,譬如其中最大的蘭巴克斯(Ranbaxy),開始注重創新(說得更廣泛一些,則是先驅地位)。蘭巴克斯就像其他印度公司一樣,以學名藥藥品外銷建立起海外行銷市場(目前佔其總額的百分之八十),但近年來,該公司開始朝著幾個方向發展。由於規定企業頭六個月只能在美國銷售,蘭巴克斯為了搶佔先機,特別積極要在藥品專利權到期時,成為第一家生產學名藥的廠商。這種策略會牽涉到所費不貲的官司訴訟,有時候也會失敗(譬如立普妥〔Lipitor〕是輝瑞〔Pfizer〕全世界熱銷的降膽固醇藥品,可是蘭巴克斯卻挑戰輝瑞的專利權);但只要勝訴,卻能贏得可觀的利益(譬如,降膽固醇藥品斯伐他汀〔simavastatin〕)。其他追求創新的活動,則是致力於改善專利權到期的藥品(譬如透過創新的交付系統),以開發所謂的品牌超級學名藥(branded supergenerics)。這也是為什麼蘭巴克斯會在一九九九年對拜耳(Bayer)提供環丙沙星(ciprofloxacin)這款抗生素單日配方的全球授權。最近,該公司更買下擁有專利權保障的吸入器以及避孕貼片(transdermal patches)。超級學名藥雖然審查過程比較複雜,但於頭三年只能在美國行銷的規定卻是有利的。

蘭巴克斯(以及其他大型印度公司)另外採取的創新方式更為重要,那就是投資開發全新的藥品。整體而言,印度企業據估計,目前在相當高階開發的「新成分新藥」(new chemical entities)多達三十多項,可是據西方估計,發現、開發新藥品的成本(包括失敗)超過十億美元——這比印度製藥公司(除了蘭巴克斯之外)年度營業額全部加總起來還多。所以,大多數印度企業比較偏向開發新藥——譬如,印度第三大製藥公司瑞迪博士(Dr. Reddy's)便明確宣示,他們致力於授權有發展潛力的藥品,以規避臨床實驗與問世的風險和成本。

授權也牽涉到許多不同的相關策略。除了製藥行業之外,也包括了對價值鏈活動的重視:

‧委外研發:許多印度企業不是單純從事接單製造活動,同時也承接西方製藥商研發的合約。這種做法是利用這個產業最大的套利差異:輝瑞估計印度化學學家每個小時賺大約五美元,而美國科學家每個小時卻超過五十美元。所以,在二00七年初期,尼可拉斯製藥公司與禮來公司簽署協議,為後者的新藥負責全球設計以及臨床工作之前期與初期工作的執行。 ‧臨床實驗:公司開發的新藥品必須在謹慎選出的病患樣本中進行臨床實驗——這是實驗的最後、也是最昂貴的階段。製藥產業充分利用套利策略的業者現在也注意到這些臨床實驗的商機。現在超過百分之四十的臨床實驗都是在貧窮國家進行。其中尤其以印度最受矚目,因為印度的病患供給量龐大,其中許多是「未服藥病患」(treatment-naive)(不會消耗大量藥品)以及醫師說英文等原因。

‧IP服務:印度一直是熱門的IP服務集中地,在二00五年佔有將近半數的整體海外活動038。所以,製藥產業對此也展現極大的興趣,希望在資料輸入、資料庫管理,以及實驗研究設計、顧客資源服務,以及資料分析等領域,利用印度的IP服務的潛力控制藥品開發階段資料管理與資訊資源高漲的成本。

這樣的分類還沒說完——我們甚至可以根據成長類型(內部,還是透過收購,後者近年來受到愈來愈多印度企業的重視)、專門領域等等來分。我們也可從印度傳統藥品體系——阿育吠陀(Ayurveda,又稱生命吠陀)、悉達(Siddha)以及尤那尼(Unani)——及其生物多樣性,觀察文化或地理層面的套利機會。不過說到這裡,套利策略的多樣性應該已相當明確。

大型製藥公司的反應各異,諾華(Novartis)(全世界第五大製藥公司)就是一個例子。諾華在二00五年以八十三億美元收購德國海克薩公司(Hexal),以鞏固本身在全世界身居兩大學名藥藥品製造商之列的地位,並試圖以學名藥藥品和廠牌藥品搭售,為醫療提供者提供「單一窗口的採購服務」。以印度來說,諾華在當地市場是第五大外國廠商。諾華也在印度進行臨床實驗以及軟體開發,在二00六年年初,於孟買(Mumbai)附近成立免處方箋藥品(over-the-counter medicines)全球研發中心。不過諾華主要是將資源投入中國,有些大型製藥商認為,中國的發展潛力比印度還要驚人。在二00六年年底,諾華宣布在上海斥資一億美元成立研發設施的投資案,初期將以感染造成的癌症治療為焦點——中國許多癌症病患有相當大的比例都是因為感染造成。諾華在法律層面也非常積極:由於印度法院裁決,不准對其治療白血病藥品基利克(Glivec)的修改版本賦予專利權,諾華於是在二00七年一月提出上訴。有位官員因此有感而發,「諾華試圖讓開發國家的製藥產業關門大吉」。套利活動顯然為大型製藥公司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但次級的業者卻未必能夠受惠。

(本文轉載自葛馬萬新書《1/10與4之間:半全球化時代》,中文譯本由大塊文化出版)

http://mag.udn.com/mag/world/storypage.jsp?f_MAIN_ID=270&f_SUB_ID=4334&f_ART_ID=218104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11/15 社論

◆國家領導人:旗手、標竿、發動機

【聯合報╱社論】2009.11.15 03:49 am

首度發生的國民黨中常委全面補選昨晚揭曉,有二十名上次入榜的人物仍在名單之上。此次改選是因程序正義生疑,但現在的問題則是這一份新名單,在實質上仍不像想像的中常委應有的陣容。如今,中常委改選的危機差堪閃過,但馬英九在治國主政上的考驗,卻像打地鼠一般仍是此伏彼起。

看一看馬英九現在的處境,剛接黨主席就碰上中常委賄選風波,縣市長選舉又因諸侯造反而陷入苦戰,八八水災的餘痛猶在,美國牛肉又鬧得不可開交……。舉目四望,除了兩岸關係算是平順,整個情境還真有一點四面楚歌、十面埋伏的況味。

情勢顯示,問題不在馬總統兼不兼黨主席,而是馬英九必須使自己的瞻矚與作為凌駕超越在馬總統與馬主席之上,而成為一位「國家領導人」。總統與黨主席只是一個體制上的角色,而國家領導人則是一個出於體制但不受體制拘限(不是不遵守體制)的政治領袖。能成為國家領導人,一定是一個好總統;但並非每一位總統皆有國家領導人的火候。其實,馬英九似乎擁有成為國家領導人的許多條件,至少主流社會曾經如此期待;不少人期望他能成為國家的旗手、社會的標竿及人民感情與力量的發動機;但是,若看媒體及民間如今常將「無能」、「沒魄力」等形容詞加諸其身,他即使有總統與主席的職銜,卻似未能充分發揮國家領導人的角色與功能。

現在馬英九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必須喚回民間對他作為「國家領導人」的期待,以跳脫他正在深陷的惡性循環。這個惡性循環是:他的「領袖」形象如果動搖,他的基層就容易失控(這次中常委和縣市選舉即是例證);倘若基層失控,他的「領袖」地位就更加動搖。想一想兩年前總統大選時民眾對馬英九的期待,再看一看馬英九今日的左支右絀,儼然已陷於可怕的惡性循環之中。

如果平庸,則總統只是高級公務員,黨主席只是高級黨工。前文說,國家領導人是國家的旗手、社會的標竿及人民感情與力量的發動機。尤其在今日這個內外交迫、進退維谷的台灣;馬英九作為國家領導人,必須設法將國家的主題標舉出來,作為旗手、標竿及發動機,而不可使自己陷於東奔西跑的瑣碎「行程」中,應當積極領導主流及核心議題,不使瑣碎荒謬的政治八卦操縱了社會視聽的議題設定權,以致國家社會陷於無謂的內耗空轉之中。

若能發揮這樣的領袖角色,馬英九其實不必兼任黨主席;如果不能,兼了也無用。對馬英九而言,面對的課題有三:一、領導團隊:看不出「馬團隊」的操作方式,美國牛暴露了雙首長制的盲點,而中常委名單及縣市長選舉皆顯露了人才的枯竭與異化。沒有團隊協作,總統兼黨主席仍只能獨坐在孤峰頂上。二、領導議題:也就是擎持國家社會的大旗與標竿,必須超越跳脫「治國周記」那種格局。三、領導民心:馬英九原本最有這方面的條件,怎會落至今日地步,深值檢討。

二○○八年,主流社會曾期待馬英九成為國家的火車頭,如今卻有不少人質疑這個火車頭的機能。在中常會選舉及縣市長選舉中,皆出現「不把馬英九放在眼裡」的說法,這應是馬英九的錐心之痛。即使這樣的說法是激將法,我們也期望馬英九能奮力重建他作為國家領導人的角色與風範!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1783.shtml


◆當公眾人物的隱私成為社會事件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15

又有某形象牌立委因為被媒體跟拍帶女友上汽車旅館,而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道歉,當事人宣稱自己是一時意亂情迷,才會做錯事,將自罰閉關反省,也表示妻子非常生氣。不論這樁事件的後續發展如何,它至少透露了當前身為公眾人物,特別是頂著「形象牌」的公眾人物,若未能拘束自己在私領域的行為,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被媒體踢爆的風險,成為在公領域上傳布的緋聞。

或許有人認為這樁事件其實只涉及個人情慾管理,不必與公領域的問政表現牽扯在一起,更何況當事人已經勇於公開認錯,所以他真正該道歉並尋求原諒的,不是社會大眾,而是其另一半。這種論述恐怕只能說是對了一半,畢竟無論如何,當一名公眾人物動輒以「形象」自許之際,他們在私領域的行為,怎麼可能不會受到嚴苛檢驗?回顧從西方到台灣政壇的過往,曾有多少政治明星因私德不檢點而蒙塵,甚至終結了前景可期的政治生命。

這個事件的另一面,也透露了在今天這個時代,除非你根本選擇不做公眾人物,如果實在避免不了,那麼就最好保證自己在私領域的一切,都盡量維持完好無瑕,否則算是再低調,也很難避免不被媒體伏擊,一旦淪為鏡頭下的焦點,或是媒體名嘴嘲諷的議題,就不是一句難堪可以形容了。

例如前不久的一樁令人嘆息的名人婚姻情事,是從拾荒度日開始鬧得沸沸揚揚的前立委王雪峰和先生王作良的家暴事件。由於兩家人以及身邊諸「好友」、「同黨同志」的持續放話,讓這對當年的金童玉女到底有沒有拾荒度日、到底有沒有互相家暴(在傳出王雪峰聲請家暴令保護令時,王作良也暗示有遭到妻子的精神暴力)等,都成為外界議論的焦點。

曾被認為是民進黨漂亮寶貝的王雪峰和學運時期的學長王作良的婚姻曾令人豔羡,然而婚後七年,王雪峰與王作良再次出現於媒體時,竟是兩人生活已陷入困頓。今年四、五月間,王雪峰與夫婿王作良拾荒度日的新聞出現時,除了王雪峰的瘦弱與花白的頭髮令人驚愕之外,婆婆言語間對王雪峰的嫌惡,王雪峰家人對王作良的不屑,更讓人感覺得到這對昔日佳偶的婚姻已出了問題。果然近日傳出王雪峰已遭家暴兩年,只是她對於是否要提告、要不要離開另一半,三心二意;而另一端,王作良則不斷強調人感情黏密、互相需要,不會離婚。

在周遭人士不斷飆罵、增溫下,兩人的婚姻問題已變成一個眾所矚目的社會事件,然而,人們在這樁名人婚姻裡要看的並不只是兩造親友互挖瘡疤的八卦內幕而已,在別人的故事裡,總存在著許多值得省思的生命課題,特別是,王雪峰當年曾經參與家暴法的起草過程,若是她個人的婚姻發生了家暴事件,她要如何處理、周圍的親朋好友、法律能夠如何幫助她,是非常值得繼續關切的事,也將對社會如何面對與處理這種糾紛有很大的提醒與示範作用。

雖然俗話常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涉及家暴就不是家務事,需要公權力介入,當然也需要當事人的理性配合。許多家暴問題愈演愈烈,就是因為很多人,尤其是女性總是很難走出感情的綑綁,離不開曾經相親相愛的枕邊人,一再姑息,結果造成自己甚至家人兒女的更大傷害;也因此一位曾經擔任過民意代表的女性要如何處理她的婚姻,當然會引發社會的高度關注。

王雪峰與王作良的婚姻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家暴,目前正在處理中;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家暴問題不應該是關起門來私了的事,卻也很難比一比看兩造親友誰嗆聲嗆得比較激烈,就可以贏更多公義;雙王的親友團不該繼續隔空在媒體上喊話,家暴糾紛交司法處理,私下可給予當事人多一點開導和建議,但在公共領域裡,就給這對夫妻保留一些尊嚴吧!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1500177,00.html


◆1+1>5 不能毀於政府之手

【經濟日報╱社論】2009.11.15 03:49 am

鴻海集團與奇美集團昨天宣布結盟,由鴻海旗下的群創與奇美旗下的奇美電換股合併,奇美電法人消滅,但公司名稱留給存續的群創,新奇美電的市值將超越友達,成為國內面板業新龍頭。這樁交易規模以群創市價估算,高達1,997億元,不只創下台灣產業界最高紀錄,更為世界面板業締造新猷,勢將在全球電子產業間掀起連鎖的重組、洗牌及變革效應,帶來既嚴酷又嚴肅的挑戰;要達成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設下的1+1>5的目標,不只挑戰業者,更挑戰政府。

金融海嘯重創世界經濟,但同時帶來很多寶貴的經驗,並給予經濟活動的每一個參與者改變的機會,對併購觀念的改變,正是其中之一;在後金融海嘯時期啟動的併購,其意義更有別於風暴最烈時刻乘虛而入的危機入市,或被動的資產負債表修復、成本的縮減;它代表的是企業放眼未來成長動力的尋找,具積極意義。這樣的心得來自金融海嘯的慘痛經歷,它讓企業深刻體會在全球競爭的戰場上規模經濟的戰略價值;要具有世界競爭力,基本的規模化經營是充分條件。因此,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在記者會直言,這個合併案是以「世界的台灣」為出發點,而不是台灣的面板業;台灣面板業必須整合,才有機會跟世界競爭。他最令人動容的一句話:「個人可以退,但台灣不能輸掉面板業。」此一胸襟,正是所有亟思競逐全球的產業所應學習的。

郭台銘的胸襟亦值得一提。欣賞當年一統大漠的成吉思汗、正效法其開疆闢土精神的郭台銘,向以對員工大方著稱,在此一世紀併購案上,他則以22%的溢價與奇美電換股合併。這個出價與奇美電的真實價值間一時尚難判絕對的高低;但他最大方的是保留了奇美電這個名稱,不論是基於奇美電已累積的企業形象或其他考慮,主併者給了被併者最大的尊重;未來一旦郭台銘設下的1+1>5併購綜效展現,成為全球前三大、甚至第一大,揚名世界、創造歷史的既是鴻海集團,也同時是「奇美電」。

然而,無論併購理論抑或歷史經驗都提醒,企業併購是風險處處,成功整合的比率很低;要發揮1+1大於2的綜效,必須面對組織調整、技術調和、資訊系統相容、管理及基層員工磨合、企業文化融合等種種整合的風險。儘管鴻海已有多次企業併購的經驗,應已訂出併購後快速融入的運作模式,但企業、產業各有其特性,更何況還設定了1+1>5的高目標。尤其,這次兩大集團旗下面板事業的大合併,所要達成的規模經濟,非僅是在產能的加總、生產尺寸結構的調配,還將擴及海外據點、產業供應鏈及國際市場的整合,要展現綜效的難度勢必更高。

但此一世紀併購能否留下世紀綜效的挑戰,不只要靠企業自身的全力以赴,更需要政府政策的加持。一個最現實的狀況是,目前面板業尚在禁止西進登陸投資之列,但中國大陸既有的市場規模、高成長潛力及面板應用的日廣,卻是全球面板大廠的必爭之地,而台灣面板業的主要競爭對手南韓已在大陸全面布局,被禁足的台灣面板業即使得以迂迴、繞道西進因應,也是綁手綁腳施展不開。因而若現況不改,即使兩大面板業的合併順利整合、規模產能做到第一大,也還是無法放手逐鹿全球最大的市場,又如何奢談挑戰南韓、做到「世界的台灣」?因此,西進政策鬆綁的加持,才是1+1能否大於2、等於5、甚至是10的關鍵要素之一。業者已經想得透徹,那麼,政府呢?不知如何管理就乾脆禁止,絕非正途;政府該與產業好好談一談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1856.shtml


◆新聞幕後-為什麼急著宣布?

【陳泳丞、袁顥庭】工商時報 2009-11-15

昨(14)日群創與奇美電的合併案,相當罕見地選擇在星期六早上九點半召開記者會,且不少相關的合作細節是根本都還沒有談妥,就急著要端菜上桌。實際上的原因竟是,怕引發內線交易疑慮、使得這樁面板產業少見的合併案破局。

奇美電和群創閃電宣布合併,不過其實早在上週奇美電的股價就已經有所反應。週四一開盤奇美電就跳空大漲,不僅一度亮燈漲停,更是爆出了 14萬張的成交量,而週五奇美電成交量更是放大到18萬張。奇美電股價異常波動,也引起了市場和主管機關的關注,也迫使雙方在細節還未談妥之時就急於宣布合併。

奇美電的股價異常波動,也引發市場對於奇美電合併案、乃至各種合作案的傳聞四起,不過兩家公司都保密到家,不僅高階主管一律封口,對外也是否認到底。

群創主管強調,雙方對於此合併案都相當保密,不過近期奇美電股價出現異常波動,因此急著宣布。不過為了盡量把對股價的衝擊降到最低,特別選在不開盤的週六早上宣布,還有週日一天的時間可以沈澱。

新奇美誕生,從市場和供應鏈角度來看,一般都給予相當正面的解讀,不過鴻海和奇美兩大集團聯姻,也引起競爭對手相當大的關注,就連遠在海外的競爭對手也是頻頻去電詢問,而所有供應商更是在第一時間表達全力支持之意。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349+122009111500192,00.html

兩岸一甲子

◆對歷史曲線該有敬畏

【王文進】中國時報 2009-11-15

中共戰略與管理研究會會長鄭必堅先生在「兩岸一甲子」研討會的演講中,試圖提出三大保證來消解世人對中共崛起疑慮:不走近代西方殖民「掠奪主義」、不走當年德、日「軍國主義」、不走前蘇聯「霸權主義」。表面上看來,中國對世界史的災難癥結似乎有較寬闊的史觀與警惕,但唯獨對台灣與大陸近六十年的曲折起伏,仍然只站在大陸一邊的詮釋觀點。

中共的史觀當然對公元一九五○年未能一舉解決台灣問題而感到挫折。但若能從中華民族大歷史的發展來看,台灣在國際潮流中所打開的格局,反而成為保護中華文化的最後堡壘,未嘗不是一件歷史的機遇。試想一九五○年若讓中共的勢力順利席捲台灣,爾後三十年台灣必然同時捲入中共大躍進、人民公社、與十年文革的腥風血雨。當中共在一九七九年覺醒,決定邁向為人民追求福利的經濟發展時,若無台灣與香港國際經驗,與各項資源挹注,如何得以催化改革的火種與奧援?

此次會議雖然藉「一甲子」為題來拉開時間的長度,但六十年在這一代的人看起來似乎很長,若一旦置於歷史長河之中,其實還是容易見樹不見林,所以提出議題的語氣難免窘迫與侷促。凡研究中國三千年歷史的學者都知道,中國歷史上分裂與統一的年代幾乎各居其半(分裂時期約一三○○年,統一時期約一七○○年),整部中國歷史本來就是統一與分裂的循環更迭,而每次分裂若能歷經時間的醞釀與沉澱才能促進另一次統一的大局面。反之若各項條件尚未成熟,而倉卒統一,則必然帶來更大的災難與動亂。以兩岸近來最熱衷的「三國歷史」為例:當公元一八四年黃巾之亂,導致漢代帝國崩毀而揭起三國百年爭霸之史,當時司馬氏雖然乘機入蜀平吳,但歷史證明西晉本身並未真正消融當時北方留下的歷史難題,就在公元二八○年倉卒統一,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西晉統一不到十年隨即爆發「八王之亂」,旋又導致五胡亂華,使統一的王朝不到四十年,於公元三一七年再度分裂三百年。可見如沒有通過真正經濟、文化、社會的融合,即使號稱「天下一統」也只是「假象的統一」。當著名文學家左思,一方面在顧盼自雄地寫下洛陽紙貴的《三都賦》,誇示北方如何如何時,西晉帝國卻已再度危機四伏,崩解在即。

所以從諸多歷史教訓中,我們必須對歷史曲折的發展,具有史家的審慎與敬畏。今天若用宏觀視野來看待海峽六十年的分裂,必須正視台灣在中共和平崛起中所注入的正面基因。換句話說,六十年的分裂,對兩岸政黨的「政權」而言,或許有些難堪與挫折,但對兩岸人民的福祉與能量的激盪蓄積,其實是正面的。正因兩岸的人民各自以其滄桑命運去探觸摸索中華民族的未來。職是之故,雙方的經驗都是極其珍貴的,只有勇敢地面對歷史曲折處所提供的玄機與不可抗拒的進程,兩岸一甲子的論述才有可以開展出積極方向。

當今我們對大陸最感憂慮者:是在經濟改革過程中,一邊享受西方資本主義的果實,一邊又無法擺脫百年前中國由屈辱所帶來以民粹主義為底色對西方的激烈反應,而將台灣衝擊歷史困境的生命力,解釋成與西方假想敵糾結在一起的歷史包袱,若不能放棄百年前的陰影與心理障礙,中國將無法心平氣和地成為一個氣度恢弘、重新崛起的大國,也無法公平對待兩岸一甲子的苦難迸濺出來的資產。(作者為東華大學中文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500292,00.html


◆迷霧中國

【張鐵志(本文作者為《旺報》「文化周報」創辦至今之主編,本期為其主編最後一期。)】旺報 2009-11-15

壹曾經,國中時,我們在作文上寫著要解放神州;高中時,我豪氣地期許將來要承擔作為一個知識份子對中國的責任。

後來這已經成為大學以後的我,不願啟齒的年少了。

九零年代的開端,我進入大學,參加了一個學運社團,在這社團中逐漸改變我對國族、政治、社會的認識。而社團本身的歷史,幾乎正是中國在台灣的複雜身世的一個剪影。

這個社團叫做「大陸社」,全名是「大陸問題研究社」,是台灣學運史上頗為活躍的社團。這是七零年代初期,由一群「反共義士」成立的。由於他們的特殊背景,所以希望在學校中成立一個關心大陸的社團。那約莫是我出生的時期。

從1949年以後到彼時的台灣,一般民眾很難接觸到關於大陸資訊。蔣政權徹底妖魔化中共政權,禁絕左翼思想,卡通化「大陸同胞」的苦難,但卻又時時強調,我們就是中國。我們的世界觀是一個被國民黨統治的虛幻中國所支配。

在那個封閉的黑暗時代,大陸社得天獨厚地有不少「匪情研究」的資料可以閱讀,成為一個窺視大陸和認識「共匪」的窗口。雖然你必須先戴上一個可笑的哈哈鏡。進入八零年代,大陸社的第二個十年,後美麗島時期的台灣開始轉向民主化和本土化,校園進步學生開始積極挖掘那些被壓抑的本土歷史,或是投入正在當下爆發的各種社會矛盾:民主的、環保的、階級的、校園言論自由的。因此,在八零年代的社團轉型期,學生們讀自由主義也讀馬克思主義;讀中共黨史,也讀「台灣人四百年史」。

然後,大陸社逐漸揚棄關於大陸的一切,而把全部視野放在台灣。保留社團的名字只是為了堆積歷史之塵。



等到九○年代初我進社團時,本土化已經成為時代精神。我們必須不斷自我拆解大學前黨國教育灌輸我們的中國意識,因為那是虛幻不實的,是為國民黨政權提供統治的意識形態正當性。我們(尤其我這個台北外省小孩)慚愧於對中國史地(雖然那是國民黨版本)比對台灣歷史地理熟悉;我們急欲擁抱腳下這塊土地。

國民黨的中國神話的崩解,不只催促著我們急切地去認識台灣,另方面也讓我們想去認識神話之外、更真實的中國。

彼時的中國正進入開始全力追求市場改革的後天安門時期,台灣也甫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不再把中共當做「共匪」。更早之前的幾年,八零年代後期,政府開放大陸探親,越來越多中小企業出走成為「台商」。台灣民眾開始接觸到比較具體的中國。

因此,我們開始認為,即使站在台灣主體的觀點,也不能不去面對一個巨大變化的中國,不能忽視其對台灣的重大影響。尤其,我們作為「大陸問題研究社」,是不是更該名符其實?於是,社團內增加了一個關於中國政經發展的讀書小組。

事實上,在整個九零年代,對大多數人來說,中國仍然是一個遙遠的他方,是一團陌生的、模糊的、看不到太大差異的「霧中風景」(借用作家駱以軍的比喻)。



97年第一次去了上海,開始感覺到這個城市梧桐樹下的趣味。然後因為參與學術調研計畫,第一次去了北京附近黃土飛揚的農村。

對城市與農村的驚鴻一瞥,讓中國在我心中逐漸從統一的魔獸,轉變為一個複雜的有機體。只不過,人在霧外固然看不清楚,進入迷霧中更是困惑,不知道看到的何者是真實,何者是幻影。

另方面,在台大政治學研究所唸了關於社會主義轉型的政治經濟學之後,從知識上更關注中國的特殊發展經驗。

兩千年之後去紐約唸書,結交了來自中國的朋友,每周相約喝咖啡,填補我對中國的好奇。也不時和流亡民運份子在油膩的中國餐館餐桌上,熱烈討論台灣與中國的民主化經驗。

這是二十一世紀。中國的身影在世界、在台灣都愈顯巨大。

然而中國對台灣持續是一面濃密霧中的風景,被台灣媒體探照燈照到的大都是璀璨華麗的角落。於是,中國一方面成為台灣想像的新商業天堂,另方面成為台灣的焦慮來源:媒體不斷比較中國城市發展多麼快速,中國大學生比起台灣學生多麼用功,北京上海如何美麗雄偉。台灣要加油。

此外,中國的崛起對台灣造成的另一個焦慮,還是來自主權宣稱的矛盾,以及中共在國際上仍持續對台的各種威脅與打壓。這也使得許多台灣人仍然無法正視中國內部的矛盾與複雜。



過去一兩年,我開始在北京的胡同和中國的音樂、文化界的朋友喝起一杯杯的酒,對那些在壓抑中充滿活力的音樂、文化和媒體力量感到高度興趣。另方面隨著認識更多在中國海外和內部被壓迫或者在為被壓迫者奮鬥的朋友,隨著透過twitter的即時性連結,我也一步步跟隨著他們,從民眾的角度踏入迷霧的深處,並希望在台灣為彼岸的人權發出一些聲音。

今年初,中國時報集團創辦一份以報導中國和兩岸新聞為主的報紙「旺報」。我受邀主編文化副刊。

在2008年政黨輪替之後,兩岸更加緊密而快速的互動。但正是因為兩岸走向更為密切的交往,所以我們需要對中國社會,對中國共產黨,有更深刻而真實的認識。

我希望透過這個媒體空間,去一步步撥開迷霧,引入更多元的中國聲音,呈現更立體的中國。尤其在當前環境下,我們要追求的多元性,必須是更批判性和反思性的。

這份文化周報過去幾期的封面故事包括詩人海子與八○年代的消逝,中國農民工的詩歌電影音樂、從九二一到川震、「中國六十眾聲喧嘩」、中國獨立電影、網路如何改變中國等等。

在「中國六十」的封面上我寫下本期旨趣,「我們希望讓中國內部的異質聲音及台灣對中國更多元的想像,可以眾聲喧嘩。」

這當然不只適用於本期,這既是這個文化周報的使命,也是台灣當前迫切需要的中國想像。

衛署緊盯 門診須顧隱私權

◆衛署緊盯 門診須顧隱私權

【黃天如/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09-11-15

「王大明先生,請進來作尿道檢查。」許多人就醫時都曾碰到類似的尷尬經驗!為捍衛民眾就醫隱私權,衛生署公告《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明年起列為醫院評鑑必要項目。凡不合格者,即便總成績特優,也將限期改善,並公告名單。

衛生署日前正式公告實施《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以逐項細列的方式,明訂各醫療院所執行門診醫療業務時,應遵循的病患隱私維護指引,取代原本只在醫院評鑑中原則性宣示及欠缺具體標準的規定,未來列入醫院評鑑後,各院恐怕就無法再置之不理。

《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共分四大項,數十子項。例如,規範明訂「病人就診時,應確定隔離其他不相關人員在場」。也就是說,許多大醫院或名醫門診時為加快看診速度,常以「前號看診,後兩號提前進入診間候診」的做法,將予以禁止。

另外,許多醫院護士叫號時常直接以全名呼喚病患,作法也須修正。《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中要求,「於診間呼喚病人時,宜顧慮其權利及尊嚴」,在婦科、泌尿科門診,或牽涉私密之精子、卵子檢查,病患最忌被┌全場唱名┘,新規定上路後,民眾就診時就可免於被公開姓名。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建議,例如門診叫號時不妨一律改喚「五號石先生在嗎?」這樣就算患者是公眾人物,隱私權也能獲得保障。

除了就診秩序與人員訓練的提升,醫療院所門診各項軟、硬體設備,也與患者隱私維護息息相關。

例如《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中就明確指出,門診診間及諮詢場所均應為獨立空間,且有適當隔音;檢查台上亦須備有被單、治療巾等,對於較私密部位之檢查,並應有避免過度暴露之措施。

石崇良說,以之前媒體報導高中女生被要求脫褲檢查疝氣的校園個案為例,就明顯有「過度暴露」的情況,才會受到當事人及家長的抗議。

該規範要求醫事人員執行門診醫療業務時,必須具體遵守的規範還包括,執行觸診連同徵詢同意的過程,都應顧及患者隱私;檢查時應安排合適之醫事人員在場;檢查場所應至少有布簾隔開;另教學醫院之教學門診應有明顯標示,有實習學生在旁,應事先充分告知病人。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350+112009111500105,00.html


◆美國推動健康資訊法 建構醫療資訊安全網

‧生技醫材報導 2009/11/12

【文/詹世榕(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

在電子與資通訊科技的協助下,醫療人員得以更精確、更有效率地提供醫療服務;但相對的,這也代表個人醫療資訊也將因此更容易流通。如何享有科技所帶來的利益,同時,亦確保個人醫療資訊得到完善的保護,無論於技術面及法制面,都因為科技的使用增加許多複雜性。

美國政府通過「經濟與臨床健康資訊科技法」

以Google在去年(2008年)5月所推出的「Google Health」醫療紀錄服務為例,使用者(該項服務僅於美國地區提供)不但可以透過這項服務紀錄個人醫療資訊,使用者或醫師亦可藉此與各大藥局與診所,透過網路更便捷地取得醫療紀錄。

雖然,「Google Health」副總裁梅爾一再強調,這套系統對於醫療資訊採取最高等級的保護措施,但仍無法擺脫外界對這項服務可能洩露個人醫療資訊的疑慮。

從法制面的角度觀察,該項疑慮的源頭,係來自於該項服務是否為美國1996年,醫療保險可攜性與責任法案(the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of 1996, 以下簡稱「HIPAA」)的規範範圍內。

事實上,除了「Google Health」外,微軟也有類似的「HealthVault」服務。無論如何,類似事件透露美國大眾對於醫療資訊保護的重視程度。

今年2月通過的「經濟與臨床健康資訊科技法」(The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Economic and Clinical Health Act, HITECH),該法案屬「2009美國經濟振興暨再投資法案」 (the 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 of 2009,ARRA)所包裹法案之一,相關修法中加強了對醫療資訊的保護。

法案中要求美國衛生暨福利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HHS),針對受保護的醫療資訊未經授權而取得、侵入、使用或公開外洩的情形發布「暫行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egulations),課以特定主體較HIPAA既有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更積極、且明確的告知義務。

HITECH非取代HIPAA─而是加強保護醫療資訊隱私

HHS亦於今年(2009年)8月24日,公布該項規則,其重點內容規範如下。

HITECH通知義務規則的適用主體,沿用HIPAA中所規範的「適用主體」(covered entity)與「商業夥伴」(business associate)。前者包括:任何以電子訊息傳送醫療資訊的健康計畫(health plan)、健康照護資料交換中心(health care clearinghouse)以及健康照護服務提供者(health care provider)。

後者為代表「適用主體」執行各項職能、活動與服務的代表人,包括:第三方的行政管理人、健康計畫或醫藥費支付處理的醫療給付管理人、醫療轉錄公司以及其他任何為「適用主體」執行法律、保險統計、會計、管理、行政服務的人員。

由於,其涵蓋的主體與HIPPA相同,就實質面而言,可視為對HIPPA隱私權政策的延伸與強化。惟須釐清的是,HITECH的目的並非取代HIPPA,僅是在效果上強化以往HIPAA對於醫療資訊所提供的隱私與安全性的保護。

HITECH通知義務所欲保護的客體為「未確實受保護之健康資訊」(unsecured protected health information,以下簡稱Unsecured PHI),此亦沿用HIPAA的定義。

係指未依照HHS「個人健康資訊外洩通知責任實施綱領」(Guidance Specifying the Technologies and Methodologies That Render Protected Health Information Unusable, Unreadable, or Indecipherable to Unauthorized Individuals)所指定的加密與銷毀技術或方法對「適用主體」,以任何形式或媒體傳播的個人健康資訊進行保護者。

通知義務須於60個工作天內完成

換言之,對於已經加密或銷毀處理的個人健康資訊發生外洩的情形,HITECH即不再要求「適用主體」履行通知義務,因此得知HITECH並非所有的醫療資訊外洩事件的發生,皆課以通知的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實施綱領中,對於如何加密,使確保個人健康資訊受到保護,設有詳細、且具體的指引與認定。

通知義務的履行,其起點始於「適用主體」基於其合理注意義務得知資料外洩或可得而知的當日時起算,必須於60個工作天內完成通知程序。其通知的對象包括可能受影響的個人。

若資訊外洩的數量未超過500筆,則「適用主體」與其「商業夥伴」必須對於資料外洩事件進行追蹤,且於60個工作天後向HHS進行通知;對於超過500筆的資料外洩事件,則應通知當地重要媒體,以新聞稿的方式對外公告。

另外,亦不待上述60個工作天期間屆滿而同時通知HHS,HHS會將此類事件以表單方式公佈於其網頁中。而「商業夥伴」對於其所引發的資料外洩事件也應主動於知悉後60日內,通知「適用主體」。

整體而言,HITECH使上述主體首次須依法強制性地向可能受影響的個人通知醫療資訊外洩事件,此為HIPPA以往所未規範的。

HIPPA將PHI分為:電子健康記錄與個人健康記錄

其次,HITECH也突破HIPAA過往基於契約關係執行相關隱私權及安全規定的作法,更在法規上,直接對於洩露醫療資訊的相關主體課以刑責,強化違反HIPAA隱私權與安全規定的法律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受限於美國國會對HHS提出最終規則的期限要求,HHS現階段所提出的版本僅屬暫行規定,最終規定的最終確切內容仍有待確定。

但無論如何,從HITECH的通過以及暫行最終規則增修的方向來看,可以看見美國對於醫療資訊的保護,將採取更為積極、且直接的態度。

即便HITECH對於加強醫療資訊保護的態度顯而易見,但對於Google Health此類醫療記錄服務是否屬得以藉此規範,仍有許多爭議。

於HIPPA中對於PHI的形式將其分為電子健康記錄(Electronic Health Record,EHR)以及個人健康記錄(Personal Health Record,PHR),兩者之差異在於前者屬患者於醫療期間,由醫療機構或人員所蒐集的醫療資訊;後者則為個人(通常為患者)自行更新或設定的記錄。

然而,PHR並未納入於當初聯邦貿易委員會對HITECH所提出的暫行最終規則中,也無法因此對於PHR的使用要求必須符合HIPAA的隱私權及安全規範,換句話說,對於PHR的使用,即便在HITECH暫行最終規則通過後,亦僅能仰賴資訊提供者及服務提供者雙方的契約約定。

建構資料外洩判斷標準與後續解決流程

只是在此項最終規則尚未確定之前,任何對於既有規則皆有修改的可能,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美國對於醫療資訊的保護有漸趨嚴格的趨勢。

無論HITECH的通過,是否足以規範Google Health此類醫療記錄服務,對於大多數的醫療單位來說,HITECH的通過對於他們影響最甚者,莫過於必須更謹慎、小心地面對醫療過程中所取得、使用與傳輸的電子醫療資訊。

如何能夠在此項規範趨勢的背景下,在規範最終規範確認前,將其內部作業符合上述HITECH規範是更為務實的問題。

可以想見的是,建構資料外洩事件發生判斷標準,及其後續內部流程是必要的,而對於相關主體的員工進行訓練,也是落實此項工作的重要環節。此外,如何在上述主體間進行工作與責任的分配,亦為上述相關主體必須面臨的重要議題。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ART_ID=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