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吳育昇:環評 應納信賴保護

◆吳育昇:環評 應納信賴保護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10.13 03:47 am

中科三期爭議,立委促修法改進環評制度。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昨(12)日表示,提案修正環評法納入「信賴保護」原則,明定未來環評審查結論遭行政法院撤銷後,權責機關可依行政程序法的「情境原則」,自行判定是否應撤銷開發許可,給予法律轉圜空間,避免類似中科爭議事件再度發生。

馬英九總統國慶談話才說檢討環評制度,吳育昇率先鳴槍修法,推動環評制度改革,該提案昨天已通過程序委員會,排入15日立法院會一讀。

吳育昇表示,廠商合法申請並經許可的開發行為,事後因訴願或訴訟裁判撤銷環評審查結論,一夕之間變成無許可,且為非法開發行為,有違法律安定性及信賴保護原則。

他因而提案修正環評法第14條,增訂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明定環評審查結論公告經行政法院撤銷確定後,原開發許可處分是否撤銷,應回歸「權責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相關規定,判斷有無「不得撤銷」的情形,而非「自始、當然、絕對無效」。

第 14 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
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定不應開發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
可。但開發單位得另行提出替代方案,重新送主管機關審查。
開發單位依前項提出之替代方案,如就原地點重新規劃時,不得與主管機
關原審查認定不應開發之理由牴觸。

根據行政程序法117條規定,「不得撤銷」的行政處分,包括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以及信賴利益大於撤銷所欲維護公益者兩項。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此外,修正案中明定,若經權責機關認定應撤銷開發許可,該許可自撤銷之日起喪失效力,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環評法第22條規定,命開發單位停止實施開發。

第 22 條
開發單位於未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或依第十三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
為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開發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
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其不遵行者,處負責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吳育昇說,政府全力招商,如果不儘速推動修法,勢必還會發生類似中科三期爭議事件,現在修法是「亡羊補牢、猶未晚矣」。他並透露,環保署也私下向他表示支持。

吳育昇強調,他提案修正環評制度,希望能將環評法與行政程序法兩者適度結合,消除現有法律衝突問題。

【2010/10/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9/5906791.shtml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開發與環保,不宜偏執一端

◆開發與環保,不宜偏執一端

【聯合報╱社論】
   
2010.10.03 01:58 am

最近幾個月,國內不斷出現環境保育與經濟發展之間的衝突;中科三、四期的停工風波、台塑六輕的工安事件、國光石化是否興建、中研院生技園區的開發等等,都有不小的紛爭。

這些紛擾即使在短期間出現某些妥協,但始終沒有人在理論面提出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觀點,以至於形成正反意見的對峙或膠著。事情膠著久了,難免就會出現較為極端的看法,甚至主張以極端的見解主導議題解決的方向,這樣的偏激發展趨勢令人憂心。在此,我們希望尋找經濟與環保之間的對話基礎,企能緩和台灣目前對立的社會氛圍。

在概念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之所以不容易得到對話交集,是因為這兩個議題處於不同的面向。經濟發展一方面嘉惠當代人的福祉,另一方面也提升了未來子孫的基礎設施與資本設備,當然有其貢獻。環境保育則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見其成效,故當代人往往無法享受保育成果,幾乎是純然為了造福未來子孫而做保育的努力。簡言之,經濟決策是我們「為自己」做決定,而環保是我們「為子孫」做決定。大家為自己說話比較容易言盡意達,但由於子孫輩在當下尚無發言權,當代人要如何替未來子孫說話、說什麼話才算允當,就有極大的爭議空間。主流環境學者強調,保育問題的癥結,就在於「未來子孫尚未出生,無法替自己發言」,確實是一語中的。

此外,經濟發展所建設累積的,通常是道路橋梁廠房機器等資本;這些資財本非未來子孫所有,其留存可以說是當代人的恩給。但環境資源如森林淨水湖泊山川,卻是大自然的原賦狀態,未來子孫原本就有權利(right)對其主張,只有當環境資源遭當代人破壞時其權利才會受損。從未來子孫的角度而言,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之間的衝突,似乎是在改變他們出生時所承受的資本組合。經濟發展旺暢,則未來子孫會承襲許多的機器廠房實體資本,卻有太少的環境資本。反之,若是經濟發展太受壓抑,未來子孫出生時會有較多的環境資源,卻只有極少的實體資本。由此以觀,兩者之間的利弊取捨,當然值得思辨琢磨,但顯然也不應產生「只顧開發」或「只顧環境」的偏執。

不必諱言,當前社會上確實存在若干極端的開發派與環保派。二○○四年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普萊斯考特(E. Prescott)在廿四日台北一場論壇中指稱,他不認為永續與保育的問題值得關心:只要人們夠富有,其財富所支撐的科技研發就自然能解決環境汙染等生態問題。普氏也主張,企業在守法之外不必有其他的環境責任感。看到這麼極端的唯開發、唯財富經濟觀點,確實令環保推動者跳腳。另一方面,當中研院於上月廿八日推出二○二園區頗具環保意識的修正開發案時,竟然也有環保人士以「性侵」來形容此案,認為「插入五公分與十公分都是性侵」,強調整個地區完全不能開發。這樣極端的環保論述,不免讓費盡心力尋求修正方案的中研院感到挫折,也過度壓抑了產業發展的空間。

我們不能就發展與環保做通案原則性的評論,但是不認為任何一方可將其論點推向極端,拒絕做任何妥協。如前所述,環保議題其實未來子孫才是主角,而當代人只是憑我們善意的想像,為未來子孫代言而已。既然是代言,當然就可能有誤差,以一己之想像「曲解」了子孫輩真正的期待。從未來主人翁的角度來看,環保與發展之間的取捨,應該都不是極端的全有或全無。偏執一端不但不是子孫所樂見,也使得當代人「公親變事主」,反而使當下的社會增加摩擦,所為何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885953.shtml

民進黨豈可反對不在籍投票

◆民進黨豈可反對不在籍投票

【聯合報╱社論】
   
2010.10.11 03:42 pm

內政部規劃在二○一二年大選時實施「不在籍投票」,讓軍警和出外工作、求學的人能移轉投票處所,就近在居住地投票。這是一項保障人民參政權的進步措施;不料民進黨竟強烈反對,指控國民黨是為「集中掌控」軍警影響選舉而出此策。

此一反應,暴露了民進黨的三種心態。一是「反對心態」,對國民黨提出的施政,不問是非曲直一概反對,到了非理性的地步。二是「矛盾心態」,平時將「民主」無限上綱,但一翻臉就把台灣民主貶抑為脆弱不堪、任人操弄的玩意,矛盾到了極點。三是「退化心態」,不在籍投票旨在擴大民眾的政治參與,是選制上的一大突破與進步,而民進黨對保障投票權的變革竟大唱反調。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點。民進黨為反對而反對,或為攫取政治利益以致出爾反爾,人們早已司空見慣。但對於「不在籍投票」如此明顯地能帶給民眾莫大方便、亦有利於台灣民主的改革工程,民進黨竟大唱反調,且說不出任何正當的理由;這顯示民進黨的民主思維已嚴重鏽蝕,以致連自己在向後倒退都無法察覺了。八年執政的挫敗,民進黨不僅失去了清廉和正義,似乎也失去了追求進步價值的信念。

「不在籍投票」的意義,毋庸再贅述,絕大多數民眾都明白其必要性及便利性。每逢選舉,數百萬民眾舟車勞頓南北奔波,除了個人身心疲累,社會也要承受巨大的運輸負擔。若讓旅居外地的公民選擇就近投票,不僅能降低社會成本,也能提高民眾的政治參與;先進國家早已實施數十年,以台灣多年的民主根基,難道無法在投票、計票機制上多跨出一步?更何況,早有學者質疑,政府讓人民因距離或工作因素而無法投票,恐已涉及「違憲」。

觀察內政部提出的不在籍投票方案,其實已顯得過度自我設限。例如,旅居大陸的台商、台胞多達百萬人,即使兩岸直航,也難以在短短幾天內全部輸運返台投票,許多人形同長年被剝奪了投票權。這對他們並不公平,對台灣而言,也是民意代表性的嚴重流失與扭曲。但由於民進黨的強烈反對,及技術問題未能完全克服,內政部早已主動排除「通訊投票」,犧牲了百萬台胞和其他海外僑民的權益。現在,所謂「不在籍投票」,只是要讓居住台灣的選民可以就近選擇投票所,而民進黨竟連這點都要反對,簡直已是不可理喻。

民進黨之所以反對擴大民眾的政治參與,其基本假設是,包括大陸及海外台胞,及軍警等,或許較多潛在傾向投藍的選民,因此絕對不能為他們降低投票的地理門檻。亦即,意圖藉著降低總選民的「分母數」,認為只要固守移動性較弱的最死忠的綠色基本盤,民進黨就握有「以小搏大」的機會。但是,一個政黨把自己的掌權希望寄託在限制人民參政的基礎上,不覺得可悲嗎?何況,正因過去投票未能顯現較完整的民意,也許正是造成民進黨長期未能轉型的原因,該黨難道不知這其實是民主的危機?

當年游錫堃擔任閣揆時,曾稱讚不在籍投票可以「強化政府的正當性」,「可以降低社會成本」;孰料,一旦朝野易位,政府正當性和社會成本竟都變得無足輕重了。在民主國家,政黨輪替是常態,政黨要贏得民心,必須不斷自我反省、鞭策,找到自己和國家社會的最佳共榮位置。如果一心盤算著自己的利益,對於有益民主、又能便民的事卻一味阻撓,這種保守與反動作風,豈不愧對頭上的「民主」和「進步」四字?

試想,一個國家若有幾百萬公民無法投票發聲,民意怎麼可能不受到扭曲?請民進黨鬆開摀住人民嘴巴的那雙手吧!這個場景實在太醜陋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902065.shtml

囊胚期胚胎體外培養 成功提高受孕率

◆助你好孕/囊胚期胚胎體外培養 成功提高受孕率

2010/10/06

【聯合報╱李新揚/台北榮總婦產部科主任】

2010年諾貝爾醫學獎4日揭曉,「試管嬰兒之父」,英國劍橋大學名譽教授愛德華茲(Robert Edwards)獲此殊榮,評選委員會稱許高壽85歲的愛德華茲「為全世界不孕者帶來喜悅」。

距離第一位試管嬰兒誕生已32年,但現代人因計畫生育、晚婚、工作壓力及環境汙染等因素,不孕比率越來越高,約九分之一夫婦有不孕困擾。近年台北榮總透過囊胚期胚胎體外培養,合併雷射協助囊胚自透明層孵出及著床,成功使懷孕率有效提高。

傳統人工生殖技術,在取卵當天進行體外受精或卵子細胞質內單一精蟲顯微注射,然後在取卵後第2或3天將分裂期胚胎(取卵後第2天為2至4個細胞的胚胎,取卵後第3天為6至8個細胞的胚胎)植入子宮;現在人工生殖實驗室品管優質化、培養液改良及培養技術進步,已能將多數夫婦的胚胎培養到取卵後第5天,成為 32至64個細胞的囊胚期胚胎,再植入子宮。

在自然受孕狀態下,分裂期胚胎應位於輸卵管,發育至接近囊胚期時,才進入子宮準備著床,所以,進行人工生殖技術時,植入胚胎以囊胚期較接近自然受孕狀態,著床率較高。

囊胚著床前,必須先從其外圍的透明層「破殼而出」,才能接觸子宮內膜進行著床,然而有些胚胎的透明層較厚,不易孵出,但利用雷射儀器將透明層打薄,可以輔助囊胚自透明層順利孵出,達成高著床率。

囊胚期胚胎植入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避免三胞胎或多胞胎。傳統胚胎植入在取卵後第2或3天就將分裂期胚胎植入,此時胚胎著床率不高,醫師有時為提高成功率,植入4個分裂期胚胎(人工生殖法規定植入胚胎數目上限),如果恰巧這些胚胎品質都很好,就可能懷了四胞胎,此時必須考慮減胎,以降低早產及子癇前症機率。

如果將分裂期胚胎多培養2至3天,就能讓胚胎「原形畢露」,因為能長到囊胚期的胚胎著床率較高,只須植入1至2個就能有很高的懷孕率,而且是懷單胞胎或雙胞胎,多餘囊胚還可以冷凍,以供下一胎使用,冷凍囊胚解凍後,植入著床率也甚高。

此外,囊胚期胚胎培養也是「胚胎著床前遺傳診斷(PGD/PGS)」必備技術,可提供患有遺傳性疾病胎兒或未生育但已知帶有異常基因的夫婦另一種選擇。

胚胎著床前遺傳診斷須先進行人工生殖技術,取卵後第3天將發育良好的6至8個細胞胚胎各取出1個細胞,進行基因診斷,然後在取卵後第5天將基因正常的囊胚期胚胎植入子宮,基因異常的囊胚期胚胎則不予植入。

囊胚期胚胎體外培養好處多多,如果合併雷射協助孵化,對提升懷孕率助益良多,囊胚期胚胎培養還可以幫助避免三胞胎上多胞胎、進行胚胎著床前遺傳診斷及預防晚發型卵巢過度刺激症候,值得推廣。


http://mag.udn.com/mag/reading/storypage.jsp?f_ART_ID=275523


◆拚生育率 人工生殖怎補助

【聯合報╱楊文山/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台北市)】
   
2010.10.06 01:22 am

今年的諾貝爾醫學獎,頒給試管嬰兒之父英國科學家愛德華茲,生殖科技的創新讓許多不孕夫妻一圓為人父母之夢,也立下了醫學新的里程碑。政府目前正在研擬補助不孕夫妻進行人工生殖,這樣的補助,對於台灣地區未來生育率將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值得一探究竟。

世界上人工生殖科技對於婦女生育率影響最大的國家是北歐的丹麥。由於丹麥對於40歲以下的婦女,提供較為寬大的人工生殖補助政策;且丹麥婦女的平均生育第一胎的年齡近29歲,與台灣婦女十分近似,因此借鏡丹麥經驗,可以瞭解未來政府政策對於提升生育率的效果。

基本上,女性最佳生育第一胎的最適年齡,大約是在33歲以前,此後將產生較多的困難;36歲、40歲、45歲不孕的機率分別是18%、40%以及90%。人工生殖可以幫助30至35歲延遲生育的女性,大約能夠挽回5成的生育數量。

根據估計,出生在1975與1970年的丹麥女性,人工生殖會增加婦女世代總生育率的分別為4.3%至2.6%之間,與3.7%至1.9%之間。丹麥 2002年大約4.2%出生的嬰兒是經由人工生殖技術出生,對於丹麥在歐洲地區的高生育率影響不可小覷。保守估計,若台灣的不孕夫妻採行人工生殖增加 2%,則每年大約會增加4千名新生兒。

人工生殖補助與其他生育補助效果相較之下的成本效益如何?根據歐洲OECD 22個國家從1970至1990年的估算,增加25%的兒童福利預算支出,婦女總生育率會增加0.07,而人工生殖補助對於總生育率的影響大約是0.04 左右;因此人工生殖補助,相對於其他生育補助的社會福利支出,對於提升生育率來說相對便宜。英國資料顯示,增加廿五%兒童福利預算,每年約需15至25億英磅,平均每個孩童需要大約5至10萬英磅之間;但如果假設30歲時的人工生殖補助成功率是21%,40歲時是1%,人工生殖對每位出生嬰兒的補助費用大約僅是15000至25000英磅。

但是人工生殖補助的使用率,與費用的高低、保險是否支付,有相當的關連性,如果費用合理且有適當的補助,不孕夫妻將會有較高的使用率,因此提供醫療保險補助將會大大的提升使用率,台灣的初婚年齡不斷的延後,未來人工生殖需求,將會大幅增加。人工生殖應該如何補助,需要學者專家利用實證資料做檢驗與分析。

專家學者建議,夫妻如果嘗試懷孕三年後,仍未懷孕,才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較佳時間,且出生的嬰兒與正常懷孕生產的嬰兒相似。最近的研究也指出,雖然遲婚、遲孕是不孕的重要原因,但這也不完全是女性所必須單獨承擔的責任,近年來男性精子中精蟲數目的減少,也是造成夫妻不孕重要原因之一,這也是人工生殖的需求逐年上揚的主因之一。

人工生殖是提升台灣生育率的對策之一,如果政府未來計畫補助人工生殖,補助方式及其公平性,還需要做完整評估。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892079.shtml

男人也能懷孕? 瑞典:2年內移植子宮

◆男人也能懷孕? 瑞典:2年內移植子宮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10/11 13:55"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瑞典科學家宣稱,現已研發出移植子宮的方法,且已成功進行動物實驗,計劃將在兩年內實施世界首例的「人體子宮移植」手術。該手術若成功後,不僅將造福不孕婦女,或許意味著男性也能受贈子宮,並親身體驗女性生育的偉大。

瑞典薩爾格林斯卡醫院(Sahlgrenska University Hospital)教授布蘭斯特羅姆團隊,針對小白鼠進行子宮移植手術後,發現接受新子宮的老鼠不但能夠自然交配懷孕,還順利產下小寶寶。不僅如此,研究團隊將此方法應用於豬、羊身上後,效果同樣可行,且目前正進一步對與人類特徵相似的狒狒進行實驗。

研究人員表示,手術內容是將移入子宮上的血管與不孕者體內的血管相連,讓新子宮能夠獲得充足的血液流通,以維持正常運作,但新子宮無法接受自然分娩時肌肉收縮的壓力,因此,在此方法下孕育的新生兒都需經由剖腹產出,且子宮移植婦女需長期服用抗排斥藥,所以一旦生下嬰兒後,捐贈子宮也須一同被摘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1/17/2eqej.html



◆周行一:讓男人生小孩

【聯合報╱周行一】
   
2010.10.08 01:29 am

台灣生育率世界最低,依聯合國的定義,已進入老人化社會,為了扭轉少子化趨勢,政府端出了許多金錢誘因,生小孩可以領錢、上幼稚園可以貼補、不一而足。但是民眾普遍對這些政策的效果存疑,道理很簡單,政府的生育補貼遠不如養育小孩子一生的付出,所以只有傻瓜才會上這個當。

政府的政策反映了社會對急速老人化的焦慮,年輕人不想生育所反映的卻是對生育的恐懼,這種恐懼不是金錢可以解決的,必須要對症下藥才可能改善少子化的問題。有許多原因造成生育恐懼症,但最大的原因顯然與男人有關。我的朋友是位非常能幹的女性,她的先生工作很忙,幾乎都無法回家吃晚飯,她白天工作,晚上帶小孩,婆婆來家裡住的時候,還要特別把家裡清掃的點塵不染,先生平常就不做家事,婆婆在的時候當然更不能做,以免造成婆婆的錯誤印象。

我另外有個朋友,他太太懷孕時每天要帶小孩上幼稚園,再匆忙趕去上班,下班再接回小孩,接著煮菜燒飯,等到把小孩安頓上床之後,先生才拖著疲憊的身影回家,我朋友每次提到這些事,感激之情溢於言表。現在因為經濟壓力,也為了改善生活,加上女性自主性變強,雙薪家庭幾乎已為常態,年輕女孩看到了生孩子以後的慘況,誰有生育的勇氣呢?

最近我歷年指導過的學生為我慶祝教師節,有幾位帶了配偶及小孩來,我看到的是爸爸在照顧小孩,難怪有一個學生的太太才剛生了一個,現在又已懷孕要再生一個。我的同事生了三個小孩,憑良心講,我對他又敬又妒,但後來就不再嫉妒他了,因為發現他是位非常顧家的好爸爸,他老婆願意生三個當然是有道理的。

我學生的女朋友已經卅三歲,兩個已經交往多年,他已經連續三年求婚不遂,以前我外婆說女孩「大一俏、大二嬌、大三拉警報、大四沒人要」,現在女孩的狀況顯然已今非昔比。台灣的離婚率是亞洲之冠,也居世界前茅,幾乎每兩對夫妻就有一對離婚,離婚原因不外乎金錢、外遇、家暴等,年輕人見到這種高離婚率,結婚所需要的勇氣之大可想而知,難怪台灣出生率節節敗退。雖然離婚不全然是男人的錯,但是如果男人能多把錢交給太太管、減少交際應酬,對太太溫柔體貼些,離婚率就會大幅降低、女孩會比較願意結婚。

台灣媒體喜報八卦,內容多是窺伺別人隱私的負面報導,報紙、電視、雜誌最愛報導誰跟誰因家暴離婚了,誰又有外遇了,年輕人都被媒體嚇死了,怎麼敢結婚呢?事實上台灣也有許多婚姻美滿,多子多孫的例子,只是鮮為人知而已,我們要解決生育率低的危機,一定要從基本面要開始,提倡家庭的價值,讓大家重新回到最會讓人幸福快樂的家庭當中,政府及公益團體應鼓勵報導公眾人物中家庭美滿的例子,就像以前選拔好人好事代表,講多了,做好事的人就會多了。

繁衍子孫是所有生物的基因中預植的本能,人類的繁衍在家庭中自然產生,不生小孩是違反天性的,如果男人多付出些,對提高生育率一定會有立竿見影之效!(作者為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8970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