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堅持求真 才能享受最大的新聞自由
【本報訊】 中國時報 2009-12-03
繼壹傳媒「動新聞」違反新聞倫理事件之後,自由時報以合成照片放在頭版責備總統車隊行進方式擾民的報導手法,也引起了輿論的重視。在總統府指出合成照片中的路段並無路肩,拍攝的車隊也是前總統而非現任總統的車隊之後,自由時報依舊悍然聲言早已註明是合成照片,更拒絕道歉。針對此一嚴重違反新聞倫理的做法與態度,我們很想表達幾點看法。
與壹傳媒以動畫模擬新聞場景的方式充做新聞報導一樣,自由時報以明知不實的照片張冠李戴,充做「新聞事實」加以報導。不論是為了渲染有害青少年身心的情色暴力,還是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都是乖違新聞倫理的惡劣例證。用合成照片,而且是以惡意扭曲的手法合成照片,當做報紙頭版報導的不實渲染,不是只以加上「合成」照片字樣即可掩飾卸責的。
新聞學上針對以含沙射影的手法製作的文字或圖片,一直都有清楚的專業倫理界限,自由時報這則合成照片報導,已遠達超過含沙射影的程度,簡直是明目張膽的造假,遭到揭穿時還想以早已承認造假的說詞為造假脫罪!試問:如果不是為了欺騙讀者,為什麼要將此則造假的報導放上頭條?愚人節也不能這樣過,低估讀者的智慧,莫此為甚!
壹傳媒看到引起社會公憤,懂得經由關係報紙出面道歉,至少接受了什麼是媒體同業該共信共守的倫理界限,自由時報呢?讓社會彷彿看到一個被捉的騙子,大言不慚的說我早就告訴你們我是騙子了,你們還要受騙,我為什麼要道歉?
讀者對於媒體報導新聞,最起碼的要求是以求真的態度傳達真實的報導。每日新聞千條萬條,媒體不能擔保沒有錯誤,甚至不能擔保樣樣都經過仔細查證,但是媒體必須向閱聽大眾擔保「新聞報導」是媒體有理由確信為真實的消息,而不是媒體明知為不實的照片,卻用標明為合成的照片就可加以刊登,這叫做蓄意欺瞞讀者,因為讀者仍然會期待新聞裡的照片,報導的就是真實景況。
這一項最低標準的新聞倫理要求,通用於包括我們自己在內的所有新聞媒體,新聞媒體如果連這一點也做不到,被揭發了還不肯認錯,就是失格,就是自甘墮落。
媒體與媒體之間,存在著競爭關係,閱聽大眾都耳聰目明,看得清楚。為了競爭爭取讀者注目,一個媒體使用蓄意欺瞞的手法誤導閱聽人,其他的媒體只有兩個選擇,一個選擇是一起踐踏新聞倫理,跟著以虛假不實但聳人聽聞的報導競相欺瞞閱聽人,那將是惡性競爭帶來的集體墮落;另一選擇則是站出來聲討踐踏新聞倫理的同業,不但拒絕同流合污,而且告訴閱聽人什麼該是新聞媒體有所不為的地方,這樣才能從良性競爭帶來市場環境提昇,與閱聽消費者權益的確保。我們希望媒體同業,都能共勉自持,不容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對於這起事件當事人的反應,我們也願給予應有的肯定。這次被合成照片、虛擬報導傷害的是政府,而且是政府的代表人總統及其所屬人員。換了以前,譬如是戒嚴時期,如果出現這樣蓄意栽贓式的報導,恐怕不知要有多少人遭到處分;就算換了十年以前,也一定是司法訴訟相向,而且動輒是以刑事訴訟伺候。這次的報導出來,總統府的反應則只是以公開的方式澄清,用證據說明合成照片的背後隱藏著如何不堪的造假真相,既未以政府公權力相威脅,也未宣稱訴諸司法追訴,而只是要求道歉,靜待社會公評。壹傳媒事件之中,聲言興訟的,也不是政府,而是後來自承理虧、自動罷訟的媒體。台灣一路走來,在新聞倫理事件的處置上,真是展現了令人值得驕傲的進步。在別的場合,我們不會鬆懈對政府的監督與批評;在這件事上,我們必須對相關單位的理性反應給予肯定。
新聞倫理,首先需要媒體人、新聞同業共同責善呵護,必能營造出不須政府法律干涉制裁的新聞自由環境。惡意弄假不是新聞,以求真的態度報導新聞,才能享受最大的新聞自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20300453,00.html
◆修三法全管制 羶色腥新聞 文圖都罰
【曾薏蘋、戎華儀/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9-12-03
壹傳媒動新聞效應擴散,為管制色情暴力的模擬畫面,立委與民間社團聯手,分別修訂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兒童少年福利法,從電視、平面媒體到網路全面管制羶色腥新聞內容;未來相關新聞報導不得包含「詳細描寫犯罪、自殺行為之工具、方法及細節」及「暴力、色情、恐怖、血腥或猥褻之圖片」的「動畫式新聞(動新聞)」等。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備受矚目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但內政部長江宜樺卻缺席,此舉引起朝野立委抨擊江宜樺藐視立法院,提案通過予以書面譴責,相關法案審查也無具體進展。
雖然法案審查無進展,不過,立委連署修法動作相當積極,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費鴻泰、徐中雄等人聯合提案,修正廣電法、衛廣法,提案說明中指出,壹傳媒集團以所謂「動畫式新聞(動新聞)」,報導有關性侵、家暴、虐兒、凶殺等充滿腥羶色及血腥暴力犯罪行為,對案件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實已違反人權、戕害社會人心,更嚴重違反新聞倫理與道德。
洪秀柱表示,分級不能解決問題,羶色腥畫面依然存在,所謂新聞報導應該是「普級」,適合所有年齡層收看;「動新聞」之所以令人深惡痛絕,在於本質根本不是「新聞」。
為避免壹傳媒或其他廣電平台用類似手法,有必要修法嚴禁任何廣電媒體不得以「動新聞」散佈色情暴力、教導犯罪細節。
立委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條文,增列播送節目內容不得有「以模擬圖示動畫或其他不當方式,描述報導關於性侵害、性騷擾、虐兒家暴、綁架殺人及自殺等案件細節」。
另外廣播電視法相關修法也比照上述修法內容,相關罰則也配合修正。
此外,兒童福利聯盟透過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侯彩鳳、林鴻池等人聯合提案,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第三十二條條文,增列「錄影節目帶」、「遊戲」應予分級。
更受矚目的是新增第三十三條條文規定,「新聞報導」不得包含「詳細描寫犯罪、自殺行為的工具、方法及細節」、「過度描述恐怖、暴力、血腥情節,足以引發兒童及少年模仿」、「誇大渲染性行為、過度描述強制性交過程細節」、「暴力、色情、恐怖、血腥或猥褻的圖片」。草案新增罰則,「違反第三十三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此部分已直接規範文字媒體報導內容。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541+112009120300059,00.html
◆不要再用ECFA來撕裂台灣
【聯合報╱社論】2009.12.03 03:58 am
台灣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撕裂。國家認同撕裂、兩岸政策撕裂、社會及族群也撕裂,一路從頭撕裂到腳。難怪連陳水扁在總統任內都曾引用美國林肯總統的話說:「一幢分裂的房子是站不住的。」
多元社會自然有意見的歧異,民主政治也不免有政見的分歧;但若形成徹底的對立與撕裂,國家社會就會「站不住」。然而,二十餘年來,政客們卻始終在撕裂國家社會:「正名制憲/中華民國」是撕裂,「台灣人/外省人」是撕裂,「愛台灣/不愛台灣」、「藍/綠」、「南部/北部」,在在皆是撕裂。現在,又有了新的撕裂手法,為了ECFA,民進黨又將台灣撕裂成「農業縣市/非農業縣市」及「贊成ECFA/反對ECFA」兩半。
這次選舉中,民進黨將攻擊ECFA做為主要政見。蔡英文在雲林助選時說:馬政府執政一年多來,沒有做過一件對人民有幫助和有利的事……。她說:簽訂ECFA就是讓中國產品零關稅進入台灣,首當其衝的是農民。
作為在野黨,固然是以批評執政黨為職守;但蔡英文的話聽來卻令人覺得是反智愚民,失了分寸。像「馬英九沒做過一件好事」之類的說法,就太誇張;難道蔡英文認為馬政府開放直航及陸客來台也是「壞事」?再者,蔡英文只說簽訂ECFA後大陸商品來台免關稅,卻為何不提台灣商品銷往大陸也免關稅?且ECFA簽訂後並未開放大陸農產品的新項目來台,反而在ECFA之外,今後應努力爭取大陸市場成為台灣農漁產品的重要外銷地。何況,ECFA尚有種種防衛機制。然而,蔡英文及民進黨卻將ECFA的主要政經利益完全隱瞞抹煞,並將之無限上綱至「農業縣市/非農業縣市」的撕裂與對立。把一個利害錯綜複雜的ECFA,簡化成「傾中賣台」四字。這種手法不是反智愚民是什麼?
在全球化及區域經濟組織(如東協加三)勃興的世界潮流中,台灣的整個政經發展已經面臨興衰續絕的威脅。也就是說,不只是台灣的農民受到威脅,而是整個台灣的政經發展一體受到威脅。何況,農業本是弱勢產業,世界各國政府對農業皆有特殊的補助與扶持,有無ECFA皆是如此。但民進黨及蔡英文卻將ECFA這個救治台灣整體政經發展的對策,扭曲醜化成了只是迫害農業及農民的兇手;這當然是反智愚民,不惜以撕裂國家社會來操作選舉。
民進黨只知反對及扭曲ECFA,卻從未提出任何對策。下個月(不久前還說是明年)東協加一即告生效,若干台灣重要產業將因關稅負荷,在大陸市場上面臨立足點不平等的處境;民進黨能補貼這些重要產業的關稅負擔嗎?如果這些重要出口產業失去競爭力,不要說台灣農業將受衝擊,恐怕整個台灣的政經發展皆要出現致命性的危機。到時候,還有什麼「農業縣/非農業縣」的差別可言?
民進黨在政治上最可議的就是這種反智愚民的手法。台灣走到今日左支右絀的窘迫境地,可謂大半皆因民進黨這種手法所造成。例如:明知台獨是自欺欺人,卻要其支持者相信台獨才是愛台灣;明知鎖國將自斃,卻一再錯失台灣成為亞太平台的時機;如今,ECFA已經拖到東協加一、東協加三即將啟動,民進黨竟然還在「為反對而反對」,但提不出任何替代方案。尤其,民進黨及蔡英文將ECFA這個必須有全局觀點的政策,扭曲成撕裂國家社會的政治議題,這更不啻是趁國之危、刀口舔血了。
台灣的政經發展正面臨致命性的衝擊。不論有無ECFA,「三農問題」皆是重大政經課題,但政治人物要有拯救整個台灣政經危機的警覺與襟抱,而不是在此時將台灣撕裂成「農業縣/非農業縣」,甚至誤導農民去仇恨ECFA;民進黨如此反智愚民,只能使農民產生更大的相對剝奪感及對社會的仇怨,卻絕非穩住台灣整體政經發展,進而穩住農業的方法。
如果台灣的主體政經發展出現致命性的危機,覆巢之下,恐怕什麼都沒有了,哪裡還有農業?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6645.shtml
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馬政府不能連主權問題也不回應
◆凱撒的面具-馬政府不能連主權問題也不回應
【王健壯】中國時報 2009-12-03
「回應」是外交的藝術,該不該回應?回應什麼?何時回應?都關係到外交的成敗。
外交史上最經典的「回應」範例,是甘迺迪在古巴飛彈危機期間與赫魯雪夫的互動。美、蘇兩國當時雖處於戰爭一觸即發的敵對狀態,但他們二人除了各自的公開聲明外,私下也曾有多次的信函往來。
但赫魯雪夫給甘迺迪的信函,內容時而歇斯底里叫囂,時而威脅核戰不可避免,其中有些信出自他個人手筆,也有些是克里姆林宮的集體決策,因此讓白宮危機小組在作決策時十分困擾,很難研判究竟哪封信或哪種意見,才代表赫魯雪夫的意圖。
危機小組中多數人當時都主張以戰爭來回應赫魯雪夫的威脅,最後是甘迺迪力排眾議,才決定置之不理赫魯雪夫充滿情緒性的那些信函,祇針對他要求美國撤除在土耳其飛彈的那封信回應,結果一場原本難以避免的戰爭,就因為甘迺迪的正確回應而化解。
馬政府的國安團隊中,有許多人都熟悉外交史上這個經典範例。胡錦濤在去年底發表「胡六點」後,因為其中涉及「恪守一個中國」、「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等敏感內容,馬政府當時選擇暫不回應,而遲至四個多月後,才選擇性回應其中有關經濟合作部分,但對敏感的政治部分仍然不作回應,就頗有師法此一經典的味道。
但馬政府對北京的聲明,有沒有犯了該回應而未回應,而且應該立即而非延遲或選擇性回應的錯誤?當然有,最近一個例子就是對「歐胡聯合聲明」的回應。
歐胡聲明中,影響台灣最大的兩句話是:「雙方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根本原則」,以及「雙方均不支持任何勢力破壞此一原則的任何行動」;這兩句話既涉及領土與主權,又是中美兩國元首的「共同表述」,台灣當然不能以外交辭令而等閒視之。
但根據總統府發布的新聞稿,馬英九在接見AIT理事主席薄瑞光時,薄瑞光雖向他強調「美國對台灣主權的議題沒有採取任何立場」,但新聞稿中祇看到馬英九談牛肉、談軍購、談投資貿易協定等等,卻從頭到尾一字未提他對歐胡聲明中的領土與主權表述有什麼看法。
中美兩國元首在聯合聲明中「共同表述」領土與主權的問題,按理說馬英九也應以元首身分回應或表述中華民國主權才對;再退一步說,因為聲明中並未明指台灣,台灣不需對號入座,馬英九或許也可以選擇暫不回應;但隔兩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明確指出「領土與主權完整適用於台灣」時,馬政府卻仍無回應,就顯然犯了嚴重錯誤。
薄瑞光對馬英九的澄清祇是概括性的敘述,但他對媒體的說法卻十分具體:「就美國的理解,這一部分是針對西藏及新疆問題,沒有包括台灣」,但隔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記者會上卻公開否認薄瑞光的說法:「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原則,當然適用於台灣問題」。
但秦剛反駁薄瑞光後,馬政府上自總統府下至陸委會卻無一人出面回應,賴幸媛雖曾在薄瑞光離台前的會面中,向他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但對秦剛的發言,陸委會事後也未置一詞,好像馬政府從上到下都默認了他的說法。
馬政府的國安團隊都是熟諳國際政治的學者,當然不會笨到不知道北京對台灣現在採取的是「過渡模式」,從和平發展過渡到和平統一;而且馬政府雖然自豪兩岸現處於互不否認的狀態,但他的國安團隊也應該知道,在主權問題上,北京既不可能主權共享,也並未默認台灣主權,所謂互不否認,其實祇是馬政府一廂情願的自我認知,也是北京過渡模式所形成的假象而已。
馬政府雖不願像扁政府那樣動輒挑釁中國,但當北京挑釁台灣,尤其是挑釁主權問題時,馬政府雖主張擱置主權爭議,但如果連主權被挑釁都不回應,而任憑北京片面主張,久而久之要台灣民眾不批評馬政府軟弱,要北京不對馬政府習慣性地軟土深掘,那也真是戛戛乎其難矣。(作者為中國時報前社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300455,00.html
【王健壯】中國時報 2009-12-03
「回應」是外交的藝術,該不該回應?回應什麼?何時回應?都關係到外交的成敗。
外交史上最經典的「回應」範例,是甘迺迪在古巴飛彈危機期間與赫魯雪夫的互動。美、蘇兩國當時雖處於戰爭一觸即發的敵對狀態,但他們二人除了各自的公開聲明外,私下也曾有多次的信函往來。
但赫魯雪夫給甘迺迪的信函,內容時而歇斯底里叫囂,時而威脅核戰不可避免,其中有些信出自他個人手筆,也有些是克里姆林宮的集體決策,因此讓白宮危機小組在作決策時十分困擾,很難研判究竟哪封信或哪種意見,才代表赫魯雪夫的意圖。
危機小組中多數人當時都主張以戰爭來回應赫魯雪夫的威脅,最後是甘迺迪力排眾議,才決定置之不理赫魯雪夫充滿情緒性的那些信函,祇針對他要求美國撤除在土耳其飛彈的那封信回應,結果一場原本難以避免的戰爭,就因為甘迺迪的正確回應而化解。
馬政府的國安團隊中,有許多人都熟悉外交史上這個經典範例。胡錦濤在去年底發表「胡六點」後,因為其中涉及「恪守一個中國」、「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等敏感內容,馬政府當時選擇暫不回應,而遲至四個多月後,才選擇性回應其中有關經濟合作部分,但對敏感的政治部分仍然不作回應,就頗有師法此一經典的味道。
但馬政府對北京的聲明,有沒有犯了該回應而未回應,而且應該立即而非延遲或選擇性回應的錯誤?當然有,最近一個例子就是對「歐胡聯合聲明」的回應。
歐胡聲明中,影響台灣最大的兩句話是:「雙方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根本原則」,以及「雙方均不支持任何勢力破壞此一原則的任何行動」;這兩句話既涉及領土與主權,又是中美兩國元首的「共同表述」,台灣當然不能以外交辭令而等閒視之。
但根據總統府發布的新聞稿,馬英九在接見AIT理事主席薄瑞光時,薄瑞光雖向他強調「美國對台灣主權的議題沒有採取任何立場」,但新聞稿中祇看到馬英九談牛肉、談軍購、談投資貿易協定等等,卻從頭到尾一字未提他對歐胡聲明中的領土與主權表述有什麼看法。
中美兩國元首在聯合聲明中「共同表述」領土與主權的問題,按理說馬英九也應以元首身分回應或表述中華民國主權才對;再退一步說,因為聲明中並未明指台灣,台灣不需對號入座,馬英九或許也可以選擇暫不回應;但隔兩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明確指出「領土與主權完整適用於台灣」時,馬政府卻仍無回應,就顯然犯了嚴重錯誤。
薄瑞光對馬英九的澄清祇是概括性的敘述,但他對媒體的說法卻十分具體:「就美國的理解,這一部分是針對西藏及新疆問題,沒有包括台灣」,但隔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記者會上卻公開否認薄瑞光的說法:「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原則,當然適用於台灣問題」。
但秦剛反駁薄瑞光後,馬政府上自總統府下至陸委會卻無一人出面回應,賴幸媛雖曾在薄瑞光離台前的會面中,向他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但對秦剛的發言,陸委會事後也未置一詞,好像馬政府從上到下都默認了他的說法。
馬政府的國安團隊都是熟諳國際政治的學者,當然不會笨到不知道北京對台灣現在採取的是「過渡模式」,從和平發展過渡到和平統一;而且馬政府雖然自豪兩岸現處於互不否認的狀態,但他的國安團隊也應該知道,在主權問題上,北京既不可能主權共享,也並未默認台灣主權,所謂互不否認,其實祇是馬政府一廂情願的自我認知,也是北京過渡模式所形成的假象而已。
馬政府雖不願像扁政府那樣動輒挑釁中國,但當北京挑釁台灣,尤其是挑釁主權問題時,馬政府雖主張擱置主權爭議,但如果連主權被挑釁都不回應,而任憑北京片面主張,久而久之要台灣民眾不批評馬政府軟弱,要北京不對馬政府習慣性地軟土深掘,那也真是戛戛乎其難矣。(作者為中國時報前社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300455,00.html
台灣如何面對碳交易
◆觀念平台-台灣如何面對碳交易
【蔡育岱、譚偉恩】 中國時報 2009-12-03
國際社會自二○○七年以來對於氣候變遷的關注明顯攀升,其中有關碳排放的議題更是夯的不得了,許多媒體也開始介紹減碳與綠色科技一類的議題。然而由於國際市場目前的碳交易類型有兩種機制在同時運作,而彼此參與者的身分略有所別,因此頗易致使人們混淆。
以碳做為交易標的之機制始於一九九七年通過(二○○五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第十七條,該條文允許有剩餘排放額度的附件B國家將其碳排額賣給超額排放的其他附件B國家。至於所謂的「附件B」國家,係指在《氣候變遷框架公約》附件一所列舉的工業先進國家(但亦有少數的市場經濟轉型國家)。在京都機制以外,尚有一種自願性的碳交易制度,主要是透過國際碳交易協會所訂定的標準值,一般稱之為「自願性碳標準」,來確保所有經過查證之自願減碳額度可做為碳抵換或交易的商品。
我國由於還未能加入及批准《京都議定書》,因此僅能參與上述第二種的碳市場交易型態。也就是說,目前台灣可以用「產業」或是「民間團體」的身分進入國際碳市場。對此,政府目前唯一可以使得上力的,應是盡快設法於國內建立一套溫室氣體減排的認證制度,以提高產業減碳與節能的經濟上誘因。
至於相關的國內立法工作,像是《溫室氣體減量法》和《能源稅條例》等,我國目前的實踐情形似乎與美、澳兩國近似。也就是國會的立場似乎還是傾向保守或偏重於經濟考量,沒有太大的意願或動機在第十五屆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15)前做出明確的「立法表態」。而是認為在國際協商未達到具體的後京都(post Kyoto)共識前,暫不將自己國家減碳的目標或期程明確化,以保留日後在國際層面的運作彈性。
以美國為例,十一月五日在參議院環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中以十一:一表決通過的《潔淨能源安全法案》於過程中受到共和黨七名成員的全面抵制,抗議法案沒有進行足夠的經濟成本分析,因此最後是在共和黨成員不投票的情況下才讓這項法案被通過。美國國內的減碳立法可以說已蒙上陰影,前途坎坷難行。參議院極有可能要到明年十一月國會選舉之後,才會就上述法案進行全院投票。屆時,若民主黨在參議院席次的角逐失利,法案通過成為正式美國聯邦法律的可能性就會劇減。此一事實也恰足以說明為何歐巴馬選在十二月九日出席COP15(翌日即前往奧斯陸領和平獎),而不是在十七日或十八日與多數國家領袖共同與會。
回到台灣本身,減碳節能的政策還十分模糊,政府與民間的溝通也不夠充分,加以碳排的估算目前還是列在中國排放量之中,因此,未來如欲在國際上爭取氣候外交的自主活動空間和碳市場上的談判籌碼,必須至少要確立一個減碳節能的產業轉型理念。盡早進行國內經濟結構的修正,才可能獲得國際上的支持與碳交易市場上的合作機會。(蔡育岱為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譚偉恩為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博士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300461,00.html
【蔡育岱、譚偉恩】 中國時報 2009-12-03
國際社會自二○○七年以來對於氣候變遷的關注明顯攀升,其中有關碳排放的議題更是夯的不得了,許多媒體也開始介紹減碳與綠色科技一類的議題。然而由於國際市場目前的碳交易類型有兩種機制在同時運作,而彼此參與者的身分略有所別,因此頗易致使人們混淆。
以碳做為交易標的之機制始於一九九七年通過(二○○五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第十七條,該條文允許有剩餘排放額度的附件B國家將其碳排額賣給超額排放的其他附件B國家。至於所謂的「附件B」國家,係指在《氣候變遷框架公約》附件一所列舉的工業先進國家(但亦有少數的市場經濟轉型國家)。在京都機制以外,尚有一種自願性的碳交易制度,主要是透過國際碳交易協會所訂定的標準值,一般稱之為「自願性碳標準」,來確保所有經過查證之自願減碳額度可做為碳抵換或交易的商品。
我國由於還未能加入及批准《京都議定書》,因此僅能參與上述第二種的碳市場交易型態。也就是說,目前台灣可以用「產業」或是「民間團體」的身分進入國際碳市場。對此,政府目前唯一可以使得上力的,應是盡快設法於國內建立一套溫室氣體減排的認證制度,以提高產業減碳與節能的經濟上誘因。
至於相關的國內立法工作,像是《溫室氣體減量法》和《能源稅條例》等,我國目前的實踐情形似乎與美、澳兩國近似。也就是國會的立場似乎還是傾向保守或偏重於經濟考量,沒有太大的意願或動機在第十五屆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15)前做出明確的「立法表態」。而是認為在國際協商未達到具體的後京都(post Kyoto)共識前,暫不將自己國家減碳的目標或期程明確化,以保留日後在國際層面的運作彈性。
以美國為例,十一月五日在參議院環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中以十一:一表決通過的《潔淨能源安全法案》於過程中受到共和黨七名成員的全面抵制,抗議法案沒有進行足夠的經濟成本分析,因此最後是在共和黨成員不投票的情況下才讓這項法案被通過。美國國內的減碳立法可以說已蒙上陰影,前途坎坷難行。參議院極有可能要到明年十一月國會選舉之後,才會就上述法案進行全院投票。屆時,若民主黨在參議院席次的角逐失利,法案通過成為正式美國聯邦法律的可能性就會劇減。此一事實也恰足以說明為何歐巴馬選在十二月九日出席COP15(翌日即前往奧斯陸領和平獎),而不是在十七日或十八日與多數國家領袖共同與會。
回到台灣本身,減碳節能的政策還十分模糊,政府與民間的溝通也不夠充分,加以碳排的估算目前還是列在中國排放量之中,因此,未來如欲在國際上爭取氣候外交的自主活動空間和碳市場上的談判籌碼,必須至少要確立一個減碳節能的產業轉型理念。盡早進行國內經濟結構的修正,才可能獲得國際上的支持與碳交易市場上的合作機會。(蔡育岱為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譚偉恩為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博士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300461,00.html
從七七憲章到○八憲章
◆我們的時代-從七七憲章到○八憲章
【張鐵志】中國時報 2009-12-03
一九七六年的捷克,搖滾樂隊「宇宙塑膠人」遭到政府逮捕。他們並不是一個高唱激烈抗議歌詞的樂隊,而只是因為想在官方體制之外,留著長髮、玩自己的搖滾樂。
以劇作家哈維爾為首的一群知識分子提出一份「七七憲章」,要求政府保障基本人權、言論與思想自由。這個憲章是要「讓不同信仰、職業背景的人形成一個自由、非正式的開放社群,以爭取捷克國家內或世界範圍內的基本人權」,哈維爾如是說。統治者當然聽不進去,逮捕了哈維爾。然而,國家暴力壓制不了他們追求自由與人性尊嚴的決心,七七憲章成為異議分子集結的起點,成為後來捷克反對運動的主要力量。
然後,距今整整二十年前,一九八九年的十一月,百萬民眾走上布拉格的美麗街頭,爆發了「絲絨革命」。共黨下台,捷克舉行民主選舉,哈維爾當選總統。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世界人權宣言六十周年,在中國一群以知識界為主的三百多人提出一份「○八憲章」,基本理念是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等。具體主張包括分權制衡、司法獨立、人權保障、立法民主、軍隊國家化、城鄉平等、集會及結社自由等十九條。
一如七七憲章起草者的命運,參與起草的著名獨立作家劉曉波遭到逮捕,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起訴。上周,就在絲絨革命二十周年的紀念月,劉曉波再被延長羈押兩個月。
哈維爾去年底在美國華爾街日報撰文說,「二○○八年的中國不是一九七七年的捷克。在許多方面,今天的中國比三十年前的捷克更自由、開放。然而,中國共產黨○八憲章的反應和當年捷克共產黨對七七憲章的反應是類似的。」兩個共黨政府都逮捕、騷擾簽署者,都用鎮壓來取代對話與辯論。
然而,這樣的鎮壓能持續多久呢?
在中國,即使劉曉波被逮捕,即使多位簽名者被國安騷擾、約談,但簽名者持續增加,農民、工人、記者、音樂人、一般白領都一一加入;前兩周剛公布第十七波簽名者,人數已經超過一萬人。在今年的時代雜誌把第一批簽署者集體選為影響世界的一百人之一。
這一萬人為何敢於加入連署?因為正如當年的捷克,他們拒絕繼續活在謊言和恐懼中。他們要活出真理。所以許多簽名者都在部落格上寫了這樣標題的文章:「我為什麼要在憲章上簽名」,或者故作不在乎地說,「不過就是簽名」。但誰都知道,這樣一個簡單的簽名動作,是具有無比的道德勇氣。
哈維爾說,七七憲章的意義不是一個政治的行動,而是一個道德的行動。因為後極權體制是一個處在道德危機的社會,沒有人再相信官方的意識型態,沒有人會正眼看待牆上的各種標語。
「在這個制度下,生活中滲透了虛偽和謊言;官僚統治的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工人在工人階級名義下被奴役;徹底使人渺小說成人的完全解放;剝奪人的知情權叫做政令公開…沒有言論自由成了自由的最高形式。…政權成為自己謊言的俘虜,他偽造過去,偽造現在,偽造將來,偽造統計數據…」
而面對一個謊言與恐懼宰制的體制,道德行動就是最有力量的。說出真話,活在真實中,就是無權力的人民所能展現出的權力(the power of powerless)。哈維爾說,「假如社會的支柱是在謊言中生活,那在真話中生活必然是對它最根本的威脅。」所以,當「真理的細胞逐漸浸透到充斥著謊言生活的軀體之中時,最終會導致其土崩瓦解。」
劇作家哈維爾確實用生命寫了一齣結局美好的偉大歷史劇。
當然,沒有人知道,真理終將戰勝謊言的捷克歷史劇是否會在中國上演:沒有人知道,當絲絨革命慶祝四十歲生日(也是天安門事件四十周年時),中國會在什麼道路上。但無論如何,此刻在東歐人民紀念絲絨革命二十年時,中國公民也正在撕下牆上的教條標語,一步步展現無權力者的權力。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300460,00.html
【張鐵志】中國時報 2009-12-03
一九七六年的捷克,搖滾樂隊「宇宙塑膠人」遭到政府逮捕。他們並不是一個高唱激烈抗議歌詞的樂隊,而只是因為想在官方體制之外,留著長髮、玩自己的搖滾樂。
以劇作家哈維爾為首的一群知識分子提出一份「七七憲章」,要求政府保障基本人權、言論與思想自由。這個憲章是要「讓不同信仰、職業背景的人形成一個自由、非正式的開放社群,以爭取捷克國家內或世界範圍內的基本人權」,哈維爾如是說。統治者當然聽不進去,逮捕了哈維爾。然而,國家暴力壓制不了他們追求自由與人性尊嚴的決心,七七憲章成為異議分子集結的起點,成為後來捷克反對運動的主要力量。
然後,距今整整二十年前,一九八九年的十一月,百萬民眾走上布拉格的美麗街頭,爆發了「絲絨革命」。共黨下台,捷克舉行民主選舉,哈維爾當選總統。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世界人權宣言六十周年,在中國一群以知識界為主的三百多人提出一份「○八憲章」,基本理念是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等。具體主張包括分權制衡、司法獨立、人權保障、立法民主、軍隊國家化、城鄉平等、集會及結社自由等十九條。
一如七七憲章起草者的命運,參與起草的著名獨立作家劉曉波遭到逮捕,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起訴。上周,就在絲絨革命二十周年的紀念月,劉曉波再被延長羈押兩個月。
哈維爾去年底在美國華爾街日報撰文說,「二○○八年的中國不是一九七七年的捷克。在許多方面,今天的中國比三十年前的捷克更自由、開放。然而,中國共產黨○八憲章的反應和當年捷克共產黨對七七憲章的反應是類似的。」兩個共黨政府都逮捕、騷擾簽署者,都用鎮壓來取代對話與辯論。
然而,這樣的鎮壓能持續多久呢?
在中國,即使劉曉波被逮捕,即使多位簽名者被國安騷擾、約談,但簽名者持續增加,農民、工人、記者、音樂人、一般白領都一一加入;前兩周剛公布第十七波簽名者,人數已經超過一萬人。在今年的時代雜誌把第一批簽署者集體選為影響世界的一百人之一。
這一萬人為何敢於加入連署?因為正如當年的捷克,他們拒絕繼續活在謊言和恐懼中。他們要活出真理。所以許多簽名者都在部落格上寫了這樣標題的文章:「我為什麼要在憲章上簽名」,或者故作不在乎地說,「不過就是簽名」。但誰都知道,這樣一個簡單的簽名動作,是具有無比的道德勇氣。
哈維爾說,七七憲章的意義不是一個政治的行動,而是一個道德的行動。因為後極權體制是一個處在道德危機的社會,沒有人再相信官方的意識型態,沒有人會正眼看待牆上的各種標語。
「在這個制度下,生活中滲透了虛偽和謊言;官僚統治的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工人在工人階級名義下被奴役;徹底使人渺小說成人的完全解放;剝奪人的知情權叫做政令公開…沒有言論自由成了自由的最高形式。…政權成為自己謊言的俘虜,他偽造過去,偽造現在,偽造將來,偽造統計數據…」
而面對一個謊言與恐懼宰制的體制,道德行動就是最有力量的。說出真話,活在真實中,就是無權力的人民所能展現出的權力(the power of powerless)。哈維爾說,「假如社會的支柱是在謊言中生活,那在真話中生活必然是對它最根本的威脅。」所以,當「真理的細胞逐漸浸透到充斥著謊言生活的軀體之中時,最終會導致其土崩瓦解。」
劇作家哈維爾確實用生命寫了一齣結局美好的偉大歷史劇。
當然,沒有人知道,真理終將戰勝謊言的捷克歷史劇是否會在中國上演:沒有人知道,當絲絨革命慶祝四十歲生日(也是天安門事件四十周年時),中國會在什麼道路上。但無論如何,此刻在東歐人民紀念絲絨革命二十年時,中國公民也正在撕下牆上的教條標語,一步步展現無權力者的權力。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300460,00.html
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12/2 社論
◆中國十年浩劫‧美國地獄十年‧台灣十年撕裂
【聯合報╱社論】2009.12.02 04:35 am
中國自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年的文化大革命,被中共自己稱作「十年浩劫」。時代雜誌日前則將二○○○年至二○○九年美國的不進反退、人心低迷,稱作「地獄的十年」。那麼,台灣自李登輝任總統後期的戒急用忍與兩國論,至陳水扁政府的貪腐與正名制憲所導致大約十年的內耗空轉,能不能稱作「十年撕裂」?
這是三部規模與程度不一的歷史悲劇,其中因果,異同互見。最大的差異是在政治體制的不同:美國的「地獄十年」發生在被譽為世界典範的自由民主體制;中國的「十年浩劫」發生在高度極權專制的政經體制;台灣的「撕裂十年」則發生在解嚴後的新興民主階段。可見,任何體制皆可能出現歷史錯誤。
為何不同政經體制皆會鑄成大錯?其中的部分原因,亦即三者的共同點,皆在由彌賽亞救世主式的政治明星主導整部悲劇的進行,且這些政治明星都是因自己的權力危機而將國家導向歧途。毛澤東是因三面紅旗(社會主義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徹底失敗,而欲藉文化大革命來挽救自己的政治生命,以空前的民粹操作煽起了狂熱的偶像崇拜;於是天上高掛「毛主席啊紅太陽」,照耀得中國大陸一片黑暗。布希則以九一一的復仇代言者自命,亦贏得民意的高度支持;結果伊拉克海珊政權被美國擊垮,但高舉「單邊主義」的美國自此重挫了正義形象。火上加油、雪上加霜的是,二○○八爆發自華爾街的全球金融海嘯,更加凸顯了布希治理的災難,進而使世人甚至質疑自由經濟的正當性及民主政治的效能。至於台灣這「十年撕裂」,具體而微,也是因李登輝與陳水扁為挽救個人權力危機而操弄民粹,釀成悲劇。李登輝曾制定《國統綱領》,可見其原本具有不同的兩岸觀點;但是,他自始即扮演「一又二分之一個黨主席」的角色,一是國民黨主席,二分之一是民進黨主席,卻是最後造成其「政策分裂」以至「社會撕裂」的原因。陳水扁亦原本操持「四不一沒有」的政策,後來則因貪腐失政,又被李登輝等獨派挾持,遂走上自欺欺人的「正名制憲」。李登輝與陳水扁皆主張以台獨作為解決兩岸難題的方案,但台獨只是徹底撕裂了台灣,造成十餘年的內耗空轉。李是「民主先生」,扁是「台灣之子」,皆曾是民意的寵兒,但他們不僅造成「撕裂的十年」,甚至已造成台灣政經發展上永難彌償療癒的致命傷。
大錯誤之後,應須撥亂反正;大悲劇之後,則當療傷止痛。若就此一觀點而論,中國已經跳脫了「十年浩劫」,美國則正從「地獄十年」中反省導正;相對而言,台灣想從悲劇困境中脫身的可能性卻最小。中國從幾已窒息的文革社會,翻身到如今已是「和平崛起」;社會上充溢著信心、自尊與光榮感。美國選民則以選出首位非裔總統歐巴馬,標舉出民主政治的無窮可能與進取空間;何況,美國畢竟仍是超級強大的國家,只要拿對了翻身的方法就能翻身。中美對照,雖然不同的政經體制皆可能鑄成悲劇,但不同的政經體制也都能產生懂得領導國人走出悲劇、迎向希望的政治領袖,且不同的政經體制亦皆可能出現懂得是非好歹、懂得反省改正的社會民意。然而,反觀台灣,我們的政治領袖竟然連帶領國人衝出扁案是非糾纏的能力都沒有,且依然陷於「支持ECFA/反對ECFA」、「農業縣/非農業縣市」的撕裂與拉鋸之中。台灣朝野沒有一個能化解今日消極、悲觀、混亂政經氛圍的政治領袖,而台灣的社會亦仍然被政客操縱、繼續撕裂,繼續內耗空轉。
二十年來,台灣皆在期待政治明星們帶領台灣走出迷津,卻一直陷於內耗空轉;十年來,台灣亦在期待民主政治能夠引導台灣航向光明,卻仍是無窮無盡的撕裂。如果我們沒有大開大闔的政治領袖來引領台灣,而民主政治又陷於致命的撕裂而找不到出路,則前景委實堪憂。中國崛起了,美國醒悟了,請問我們台灣呢?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4338.shtml
◆社論-從杜拜危機 看國家治理與風險
【本報訊】 中國時報 2009-12-02
二○○八年下半年發生的全球金融海嘯,最引人矚目者,除歐美大型金融機構垮台外,就屬冰島、愛爾蘭及今日的杜拜這三個一度被視為「經濟發展典範」的國家,財政與經濟先後陷入崩潰邊緣。此一案例,值得各國政府深思檢討。
人口只有五、六百萬的愛爾蘭,過去曾被稱為「歐洲的乞丐」,以農業為主,多年的貿易保護,讓愛爾蘭經濟衰弱;九○年代之前,人均GDP(國內生產毛額)只有歐盟平均數的七成不到。但之後以低稅率、低價勞力成本、良好的地理位置,愛爾蘭快速成長。在進入廿一世紀前,愛爾蘭就成了世界第一的軟體出口國,人均GDP超越歐盟平均數之上,人均淨資產甚至成為全球第二名的富裕國家,「居爾特虎」之名就此打開。
但繁榮後,吸引的大批外資有不少就流入房地產,愛爾蘭每年每千人平均增加廿棟新屋,是歐盟平均數四倍,但建築成本卻也在十年中增五倍。當金融風暴來襲時,這個經濟中七成仰賴出口、又有嚴重房地產泡沫的國家,立刻陷入危機─失業率達二位數、GDP大減一成、房屋建設驟減五成。
冰島也有同樣的故事,十年前,這個以漁業為主、人口只有三十萬的國家,確立「快速發展金融業」的國家方針,使冰島的股市主力變成銀行系統,金融業在經濟中的比重高居全球首位。而這波「新金融中心」的榮景,卻是靠「龐式騙局」撐起。企業與個人不斷借錢進行投資與消費,以高利吸引鄰國資金進入,資金浪潮再推高經濟;然後再繼續借錢支應過去貸款的利息。海嘯一來,舉國崩潰,GDP只有一四○億歐元,政府接管的四大銀行債務卻超過千億歐元,連總統都為無法償債而心臟病發入院。
「沙漠奇蹟」杜拜,為「走出另一條路」,近十年重金打造整個國家,希望成為中東的金融、觀光中心。強大的企圖心就此向全球吸金,一座座懾人的建物從平地拔起,造價多以百億美元計。如九百億美元打造新市鎮、六百億蓋主題樂園,還有全球聞名的世界最高樓杜拜塔、海港大樓、棕櫚人造島、帆船飯店、註定沒啥人搭的捷運…。全球景氣好、資金充裕時,杜拜猶可撐出金光閃閃的場面,一旦反轉,就陷入危機,泰半大型建設都面臨停擺命運。
分析這三國的崛起與沉淪,有值得效法之處,但也有堪為殷鑑的地方。值得取法者,主要是這三國政府都在國家經濟仍低盪之際,找出本身經濟體在全球的定位,並以強而有力的政府施政、法令規章、稅制配合,乃至實際的資源與資金投入,劍及履及的付諸實施。
這些作為,都曾為國家與人民,帶來成長、財富與希望,也大幅提升全球能見度。再以被稱為「金磚第五國」的印尼為例,一九九八年亞洲金融風暴後,這隻「亞洲四虎」因內部政局混亂、貪腐成性、政府缺乏治理能力,讓經濟難以復原。但在蘇西洛當選總統後,國內政局大有改觀,反腐倡廉取得成果,加上蘇西洛本身清廉,經濟步入正常復甦軌道。近年更趁著原物料風潮,讓印尼的潛力為全球所注意,外資回流,創造出亮麗的經濟成果,成為「下一塊金磚」。國家治理優劣,對經濟體之影響,由此可見一斑。
但這三國的繁華,終而在海嘯中崩潰,則是最值得借鏡之處。主因應該是缺乏風險意識,為了追求成長,寧可「與魔鬼交易」而犧牲穩健,靠太多熱錢、外資撐起榮景;太快把政府對金融市場該負的監管責任拋棄。套句經濟學家克魯曼的話,「愛爾蘭與冰島一樣,雙腳一蹦就跳入無人監管的新市場」。為求快,把「經濟奇蹟」建立在信用過度膨脹、銀行甚至整個國家的「以短支長」上,基礎虛浮。四小龍累積數十年的成果,他們卻想在短短十年內複製。
對台灣而言,國內金融業的開放與自由程度較有限,因此從亞洲金融風暴到這次全球金融海嘯中,金融業受傷相對較輕;但,十多年來,政府治理 ─從行政效率低落、政策延續性不佳、到貪汙指數仍高等「國家治理」問題一直存在;十多年來,儘管全球產經環境已發生巨變,但政府仍未能找出台灣經濟與產業的最佳定位。凡此種種,均值得檢討改進。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20200459,00.html
【聯合報╱社論】2009.12.02 04:35 am
中國自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年的文化大革命,被中共自己稱作「十年浩劫」。時代雜誌日前則將二○○○年至二○○九年美國的不進反退、人心低迷,稱作「地獄的十年」。那麼,台灣自李登輝任總統後期的戒急用忍與兩國論,至陳水扁政府的貪腐與正名制憲所導致大約十年的內耗空轉,能不能稱作「十年撕裂」?
這是三部規模與程度不一的歷史悲劇,其中因果,異同互見。最大的差異是在政治體制的不同:美國的「地獄十年」發生在被譽為世界典範的自由民主體制;中國的「十年浩劫」發生在高度極權專制的政經體制;台灣的「撕裂十年」則發生在解嚴後的新興民主階段。可見,任何體制皆可能出現歷史錯誤。
為何不同政經體制皆會鑄成大錯?其中的部分原因,亦即三者的共同點,皆在由彌賽亞救世主式的政治明星主導整部悲劇的進行,且這些政治明星都是因自己的權力危機而將國家導向歧途。毛澤東是因三面紅旗(社會主義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徹底失敗,而欲藉文化大革命來挽救自己的政治生命,以空前的民粹操作煽起了狂熱的偶像崇拜;於是天上高掛「毛主席啊紅太陽」,照耀得中國大陸一片黑暗。布希則以九一一的復仇代言者自命,亦贏得民意的高度支持;結果伊拉克海珊政權被美國擊垮,但高舉「單邊主義」的美國自此重挫了正義形象。火上加油、雪上加霜的是,二○○八爆發自華爾街的全球金融海嘯,更加凸顯了布希治理的災難,進而使世人甚至質疑自由經濟的正當性及民主政治的效能。至於台灣這「十年撕裂」,具體而微,也是因李登輝與陳水扁為挽救個人權力危機而操弄民粹,釀成悲劇。李登輝曾制定《國統綱領》,可見其原本具有不同的兩岸觀點;但是,他自始即扮演「一又二分之一個黨主席」的角色,一是國民黨主席,二分之一是民進黨主席,卻是最後造成其「政策分裂」以至「社會撕裂」的原因。陳水扁亦原本操持「四不一沒有」的政策,後來則因貪腐失政,又被李登輝等獨派挾持,遂走上自欺欺人的「正名制憲」。李登輝與陳水扁皆主張以台獨作為解決兩岸難題的方案,但台獨只是徹底撕裂了台灣,造成十餘年的內耗空轉。李是「民主先生」,扁是「台灣之子」,皆曾是民意的寵兒,但他們不僅造成「撕裂的十年」,甚至已造成台灣政經發展上永難彌償療癒的致命傷。
大錯誤之後,應須撥亂反正;大悲劇之後,則當療傷止痛。若就此一觀點而論,中國已經跳脫了「十年浩劫」,美國則正從「地獄十年」中反省導正;相對而言,台灣想從悲劇困境中脫身的可能性卻最小。中國從幾已窒息的文革社會,翻身到如今已是「和平崛起」;社會上充溢著信心、自尊與光榮感。美國選民則以選出首位非裔總統歐巴馬,標舉出民主政治的無窮可能與進取空間;何況,美國畢竟仍是超級強大的國家,只要拿對了翻身的方法就能翻身。中美對照,雖然不同的政經體制皆可能鑄成悲劇,但不同的政經體制也都能產生懂得領導國人走出悲劇、迎向希望的政治領袖,且不同的政經體制亦皆可能出現懂得是非好歹、懂得反省改正的社會民意。然而,反觀台灣,我們的政治領袖竟然連帶領國人衝出扁案是非糾纏的能力都沒有,且依然陷於「支持ECFA/反對ECFA」、「農業縣/非農業縣市」的撕裂與拉鋸之中。台灣朝野沒有一個能化解今日消極、悲觀、混亂政經氛圍的政治領袖,而台灣的社會亦仍然被政客操縱、繼續撕裂,繼續內耗空轉。
二十年來,台灣皆在期待政治明星們帶領台灣走出迷津,卻一直陷於內耗空轉;十年來,台灣亦在期待民主政治能夠引導台灣航向光明,卻仍是無窮無盡的撕裂。如果我們沒有大開大闔的政治領袖來引領台灣,而民主政治又陷於致命的撕裂而找不到出路,則前景委實堪憂。中國崛起了,美國醒悟了,請問我們台灣呢?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4338.shtml
◆社論-從杜拜危機 看國家治理與風險
【本報訊】 中國時報 2009-12-02
二○○八年下半年發生的全球金融海嘯,最引人矚目者,除歐美大型金融機構垮台外,就屬冰島、愛爾蘭及今日的杜拜這三個一度被視為「經濟發展典範」的國家,財政與經濟先後陷入崩潰邊緣。此一案例,值得各國政府深思檢討。
人口只有五、六百萬的愛爾蘭,過去曾被稱為「歐洲的乞丐」,以農業為主,多年的貿易保護,讓愛爾蘭經濟衰弱;九○年代之前,人均GDP(國內生產毛額)只有歐盟平均數的七成不到。但之後以低稅率、低價勞力成本、良好的地理位置,愛爾蘭快速成長。在進入廿一世紀前,愛爾蘭就成了世界第一的軟體出口國,人均GDP超越歐盟平均數之上,人均淨資產甚至成為全球第二名的富裕國家,「居爾特虎」之名就此打開。
但繁榮後,吸引的大批外資有不少就流入房地產,愛爾蘭每年每千人平均增加廿棟新屋,是歐盟平均數四倍,但建築成本卻也在十年中增五倍。當金融風暴來襲時,這個經濟中七成仰賴出口、又有嚴重房地產泡沫的國家,立刻陷入危機─失業率達二位數、GDP大減一成、房屋建設驟減五成。
冰島也有同樣的故事,十年前,這個以漁業為主、人口只有三十萬的國家,確立「快速發展金融業」的國家方針,使冰島的股市主力變成銀行系統,金融業在經濟中的比重高居全球首位。而這波「新金融中心」的榮景,卻是靠「龐式騙局」撐起。企業與個人不斷借錢進行投資與消費,以高利吸引鄰國資金進入,資金浪潮再推高經濟;然後再繼續借錢支應過去貸款的利息。海嘯一來,舉國崩潰,GDP只有一四○億歐元,政府接管的四大銀行債務卻超過千億歐元,連總統都為無法償債而心臟病發入院。
「沙漠奇蹟」杜拜,為「走出另一條路」,近十年重金打造整個國家,希望成為中東的金融、觀光中心。強大的企圖心就此向全球吸金,一座座懾人的建物從平地拔起,造價多以百億美元計。如九百億美元打造新市鎮、六百億蓋主題樂園,還有全球聞名的世界最高樓杜拜塔、海港大樓、棕櫚人造島、帆船飯店、註定沒啥人搭的捷運…。全球景氣好、資金充裕時,杜拜猶可撐出金光閃閃的場面,一旦反轉,就陷入危機,泰半大型建設都面臨停擺命運。
分析這三國的崛起與沉淪,有值得效法之處,但也有堪為殷鑑的地方。值得取法者,主要是這三國政府都在國家經濟仍低盪之際,找出本身經濟體在全球的定位,並以強而有力的政府施政、法令規章、稅制配合,乃至實際的資源與資金投入,劍及履及的付諸實施。
這些作為,都曾為國家與人民,帶來成長、財富與希望,也大幅提升全球能見度。再以被稱為「金磚第五國」的印尼為例,一九九八年亞洲金融風暴後,這隻「亞洲四虎」因內部政局混亂、貪腐成性、政府缺乏治理能力,讓經濟難以復原。但在蘇西洛當選總統後,國內政局大有改觀,反腐倡廉取得成果,加上蘇西洛本身清廉,經濟步入正常復甦軌道。近年更趁著原物料風潮,讓印尼的潛力為全球所注意,外資回流,創造出亮麗的經濟成果,成為「下一塊金磚」。國家治理優劣,對經濟體之影響,由此可見一斑。
但這三國的繁華,終而在海嘯中崩潰,則是最值得借鏡之處。主因應該是缺乏風險意識,為了追求成長,寧可「與魔鬼交易」而犧牲穩健,靠太多熱錢、外資撐起榮景;太快把政府對金融市場該負的監管責任拋棄。套句經濟學家克魯曼的話,「愛爾蘭與冰島一樣,雙腳一蹦就跳入無人監管的新市場」。為求快,把「經濟奇蹟」建立在信用過度膨脹、銀行甚至整個國家的「以短支長」上,基礎虛浮。四小龍累積數十年的成果,他們卻想在短短十年內複製。
對台灣而言,國內金融業的開放與自由程度較有限,因此從亞洲金融風暴到這次全球金融海嘯中,金融業受傷相對較輕;但,十多年來,政府治理 ─從行政效率低落、政策延續性不佳、到貪汙指數仍高等「國家治理」問題一直存在;十多年來,儘管全球產經環境已發生巨變,但政府仍未能找出台灣經濟與產業的最佳定位。凡此種種,均值得檢討改進。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20200459,00.html
教學評鑑 讓大學倒退了
◆教學評鑑 讓大學倒退了
【邱天助】中國時報 2009-12-02
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改革過程中,教學評鑑一直被認為在提升教學品質上,最公正、客觀、有效的途徑之一,也是校園民主的展現。多年來,大學教學評鑑的實施,確實發揮一些正面效果,減少教師獨斷、打混的心態,願意跟學生進行較平等的溝通互動,甚至主動關懷學生。然而,由於過度使用的結果,逐漸陷入工具理性與消費者主義的崇拜,不但容易形成負面的教室文化,也隱藏著校園極度的緊張與矛盾。
目前各大學教學評鑑,主要是以制式「教學評量表」,在學期末發給學生填寫,對所選課的教師進行最後「審判」。評鑑結果,課堂上嚴格要求的教師通常拿不到高分數,「表演」不理想、上課不夠生動的也會被學生評得很慘。
教學評鑑是美國校園民主的產物,卻是潛藏著工具崇拜和消費者主義的迷思。工具理性原是啟蒙精神、科學技術和理性自身演變和發展的結果。然而,隨著工具理性的極大膨脹,在追求效率和實施技術的控制中,理性由解放的工具退化為統治者的意識形態,反過來變成了支配、控制、奴役人的力量。
教學評鑑的正當性是基於「人是理性動物」的假設,在「大數法則」下,透過操作上的精確性和可計算性,認為評鑑結果具有一定的客觀性與可信度。傳統理性主義者認為,人具有一種先於其存在的理性特質。柏拉圖指出,理性是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一種認識能力,這種能力能夠主動地反映和改造客觀世界,並且可以規範自己的行為。
這種人皆理性的信念直接否決了人類的情感,甚至情緒的作用。從許多生活的經驗事實顯示,決定人類行動的因素並非理性,而是情感的左右,甚至情緒的衝動。許多學生也承認教學評鑑確實有情感的因素,對於一些不喜歡的教師,會給予較低的評價。因此,教學評鑑充其量只是學生對教師喜好程度的評定,可以做為「人氣教師」的參考,若做為優劣的唯一指標就是過度的使用。
教學評鑑也顯現顧客至上的消費意識,「投其所好」是做生意的最高法則。問題是教育不能化約成商品販賣,教學也不能像賣鹹酥雞一樣,只顧學生口味,忽視理念堅持。教學有其專業性,包括課程設計、內容安排、教材編序等,學生反映固然可做為教學改進重要參考,但不應成為教師優劣的唯一指標。
其實,一位教授教學的優劣,只要在他課堂坐上兩個小時即可分曉。但是,我們寧願相信量表分數,卻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只因為這種以「教學評量表」為工具的評鑑是最有效率,也是最偷懶的方法,在實施上卻以「客觀中立」的面目出現。
基於科學的信仰,這種工具理性從語言系統根本的消滅了否定的力量,一些深知教學評鑑之弊的教師只能鴉雀無聲。所謂教學評鑑的話語不再表徵真實的意義,而成為管理和統治的工具。以至於這種不分學門、不分個體全然適用的教學評鑑工具本身成為了目的,也成了套在教師身上鐵的牢籠。於是,越來越多的教師失去了獨立性、失去了特殊風格,全都依附於龐大教育系統的管理人,成為標準化的教學機器。
如今,教學評鑑已成為獎優汰劣的重要機制,許多教師在生存的壓力下,不僅不敢嚴格要求教室秩序、課業標準,與學生「搏感情」變成主要的教學策略。請客者有之、放水者有之;不但不當人,成績更是九十分起跳。然而,就像霍克海默、阿德諾、弗洛姆等人的警語,這種啟蒙理性所形成的工具崇拜的嚴重後果,不但翻轉了師生倫理,最後將造成校園文化的全面倒退,使知識淺薄化、學習逸樂化、大學也庸俗化。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200460,00.html
【邱天助】中國時報 2009-12-02
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改革過程中,教學評鑑一直被認為在提升教學品質上,最公正、客觀、有效的途徑之一,也是校園民主的展現。多年來,大學教學評鑑的實施,確實發揮一些正面效果,減少教師獨斷、打混的心態,願意跟學生進行較平等的溝通互動,甚至主動關懷學生。然而,由於過度使用的結果,逐漸陷入工具理性與消費者主義的崇拜,不但容易形成負面的教室文化,也隱藏著校園極度的緊張與矛盾。
目前各大學教學評鑑,主要是以制式「教學評量表」,在學期末發給學生填寫,對所選課的教師進行最後「審判」。評鑑結果,課堂上嚴格要求的教師通常拿不到高分數,「表演」不理想、上課不夠生動的也會被學生評得很慘。
教學評鑑是美國校園民主的產物,卻是潛藏著工具崇拜和消費者主義的迷思。工具理性原是啟蒙精神、科學技術和理性自身演變和發展的結果。然而,隨著工具理性的極大膨脹,在追求效率和實施技術的控制中,理性由解放的工具退化為統治者的意識形態,反過來變成了支配、控制、奴役人的力量。
教學評鑑的正當性是基於「人是理性動物」的假設,在「大數法則」下,透過操作上的精確性和可計算性,認為評鑑結果具有一定的客觀性與可信度。傳統理性主義者認為,人具有一種先於其存在的理性特質。柏拉圖指出,理性是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一種認識能力,這種能力能夠主動地反映和改造客觀世界,並且可以規範自己的行為。
這種人皆理性的信念直接否決了人類的情感,甚至情緒的作用。從許多生活的經驗事實顯示,決定人類行動的因素並非理性,而是情感的左右,甚至情緒的衝動。許多學生也承認教學評鑑確實有情感的因素,對於一些不喜歡的教師,會給予較低的評價。因此,教學評鑑充其量只是學生對教師喜好程度的評定,可以做為「人氣教師」的參考,若做為優劣的唯一指標就是過度的使用。
教學評鑑也顯現顧客至上的消費意識,「投其所好」是做生意的最高法則。問題是教育不能化約成商品販賣,教學也不能像賣鹹酥雞一樣,只顧學生口味,忽視理念堅持。教學有其專業性,包括課程設計、內容安排、教材編序等,學生反映固然可做為教學改進重要參考,但不應成為教師優劣的唯一指標。
其實,一位教授教學的優劣,只要在他課堂坐上兩個小時即可分曉。但是,我們寧願相信量表分數,卻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只因為這種以「教學評量表」為工具的評鑑是最有效率,也是最偷懶的方法,在實施上卻以「客觀中立」的面目出現。
基於科學的信仰,這種工具理性從語言系統根本的消滅了否定的力量,一些深知教學評鑑之弊的教師只能鴉雀無聲。所謂教學評鑑的話語不再表徵真實的意義,而成為管理和統治的工具。以至於這種不分學門、不分個體全然適用的教學評鑑工具本身成為了目的,也成了套在教師身上鐵的牢籠。於是,越來越多的教師失去了獨立性、失去了特殊風格,全都依附於龐大教育系統的管理人,成為標準化的教學機器。
如今,教學評鑑已成為獎優汰劣的重要機制,許多教師在生存的壓力下,不僅不敢嚴格要求教室秩序、課業標準,與學生「搏感情」變成主要的教學策略。請客者有之、放水者有之;不但不當人,成績更是九十分起跳。然而,就像霍克海默、阿德諾、弗洛姆等人的警語,這種啟蒙理性所形成的工具崇拜的嚴重後果,不但翻轉了師生倫理,最後將造成校園文化的全面倒退,使知識淺薄化、學習逸樂化、大學也庸俗化。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200460,00.html
打破商業化媒體迷思
◆觀念平台-打破商業化媒體迷思
【柯裕棻】中國時報 2009-12-02
壹傳媒的「動新聞」事件出人意外迅速地落幕了,不論是壹傳媒集團、台北市政府或是抗議團體大致都得到暫時滿意的結果。追根究底,此次風波有多方角力,期間亦有眾媒體喧嘩叫陣,卻以少見的多贏局面收場,算是少見的案例。
然而,這件事有以下幾點應持續關注並且繼續討論,以期強化台灣的媒體環境:
就法令而言,以分級辦法管制閱聽的一方,是否是一切新聞內容問題最好的解決方法呢?如果因某一媒體的內容經公眾或政府機關認定為失當,就以禁止訂閱甚或主張以阻斷網路連結為手段,這樣的管制訴求是否適當?如此做法雖無損「新聞自由」,但閱聽人卻成為管制對象,政府「為了你好所以不讓你看」如此管制閱聽理由雖然暫時讓傳媒低頭,但長遠看來這樣的保守思維是否為吾人所樂見呢?
反之,在媒介市場商業競爭邏輯之下,新聞自由已經成為無法碰觸的難題了,以蘋果日報常見的標題來形容,新聞自由是被「玩殘」了。這個商業玩殘自由的過程是這樣的:為了大眾喜歡看重口味的新聞,所以新聞總是極盡可能地迎合這種市場,這樣的做法使得新聞日趨下流,但是一旦要求新聞管制,就有可能危害新聞自由,而危害新聞自由者,就被指為是保守派。所以,如今舉凡要求新聞內容自律或管制者,幾乎都有妨礙新聞自由的可能,就被貼上「保守」標籤。
那麼,在所有媒體都商業化的今日,當我們仍然主張新聞自由,但是認為新聞內容失當時,除了在BBS或是個人網站上痛罵之外,有沒有其他的可能做法或說法?這是個難題。
首先我們應該破除「庶民大眾等於商業化」的迷思。商業化並不等於庶民大眾的立場和利益,商業化是媒體大亨的立場和利益。當商業化媒體侈言它站在庶民大眾的立場報導新聞,號稱給庶民大眾他們真正想要的新聞時,其內容呈現的卻恰恰相反,都是極盡嘲諷恥笑之能事地報導社會新聞。如果真的站在庶民大眾的立場來報導新聞,怎能如此喜吱吱地消費受害者和當事人?尤其是這些案件經常發生在社會邊緣和底層,每個社會案件血淋淋的屍體照片都是一個受害人,每個亂倫家庭的後面都有令人心酸的故事,每個受暴的老弱婦孺都有他應有的尊嚴和隱私權。如果真的心繫庶民大眾,怎能如此消費庶民大眾呢?
面對商業邏輯,保守派總是要求更多管制,而中產階級也總是高舉主流道德價值之大旗,但是管制辦法和道德論述不是媒介改革的重點。新聞倫理問題從來就不只是中產保守派/大眾商業化的對立思維,我們應該更激進地討論社會新聞中再現的「庶民」或「階級」問題,我們也應該憤怒抵抗假自由之名橫行的商業邏輯。
我們亟需重新打造一套新的媒介改革論。因為要求新聞倫理和被報導人的尊嚴不是保守論述,而是進步論述。至於一心只想賣錢,卻口口聲聲喊著大眾優先的商業媒體,說穿了,比它自己報導揭發過的任何事件都更偽善保守。
(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200467,00.html
【柯裕棻】中國時報 2009-12-02
壹傳媒的「動新聞」事件出人意外迅速地落幕了,不論是壹傳媒集團、台北市政府或是抗議團體大致都得到暫時滿意的結果。追根究底,此次風波有多方角力,期間亦有眾媒體喧嘩叫陣,卻以少見的多贏局面收場,算是少見的案例。
然而,這件事有以下幾點應持續關注並且繼續討論,以期強化台灣的媒體環境:
就法令而言,以分級辦法管制閱聽的一方,是否是一切新聞內容問題最好的解決方法呢?如果因某一媒體的內容經公眾或政府機關認定為失當,就以禁止訂閱甚或主張以阻斷網路連結為手段,這樣的管制訴求是否適當?如此做法雖無損「新聞自由」,但閱聽人卻成為管制對象,政府「為了你好所以不讓你看」如此管制閱聽理由雖然暫時讓傳媒低頭,但長遠看來這樣的保守思維是否為吾人所樂見呢?
反之,在媒介市場商業競爭邏輯之下,新聞自由已經成為無法碰觸的難題了,以蘋果日報常見的標題來形容,新聞自由是被「玩殘」了。這個商業玩殘自由的過程是這樣的:為了大眾喜歡看重口味的新聞,所以新聞總是極盡可能地迎合這種市場,這樣的做法使得新聞日趨下流,但是一旦要求新聞管制,就有可能危害新聞自由,而危害新聞自由者,就被指為是保守派。所以,如今舉凡要求新聞內容自律或管制者,幾乎都有妨礙新聞自由的可能,就被貼上「保守」標籤。
那麼,在所有媒體都商業化的今日,當我們仍然主張新聞自由,但是認為新聞內容失當時,除了在BBS或是個人網站上痛罵之外,有沒有其他的可能做法或說法?這是個難題。
首先我們應該破除「庶民大眾等於商業化」的迷思。商業化並不等於庶民大眾的立場和利益,商業化是媒體大亨的立場和利益。當商業化媒體侈言它站在庶民大眾的立場報導新聞,號稱給庶民大眾他們真正想要的新聞時,其內容呈現的卻恰恰相反,都是極盡嘲諷恥笑之能事地報導社會新聞。如果真的站在庶民大眾的立場來報導新聞,怎能如此喜吱吱地消費受害者和當事人?尤其是這些案件經常發生在社會邊緣和底層,每個社會案件血淋淋的屍體照片都是一個受害人,每個亂倫家庭的後面都有令人心酸的故事,每個受暴的老弱婦孺都有他應有的尊嚴和隱私權。如果真的心繫庶民大眾,怎能如此消費庶民大眾呢?
面對商業邏輯,保守派總是要求更多管制,而中產階級也總是高舉主流道德價值之大旗,但是管制辦法和道德論述不是媒介改革的重點。新聞倫理問題從來就不只是中產保守派/大眾商業化的對立思維,我們應該更激進地討論社會新聞中再現的「庶民」或「階級」問題,我們也應該憤怒抵抗假自由之名橫行的商業邏輯。
我們亟需重新打造一套新的媒介改革論。因為要求新聞倫理和被報導人的尊嚴不是保守論述,而是進步論述。至於一心只想賣錢,卻口口聲聲喊著大眾優先的商業媒體,說穿了,比它自己報導揭發過的任何事件都更偽善保守。
(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200467,00.html
他們,我們 知其不可為而為
◆他們,我們 知其不可為而為
【聯合報╱龔濟/文字工作者(台北市)】2009.12.02 04:35 am
今年一月間,佛光山星雲大師和媒體主管座談,感嘆社會汙染、紊亂,認為「現在能救台灣的就是媒體了」,他發願設立「真善美新聞獎」,每年提供新台幣五百萬元獎勵「優質報導」,並期許能成為「台灣普立茲獎」。
我在報上讀到這則消息,寫了一篇小文《設台灣普立茲獎能匡正新聞界?》刊於一月十八日「民意論壇」,認為媒體已「難以自拔」,自亦「無力救世」。我說,「台灣已失去道德座標,人的行為不受真理規範,而各以己意為是。」再則,「國家無目標,社會無意志」,有些媒體,「或選邊表態以邀寵,或媚俗譁眾以求財」,早不在乎什麼「社會責任」,自身反成戕害社會的因子。
十一月一日,第一屆真善美新聞獎熱鬧隆重的頒了獎,但隨即發生了「動新聞」事件,社會大譁,這多少說明我懷疑新聞獎之類的效果不是過慮,因為媒體已普遍缺少「服善」之心,典範的影響不大。我也相信,「動新聞」多半會化妝變臉,捲土重來。而類似「動新聞」這樣的事,以後也不會少,因為其間有錢可賺也。
陳長文律師十一月卅日在「民意論壇」發表文章,指「動新聞」這類手法,「將『新聞自由』作為赤裸裸『商業利益』的權力掩體……在屍體加裸體、拳頭加枕頭的操作下……,獲利日豐。」
對於重利而輕義之人,「獲利日豐」該是多大的吸引力!
宋代末季,政風、社風靡爛,蘇轍給哲宗上了一個《乞分別邪正劄子》。他說:「君子小人,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難去;君子潔身重義,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這話說得再深刻不過,「貪利」者可以「忍恥」,人一旦沒有羞惡之心,無事不可為,你還能拿他怎樣?
十一月卅日晚間,幾位文化界人士聚會聊天,大家感嘆「動新聞」之汙濁與囂張。其中有人拿出當天一分報紙,一版頭條大標題,指馬英九總統車隊在高速公路上有路肩而不走,卻讓警車用廣播驅趕其他車輛,是「霸道濫權」。新聞還配上一張大照片,顯示高速路上寬敞的路肩。當天官方公開否認,那個路段根本沒有路肩,第二天又說,那個車隊是陳水扁總統的車隊———原來照片是「合成」的。
有人說,這種「合成新聞」不是比「動新聞」更應受譴責嗎?當前這類假新聞、錯新聞、故意歪曲的新聞,不知凡幾,所涉當事人和廣大閱聽群眾都是受害人,誰來照顧他們的利益?誰能平衡這些媒體的「私」心自用?在座有悲天憫人之士,提出何不辦一分「更正報」,每天接受「報案」或主動去「更正」那些「冤假錯案」,宏揚公平正義,推動媒體環保,為台灣守護一個清明正常的社會。
但也有人認為,媒體的問題不是單一的,它是台灣道德衰微大結構中的一環。其根在政治,政治無道,則社會寡德。當有心人弄成藍綠對抗、族群不諧、文化無根之後,大家以權力是尚,以鬥爭為能,文明禮教已所剩無幾,觀乎國會和媒體之言行,即知今天已無真理是非可言。再看哪樣的立委可以當選,哪樣的媒體可以賺錢,就知道很多民眾已不在乎選擇什麼,一分「更正報」能力挽狂瀾?
當然,也有人不這麼悲觀。這次社會各界對「動新聞」的強烈反應,就逼使它「動」不得,怎能說群眾不知辨別好歹?只要有人時時提醒他們,給他們支援,淨化媒體不是沒有希望。
座中有人發願:搞「動新聞」和「合成新聞」的人,他們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明知不應該做這樣的事,但利之所在,還是昧著良心做了;我們也應該「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雖然沒錢沒人,知道做不出多少成果,但義之所在,還是應該勉力去做。
但誰是「我們」?是當晚聊天的幾位文化界人士,還是成千上萬的沉默大眾?大家生於斯,養於斯,不都說「愛台灣」嗎?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84412.shtml
【聯合報╱龔濟/文字工作者(台北市)】2009.12.02 04:35 am
今年一月間,佛光山星雲大師和媒體主管座談,感嘆社會汙染、紊亂,認為「現在能救台灣的就是媒體了」,他發願設立「真善美新聞獎」,每年提供新台幣五百萬元獎勵「優質報導」,並期許能成為「台灣普立茲獎」。
我在報上讀到這則消息,寫了一篇小文《設台灣普立茲獎能匡正新聞界?》刊於一月十八日「民意論壇」,認為媒體已「難以自拔」,自亦「無力救世」。我說,「台灣已失去道德座標,人的行為不受真理規範,而各以己意為是。」再則,「國家無目標,社會無意志」,有些媒體,「或選邊表態以邀寵,或媚俗譁眾以求財」,早不在乎什麼「社會責任」,自身反成戕害社會的因子。
十一月一日,第一屆真善美新聞獎熱鬧隆重的頒了獎,但隨即發生了「動新聞」事件,社會大譁,這多少說明我懷疑新聞獎之類的效果不是過慮,因為媒體已普遍缺少「服善」之心,典範的影響不大。我也相信,「動新聞」多半會化妝變臉,捲土重來。而類似「動新聞」這樣的事,以後也不會少,因為其間有錢可賺也。
陳長文律師十一月卅日在「民意論壇」發表文章,指「動新聞」這類手法,「將『新聞自由』作為赤裸裸『商業利益』的權力掩體……在屍體加裸體、拳頭加枕頭的操作下……,獲利日豐。」
對於重利而輕義之人,「獲利日豐」該是多大的吸引力!
宋代末季,政風、社風靡爛,蘇轍給哲宗上了一個《乞分別邪正劄子》。他說:「君子小人,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難去;君子潔身重義,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這話說得再深刻不過,「貪利」者可以「忍恥」,人一旦沒有羞惡之心,無事不可為,你還能拿他怎樣?
十一月卅日晚間,幾位文化界人士聚會聊天,大家感嘆「動新聞」之汙濁與囂張。其中有人拿出當天一分報紙,一版頭條大標題,指馬英九總統車隊在高速公路上有路肩而不走,卻讓警車用廣播驅趕其他車輛,是「霸道濫權」。新聞還配上一張大照片,顯示高速路上寬敞的路肩。當天官方公開否認,那個路段根本沒有路肩,第二天又說,那個車隊是陳水扁總統的車隊———原來照片是「合成」的。
有人說,這種「合成新聞」不是比「動新聞」更應受譴責嗎?當前這類假新聞、錯新聞、故意歪曲的新聞,不知凡幾,所涉當事人和廣大閱聽群眾都是受害人,誰來照顧他們的利益?誰能平衡這些媒體的「私」心自用?在座有悲天憫人之士,提出何不辦一分「更正報」,每天接受「報案」或主動去「更正」那些「冤假錯案」,宏揚公平正義,推動媒體環保,為台灣守護一個清明正常的社會。
但也有人認為,媒體的問題不是單一的,它是台灣道德衰微大結構中的一環。其根在政治,政治無道,則社會寡德。當有心人弄成藍綠對抗、族群不諧、文化無根之後,大家以權力是尚,以鬥爭為能,文明禮教已所剩無幾,觀乎國會和媒體之言行,即知今天已無真理是非可言。再看哪樣的立委可以當選,哪樣的媒體可以賺錢,就知道很多民眾已不在乎選擇什麼,一分「更正報」能力挽狂瀾?
當然,也有人不這麼悲觀。這次社會各界對「動新聞」的強烈反應,就逼使它「動」不得,怎能說群眾不知辨別好歹?只要有人時時提醒他們,給他們支援,淨化媒體不是沒有希望。
座中有人發願:搞「動新聞」和「合成新聞」的人,他們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明知不應該做這樣的事,但利之所在,還是昧著良心做了;我們也應該「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雖然沒錢沒人,知道做不出多少成果,但義之所在,還是應該勉力去做。
但誰是「我們」?是當晚聊天的幾位文化界人士,還是成千上萬的沉默大眾?大家生於斯,養於斯,不都說「愛台灣」嗎?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84412.shtml
遙遠的哥本哈根
◆聯合筆記/遙遠的哥本哈根
【聯合報╱蕭衡倩】2009.12.02 04:35 am
當緋聞、民怨、選舉正充斥著台灣時,地球其他地方關注的卻是另一個重要議題。地球暖化、氣候變遷也曾是馬政府掛在嘴上的事,但如今,目光卻只停留在速食議題上。
關係全球氣候議題因應關鍵的哥本哈根大會即將召開。雖然一般人並不期望這次會議能夠有多大成果,但至少中、美兩大國已表明具體態度,並先在歐胡會聯合聲明中聲言,雙方將和其他國家共同為哥本哈根會議努力。在此背景下,雙方致力在該會議達成最終法律協議。
美國在中國壓力下,宣布減碳目標,希望能實質增加給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援助,尤應注意最貧窮國家和最脆弱國家適應氣候變化需要。
因應氣候變遷議題,國際間最重要的功課之一,就是要具有公平和正義性。據統計,貧困國家排放量只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不到百分之二,卻為此付出了最大的代價:面臨因氣候變化帶來的乾旱、洪水、海平面上升等影響。因此,若中美能在公平和正義問題上達成更多的共識,這次大會就可能有更具體的成果。
台灣當然不會被歸類為「貧困國家」,但在碳排放上我們可是年年增加,且排名一直在往前。政府部門總是說,我們雖不是聯合國會員,也不是京都議定書締約國,但不能自外於氣候議題。問題是,在行動上,減碳、再生能源都只見牛步。以八八水災為例,政府只能在災害發生後投入救治,但天災地變源頭何在,卻未見提出根本的反省。
當重要國家領導人都在出面整合力量,試圖解決環境變遷問題,我們的領導人在做什麼?眼前的民怨固然要解決,但也別忘了,在長期議題上多做一點,就不會讓自己成為民怨製造機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84391.shtml
【聯合報╱蕭衡倩】2009.12.02 04:35 am
當緋聞、民怨、選舉正充斥著台灣時,地球其他地方關注的卻是另一個重要議題。地球暖化、氣候變遷也曾是馬政府掛在嘴上的事,但如今,目光卻只停留在速食議題上。
關係全球氣候議題因應關鍵的哥本哈根大會即將召開。雖然一般人並不期望這次會議能夠有多大成果,但至少中、美兩大國已表明具體態度,並先在歐胡會聯合聲明中聲言,雙方將和其他國家共同為哥本哈根會議努力。在此背景下,雙方致力在該會議達成最終法律協議。
美國在中國壓力下,宣布減碳目標,希望能實質增加給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援助,尤應注意最貧窮國家和最脆弱國家適應氣候變化需要。
因應氣候變遷議題,國際間最重要的功課之一,就是要具有公平和正義性。據統計,貧困國家排放量只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不到百分之二,卻為此付出了最大的代價:面臨因氣候變化帶來的乾旱、洪水、海平面上升等影響。因此,若中美能在公平和正義問題上達成更多的共識,這次大會就可能有更具體的成果。
台灣當然不會被歸類為「貧困國家」,但在碳排放上我們可是年年增加,且排名一直在往前。政府部門總是說,我們雖不是聯合國會員,也不是京都議定書締約國,但不能自外於氣候議題。問題是,在行動上,減碳、再生能源都只見牛步。以八八水災為例,政府只能在災害發生後投入救治,但天災地變源頭何在,卻未見提出根本的反省。
當重要國家領導人都在出面整合力量,試圖解決環境變遷問題,我們的領導人在做什麼?眼前的民怨固然要解決,但也別忘了,在長期議題上多做一點,就不會讓自己成為民怨製造機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84391.shtml
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12/1 社論
◆杜拜泡沫:如真似幻的海市蜃樓
【聯合報╱社論】2009.12.01 04:04 am
一兩年前,「杜拜學」是時髦人士爭相傳誦的熱門話題,杜拜統治者穆罕默德酋長被譽為阿拉伯世界的模範明君,帆船飯店和人工棕櫚島成為全球遊客的最新朝聖景點。但一轉眼,這個從沙漠裡打造出來的黃金樂園,隨著最大國營集團「杜拜世界」的倒債風暴,一夕之間癱倒在現實世界。
杜拜奇蹟的幻滅,說明兩件事:一是國家追求發展不能太脫離現實。杜拜在沙漠中築高樓、在海中堆砂造塔,全然超越了自身經濟實體所能支撐的地步。二是全球金錢遊戲存在一種集體的盲目,尤其熱錢更是瘋狂。過去幾年,多少投資先知、分析師乃至經濟學家都在追漲推介「杜拜概念」,但能及時提出預警的又有幾人?
無論如何,作為一個摩登版的經濟神話,杜拜大夢的緣起緣滅,仍是經濟學上值得探究的一課。事實上,穆罕默德酋長想要把杜拜打造成一個現代城市,一新全球對阿拉伯世界的觀感,自有其雄心和壯志。正因這些年的「杜拜熱」,全球遊客及資金湧向波斯灣頭,阿拉伯國家保守、封閉的形象獲得改觀,乃至對杜拜脫胎換骨的想像,都讓人耳目一新。
問題在,畢竟不能以打造迪士尼樂園一般地構築一個必須以現實人生填充的經濟社區。杜拜的酋長和富豪們追逐「世界第一」,要興建世界最高的大樓、豪華旅館要用最多的黃金打造、要以全世界最高的成本植樹綠化沙漠。在全球媒體吹捧、熱錢追逐的炒作下,杜拜的發展概念逐漸走向超現實,最後終於壓垮了自己的財政。
杜拜更大的問題,是經濟發展的夢想,與自身的社會願景變得越來越不相干。在集權體制下,國家經濟決策由酋長一人主導,缺乏不同的意見與監督;繁榮的建築和地產業,是剝削外來的廉價苦力,然後出售給紐約或巴黎的投資客;新興的昂貴旅館及觀光業,是提供給國際旅客嘗鮮之用。這不僅是一種極畸形的發展模式,多數杜拜人民也幾乎被排除在這個發展過程之外;正因為如此,在無根的「在地經濟」上,無法嫁接虛華的「外來花果」,以致泡沫幻滅。
相形之下,同樣是集權統治,中國大陸經濟歷經十多年的高速成長而力道不衰,便成為鮮明對照。杜拜的穆罕默德酋長因好大喜功,使奇蹟無以為繼;反觀中國大陸,之所以能保持穩定發展的原因,憑的就是務實,漸漸從「世界工廠」,轉變成「世界市場」。杜拜和中國的規模及複雜度,自不可相提並論,尤其「共產體制」的框架不容許中國像杜拜那樣一心打造一個專供富豪享樂的奇幻世界,也因此維持了較佳的經濟平衡感。
前年杜拜塔的興建高度超越台北的一○一,而成為世界第一高樓時,其實也是杜拜財政從雲端跌落的開端;如今,杜拜塔已於年初宣布停工,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完工。回顧當年,台灣要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台北要興建世界第一高樓,畢竟以台灣當時的主觀條件與客觀情勢,有理由讓台灣可以懷抱更上層樓的雄心壯志;然而,未及待一○一大樓落成,台灣卻已陷於鎖國思維,國家領導人一步步把台灣帶向倒退與萎縮,以致人民漸漸失去了國家的光榮感,也似乎不再有築夢的浪漫情懷。
看到杜拜,想到台灣,能不讓人感觸良深?台灣有務實靈活的企業家,有聰明苦幹的人民,有最佳的人文及地緣利基,原本有築夢的條件;但在藍綠互鬥的內耗下,卻蹉跎至此。人民要把社會的願景與光榮寄望在哪裡?杜拜是夢想毀於脫離現實,台灣則是本來具備現實條件,卻因政客的誤導而錯失了實現憧憬的良機。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2107.shtml
◆社論-政府不能光靠民調施政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2-01
吳內閣上台以來,從提出「庶民經濟」的新觀念、到轟轟烈烈的票選「十大民怨」,吳揆確實展現了強烈的個人風格,若從「親民」的角度而言,這些作法仍有一定的意義;但是,如果要作為未來內閣的施政方向,則必然會出現偏差。
「口號施政」並非吳內閣首創;李登輝總統時代有「民之所怨、長在我心」,而「人民的小事情就是政府的大事情」,則更是宋楚瑜擔任省長時代、民間都琅琅上口的一句名言。從這些例子看起來,「口號施政」是否成功,關鍵在於政府施政是否貫徹。如果吳揆擔心政府麻木不仁、出現官僚惰性,確實可以用民調、票選的大動作,來動員、提醒行政部門,不管再有怎樣宏遠的大目標,政府一定要將民意的感受放在第一位。
但是,施政口號不等同施政方針,吳內閣若依此網路民調來定出施政方向,從理論到技術都會出問題。
先就方法論的問題而言,即使十大民怨真能作為施政參考,則吳內閣的網路民調,已出現嚴重的偏差。因為,台灣上網人口至少有年齡及城鄉差距等問題,因此這僅有的四千票,並不能反映真正的民怨。如票選第一名的房價過高問題,基本上是北部都會現象,也因此,不少潛在的民怨,竟成為「十大民怨」中,沉默的一群。例如,民調看不到農村的問題;再如,台灣目前每八位新生兒就有一位是外配所生,但民調中也聽不到外配的聲音。民調看不到,但我們可以說,這些問題不存在、或不值得重視嗎?
比民調方法更嚴重的是本質問題,雖然有人說,執政就是每天進行公投,但是,有經驗的執政者都知道,不能靠民調治國。我們若檢視十大民怨的結果,就可看出端倪。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交通違規開單拖吊過嚴」排名第七大民怨,這樣的抱怨是否合理已有爭議,但是弔詭的是,「占用騎樓、道路及車位」又是第十大民怨,面對兩項互相矛盾、衝突的民怨,若全聽民調的,政府要如何施政?
另外,有些民怨則是不用民調,也是政府份內職務,例如,十大民怨高居第二名的電話及網路詐騙問題,即使未經民調,政府也該從犯罪統計了解問題之嚴重,連內政部長江宜樺自己都曾接到詐騙電話,民怨怎可能不深!電話詐騙問題和排名第九的食品衛生把關不嚴一樣,都是政府該為而不為,若還要經過民調才知道,只能說這樣的政府未免太麻木不仁。
再如,排名第三的求職不易及失業問題,以今年全年失業率接近百分之六、高居四小龍榜首的狀況,失業早就是嚴重的經濟問題,而高達六十萬人失業,代表有六十萬個家庭受衝擊,這已不是民怨,該形容為民哀,政府何須經過民調,才會了解失業問題的嚴重性。
當然,還有一類是政府管了,可能會有反效果的。例如都會地區房價過高問題,基本上是供需問題,因此是全球都會地區的普遍現象,但在台灣卻有嚴重的城鄉差距,若強力打壓,可能波及其他地區。事實上,即使吳揆想管,他也不見得有政策工具,因為利率政策是由央行負責;當然,吳揆未必不清楚,因此他提出的是增加供給的策略,不過,即使吳揆在捷運旁蓋平價住宅的政策,最後是否能逃過供需法則,真能在都會區提供平價住宅,也令人不敢樂觀。
更重要的,民調也許可以讓政府了解今天的民怨,但是,面對國家未來的發展,有能力的執政者,必須能有足夠的高度及廣度、及前瞻性,來定出中長程目標。就如吳揆所說,作為國家領導人,必須有前瞻、整合及創新三項能力,而這三項能力及視野,就不是靠「十大民怨」網路民調所能達成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20100182,00.html
◆「台灣製造」的形象和出路
【聯合晚報╱社論】2009.12.01 02:05 pm
最近以來,國際新聞大量討論是否「美國衰落,中國崛起」。美國自己的主流媒體,以「地獄的十年」形容過去十年的失落。相對之下,中國大陸表現的企圖心和執行力皆不斷躍進,商務部最近向國際媒體強打「中國製造」的商品形象,是其中一例。
從大處看,台灣當然要關心夾在兩大強國間的總體戰略。而在個別的發展策略上,諸如「台灣製造」的商品定位問題,也不能不有新的思考。
Made in Taiwan這個小標籤,一度橫掃全球,是台灣的驕傲,台灣經濟起飛的支撐;但相當程度上,也造成台灣產品的刻板形象。「台灣製造」商品,從耶誕禮品到鞋子雨傘,曾經是「便宜貨」的同義詞。
曾幾何時,「中國製造」在國際消費市場上取代了台灣商品的位置,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地帶著劣級品的形象。台灣傳統產業的外銷市場迅速萎縮,但也同時刺激出產業升級的契機;另方面,當品質未必優良的大陸貨開始進占台灣市場,「台灣製造」反而成了本地人自誇自豪的品質保證。除了愛用國貨的動機之外,從路邊攤到風景區的紀念品商店,如果出現刻意強調「這是台灣做的」的推銷重點,消費者多半立刻可以感受到那不言而喻的「不是大陸貨」的對比意味。
「台灣製造」在內需市場上取得了這樣的升級地位,是可喜之事,但對整體產業發展前景卻還是不夠的。一來台灣市場實在太小,總不能全靠消費者「愛台灣」的心意來支撐本地商品。二來,全球化趨勢下,「台灣製」的純粹血統不易、恐怕也不必要繼續維持。台灣產業在某些領域內已走出品牌路線,為了經濟效益,反而沒法「台灣製」。宏碁電腦如此,文化創意產業代表作的「法藍瓷」也如此。
這次中國商務部推動國家公關,向國際市場強打「中國製造,世界合作」的形象。反思台灣,對於「台灣製造」的定位,國家產業發展策略(如果財經首長還沒放棄的話)有沒有新的想法和策略規畫?這事也是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2960.shtml
【聯合報╱社論】2009.12.01 04:04 am
一兩年前,「杜拜學」是時髦人士爭相傳誦的熱門話題,杜拜統治者穆罕默德酋長被譽為阿拉伯世界的模範明君,帆船飯店和人工棕櫚島成為全球遊客的最新朝聖景點。但一轉眼,這個從沙漠裡打造出來的黃金樂園,隨著最大國營集團「杜拜世界」的倒債風暴,一夕之間癱倒在現實世界。
杜拜奇蹟的幻滅,說明兩件事:一是國家追求發展不能太脫離現實。杜拜在沙漠中築高樓、在海中堆砂造塔,全然超越了自身經濟實體所能支撐的地步。二是全球金錢遊戲存在一種集體的盲目,尤其熱錢更是瘋狂。過去幾年,多少投資先知、分析師乃至經濟學家都在追漲推介「杜拜概念」,但能及時提出預警的又有幾人?
無論如何,作為一個摩登版的經濟神話,杜拜大夢的緣起緣滅,仍是經濟學上值得探究的一課。事實上,穆罕默德酋長想要把杜拜打造成一個現代城市,一新全球對阿拉伯世界的觀感,自有其雄心和壯志。正因這些年的「杜拜熱」,全球遊客及資金湧向波斯灣頭,阿拉伯國家保守、封閉的形象獲得改觀,乃至對杜拜脫胎換骨的想像,都讓人耳目一新。
問題在,畢竟不能以打造迪士尼樂園一般地構築一個必須以現實人生填充的經濟社區。杜拜的酋長和富豪們追逐「世界第一」,要興建世界最高的大樓、豪華旅館要用最多的黃金打造、要以全世界最高的成本植樹綠化沙漠。在全球媒體吹捧、熱錢追逐的炒作下,杜拜的發展概念逐漸走向超現實,最後終於壓垮了自己的財政。
杜拜更大的問題,是經濟發展的夢想,與自身的社會願景變得越來越不相干。在集權體制下,國家經濟決策由酋長一人主導,缺乏不同的意見與監督;繁榮的建築和地產業,是剝削外來的廉價苦力,然後出售給紐約或巴黎的投資客;新興的昂貴旅館及觀光業,是提供給國際旅客嘗鮮之用。這不僅是一種極畸形的發展模式,多數杜拜人民也幾乎被排除在這個發展過程之外;正因為如此,在無根的「在地經濟」上,無法嫁接虛華的「外來花果」,以致泡沫幻滅。
相形之下,同樣是集權統治,中國大陸經濟歷經十多年的高速成長而力道不衰,便成為鮮明對照。杜拜的穆罕默德酋長因好大喜功,使奇蹟無以為繼;反觀中國大陸,之所以能保持穩定發展的原因,憑的就是務實,漸漸從「世界工廠」,轉變成「世界市場」。杜拜和中國的規模及複雜度,自不可相提並論,尤其「共產體制」的框架不容許中國像杜拜那樣一心打造一個專供富豪享樂的奇幻世界,也因此維持了較佳的經濟平衡感。
前年杜拜塔的興建高度超越台北的一○一,而成為世界第一高樓時,其實也是杜拜財政從雲端跌落的開端;如今,杜拜塔已於年初宣布停工,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完工。回顧當年,台灣要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台北要興建世界第一高樓,畢竟以台灣當時的主觀條件與客觀情勢,有理由讓台灣可以懷抱更上層樓的雄心壯志;然而,未及待一○一大樓落成,台灣卻已陷於鎖國思維,國家領導人一步步把台灣帶向倒退與萎縮,以致人民漸漸失去了國家的光榮感,也似乎不再有築夢的浪漫情懷。
看到杜拜,想到台灣,能不讓人感觸良深?台灣有務實靈活的企業家,有聰明苦幹的人民,有最佳的人文及地緣利基,原本有築夢的條件;但在藍綠互鬥的內耗下,卻蹉跎至此。人民要把社會的願景與光榮寄望在哪裡?杜拜是夢想毀於脫離現實,台灣則是本來具備現實條件,卻因政客的誤導而錯失了實現憧憬的良機。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2107.shtml
◆社論-政府不能光靠民調施政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2-01
吳內閣上台以來,從提出「庶民經濟」的新觀念、到轟轟烈烈的票選「十大民怨」,吳揆確實展現了強烈的個人風格,若從「親民」的角度而言,這些作法仍有一定的意義;但是,如果要作為未來內閣的施政方向,則必然會出現偏差。
「口號施政」並非吳內閣首創;李登輝總統時代有「民之所怨、長在我心」,而「人民的小事情就是政府的大事情」,則更是宋楚瑜擔任省長時代、民間都琅琅上口的一句名言。從這些例子看起來,「口號施政」是否成功,關鍵在於政府施政是否貫徹。如果吳揆擔心政府麻木不仁、出現官僚惰性,確實可以用民調、票選的大動作,來動員、提醒行政部門,不管再有怎樣宏遠的大目標,政府一定要將民意的感受放在第一位。
但是,施政口號不等同施政方針,吳內閣若依此網路民調來定出施政方向,從理論到技術都會出問題。
先就方法論的問題而言,即使十大民怨真能作為施政參考,則吳內閣的網路民調,已出現嚴重的偏差。因為,台灣上網人口至少有年齡及城鄉差距等問題,因此這僅有的四千票,並不能反映真正的民怨。如票選第一名的房價過高問題,基本上是北部都會現象,也因此,不少潛在的民怨,竟成為「十大民怨」中,沉默的一群。例如,民調看不到農村的問題;再如,台灣目前每八位新生兒就有一位是外配所生,但民調中也聽不到外配的聲音。民調看不到,但我們可以說,這些問題不存在、或不值得重視嗎?
比民調方法更嚴重的是本質問題,雖然有人說,執政就是每天進行公投,但是,有經驗的執政者都知道,不能靠民調治國。我們若檢視十大民怨的結果,就可看出端倪。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交通違規開單拖吊過嚴」排名第七大民怨,這樣的抱怨是否合理已有爭議,但是弔詭的是,「占用騎樓、道路及車位」又是第十大民怨,面對兩項互相矛盾、衝突的民怨,若全聽民調的,政府要如何施政?
另外,有些民怨則是不用民調,也是政府份內職務,例如,十大民怨高居第二名的電話及網路詐騙問題,即使未經民調,政府也該從犯罪統計了解問題之嚴重,連內政部長江宜樺自己都曾接到詐騙電話,民怨怎可能不深!電話詐騙問題和排名第九的食品衛生把關不嚴一樣,都是政府該為而不為,若還要經過民調才知道,只能說這樣的政府未免太麻木不仁。
再如,排名第三的求職不易及失業問題,以今年全年失業率接近百分之六、高居四小龍榜首的狀況,失業早就是嚴重的經濟問題,而高達六十萬人失業,代表有六十萬個家庭受衝擊,這已不是民怨,該形容為民哀,政府何須經過民調,才會了解失業問題的嚴重性。
當然,還有一類是政府管了,可能會有反效果的。例如都會地區房價過高問題,基本上是供需問題,因此是全球都會地區的普遍現象,但在台灣卻有嚴重的城鄉差距,若強力打壓,可能波及其他地區。事實上,即使吳揆想管,他也不見得有政策工具,因為利率政策是由央行負責;當然,吳揆未必不清楚,因此他提出的是增加供給的策略,不過,即使吳揆在捷運旁蓋平價住宅的政策,最後是否能逃過供需法則,真能在都會區提供平價住宅,也令人不敢樂觀。
更重要的,民調也許可以讓政府了解今天的民怨,但是,面對國家未來的發展,有能力的執政者,必須能有足夠的高度及廣度、及前瞻性,來定出中長程目標。就如吳揆所說,作為國家領導人,必須有前瞻、整合及創新三項能力,而這三項能力及視野,就不是靠「十大民怨」網路民調所能達成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20100182,00.html
◆「台灣製造」的形象和出路
【聯合晚報╱社論】2009.12.01 02:05 pm
最近以來,國際新聞大量討論是否「美國衰落,中國崛起」。美國自己的主流媒體,以「地獄的十年」形容過去十年的失落。相對之下,中國大陸表現的企圖心和執行力皆不斷躍進,商務部最近向國際媒體強打「中國製造」的商品形象,是其中一例。
從大處看,台灣當然要關心夾在兩大強國間的總體戰略。而在個別的發展策略上,諸如「台灣製造」的商品定位問題,也不能不有新的思考。
Made in Taiwan這個小標籤,一度橫掃全球,是台灣的驕傲,台灣經濟起飛的支撐;但相當程度上,也造成台灣產品的刻板形象。「台灣製造」商品,從耶誕禮品到鞋子雨傘,曾經是「便宜貨」的同義詞。
曾幾何時,「中國製造」在國際消費市場上取代了台灣商品的位置,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地帶著劣級品的形象。台灣傳統產業的外銷市場迅速萎縮,但也同時刺激出產業升級的契機;另方面,當品質未必優良的大陸貨開始進占台灣市場,「台灣製造」反而成了本地人自誇自豪的品質保證。除了愛用國貨的動機之外,從路邊攤到風景區的紀念品商店,如果出現刻意強調「這是台灣做的」的推銷重點,消費者多半立刻可以感受到那不言而喻的「不是大陸貨」的對比意味。
「台灣製造」在內需市場上取得了這樣的升級地位,是可喜之事,但對整體產業發展前景卻還是不夠的。一來台灣市場實在太小,總不能全靠消費者「愛台灣」的心意來支撐本地商品。二來,全球化趨勢下,「台灣製」的純粹血統不易、恐怕也不必要繼續維持。台灣產業在某些領域內已走出品牌路線,為了經濟效益,反而沒法「台灣製」。宏碁電腦如此,文化創意產業代表作的「法藍瓷」也如此。
這次中國商務部推動國家公關,向國際市場強打「中國製造,世界合作」的形象。反思台灣,對於「台灣製造」的定位,國家產業發展策略(如果財經首長還沒放棄的話)有沒有新的想法和策略規畫?這事也是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2960.shtml
動新聞事件 人民反成了守護的角色
◆南方朔觀點-動新聞事件 人民反成了守護的角色
【南方朔】中國時報 2009-12-01
法國當今主要政治及社會思想家阿藍.杜拉連(Alain Touraine)最近在新著《平等與差異:人類如何共同生活》裡,提出了一個很能反映當今現實需要的「社會守護者」(social safeguard)的概念。他的說法已在「動新聞」事件上,在我們社會獲得印證。
杜拉連教授指出,當今全世界的民主社會,幾乎毫無例外的都出現政府無能的狀況,從民主傳統深厚的歐美,到各個新興民主體制,各國的國家機器和政黨,或者受到全球化的壓力,或者受到各種巨大政商利益的操控,或者就是為了選票而事事不為也不敢為,於是各個政府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只好拚命的做秀,而真正的事情卻根本做不出幾項。這意味著過去長期以來人們習慣的「有能力的政府」已在民主社會消失,杜拉連將這種現象稱為「脫現代性」和「大政治的結束」。
但這種政府無能,人們普遍不再相信政治人物的情況,真的代表了不好嗎?恰恰不是。因為它代表了古典民主理論裡「人民主權」真正到了出現的時候。這也就是說,以前三合一的那種國家,政治體制,公民社會的構造,「公民社會」終於可以扮演主角的時候。以前的人喜歡夸夸而談「公民社會」,其實他們所謂的「公民社會」並不獨立存在,而只是依附在政治之下。而未來則是政府無能,政黨無能,「人民主權」可以藉著「公民社會」而扮演起社會「角色」的時候。而它表現的形式,即是所謂的「社會運動」。這裡所謂的「社會運動」並不是古代那種追求理想社會的彌賽亞運動,而是用來捍衛生存環境權利的運動。國家、政治體制、社會運動表現出來的公民社會,它們三者相互滲透,相互機動的影響,這就是未來社會的樣態。在這種階段裡,直接民主的成份會增大,無能的代議民主則會縮小。「個人」開始扮演塑造國家、改造政治體、保衛社會的更大角色!
個人認為杜拉連的觀點,在「動新聞」事件上,確實獲得印證。「動新聞」的確是個問題,在理想狀態下,國家可透過法治而調控管理,該機構本身可以透過自律而矯正。但誠如行政院長吳敦義所說,當今台灣「法律多如牛毛」,但卻「滿天全法條,要抓沒半條」,這已將掌管國家機器的無能政府做了最好的詮釋。至於「動新聞」本身,乃是個強大的特殊利益公司,財大氣粗,吃定了台灣政府的顢頇軟弱及人民的可欺,自律對它當然並不適用。
但台灣人真的那麼宿命嗎?人真的可以退到牆角而無聲無息嗎?答案顯然並非如此。台灣終究還有能守住底線的知識分子及媒體人。更重要的是經過長期發展,台灣各種社運團體及弱勢團體終究已有了一定累積,終於這次聯合起來,替公民社會扮演了先鋒角色。這些人將散漫的民氣統合起來並集中呈現,成功的扮演起守護社會的角色。
人民必須主動守護我們生活的自然及非自然環境。社會運動確實已成了最主要的方式。但所謂的「社會運動」不能窄化成街頭聚眾為唯一的方式。其他群眾動員也在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乃是前年美國有個電視網推出「現身說法」這個節目,請人上節目說自己的背德經驗,這個節目大紅大紫。有次居然找了十五歲少年上節目,夸夸而談自己多次得意的性侵經驗。於是觀眾譁然,立即發動運動,抵制贊助該節目的廠商「寶鹼」,於是一夕之間廣告全撤,該節目也立即停止,而該少年也被拘詢問。
人民不該是一大群只是苟活的人,無論任何權力都永遠服膺「軟土深掘」的邏輯,因此,人民對自己的生存主權要有足夠的認知,對自己的生存環境要有守護的責任。法國的杜拉連指出,廿一世紀的此刻,全球政治及環境已變,人們必須認知到民主不只是一種國家形式,而是社會演員的角色形式,因而以往那種「由上而下的民主」(Top down Democracy)已被「由下而上的民主」(Bottom up Democracy)所取代。易言之,守護社會,人們要靠的終究還是自己!(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100491,00.html
◆我見我思-法網 蘋果 蜘蛛網
【張景為】中國時報 2009-12-01
「動(凍)新聞」的爭議較勁,目前看似暫告落幕;蘋果日報究竟是被迫讓步,還是反向操作的行銷絕招,留下不少想像。在這場攻防戰中,制裁最積極、強烈,甚至不惜冒著「比例失衡」而下令所屬學校禁訂蘋果日報的台北市政府,其不懼之因,也正是蘋果之所忌憚者。除了社會觀感的消長之外,現實利害的計算也是關鍵,畢竟,壹傳媒一心想進軍電視,不做策略性的退讓,必將損及其後續布局。
近年來,台灣媒體市場因政治與商業的競爭糾葛,在多元分殊之下,媒體的公信力成為祭品,民眾對媒體亂象的反感日增;在言論自由的包容與無奈下,超過忍耐分際的動新聞,適時成為民憤宣洩的引爆點。
動新聞的爭議不在其「動」,而在於其以動呈現何種「新聞」?或者再反問,色情與暴力如果可以用寫的、用照片甚至用畫的,為什麼用動畫就不可以?要回答這問題,同樣得從蘋果日報的邏輯與手法上去探究。
以港式經營與強勁風格登台的壹傳媒,確實為台灣媒體市場引入許多值得學習的長處,但其商業至上的邏輯,卻也對台灣社會帶來極多價值的錯亂與扭曲。蘋果最被稱道者,一是狗仔隊的獨家偷拍,二是標題與圖像的震撼吸睛。狗仔隊的邏輯是揭發名人的偽善,既滿足民眾的偷窺慾,又以代全民捉姦的快感,展現道德法西斯的正當性;但另一方面,壹傳媒又以極盡血腥的現場照片、描繪3P、亂倫、探肛等圖畫,加上獸父、淫師、狼兄弟、玩殘、摳陰、賤插等標題,建構其赤裸裸的下流意象。
重點是,這種分裂人格、煽惑讀者的手法,雖然刺激了感官,也可能強化了模仿,但台灣的法律對於其文字、標題、照片乃至圖畫,不應、不能也從未有所裁罰。
幾年前,台灣的有線電視也曾以真人模擬演出、電腦3D繪圖的方式,將犯罪新聞的情節動起來,但因有些畫面太過低俗與惡心,各台雖風行一時,不久便因新聞局的罰款管制而銷聲匿跡。事實上,兒少法制定以來,就我記憶所及,從未有如此次北市府援引第30、58條的重懲前例,有的只是對媒體報導導致受害人身分足資辨識的罰款。
動新聞讓人「凍未條」的越線,在於其以新聞之名,把極端變態的黃黑事件,將感官刺激與可能引發模仿的部分動化、放大、凸顯,且不設防又吸引未成年者取閱;致使社會長期對壹傳媒的某些疑慮與反感總爆發,更讓兒少法原本未必明確、周延的規定找到合理的引用,未來更可能使所有媒體的社會新聞報導,進一步都蒙受愈形嚴格、甚至不合理的法律管制。
只要真的看過「藍色蜘蛛網」的人,就會清楚分辨它和動新聞的差異;前者是以復古、俚俗的類戲劇呈現故事,在當時還沒有兒少法,也沒有引發社會的驚恐不安。只要頭腦清楚的人,也能分辨動新聞的爭議不是科技或創意的問題,更不會天真地期望媒體能完全避免煽色腥的報導。但新聞自由的捍衛、媒體報導的空間如果必須面臨他律嚴管,還得不到社會的珍惜與支持,這才是最可悲也最不值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100494,00.html
◆觀念平台-媒體匯流 內容該如何管
【余曜成】 中國時報 2009-12-01
「動新聞」引發許多討論,這種非同步的線上短片,儼然成為通訊匯流下的顯例,究竟該如何看待與管理呢?
在匯流的概念尚未形成前,我們會視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為兩種完全不同的閱聽物,並且不同形式的媒體之間也都自立門戶,少有合作關係;但是在匯流之後,不僅平面媒體透過網路而成為電子媒體的一環,同時不同媒體間的跨業經營與購併更趨明顯。其實在「動新聞」出現之前,聯合報系的聯合新聞網即透過記者或校園記者的攝錄,剪輯為新聞短片放在其「影音網」中,成為另一種「類電視」的型態。
這類媒體的出現,其實對以往的電視新聞頻道而言,是一項新的競爭與挑戰;一來,電視媒體需要符合廣電三法的管束,一旦是頻道業者,須依有線或衛星廣播電視法向NCC申請執照,亦須符合黨政軍退出規範,如與系統業者的垂直整合,須符合有廣法上的結構限制,並且在內容部分也須符合廣電三法的管制。然而新型電子媒體的竄出,不符合頻道與節目的管理規範,也因此幾乎不須受到以上之限制,成為三不管地帶的影武者。
通訊匯流底下另一最常述說的,就是不同平台上播放相同的內容時,究竟要否規範相同的問題。換言之,如果「動新聞」是在有線電視頻道播放,那麼在網際網路上的「動新聞」為何不需要與之用同一規範管理呢?
參照目前國際潮流的歐盟匯流管制,其對於內容部分是採取《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的線性/非線性、有無編輯權來作管制上的區別。以本案例來說,傳統線性、具編輯權的電視節目是指頻道業者編排固定的時間播出之節目,由於其為大眾傳媒最重要的角色,因此受到廣電三法的各項管束。相反地,非線性、不具業者控制編輯的視訊內容為類似YouTube的影視,由於大眾可以自行上下載、篩選決定所要的內容,因此不受廣電三法管束,管制最輕。有意思的是,「動新聞」是非線性、業者具控制編輯的視訊內容,因此規管範疇可能是在上述兩者之間,該如何拿捏確實成為議題。
目前北市以兒少法的違反媒體分級辦法來開罰壹傳媒,但若壹傳媒在其「動新聞」內容標示相關分級告示,而符合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時,相關單位還能用不適用的法規來管制嗎?筆者認為有關單位在執法時要特別小心,尤其當內容的提供屬於非線性時,並且檔案放置在非台灣的伺服器上,如貿然以電信法第八條來阻斷網路連結,這與對岸的金盾、綠壩有何差異?
這其實就回到匯流下的內容管制。非線性視訊提供之業者或許更須強調其自律性,或是有關當局依照比例原則適度調整對業者的管束,但要避免與線性視訊提供業者有著類似的限制,才能防止有如對岸《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一樣,美意良善、管制過當。(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WTO中心約用輔佐研究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20100495,00.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黃黑報導過頭要罰 兒少法增訂媒體罰則
【南方朔】中國時報 2009-12-01
法國當今主要政治及社會思想家阿藍.杜拉連(Alain Touraine)最近在新著《平等與差異:人類如何共同生活》裡,提出了一個很能反映當今現實需要的「社會守護者」(social safeguard)的概念。他的說法已在「動新聞」事件上,在我們社會獲得印證。
杜拉連教授指出,當今全世界的民主社會,幾乎毫無例外的都出現政府無能的狀況,從民主傳統深厚的歐美,到各個新興民主體制,各國的國家機器和政黨,或者受到全球化的壓力,或者受到各種巨大政商利益的操控,或者就是為了選票而事事不為也不敢為,於是各個政府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只好拚命的做秀,而真正的事情卻根本做不出幾項。這意味著過去長期以來人們習慣的「有能力的政府」已在民主社會消失,杜拉連將這種現象稱為「脫現代性」和「大政治的結束」。
但這種政府無能,人們普遍不再相信政治人物的情況,真的代表了不好嗎?恰恰不是。因為它代表了古典民主理論裡「人民主權」真正到了出現的時候。這也就是說,以前三合一的那種國家,政治體制,公民社會的構造,「公民社會」終於可以扮演主角的時候。以前的人喜歡夸夸而談「公民社會」,其實他們所謂的「公民社會」並不獨立存在,而只是依附在政治之下。而未來則是政府無能,政黨無能,「人民主權」可以藉著「公民社會」而扮演起社會「角色」的時候。而它表現的形式,即是所謂的「社會運動」。這裡所謂的「社會運動」並不是古代那種追求理想社會的彌賽亞運動,而是用來捍衛生存環境權利的運動。國家、政治體制、社會運動表現出來的公民社會,它們三者相互滲透,相互機動的影響,這就是未來社會的樣態。在這種階段裡,直接民主的成份會增大,無能的代議民主則會縮小。「個人」開始扮演塑造國家、改造政治體、保衛社會的更大角色!
個人認為杜拉連的觀點,在「動新聞」事件上,確實獲得印證。「動新聞」的確是個問題,在理想狀態下,國家可透過法治而調控管理,該機構本身可以透過自律而矯正。但誠如行政院長吳敦義所說,當今台灣「法律多如牛毛」,但卻「滿天全法條,要抓沒半條」,這已將掌管國家機器的無能政府做了最好的詮釋。至於「動新聞」本身,乃是個強大的特殊利益公司,財大氣粗,吃定了台灣政府的顢頇軟弱及人民的可欺,自律對它當然並不適用。
但台灣人真的那麼宿命嗎?人真的可以退到牆角而無聲無息嗎?答案顯然並非如此。台灣終究還有能守住底線的知識分子及媒體人。更重要的是經過長期發展,台灣各種社運團體及弱勢團體終究已有了一定累積,終於這次聯合起來,替公民社會扮演了先鋒角色。這些人將散漫的民氣統合起來並集中呈現,成功的扮演起守護社會的角色。
人民必須主動守護我們生活的自然及非自然環境。社會運動確實已成了最主要的方式。但所謂的「社會運動」不能窄化成街頭聚眾為唯一的方式。其他群眾動員也在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乃是前年美國有個電視網推出「現身說法」這個節目,請人上節目說自己的背德經驗,這個節目大紅大紫。有次居然找了十五歲少年上節目,夸夸而談自己多次得意的性侵經驗。於是觀眾譁然,立即發動運動,抵制贊助該節目的廠商「寶鹼」,於是一夕之間廣告全撤,該節目也立即停止,而該少年也被拘詢問。
人民不該是一大群只是苟活的人,無論任何權力都永遠服膺「軟土深掘」的邏輯,因此,人民對自己的生存主權要有足夠的認知,對自己的生存環境要有守護的責任。法國的杜拉連指出,廿一世紀的此刻,全球政治及環境已變,人們必須認知到民主不只是一種國家形式,而是社會演員的角色形式,因而以往那種「由上而下的民主」(Top down Democracy)已被「由下而上的民主」(Bottom up Democracy)所取代。易言之,守護社會,人們要靠的終究還是自己!(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100491,00.html
◆我見我思-法網 蘋果 蜘蛛網
【張景為】中國時報 2009-12-01
「動(凍)新聞」的爭議較勁,目前看似暫告落幕;蘋果日報究竟是被迫讓步,還是反向操作的行銷絕招,留下不少想像。在這場攻防戰中,制裁最積極、強烈,甚至不惜冒著「比例失衡」而下令所屬學校禁訂蘋果日報的台北市政府,其不懼之因,也正是蘋果之所忌憚者。除了社會觀感的消長之外,現實利害的計算也是關鍵,畢竟,壹傳媒一心想進軍電視,不做策略性的退讓,必將損及其後續布局。
近年來,台灣媒體市場因政治與商業的競爭糾葛,在多元分殊之下,媒體的公信力成為祭品,民眾對媒體亂象的反感日增;在言論自由的包容與無奈下,超過忍耐分際的動新聞,適時成為民憤宣洩的引爆點。
動新聞的爭議不在其「動」,而在於其以動呈現何種「新聞」?或者再反問,色情與暴力如果可以用寫的、用照片甚至用畫的,為什麼用動畫就不可以?要回答這問題,同樣得從蘋果日報的邏輯與手法上去探究。
以港式經營與強勁風格登台的壹傳媒,確實為台灣媒體市場引入許多值得學習的長處,但其商業至上的邏輯,卻也對台灣社會帶來極多價值的錯亂與扭曲。蘋果最被稱道者,一是狗仔隊的獨家偷拍,二是標題與圖像的震撼吸睛。狗仔隊的邏輯是揭發名人的偽善,既滿足民眾的偷窺慾,又以代全民捉姦的快感,展現道德法西斯的正當性;但另一方面,壹傳媒又以極盡血腥的現場照片、描繪3P、亂倫、探肛等圖畫,加上獸父、淫師、狼兄弟、玩殘、摳陰、賤插等標題,建構其赤裸裸的下流意象。
重點是,這種分裂人格、煽惑讀者的手法,雖然刺激了感官,也可能強化了模仿,但台灣的法律對於其文字、標題、照片乃至圖畫,不應、不能也從未有所裁罰。
幾年前,台灣的有線電視也曾以真人模擬演出、電腦3D繪圖的方式,將犯罪新聞的情節動起來,但因有些畫面太過低俗與惡心,各台雖風行一時,不久便因新聞局的罰款管制而銷聲匿跡。事實上,兒少法制定以來,就我記憶所及,從未有如此次北市府援引第30、58條的重懲前例,有的只是對媒體報導導致受害人身分足資辨識的罰款。
動新聞讓人「凍未條」的越線,在於其以新聞之名,把極端變態的黃黑事件,將感官刺激與可能引發模仿的部分動化、放大、凸顯,且不設防又吸引未成年者取閱;致使社會長期對壹傳媒的某些疑慮與反感總爆發,更讓兒少法原本未必明確、周延的規定找到合理的引用,未來更可能使所有媒體的社會新聞報導,進一步都蒙受愈形嚴格、甚至不合理的法律管制。
只要真的看過「藍色蜘蛛網」的人,就會清楚分辨它和動新聞的差異;前者是以復古、俚俗的類戲劇呈現故事,在當時還沒有兒少法,也沒有引發社會的驚恐不安。只要頭腦清楚的人,也能分辨動新聞的爭議不是科技或創意的問題,更不會天真地期望媒體能完全避免煽色腥的報導。但新聞自由的捍衛、媒體報導的空間如果必須面臨他律嚴管,還得不到社會的珍惜與支持,這才是最可悲也最不值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100494,00.html
◆觀念平台-媒體匯流 內容該如何管
【余曜成】 中國時報 2009-12-01
「動新聞」引發許多討論,這種非同步的線上短片,儼然成為通訊匯流下的顯例,究竟該如何看待與管理呢?
在匯流的概念尚未形成前,我們會視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為兩種完全不同的閱聽物,並且不同形式的媒體之間也都自立門戶,少有合作關係;但是在匯流之後,不僅平面媒體透過網路而成為電子媒體的一環,同時不同媒體間的跨業經營與購併更趨明顯。其實在「動新聞」出現之前,聯合報系的聯合新聞網即透過記者或校園記者的攝錄,剪輯為新聞短片放在其「影音網」中,成為另一種「類電視」的型態。
這類媒體的出現,其實對以往的電視新聞頻道而言,是一項新的競爭與挑戰;一來,電視媒體需要符合廣電三法的管束,一旦是頻道業者,須依有線或衛星廣播電視法向NCC申請執照,亦須符合黨政軍退出規範,如與系統業者的垂直整合,須符合有廣法上的結構限制,並且在內容部分也須符合廣電三法的管制。然而新型電子媒體的竄出,不符合頻道與節目的管理規範,也因此幾乎不須受到以上之限制,成為三不管地帶的影武者。
通訊匯流底下另一最常述說的,就是不同平台上播放相同的內容時,究竟要否規範相同的問題。換言之,如果「動新聞」是在有線電視頻道播放,那麼在網際網路上的「動新聞」為何不需要與之用同一規範管理呢?
參照目前國際潮流的歐盟匯流管制,其對於內容部分是採取《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的線性/非線性、有無編輯權來作管制上的區別。以本案例來說,傳統線性、具編輯權的電視節目是指頻道業者編排固定的時間播出之節目,由於其為大眾傳媒最重要的角色,因此受到廣電三法的各項管束。相反地,非線性、不具業者控制編輯的視訊內容為類似YouTube的影視,由於大眾可以自行上下載、篩選決定所要的內容,因此不受廣電三法管束,管制最輕。有意思的是,「動新聞」是非線性、業者具控制編輯的視訊內容,因此規管範疇可能是在上述兩者之間,該如何拿捏確實成為議題。
目前北市以兒少法的違反媒體分級辦法來開罰壹傳媒,但若壹傳媒在其「動新聞」內容標示相關分級告示,而符合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時,相關單位還能用不適用的法規來管制嗎?筆者認為有關單位在執法時要特別小心,尤其當內容的提供屬於非線性時,並且檔案放置在非台灣的伺服器上,如貿然以電信法第八條來阻斷網路連結,這與對岸的金盾、綠壩有何差異?
這其實就回到匯流下的內容管制。非線性視訊提供之業者或許更須強調其自律性,或是有關當局依照比例原則適度調整對業者的管束,但要避免與線性視訊提供業者有著類似的限制,才能防止有如對岸《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一樣,美意良善、管制過當。(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WTO中心約用輔佐研究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20100495,00.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黃黑報導過頭要罰 兒少法增訂媒體罰則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11/30 社論
◆「不違背職務行賄」豈可如此詮釋!
【聯合報╱社論】2009.11.30 02:43 am
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在法庭翻供,指其給扁珍之一千萬元並非先前供稱之政治獻金,而是牟求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的行賄款。陳敏薰的供詞坐實了扁珍收受賄賂的罪行;不過,對於陳敏薰行賄之事是否有罪,則引發社會討論,許多人認為此例一開,將使得所有二次金改相關案件辦不下去。對此,我們要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的內涵做些剖析,也要提出我們的看法。
今年九月廿四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了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了「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原本的法律規範是:公務員受賄者不論其有無違背職務均為有罪,但對行賄之一方,則只有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而行賄的人才有罪;若是所要求的行為沒有違背公務人員職務,則行賄者無罪。
在一般人的直觀概念裡,所謂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應該是指申請建照被拖延、補件退件反覆要求等刁難情事。當事人原本即有權利該得到公務機關之核准,卻因公務人員千方百計以技術性阻擋而無法獲得其權利;這個時候,當事人送錢送禮行賄,其實是被壓迫下的自保行為。舊的貪汙治罪條例對此行為不罰人民,可以理解;而為澄清吏治減少行賄意願,新的修正條文要加以處罰,我們也可以接受。
但除了前述當事人「原本即應享權利」之情形外,其餘狀況則有不少灰色空間。一○一董座當然不是陳敏薰應得的權利,故類似指派陳敏薰為一○一董座的行為究竟該歸類為有違職務或不違職務,我們則有以下的詮釋。依法務部說帖的解說,所謂違背職務即指公務員之違法行為,而所謂不違背職務即指其不違法之行為。但這樣的定義區分太過粗疏,像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匠論述,更與人民對公平正義之期待有相當大的出入。
其實,絕大多數需要行賄的事件,都是公務人員的裁量行為。例如,興建公共建築之場地選擇、都市計畫土地用途之劃分、某種行為要不要課稅、某一個限制性標案要委託給誰;這些都是公務員的裁量權,他們要在眾多競逐選項中挑一個,選到某甲或不選某甲無所謂合法或不合法。但是,若要依此而把「違背職務」限縮為「非法」,復將「合法」等同於「不違背職務」,那就幾近是白目詮釋了。
以土地重劃或限制性標案為例,公務人員的職務,就是盡心努力、謀求國家社會的最大福祉。此外,依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員不可藉權力「圖他人之利益」。因此,若是牽涉到多重選擇的公共政策或裁量,總是要經過行政程序法所要求的公聽會、審查會等程序,做好了公正評估再作出選擇,沒有使特定他人獲利,才能算是不違背職務。
再回到陳敏薰行賄求官的個案。官股顯然對於許多金控、證券等事業人事有主導裁量權,當事人才有行賄之必要。如果對於有裁量取擇的案件,主管機關因為賄款、高層指示或其他誘惑,就任意將國家財產給予特定個人,完全沒有評估分析,也不見謀求國家福祉的努力,這當然就是違背公務人員服務法所明定之職務。簡言之,貪汙治罪條例中行賄者是否有責的認定,絕不應該是公務人員行為本身是否狹義「合法」,而應包含所有廣義的公務員職務。司法上一定要如此認定,才能將關說遊說土地重劃者納入追究的範圍,也才符合社會正義的期待。
陳敏薰個案討論起來還算單純,因為她現已卸任行賄所取得的一○一董事長。但在過去數年的諸多二次金改案件中,有許多靠著官方「違背職務」的行政裁量,而取得千億百億國家金控資產的社會蠹蟲,他們不但用賄賂騙得了千億財產,至今還安安穩穩地吃香喝辣。如果司法對他們也不用追究,聽任他們一輩子享受以賄賂換來的巨額國產,人民這口怨氣恐怕會在以後的大選中翻湧而出。我們的法務部實在該重新思考「不違背職務」的庶民定義,不能再沉溺在法匠思考的框架中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9818.shtml
◆「民怨排行榜」出爐的下一步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30 02:16 pm
網路十大民怨票選結果出爐,結果並不讓人意外。位居第一名的是都會地區房價過高,第二名是電話及網路詐騙氾濫,第三名則是求職和失業問題,接下來是物價過高等。
觀看十大民怨項目,說來說去離不開「食衣住行」的庶民日常生活範圍,而且除了近年來「新興」的電話及網路詐騙之外,多半都是老問題。以第一名的房價過高來說,從二十多年前「無殼蝸牛」運動以來,這個問題不但沒有解決,而且近年來都會區房價繼續節節上漲,民眾收入卻沒有增加。「豪宅」一棟接一棟蓋,很多小老百姓卻連一戶平價住宅都買不起。這個民怨是選出來了,但政府要如何解決?有決心去解決嗎?
再從比較小的來說,位居第六名的是交通違規拖吊過嚴。是民眾都無守法觀念,要反對交通違規拖吊嗎?還是違規拖吊看似正義凜然,卻常常柿子挑軟的吃,容易拖吊的地方不斷拖吊,有些地方的違規(例如大飯店前的黑頭車並排)卻永遠沒有人去取締?這個民怨不難解決,只需要一點小小的決心和執法公平。
再說到佔用騎樓、道路或車位,也是幾十年的老問題。台灣的騎樓設計,讓民眾可以躲避日曬雨淋,本來是很有特色的建築設計,可是現在卻成了民怨,因為走在騎樓必須東閃西躲。這類問題長久以來被政府視為小事,整頓起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但如今竟然也會擠入前十名,可見官員確實不知民之所苦。
十大民怨是票選出來了,看看得票數,高居第一名的房價過高,也不過才不到四千票。雖然說,會上網投票的是經常使用網路的人口,不見得具有全面代表性,可是台灣的網路人口這麼多,卻只有這區區數目的人上網票選,這說明了什麼?是民眾不認同這個網路票選活動?還是民眾不相信票選民怨有用?不相信政府有決心解決民怨?
怨不在大小,積小怨就會成大怨。官員看到這些票選民怨名單,不知道心中做何感想?吳院長和內閣官員拿到這份「民怨排行榜」的下一步動作是什麼?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80755.shtml
◆社論-別讓本無爭議的慣例 也鬧成爭議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30
縣市長選舉已到最後一周,除了媒體報導,各縣市選情還是冷到不行。或許正因為選情太冷,選舉幾無政見可言,話題依舊圍繞著所謂的藍綠天王,偏偏這些所謂的天王,都歷經過三次總統大選,毫無新鮮感可言,既玩不出新招式,反而莫名其妙的讓維護國家元首安全的國安人員,三番兩次成為競選話題,搶攻媒體重要版面,甚至讓國安首長在選戰烽火中,鞠躬道歉。
國安特勤人員以維護國家元首安全為要務,不論誰當總統都一樣,李登輝、陳水扁或馬英九三位前後任總統唯一的共同點是:他們都身兼政黨主席,免不得要為政黨提名候選人站台輔選,不論站上輔選造勢舞台扮演什麼角色,對國安特勤人員而言,任務都是一致的:護衛元首人身安全。為了這個目的,維安人員不得不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包括身著可能具有政治目的的衣服以為偽裝,比方說,候選人陣營的背心,這在過去廿年來,幾乎形成國安特勤維安技巧之慣例。不要說國安特勤人員如此,二千年總統大選最熾熱之際,連、宋、扁各陣營的維安隨扈警官,全部都穿上所屬陣營候選人的競選背心,這不是要求隨扈警官忠誠表態,或者變相輔選,而是減少維安時的困擾,避免在競選、助選人潮中惹人側目,引起爭端。
這樣的慣例,在今年卻惹出風波,因為負責元首維安的特勤憲兵,在執行勤務時,跟著穿上了馬英九所助選的候選人陣營背心,並在掃街時與對手陣營的車隊釀成衝突。為此,馬英九怒而要求特勤中心懲處並公開道歉。
然而,馬英九要掃街,國安人員就得想辦法築成必要的阻絕人牆,穿上候選人陣營的背心,是最簡單的偽裝方法,這群憲兵維安,九成九戶籍不設在當地,換言之,沒有投票權,他們既不會上台講話,也不會搖旗吶喊,他們就像是一群沒有面目的盾牌,擠在人潮中,只注意可能危及元首安全的人與物,唯一可能造成「行政不中立」者,就是因為他們投入維安,讓形式上穿著候選人背心的人數變多,可能造成候選人聲勢更大的印象,但即使他們不穿特定背心,只要構築阻絕人牆,掃街隊伍無可避免會因為人數增加而聲勢擴大,因此扛下違反行政中立道歉處分,此為第一例。
當然,過去沒有《行政中立法》,這個法案今年甫三讀通過,所有的規範都要比過往更嚴,這也沒有話說。但是,國家元首維安依舊要維持一定規格,結果,國安局竟通函全台警察局,搜集「刺馬情資」,如有屬實即記嘉獎一支,儘管歷年大選,國安高層都會密切注意各種刺殺情資,但如此大張旗鼓發函警察局者,又屬第一次,畢竟國安局不是警察局的直屬機關,類似情資的搜集包括檢警調都要做,而且是各循其指揮體系,最後匯報到國安局,今年,維安程序與情資顛倒,讓維安必要手段簡直像「給我報報」般可笑。
何以故?藍綠都有競選活動,除了馬英九,綠營不乏院長級、甚至副總統級天王出馬輔選;更重要的,朝野候選人才是這次選舉活動的主角,不論是縣市長或鄉鎮市長或者議員,任何人出事,都會釀成重大選舉爭議,他們的安全,檢警調都得照顧,這屬選舉社會秩序,不能分藍分綠,國安局由上到下,只通函要求警察局注意「刺馬情資」是什麼意思?結果又被臭罵一頓行政不中立,國安局甚至不敢說一句:「國安局只負責元首安全,別人的安全是其他單位的事。」
台灣已經經過兩次政黨輪替,大大小小選舉不計其數,很多事應屬「行禮如儀」之常規,不該這麼容易亂套才對。選舉秩序理應由行政院治安會報統整,各種可能危及選舉秩序與社會安全的情資都要靠第一線檢警調搜集,由下而上,並分門別類處置,該向上提報者提報,該即行處分者立刻動作,這些應屬選舉常態作業,還能在這次選舉中成為爭議話題,只能說國安情治首長搞不清楚自己該做什麼、能做什麼,道歉,也不冤枉。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3000075,00.html
【聯合報╱社論】2009.11.30 02:43 am
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在法庭翻供,指其給扁珍之一千萬元並非先前供稱之政治獻金,而是牟求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的行賄款。陳敏薰的供詞坐實了扁珍收受賄賂的罪行;不過,對於陳敏薰行賄之事是否有罪,則引發社會討論,許多人認為此例一開,將使得所有二次金改相關案件辦不下去。對此,我們要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的內涵做些剖析,也要提出我們的看法。
今年九月廿四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了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了「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原本的法律規範是:公務員受賄者不論其有無違背職務均為有罪,但對行賄之一方,則只有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而行賄的人才有罪;若是所要求的行為沒有違背公務人員職務,則行賄者無罪。
在一般人的直觀概念裡,所謂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應該是指申請建照被拖延、補件退件反覆要求等刁難情事。當事人原本即有權利該得到公務機關之核准,卻因公務人員千方百計以技術性阻擋而無法獲得其權利;這個時候,當事人送錢送禮行賄,其實是被壓迫下的自保行為。舊的貪汙治罪條例對此行為不罰人民,可以理解;而為澄清吏治減少行賄意願,新的修正條文要加以處罰,我們也可以接受。
但除了前述當事人「原本即應享權利」之情形外,其餘狀況則有不少灰色空間。一○一董座當然不是陳敏薰應得的權利,故類似指派陳敏薰為一○一董座的行為究竟該歸類為有違職務或不違職務,我們則有以下的詮釋。依法務部說帖的解說,所謂違背職務即指公務員之違法行為,而所謂不違背職務即指其不違法之行為。但這樣的定義區分太過粗疏,像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匠論述,更與人民對公平正義之期待有相當大的出入。
其實,絕大多數需要行賄的事件,都是公務人員的裁量行為。例如,興建公共建築之場地選擇、都市計畫土地用途之劃分、某種行為要不要課稅、某一個限制性標案要委託給誰;這些都是公務員的裁量權,他們要在眾多競逐選項中挑一個,選到某甲或不選某甲無所謂合法或不合法。但是,若要依此而把「違背職務」限縮為「非法」,復將「合法」等同於「不違背職務」,那就幾近是白目詮釋了。
以土地重劃或限制性標案為例,公務人員的職務,就是盡心努力、謀求國家社會的最大福祉。此外,依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員不可藉權力「圖他人之利益」。因此,若是牽涉到多重選擇的公共政策或裁量,總是要經過行政程序法所要求的公聽會、審查會等程序,做好了公正評估再作出選擇,沒有使特定他人獲利,才能算是不違背職務。
再回到陳敏薰行賄求官的個案。官股顯然對於許多金控、證券等事業人事有主導裁量權,當事人才有行賄之必要。如果對於有裁量取擇的案件,主管機關因為賄款、高層指示或其他誘惑,就任意將國家財產給予特定個人,完全沒有評估分析,也不見謀求國家福祉的努力,這當然就是違背公務人員服務法所明定之職務。簡言之,貪汙治罪條例中行賄者是否有責的認定,絕不應該是公務人員行為本身是否狹義「合法」,而應包含所有廣義的公務員職務。司法上一定要如此認定,才能將關說遊說土地重劃者納入追究的範圍,也才符合社會正義的期待。
陳敏薰個案討論起來還算單純,因為她現已卸任行賄所取得的一○一董事長。但在過去數年的諸多二次金改案件中,有許多靠著官方「違背職務」的行政裁量,而取得千億百億國家金控資產的社會蠹蟲,他們不但用賄賂騙得了千億財產,至今還安安穩穩地吃香喝辣。如果司法對他們也不用追究,聽任他們一輩子享受以賄賂換來的巨額國產,人民這口怨氣恐怕會在以後的大選中翻湧而出。我們的法務部實在該重新思考「不違背職務」的庶民定義,不能再沉溺在法匠思考的框架中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9818.shtml
◆「民怨排行榜」出爐的下一步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30 02:16 pm
網路十大民怨票選結果出爐,結果並不讓人意外。位居第一名的是都會地區房價過高,第二名是電話及網路詐騙氾濫,第三名則是求職和失業問題,接下來是物價過高等。
觀看十大民怨項目,說來說去離不開「食衣住行」的庶民日常生活範圍,而且除了近年來「新興」的電話及網路詐騙之外,多半都是老問題。以第一名的房價過高來說,從二十多年前「無殼蝸牛」運動以來,這個問題不但沒有解決,而且近年來都會區房價繼續節節上漲,民眾收入卻沒有增加。「豪宅」一棟接一棟蓋,很多小老百姓卻連一戶平價住宅都買不起。這個民怨是選出來了,但政府要如何解決?有決心去解決嗎?
再從比較小的來說,位居第六名的是交通違規拖吊過嚴。是民眾都無守法觀念,要反對交通違規拖吊嗎?還是違規拖吊看似正義凜然,卻常常柿子挑軟的吃,容易拖吊的地方不斷拖吊,有些地方的違規(例如大飯店前的黑頭車並排)卻永遠沒有人去取締?這個民怨不難解決,只需要一點小小的決心和執法公平。
再說到佔用騎樓、道路或車位,也是幾十年的老問題。台灣的騎樓設計,讓民眾可以躲避日曬雨淋,本來是很有特色的建築設計,可是現在卻成了民怨,因為走在騎樓必須東閃西躲。這類問題長久以來被政府視為小事,整頓起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但如今竟然也會擠入前十名,可見官員確實不知民之所苦。
十大民怨是票選出來了,看看得票數,高居第一名的房價過高,也不過才不到四千票。雖然說,會上網投票的是經常使用網路的人口,不見得具有全面代表性,可是台灣的網路人口這麼多,卻只有這區區數目的人上網票選,這說明了什麼?是民眾不認同這個網路票選活動?還是民眾不相信票選民怨有用?不相信政府有決心解決民怨?
怨不在大小,積小怨就會成大怨。官員看到這些票選民怨名單,不知道心中做何感想?吳院長和內閣官員拿到這份「民怨排行榜」的下一步動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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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別讓本無爭議的慣例 也鬧成爭議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30
縣市長選舉已到最後一周,除了媒體報導,各縣市選情還是冷到不行。或許正因為選情太冷,選舉幾無政見可言,話題依舊圍繞著所謂的藍綠天王,偏偏這些所謂的天王,都歷經過三次總統大選,毫無新鮮感可言,既玩不出新招式,反而莫名其妙的讓維護國家元首安全的國安人員,三番兩次成為競選話題,搶攻媒體重要版面,甚至讓國安首長在選戰烽火中,鞠躬道歉。
國安特勤人員以維護國家元首安全為要務,不論誰當總統都一樣,李登輝、陳水扁或馬英九三位前後任總統唯一的共同點是:他們都身兼政黨主席,免不得要為政黨提名候選人站台輔選,不論站上輔選造勢舞台扮演什麼角色,對國安特勤人員而言,任務都是一致的:護衛元首人身安全。為了這個目的,維安人員不得不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包括身著可能具有政治目的的衣服以為偽裝,比方說,候選人陣營的背心,這在過去廿年來,幾乎形成國安特勤維安技巧之慣例。不要說國安特勤人員如此,二千年總統大選最熾熱之際,連、宋、扁各陣營的維安隨扈警官,全部都穿上所屬陣營候選人的競選背心,這不是要求隨扈警官忠誠表態,或者變相輔選,而是減少維安時的困擾,避免在競選、助選人潮中惹人側目,引起爭端。
這樣的慣例,在今年卻惹出風波,因為負責元首維安的特勤憲兵,在執行勤務時,跟著穿上了馬英九所助選的候選人陣營背心,並在掃街時與對手陣營的車隊釀成衝突。為此,馬英九怒而要求特勤中心懲處並公開道歉。
然而,馬英九要掃街,國安人員就得想辦法築成必要的阻絕人牆,穿上候選人陣營的背心,是最簡單的偽裝方法,這群憲兵維安,九成九戶籍不設在當地,換言之,沒有投票權,他們既不會上台講話,也不會搖旗吶喊,他們就像是一群沒有面目的盾牌,擠在人潮中,只注意可能危及元首安全的人與物,唯一可能造成「行政不中立」者,就是因為他們投入維安,讓形式上穿著候選人背心的人數變多,可能造成候選人聲勢更大的印象,但即使他們不穿特定背心,只要構築阻絕人牆,掃街隊伍無可避免會因為人數增加而聲勢擴大,因此扛下違反行政中立道歉處分,此為第一例。
當然,過去沒有《行政中立法》,這個法案今年甫三讀通過,所有的規範都要比過往更嚴,這也沒有話說。但是,國家元首維安依舊要維持一定規格,結果,國安局竟通函全台警察局,搜集「刺馬情資」,如有屬實即記嘉獎一支,儘管歷年大選,國安高層都會密切注意各種刺殺情資,但如此大張旗鼓發函警察局者,又屬第一次,畢竟國安局不是警察局的直屬機關,類似情資的搜集包括檢警調都要做,而且是各循其指揮體系,最後匯報到國安局,今年,維安程序與情資顛倒,讓維安必要手段簡直像「給我報報」般可笑。
何以故?藍綠都有競選活動,除了馬英九,綠營不乏院長級、甚至副總統級天王出馬輔選;更重要的,朝野候選人才是這次選舉活動的主角,不論是縣市長或鄉鎮市長或者議員,任何人出事,都會釀成重大選舉爭議,他們的安全,檢警調都得照顧,這屬選舉社會秩序,不能分藍分綠,國安局由上到下,只通函要求警察局注意「刺馬情資」是什麼意思?結果又被臭罵一頓行政不中立,國安局甚至不敢說一句:「國安局只負責元首安全,別人的安全是其他單位的事。」
台灣已經經過兩次政黨輪替,大大小小選舉不計其數,很多事應屬「行禮如儀」之常規,不該這麼容易亂套才對。選舉秩序理應由行政院治安會報統整,各種可能危及選舉秩序與社會安全的情資都要靠第一線檢警調搜集,由下而上,並分門別類處置,該向上提報者提報,該即行處分者立刻動作,這些應屬選舉常態作業,還能在這次選舉中成為爭議話題,只能說國安情治首長搞不清楚自己該做什麼、能做什麼,道歉,也不冤枉。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3000075,00.html
黃黑報導過頭要罰 兒少法增訂媒體罰則
◆黃黑報導過頭要罰 兒少法增訂媒體罰則
【朱芳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9-11-30
「動新聞」引發爭議,再次突顯媒體報導對兒少身心發展之影響問題。立法院周三審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民間團體與部分立委聯手新增一條文,媒體報導新聞時,不得過度描述恐怖、暴力血腥情節,亦不得誇大渲染性行為及強制性交過程,否則最高開罰十五萬元。
兒少法民間修法版本由二、三十個社福團體發起,並現行兒少法進行大翻修,共修訂一四二條。為彰顯保障兒少權益意義,擬將兒少法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民間團體長期監看兒少新聞,對蘋果日報常以模擬圖示描述受害及犯罪細節持續提出批判。令人憂心的是,各媒體為提升收視率、閱報率而跟進,報導多次侵犯兒少人權。
葉大華說,現行兒少法對約束媒體自律部分不詳盡,此次民間修法版本新增一條文,要求電子及平面媒體報導新聞時,內容不得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情形,包括詳細描述犯罪、自殺行為工具、方法細節;過度描述恐怖、暴力情節,足以引發兒少模仿者;誇大渲染性行為、過度描述強制性交過程等。
據了解,內政部兒童局草擬的兒少法修法版本也要規範媒體報導,條文內容與民間版相差不多。
「過度描述」、「誇大渲染」的標準何在?葉大華表示,若主管機關認定該報導引發社會負面觀感,或對兒少造成不良影響,就可依法開罰;媒體不服,可循審議機制提出申訴。審議機制由民間團體、兒少專家及媒體代表組成。
現行兒少法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未成年兒少之姓名,修法版本增列學校及安置場所亦不得曝光。過去曾發生高中女生遭性侵案件,媒體未拍攝當事人,但到學校大門取景。該校女學生反應,走在路上老被指指點點,或得應付旁人詢問,不勝其擾。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497+112009113000057,00.html
◆動新聞播報自殺 火上添油
【鄭泰安/北市(精神醫學教授)】 中國時報 2009-11-30
近日來,黎智英壹傳媒集團連續以「動新聞」報導性侵害與暴力新聞,己經引起公憤,公民團體曾赴壹傳媒抗議,要求壹傳媒承諾「動新聞」不報導性侵、性騷擾、兒虐及家暴等四類新聞。筆者在此呼籲除了此四項之外,應加入「自殺」項目。
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會誘發自殺行為己是不爭事實,中外研究皆對此提出明確證據。台灣以二○○五年倪敏然自殺新聞所造成影響完成的三個研究為典範,已深受國際研究自殺學者的重視。受到倪敏然自殺新聞報導的不良影響,二○○五年的自殺身亡者比二○○四年增加二三%,而增加的只有男性上吊者;自殺未遂者增加了五五%,且以男性為主,而憂鬱症患者有五.五%因而企圖自殺,風險增加了四十一倍。這些結果再度驗證了「模仿效應」的存在。有的自殺未遂者還自述:「我一直在注意媒體報導他在那棵樹上怎樣綁繩索來上吊」。
世界各國自殺防治策略都包含「匡正媒體有關自殺新聞報導」一項,台灣也不例外。世衛組織更在二○○○年公布媒體報導特定自殺案例的準則。然而,儘管心理衛生、新聞傳播學界以及民間團體幾年來一再呼籲媒體改進自殺新聞報導,無法可管的媒體依舊我行我素,尤其以壹傳媒為甚!如今又加入「動新聞」(已開始播報自殺案例),其影響更甚於平面媒體和電視新聞,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些年來,黎智英媒體集團進入台灣以後,嚴重汙染了台灣的媒體文化和人民樸實的心靈。閱聽大眾還要繼續保持沉默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13000314,00.html
◆我見我思-為色情辯護?
【吳典蓉】中國時報 2009-11-30
蘋果日報已宣布「動新聞」將分級,也許,這是在民間團體抗議下、如蘋果社論所形容的從善如流之舉;但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就調整,似乎也顯示,動新聞一開始就有意測試這個社會的水溫,見風向不對,引起公憤,就迅速調整。
由公民社會來促使媒體自律,這當然又為台灣新聞史寫下一個範例,不過,這件事若如此就落幕,其實也有點可惜,因為,這是一個典型價值衝突的爭議,套用一個已經不太流行的理論來說,在後現代社會中,當言論自由和其他的人權價值衝突時,言論自由的界限何在?
畢竟,現代社會的言論自由權,是從宗教法庭的火刑、專制政權的絞刑架下發展出來的,而美國雖早在一七九一年就通過「不得立法侵犯言論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但是其之落實,則是和美國波瀾壯闊的民權運動並肩前進,而在最高法院一次一次的解釋中,確定它的核心價值:媒體有權批評政府、甚至容許錯誤的空間。
而現在,當那美好的一仗已經打過,現代的言論自由鬥士竟然要為色情、暴力的發表自由辯護?
最極端的例子莫過於,該不該立法懲罰否認大屠殺罪,對於那些鼓吹恐怖暴力或是違反民主的言論,自由的界限應該畫在何處?就如同Anthony Lewis去年的作品名稱,「是否該賦予你所痛恨的言論以自由」?
我們這個時代的特徵是,國家控制的陰影仍然揮之不去,卻同時出現各種眾聲喧譁的價值,善意經常要與善意對抗,也許,當至高無上的人權與言論自由碰撞時,要如何慎思明辯、權衡輕重,最好的典範還是美國的最高法院。
一九九七年,美國最高法院曾處理一個與台灣有點類似的案例,美國國會在一九九六年通過通訊端謹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簡稱CDA),其中兩項條文,對刻意在網路上傳送猥褻(obscene)或不雅(indecent)資訊給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課以刑責,當時九位大法官一致同意這兩項條文違憲,一個理由是CDA管制言論內容時,缺乏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要求的明確性,勢必侵犯成人言論自由權。這並非大法官忽視青少年的權益,相反的,他們認為美國行政部門並未證明,可以找到既不那麼影響成人言論自由、但同時有效保護青少年的方法。
在兩難之間如何兩全其美,這確實是民主的難題,但是相較於大陸對社會寫實劇《蝸居》不明原因、說停就停時,台灣這樣的民主兩難,是值得我們珍惜的「美麗負擔」。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7,00.html
◆觀念平台-祝你仆街,煽色腥
【顧爾德】中國時報 2009-11-30
「一段名為『好騷的學姐』的自拍影片,最近透過手機的藍芽傳輸功能,在嘉義市某高職學生間廣泛流傳。…最特別的是和男生魚水交歡時,做愛姿勢彷彿刻意模仿大導演李安電影《色戒》中的迴紋針式動作。…還有學生自嘆弗如地說:『這個姿勢的難度太高了,女生的腰夠軟!』」
「『這個姿勢的難度太高了,女生的腰夠軟!』一段名為「好騷的學姐」的自拍影片,透過藍芽手機,在嘉市某高職學生間流傳。…看過的學生說,女生擁有D奶身材,臉蛋也漂亮,和男生交叉糾纏的做愛姿勢,好像是在模仿電影《色戒》迴紋針式動作。」
「台灣嘉義市一間高職學生,透過藍芽手機,傳送一條名為『好騷的學姐』自拍性愛影片,…影片中的男女主角,全裸上陣,忘情地享受魚水之歡,漂亮、擁有豐滿身材的女主角還面露微笑,兩人不斷變換姿勢,甚至模仿電影《色戒》中迴紋針式的性交動作…。」
三段關於同一個情色新聞的報導,出自三個不同媒體。讀者們猜得出哪一段來自「惡名昭彰」的《蘋果日報》嗎?答案是第三段,之前兩段分別摘自《中時電子報》以及《自由時報》。三段內容大同小異的報導說明一件事:新聞煽色腥,不只是壹傳媒的專利,而是台灣媒體普遍存在的風氣。
以《中時電子報》之前一個月的點閱排行榜為例,排名前二十名新聞中,八則是關於吳育昇與孫仲瑜的緋聞。這可是壹傳媒跑出來的獨家新聞,之後所有媒體跟進大幅報導。點閱率可以視為市場決定論的佐證,但各媒體若不主動演出,也不會讓這個緋聞如此沸揚。
有人把台灣媒體煽色腥風潮歸咎於壹傳媒登台,帶來傳媒「競逐而下」效應。不過,壹傳媒來台灣之前,台灣大八開雜誌已經風行。也許應該說,壹傳媒更「專業化」的煽色腥製造能力,帶動其他媒體「專業能力」提升。
「動新聞」最近引發爭議,但運用電腦繪圖已是台灣平面與電子媒體慣用的技巧,尤其在聳動的社會新聞上運用最多。這次壹傳媒要把這種電腦技巧發揮到「淋漓盡致」,引發社會公憤。這顯示出台灣公民社會的自主力量,但也必須認清一個事實:阻擋住壹傳媒衝破這個界線,不代表台灣整個媒體環境煽色腥競逐而下的問題不存在了。
以媒體影劇版為例,台灣娛樂產業江河日下,但各媒體還是有一大落影劇新聞,裡面難得有一篇正經的影評,更多的是沒演過半部像樣電影的小明星、跑趴名模的八卦新聞還有走光漏底褲照片。這是標準的「新聞製造業」:娛樂產業公關人員與媒體記者共同製造出來的「虛擬新聞」,這些不受分級限制的八卦,每天堂而皇之登門入室、擺在學校圖書館,讓我們的小孩們弱智化。
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發生,黎智英為此在香港《壹周刊》發表致李鵬公開信,結尾寫道:「再見,祝你仆街」仆街就是路倒屍。這篇文章讓壹傳媒長期被中國封鎖,黎的服裝事業也在中國被找碴而收掉。黎智英對此無怨無悔,代表他是個有道德勇氣的人。黎智英與台灣所有媒體老闆們,在面對台灣媒體煽色腥風氣時也該發揮道德勇氣─這個問題對社會長期負面影響不下於天安門事件。 (作者為專欄作家)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8,00.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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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新聞」引發爭議,再次突顯媒體報導對兒少身心發展之影響問題。立法院周三審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民間團體與部分立委聯手新增一條文,媒體報導新聞時,不得過度描述恐怖、暴力血腥情節,亦不得誇大渲染性行為及強制性交過程,否則最高開罰十五萬元。
兒少法民間修法版本由二、三十個社福團體發起,並現行兒少法進行大翻修,共修訂一四二條。為彰顯保障兒少權益意義,擬將兒少法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民間團體長期監看兒少新聞,對蘋果日報常以模擬圖示描述受害及犯罪細節持續提出批判。令人憂心的是,各媒體為提升收視率、閱報率而跟進,報導多次侵犯兒少人權。
葉大華說,現行兒少法對約束媒體自律部分不詳盡,此次民間修法版本新增一條文,要求電子及平面媒體報導新聞時,內容不得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情形,包括詳細描述犯罪、自殺行為工具、方法細節;過度描述恐怖、暴力情節,足以引發兒少模仿者;誇大渲染性行為、過度描述強制性交過程等。
據了解,內政部兒童局草擬的兒少法修法版本也要規範媒體報導,條文內容與民間版相差不多。
「過度描述」、「誇大渲染」的標準何在?葉大華表示,若主管機關認定該報導引發社會負面觀感,或對兒少造成不良影響,就可依法開罰;媒體不服,可循審議機制提出申訴。審議機制由民間團體、兒少專家及媒體代表組成。
現行兒少法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未成年兒少之姓名,修法版本增列學校及安置場所亦不得曝光。過去曾發生高中女生遭性侵案件,媒體未拍攝當事人,但到學校大門取景。該校女學生反應,走在路上老被指指點點,或得應付旁人詢問,不勝其擾。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497+11200911300005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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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泰安/北市(精神醫學教授)】 中國時報 2009-11-30
近日來,黎智英壹傳媒集團連續以「動新聞」報導性侵害與暴力新聞,己經引起公憤,公民團體曾赴壹傳媒抗議,要求壹傳媒承諾「動新聞」不報導性侵、性騷擾、兒虐及家暴等四類新聞。筆者在此呼籲除了此四項之外,應加入「自殺」項目。
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會誘發自殺行為己是不爭事實,中外研究皆對此提出明確證據。台灣以二○○五年倪敏然自殺新聞所造成影響完成的三個研究為典範,已深受國際研究自殺學者的重視。受到倪敏然自殺新聞報導的不良影響,二○○五年的自殺身亡者比二○○四年增加二三%,而增加的只有男性上吊者;自殺未遂者增加了五五%,且以男性為主,而憂鬱症患者有五.五%因而企圖自殺,風險增加了四十一倍。這些結果再度驗證了「模仿效應」的存在。有的自殺未遂者還自述:「我一直在注意媒體報導他在那棵樹上怎樣綁繩索來上吊」。
世界各國自殺防治策略都包含「匡正媒體有關自殺新聞報導」一項,台灣也不例外。世衛組織更在二○○○年公布媒體報導特定自殺案例的準則。然而,儘管心理衛生、新聞傳播學界以及民間團體幾年來一再呼籲媒體改進自殺新聞報導,無法可管的媒體依舊我行我素,尤其以壹傳媒為甚!如今又加入「動新聞」(已開始播報自殺案例),其影響更甚於平面媒體和電視新聞,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些年來,黎智英媒體集團進入台灣以後,嚴重汙染了台灣的媒體文化和人民樸實的心靈。閱聽大眾還要繼續保持沉默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13000314,00.html
◆我見我思-為色情辯護?
【吳典蓉】中國時報 2009-11-30
蘋果日報已宣布「動新聞」將分級,也許,這是在民間團體抗議下、如蘋果社論所形容的從善如流之舉;但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就調整,似乎也顯示,動新聞一開始就有意測試這個社會的水溫,見風向不對,引起公憤,就迅速調整。
由公民社會來促使媒體自律,這當然又為台灣新聞史寫下一個範例,不過,這件事若如此就落幕,其實也有點可惜,因為,這是一個典型價值衝突的爭議,套用一個已經不太流行的理論來說,在後現代社會中,當言論自由和其他的人權價值衝突時,言論自由的界限何在?
畢竟,現代社會的言論自由權,是從宗教法庭的火刑、專制政權的絞刑架下發展出來的,而美國雖早在一七九一年就通過「不得立法侵犯言論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但是其之落實,則是和美國波瀾壯闊的民權運動並肩前進,而在最高法院一次一次的解釋中,確定它的核心價值:媒體有權批評政府、甚至容許錯誤的空間。
而現在,當那美好的一仗已經打過,現代的言論自由鬥士竟然要為色情、暴力的發表自由辯護?
最極端的例子莫過於,該不該立法懲罰否認大屠殺罪,對於那些鼓吹恐怖暴力或是違反民主的言論,自由的界限應該畫在何處?就如同Anthony Lewis去年的作品名稱,「是否該賦予你所痛恨的言論以自由」?
我們這個時代的特徵是,國家控制的陰影仍然揮之不去,卻同時出現各種眾聲喧譁的價值,善意經常要與善意對抗,也許,當至高無上的人權與言論自由碰撞時,要如何慎思明辯、權衡輕重,最好的典範還是美國的最高法院。
一九九七年,美國最高法院曾處理一個與台灣有點類似的案例,美國國會在一九九六年通過通訊端謹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簡稱CDA),其中兩項條文,對刻意在網路上傳送猥褻(obscene)或不雅(indecent)資訊給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課以刑責,當時九位大法官一致同意這兩項條文違憲,一個理由是CDA管制言論內容時,缺乏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要求的明確性,勢必侵犯成人言論自由權。這並非大法官忽視青少年的權益,相反的,他們認為美國行政部門並未證明,可以找到既不那麼影響成人言論自由、但同時有效保護青少年的方法。
在兩難之間如何兩全其美,這確實是民主的難題,但是相較於大陸對社會寫實劇《蝸居》不明原因、說停就停時,台灣這樣的民主兩難,是值得我們珍惜的「美麗負擔」。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7,00.html
◆觀念平台-祝你仆街,煽色腥
【顧爾德】中國時報 2009-11-30
「一段名為『好騷的學姐』的自拍影片,最近透過手機的藍芽傳輸功能,在嘉義市某高職學生間廣泛流傳。…最特別的是和男生魚水交歡時,做愛姿勢彷彿刻意模仿大導演李安電影《色戒》中的迴紋針式動作。…還有學生自嘆弗如地說:『這個姿勢的難度太高了,女生的腰夠軟!』」
「『這個姿勢的難度太高了,女生的腰夠軟!』一段名為「好騷的學姐」的自拍影片,透過藍芽手機,在嘉市某高職學生間流傳。…看過的學生說,女生擁有D奶身材,臉蛋也漂亮,和男生交叉糾纏的做愛姿勢,好像是在模仿電影《色戒》迴紋針式動作。」
「台灣嘉義市一間高職學生,透過藍芽手機,傳送一條名為『好騷的學姐』自拍性愛影片,…影片中的男女主角,全裸上陣,忘情地享受魚水之歡,漂亮、擁有豐滿身材的女主角還面露微笑,兩人不斷變換姿勢,甚至模仿電影《色戒》中迴紋針式的性交動作…。」
三段關於同一個情色新聞的報導,出自三個不同媒體。讀者們猜得出哪一段來自「惡名昭彰」的《蘋果日報》嗎?答案是第三段,之前兩段分別摘自《中時電子報》以及《自由時報》。三段內容大同小異的報導說明一件事:新聞煽色腥,不只是壹傳媒的專利,而是台灣媒體普遍存在的風氣。
以《中時電子報》之前一個月的點閱排行榜為例,排名前二十名新聞中,八則是關於吳育昇與孫仲瑜的緋聞。這可是壹傳媒跑出來的獨家新聞,之後所有媒體跟進大幅報導。點閱率可以視為市場決定論的佐證,但各媒體若不主動演出,也不會讓這個緋聞如此沸揚。
有人把台灣媒體煽色腥風潮歸咎於壹傳媒登台,帶來傳媒「競逐而下」效應。不過,壹傳媒來台灣之前,台灣大八開雜誌已經風行。也許應該說,壹傳媒更「專業化」的煽色腥製造能力,帶動其他媒體「專業能力」提升。
「動新聞」最近引發爭議,但運用電腦繪圖已是台灣平面與電子媒體慣用的技巧,尤其在聳動的社會新聞上運用最多。這次壹傳媒要把這種電腦技巧發揮到「淋漓盡致」,引發社會公憤。這顯示出台灣公民社會的自主力量,但也必須認清一個事實:阻擋住壹傳媒衝破這個界線,不代表台灣整個媒體環境煽色腥競逐而下的問題不存在了。
以媒體影劇版為例,台灣娛樂產業江河日下,但各媒體還是有一大落影劇新聞,裡面難得有一篇正經的影評,更多的是沒演過半部像樣電影的小明星、跑趴名模的八卦新聞還有走光漏底褲照片。這是標準的「新聞製造業」:娛樂產業公關人員與媒體記者共同製造出來的「虛擬新聞」,這些不受分級限制的八卦,每天堂而皇之登門入室、擺在學校圖書館,讓我們的小孩們弱智化。
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發生,黎智英為此在香港《壹周刊》發表致李鵬公開信,結尾寫道:「再見,祝你仆街」仆街就是路倒屍。這篇文章讓壹傳媒長期被中國封鎖,黎的服裝事業也在中國被找碴而收掉。黎智英對此無怨無悔,代表他是個有道德勇氣的人。黎智英與台灣所有媒體老闆們,在面對台灣媒體煽色腥風氣時也該發揮道德勇氣─這個問題對社會長期負面影響不下於天安門事件。 (作者為專欄作家)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8,00.html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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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2009.11.30 02:43 am
黎智英的媒體集團新推出的「動新聞」,引起民間團體極大的反彈聲浪。我們應思考,社會對於特定媒體越界的行為,該如何應對?
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毫無限制,仍應和社會其他公益價值做綜合比較。蘋果頭版、壹週刊封面,經常以聳動、煽欲的方式,特別偏好血腥與色情的畫面,不斷挑戰台灣人觀感底限。例如,當其頭版以大幀照片,極為血腥的呈現某車禍現場受害者慘不忍睹的死狀時,都會令人感嘆,其基於商業目的刊出了這些照片,消費的卻是死者與其家屬的悲劇與尊嚴!
這樣的頭版,除了滿足人性裡血腥的偷窺慾,對社會公益發揮了什麼正面的價值?為什麼別人不可以販售色情暴力,而該媒體藉由「穿上新聞外衣」,就可以公然販賣?
另一個明顯對比則是,我們鮮少見到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自由時報等其他全國性報紙,作相同頭版處理。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做有助銷量嗎?很顯然的,他們不願意,或者至少不願在頭版以那種血腥呈現,因為這些報紙終究留下了一道界限,良心的、自律的界限。
兩相對比,我們在縱容什麼不是就更清楚了呢?黎智英將「新聞自由」作為赤裸裸「商業利益」的權力掩體,透過精密法律算計的「邊緣策略」,不斷挑戰人們的觀感底限。在屍體加裸體、拳頭加枕頭等等「商業操作」,黎智英獲利日豐,而其他尚留一點倫理猶豫的「傻瓜報紙」,只能默默看著市場萎縮,經營愈加困難。
然而台灣基於對新聞自由的高度尊重與敏感,始終不願正視黎智英帶來的新聞情色化、暴力化的危機。我們縱容該集團的越界行為已是常態。
從制度的面向來總結。為了確保社會的秩序,讓侵害法益的行為不再或減少發生。那麼至少要做到讓違法的成本大於利益,否則法律形同具文,罰鍰被商人視為一種「成本」。
此次「動新聞」爭議,連續攻占各報頭版,這廣告宣傳效果,早已不是台北市區區百萬元罰鍰可比。到目前為止,令人悲哀者:黎智英仍是一個超級贏家,一個挑戰社會觀感、進行邊緣法律戰以達到商業宣傳效果的超級贏家。
這不啻告訴我們,未來新興媒體要打進市場,可在初期以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的內容引起閱聽眾注意,待輿論一致批評後再道歉修正。其所可達到的宣傳效益將遠遠高於「法律成本」。
而黎智英將旗下媒體分割成法律上獨立的人格,也是為了切割法律風險的佈局準備。可由單一媒體先行試探社會的底限,再據以評估是否跟進。
凡此種種,也在考驗著主管單位的智慧。其實亟需改善的不只是法律。行政部門缺乏學養專精的專職「政府律師」擔當政府的法律頭腦,也是亟需規劃與建置的題目。例如動新聞至少有憲法、兒少法適用的問題,卻沒有專業的「政府律師」在第一時間點出關鍵,以致政府在事件初始給人民「無法可管」的印象,才會讓吳敦義院長發出:「滿天全金條,要抓沒半條」之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79780.s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2009.11.30 02:43 am
黎智英的媒體集團新推出的「動新聞」,引起民間團體極大的反彈聲浪。我們應思考,社會對於特定媒體越界的行為,該如何應對?
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毫無限制,仍應和社會其他公益價值做綜合比較。蘋果頭版、壹週刊封面,經常以聳動、煽欲的方式,特別偏好血腥與色情的畫面,不斷挑戰台灣人觀感底限。例如,當其頭版以大幀照片,極為血腥的呈現某車禍現場受害者慘不忍睹的死狀時,都會令人感嘆,其基於商業目的刊出了這些照片,消費的卻是死者與其家屬的悲劇與尊嚴!
這樣的頭版,除了滿足人性裡血腥的偷窺慾,對社會公益發揮了什麼正面的價值?為什麼別人不可以販售色情暴力,而該媒體藉由「穿上新聞外衣」,就可以公然販賣?
另一個明顯對比則是,我們鮮少見到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自由時報等其他全國性報紙,作相同頭版處理。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做有助銷量嗎?很顯然的,他們不願意,或者至少不願在頭版以那種血腥呈現,因為這些報紙終究留下了一道界限,良心的、自律的界限。
兩相對比,我們在縱容什麼不是就更清楚了呢?黎智英將「新聞自由」作為赤裸裸「商業利益」的權力掩體,透過精密法律算計的「邊緣策略」,不斷挑戰人們的觀感底限。在屍體加裸體、拳頭加枕頭等等「商業操作」,黎智英獲利日豐,而其他尚留一點倫理猶豫的「傻瓜報紙」,只能默默看著市場萎縮,經營愈加困難。
然而台灣基於對新聞自由的高度尊重與敏感,始終不願正視黎智英帶來的新聞情色化、暴力化的危機。我們縱容該集團的越界行為已是常態。
從制度的面向來總結。為了確保社會的秩序,讓侵害法益的行為不再或減少發生。那麼至少要做到讓違法的成本大於利益,否則法律形同具文,罰鍰被商人視為一種「成本」。
此次「動新聞」爭議,連續攻占各報頭版,這廣告宣傳效果,早已不是台北市區區百萬元罰鍰可比。到目前為止,令人悲哀者:黎智英仍是一個超級贏家,一個挑戰社會觀感、進行邊緣法律戰以達到商業宣傳效果的超級贏家。
這不啻告訴我們,未來新興媒體要打進市場,可在初期以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的內容引起閱聽眾注意,待輿論一致批評後再道歉修正。其所可達到的宣傳效益將遠遠高於「法律成本」。
而黎智英將旗下媒體分割成法律上獨立的人格,也是為了切割法律風險的佈局準備。可由單一媒體先行試探社會的底限,再據以評估是否跟進。
凡此種種,也在考驗著主管單位的智慧。其實亟需改善的不只是法律。行政部門缺乏學養專精的專職「政府律師」擔當政府的法律頭腦,也是亟需規劃與建置的題目。例如動新聞至少有憲法、兒少法適用的問題,卻沒有專業的「政府律師」在第一時間點出關鍵,以致政府在事件初始給人民「無法可管」的印象,才會讓吳敦義院長發出:「滿天全金條,要抓沒半條」之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79780.s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歐盟的夢
◆歐盟的夢
【陸以正專欄】中國時報 2009-11-30
明天是十二月一日,歐洲人夢想已六十餘年的統一大業,將跨出一大步。因為兩年前簽署的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經過一波三折,要正式生效了。
與此同時,由歐州議會選出的前比利時總理范榮配(Herman van Rompuy)將就任歐盟新理事會主席,相當於歐洲第一位總統;而英國上議院女議長阿希頓(Baroness Catherine Margaret Ashton)則將出任歐盟外交與安全部長。這些變遷說來似乎全不費力,實際卻經過多少年的交涉折中,才能實現。
歐洲人的夢想,是把歐盟會員國整合起來,與美國和中國分庭抗禮,鼎足而三。這廿七個歐洲國家,總面積四百三十二萬餘平方公里,比美、中都小;總人口五億,只比美國多,比中國則望塵莫及。但如就經濟力而言,國民總生產額達一百五十二兆美元,個人年平均所得逾三萬六千美元,都超過美國;更別提中國了。
兩次世界大戰都從歐洲開始;痛定思痛,歐洲人開始覺悟了。因此在五○年代,有識之士如法國Jean Monnet與Robert Schuman(與十九世紀音樂家Schumann不可混為一談,後者姓末有兩個n)、比利時的Paul Henri Spaak與義大利的Alcide de Gaspari等人提議,從煤、鐵兩樣最重要的工業原料著手,成立「歐洲經濟體(European Ecocomic Community,簡稱EEC);由此衍生「歐洲關稅聯盟」與「歐洲原子能組織(Euratom)」;奠立了聯合歐洲各國的基礎。
EEC創立時,會員國只有比利時、法國、義大利、廬森堡、荷蘭與西德六國。十八年後即一九七三年,丹麥、愛爾蘭和英國才加入。挪威本想加入,卻在公民投票時被否決。已加入的九國並不氣餒,各自選出「歐州議會」議員,在法國Strasburg開會。
一九八一年,希臘加入。又過了五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入會。一九九○年鐵幕瓦解,兩德統一,西德原為會員,發言權因而更大。三年後歐盟通過的Maastricht條約生效。又過了兩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才加入。歐元(Euro)是五○年代末才有的名詞,原只指存在歐洲的美元,現已成為歐洲統一的通貨,採用者有十六國,幣值比美元高。英國起初還不肯放棄英鎊,後來才改變主意。如此一步步走向統一,辛苦可想而知。
二○○四年,從馬爾他到賽普拉斯,從捷克到匈牙利,有十個國家整批加入歐盟。剩餘的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三年後跟進,歐盟才達到今天廿七個會員國的規模。入會最久的原始會員國為推動全歐統合,歷盡辛酸。二○○一年首次提出的「歐洲憲法」,被法國和荷蘭公民投票否決;過了七年才提出的「里斯本條約」去年七月也曾被愛爾蘭人民否決。
歐盟改變制度之難,在於廿七個成員都是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朝向歐洲統一的步驟,必須獲得所有各國依照憲法程序的正式批准,然後把換文送交歐盟總部「存放(deposit,外交專用名詞)」。各國人民對遠在比京的歐盟官僚有不信任感。原因之一說來好笑,因為歐盟所有文件必須翻譯成廿七種文字,人員中最多的是翻譯。其餘的歐洲公務員坐在比京,要拿出全歐俱可適用的法律規章,本非易事。要贏得廿七國人民的信賴,更加困難。
因為這些原因,歐洲憲法一直拖到最近,才峰迴路轉。今年十月二日,愛爾蘭為里斯本條約再度舉行公投,上次有百分之五十八民眾反對,這次卻有百分之六十七贊同,扭轉局面。四周前的十一月三日,捷克總統克勞斯(Vaclav Klaus)依照該國憲法賦予的職權,批准該條約,使批准國家超過半數,前文所稱「跨出一大步」終於實現。
歐洲如真統一,如何融合廿七個歷史、文化、傳統、信仰各異的國家,比過去六十幾年裏遭遇的困難,還要加上幾倍。歐洲議會早已開始將各國不同的民法、商法、甚至刑法,研究怎樣統一修改,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在全歐適用。
歐洲雖已成為單一市場,各國人民、貨物、服務與資金可以隨意流通,不受限制。但要變成一個國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現在雖有總統和外交兼安全部長,離中央政府還遠得很。歐盟現有機構包括歐洲上議院(European Council)和眾議院(European Parliament,簡稱Europarl或EP)、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法庭和歐洲中央銀行。但要與美、中分庭抗禮,恐怕還要等一、二十年。(圖取自美聯社)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6,00.html
【陸以正專欄】中國時報 2009-11-30
明天是十二月一日,歐洲人夢想已六十餘年的統一大業,將跨出一大步。因為兩年前簽署的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經過一波三折,要正式生效了。
與此同時,由歐州議會選出的前比利時總理范榮配(Herman van Rompuy)將就任歐盟新理事會主席,相當於歐洲第一位總統;而英國上議院女議長阿希頓(Baroness Catherine Margaret Ashton)則將出任歐盟外交與安全部長。這些變遷說來似乎全不費力,實際卻經過多少年的交涉折中,才能實現。
歐洲人的夢想,是把歐盟會員國整合起來,與美國和中國分庭抗禮,鼎足而三。這廿七個歐洲國家,總面積四百三十二萬餘平方公里,比美、中都小;總人口五億,只比美國多,比中國則望塵莫及。但如就經濟力而言,國民總生產額達一百五十二兆美元,個人年平均所得逾三萬六千美元,都超過美國;更別提中國了。
兩次世界大戰都從歐洲開始;痛定思痛,歐洲人開始覺悟了。因此在五○年代,有識之士如法國Jean Monnet與Robert Schuman(與十九世紀音樂家Schumann不可混為一談,後者姓末有兩個n)、比利時的Paul Henri Spaak與義大利的Alcide de Gaspari等人提議,從煤、鐵兩樣最重要的工業原料著手,成立「歐洲經濟體(European Ecocomic Community,簡稱EEC);由此衍生「歐洲關稅聯盟」與「歐洲原子能組織(Euratom)」;奠立了聯合歐洲各國的基礎。
EEC創立時,會員國只有比利時、法國、義大利、廬森堡、荷蘭與西德六國。十八年後即一九七三年,丹麥、愛爾蘭和英國才加入。挪威本想加入,卻在公民投票時被否決。已加入的九國並不氣餒,各自選出「歐州議會」議員,在法國Strasburg開會。
一九八一年,希臘加入。又過了五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入會。一九九○年鐵幕瓦解,兩德統一,西德原為會員,發言權因而更大。三年後歐盟通過的Maastricht條約生效。又過了兩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才加入。歐元(Euro)是五○年代末才有的名詞,原只指存在歐洲的美元,現已成為歐洲統一的通貨,採用者有十六國,幣值比美元高。英國起初還不肯放棄英鎊,後來才改變主意。如此一步步走向統一,辛苦可想而知。
二○○四年,從馬爾他到賽普拉斯,從捷克到匈牙利,有十個國家整批加入歐盟。剩餘的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三年後跟進,歐盟才達到今天廿七個會員國的規模。入會最久的原始會員國為推動全歐統合,歷盡辛酸。二○○一年首次提出的「歐洲憲法」,被法國和荷蘭公民投票否決;過了七年才提出的「里斯本條約」去年七月也曾被愛爾蘭人民否決。
歐盟改變制度之難,在於廿七個成員都是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朝向歐洲統一的步驟,必須獲得所有各國依照憲法程序的正式批准,然後把換文送交歐盟總部「存放(deposit,外交專用名詞)」。各國人民對遠在比京的歐盟官僚有不信任感。原因之一說來好笑,因為歐盟所有文件必須翻譯成廿七種文字,人員中最多的是翻譯。其餘的歐洲公務員坐在比京,要拿出全歐俱可適用的法律規章,本非易事。要贏得廿七國人民的信賴,更加困難。
因為這些原因,歐洲憲法一直拖到最近,才峰迴路轉。今年十月二日,愛爾蘭為里斯本條約再度舉行公投,上次有百分之五十八民眾反對,這次卻有百分之六十七贊同,扭轉局面。四周前的十一月三日,捷克總統克勞斯(Vaclav Klaus)依照該國憲法賦予的職權,批准該條約,使批准國家超過半數,前文所稱「跨出一大步」終於實現。
歐洲如真統一,如何融合廿七個歷史、文化、傳統、信仰各異的國家,比過去六十幾年裏遭遇的困難,還要加上幾倍。歐洲議會早已開始將各國不同的民法、商法、甚至刑法,研究怎樣統一修改,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在全歐適用。
歐洲雖已成為單一市場,各國人民、貨物、服務與資金可以隨意流通,不受限制。但要變成一個國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現在雖有總統和外交兼安全部長,離中央政府還遠得很。歐盟現有機構包括歐洲上議院(European Council)和眾議院(European Parliament,簡稱Europarl或EP)、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法庭和歐洲中央銀行。但要與美、中分庭抗禮,恐怕還要等一、二十年。(圖取自美聯社)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6,00.html
不孕希望 衛署研擬代孕生殖法
◆不孕希望 衛署研擬代孕生殖法
【張翠芬/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9-11-30
老天爺,請給我一個孩子!國內每七對夫妻中就有一對不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廿九日表示,台灣目前生育率已世界倒數,有些國家對人工生殖採全額或定額補助,或許是鼓勵年輕人生育的方法之一。
中視《挑戰面對面,唱旺新台灣》節目昨天邀請邱淑媞、台灣生殖醫學會名譽理事長李國光、北市幼兒體育會理事長汪用和、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討論不孕症和代理孕母等話題。
李國光指出,導致不孕的原因,女性占一半,男性占四分之一,另外有四分之一原因不明。女性以排卵問題、輸卵管阻塞、子宮內膜異位症是最常見三大因素;男性以精蟲數目稀少、精蟲畸形較常見,而需要求助人工生殖科技。
國內每年約有七千人次進行試管嬰兒,靠人工受孕協助者約二萬人,試管嬰兒每次費用約十二至十五萬元,人工受孕也要數千至上萬元。目前健保均未給付,對求子夫妻是不小的經濟負擔。
如果請代理孕母,因國內尚未合法,赴海外代孕的費用,在美國至少十萬美金,亞洲地區費用減半,但也要近二百萬元。李國光表示,想生小孩的人有這樣的需求,檯面下的代孕一年比一年嚴重。
邱淑媞指出,台灣生育率居全球末段班,衛生署已研擬《代孕生殖法》,將送立法院審查,法令中對孕母有一定的規範,內容包括須生育過孩子、限本國籍。人工生殖雖然無健保給付,但未來能否採補助方式,可由相關部會討論。例如韓國採定額補助做試管嬰兒,一次約台幣五萬元,但一年有次數限制。實施補助後,韓國人工生殖成長了五成。
積極求助人工生殖科技助孕的汪用和透露,她近三、四年求子花了近百萬元,該試的方法都試了,一天要忍痛打好幾次針,但最煎熬的是等待「開獎」的心理壓力。由於不孕和年齡有關,現在她都勸人,如果想生,一定要趁早。
http://tech.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Inc/2007cti-news-Tech-inc/Tech-Content/0,4703,171705+112009113000030,00.html
◆不孕夫妻現「生」機 孕母須懷孕過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2009.11.25 08:23 am
國民健康局昨天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宣布將提案制訂「代孕生殖法」。代理孕母委託者的資格必須是「因健康因素無法懷孕的夫妻」,代孕者必須是「年滿二十歲且有順利懷孕經驗之本國人」。
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吳秀英表示,民國九十三年確立代理孕母將採「不禁止、有條件開放」的政策方向後,衛生署已經召開十八次會議,最後決定訂定「代孕生殖法」,即將進行最後一次專家會議,完成後將儘速送請衛生署法規會審查。
國民健康局組長黃蔚綱說,所謂「有條件開放」,委託者資格限定必須是「擁有健康生殖細胞之夫妻,且妻子因子宮或健康因素而無法懷孕者」,代孕者資格也限定必須是「本國人、年滿二十歲且有順利懷孕經驗者」。另外,草案也將代孕定義為「無償」行為。
至於代理孕母可能衍生的「親子關係」,則在法律裡明定「以委託夫妻為法律上之親生父母」,排除現行民法「以分娩者為母親」的規範。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指出,國民健康局草案將委託者範圍限定在「不孕夫妻」,單身不婚者和同志族群排除在外,開放範圍太小。
也有學者認為,代孕者限定「滿二十歲的本國人」意義不大,甚至應該開放讓外籍配偶也能當代理孕母。不過國民健康局認為,開放外籍人士當代理孕母,牽涉的問題可能更複雜,只傾向開放本國人。
http://www.udn.com/2009/11/25/NEWS/LIFE/LIF1/5270441.shtml
【張翠芬/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9-11-30
老天爺,請給我一個孩子!國內每七對夫妻中就有一對不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廿九日表示,台灣目前生育率已世界倒數,有些國家對人工生殖採全額或定額補助,或許是鼓勵年輕人生育的方法之一。
中視《挑戰面對面,唱旺新台灣》節目昨天邀請邱淑媞、台灣生殖醫學會名譽理事長李國光、北市幼兒體育會理事長汪用和、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討論不孕症和代理孕母等話題。
李國光指出,導致不孕的原因,女性占一半,男性占四分之一,另外有四分之一原因不明。女性以排卵問題、輸卵管阻塞、子宮內膜異位症是最常見三大因素;男性以精蟲數目稀少、精蟲畸形較常見,而需要求助人工生殖科技。
國內每年約有七千人次進行試管嬰兒,靠人工受孕協助者約二萬人,試管嬰兒每次費用約十二至十五萬元,人工受孕也要數千至上萬元。目前健保均未給付,對求子夫妻是不小的經濟負擔。
如果請代理孕母,因國內尚未合法,赴海外代孕的費用,在美國至少十萬美金,亞洲地區費用減半,但也要近二百萬元。李國光表示,想生小孩的人有這樣的需求,檯面下的代孕一年比一年嚴重。
邱淑媞指出,台灣生育率居全球末段班,衛生署已研擬《代孕生殖法》,將送立法院審查,法令中對孕母有一定的規範,內容包括須生育過孩子、限本國籍。人工生殖雖然無健保給付,但未來能否採補助方式,可由相關部會討論。例如韓國採定額補助做試管嬰兒,一次約台幣五萬元,但一年有次數限制。實施補助後,韓國人工生殖成長了五成。
積極求助人工生殖科技助孕的汪用和透露,她近三、四年求子花了近百萬元,該試的方法都試了,一天要忍痛打好幾次針,但最煎熬的是等待「開獎」的心理壓力。由於不孕和年齡有關,現在她都勸人,如果想生,一定要趁早。
http://tech.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Inc/2007cti-news-Tech-inc/Tech-Content/0,4703,171705+112009113000030,00.html
◆不孕夫妻現「生」機 孕母須懷孕過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2009.11.25 08:23 am
國民健康局昨天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宣布將提案制訂「代孕生殖法」。代理孕母委託者的資格必須是「因健康因素無法懷孕的夫妻」,代孕者必須是「年滿二十歲且有順利懷孕經驗之本國人」。
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吳秀英表示,民國九十三年確立代理孕母將採「不禁止、有條件開放」的政策方向後,衛生署已經召開十八次會議,最後決定訂定「代孕生殖法」,即將進行最後一次專家會議,完成後將儘速送請衛生署法規會審查。
國民健康局組長黃蔚綱說,所謂「有條件開放」,委託者資格限定必須是「擁有健康生殖細胞之夫妻,且妻子因子宮或健康因素而無法懷孕者」,代孕者資格也限定必須是「本國人、年滿二十歲且有順利懷孕經驗者」。另外,草案也將代孕定義為「無償」行為。
至於代理孕母可能衍生的「親子關係」,則在法律裡明定「以委託夫妻為法律上之親生父母」,排除現行民法「以分娩者為母親」的規範。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指出,國民健康局草案將委託者範圍限定在「不孕夫妻」,單身不婚者和同志族群排除在外,開放範圍太小。
也有學者認為,代孕者限定「滿二十歲的本國人」意義不大,甚至應該開放讓外籍配偶也能當代理孕母。不過國民健康局認為,開放外籍人士當代理孕母,牽涉的問題可能更複雜,只傾向開放本國人。
http://www.udn.com/2009/11/25/NEWS/LIFE/LIF1/5270441.shtml
各國為鏡 思考選制改革
◆天堂不撤守-各國為鏡 思考選制改革
【陳長文】中國時報 2009-11-30
接到沈富雄先生與趙弘靜女士的來信與來電,對於十一月十六日本專欄討論的選舉制度,提出寶貴意見。本文整理他們的想法後,再藉此分享讀者。
「比例代表制」是選舉制度的一個泛稱,其中尚有許多不同。一個主要差異點,在於政黨席次總數決定後,要如何決定政黨當選人名單。我國不分區立委選制,就是最典型的比例代表制。由政黨先提一份有順序名單,再根據得到的總席次依序遞補,稱為「封閉式名單比例代表制」。
儘管歐陸各國大都採比例代表制,在政黨遞補名單的產生上仍有差異。以沈富雄先生建議的芬蘭「開放式名單比例代表制」為例,選民的投票對象依舊是「人」而非「黨」,但是同黨候選人的選票會加總起來成為政黨總得票,再由各政黨根據比例來分配政黨席次。待政黨席次決定之後,再以黨籍候選人的得票高低,依序遞補。例如,某選區應選十席,甲政黨共獲四十%得票,則按比例計算,甲政黨應獲得四席,由黨籍候選人的前四高票當選。
「開放式名單」意謂遞補順序的決定權並非在政黨,而是開放給選民。好處是,選民「選人」的投票行為不需改變,且不需要策略投票,投給最偏好的候選人即可。然而由於政黨的當選席次取決於總得票,會讓各政黨都有大量提名的誘因,會有資訊混亂成本,但也由於政黨傾向大量提名,初選的重要性就弱化了。正式競選時候選人既要增加政黨得票,又要提高自己在黨內得票的排名。另一方面,明星級的候選人可以衝高政黨總得票,「挾帶」其他同黨同志當選。這時有可能,當選的候選人得票還比落選者低,也需考量人民能否接受。
根據舊制立委選舉的經驗,黨內競爭一向是讓政黨政治不穩定的因素之一。考量現今政黨的初選一直有人頭黨員與民調採計的問題,筆者認為由正式選舉時的黨內競爭來取代初選,也是思考方向。
另一封來信,趙弘靜小姐以赴愛爾蘭考察的經驗分享。愛爾蘭的國會選制是採「複數選區單記可讓渡制(STV)」。此制較為複雜,首先根據數學公式決定一當選門檻,投票時選民在選票上加註對候選人的偏好順序。計票時,若已有某位候選人得票達當選門檻,則其超出的票數「按比例」分配給下一偏好的候選人。若無人達到當選門檻,則得票最少的候選人被淘汰,其「所有選票」皆分配給下一偏好候選人。繼續以上的計票程序,直到當選名單完全產生為止。例如,若當選門檻為五萬票,而A君已得六萬票,其中六十%得票的下一偏好是B君,四十%得票的下一偏好是C君。則A君超出當選門檻的一萬票中,六千票分配給B君,四千票分配給C君。
STV的精神也是比例代表制,但更重視降低「死票率」。死票與無效票不同,指的是選民的投票對象沒有當選,或是所得票數早已超過當選門檻的這種「投了也是白投」情形。在STV設計下,被淘汰的,跟早已當選的候選人,其所得的多餘票數會歸給下一偏好的候選人,讓選民的選票一樣發揮作用。在所有「對人投票」的選舉制度中,STV可說是最符合「票票等值」的精神。
從各國的經驗來看,STV選出的候選人,不是「少數人最喜歡的」,而是「大多數人比較不討厭的」,可以降低極端問政的情形。而若將STV套用在單一選區,如總統、縣市長的選舉,則可達到絕對多數制的功能。只是由「多輪選舉」改為「多輪計票」。唯STV選制複雜的計票程序以及開票、監票的困難度,甚至必須要借助電腦設備來計算。過程稍一不慎,即可能讓人民對選舉結果無法信賴,政治上頗有成本。
選舉制度種類繁多,判斷「哪個制度對台灣最好」或許不容易。但不論是德國兩票聯立式、芬蘭開放名單式比例代表制、還是愛爾蘭STV,筆者認為都比台灣現今的立委選制更符合「比例性」精神;社會可先凝聚「應該要改」共識,再做細部的討論。(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2,00.html
※延伸閱讀:
修憲與總統選舉制度改革
改革選制?
選制改革討論
立委選制 宜採德國式兩票聯立制
【陳長文】中國時報 2009-11-30
接到沈富雄先生與趙弘靜女士的來信與來電,對於十一月十六日本專欄討論的選舉制度,提出寶貴意見。本文整理他們的想法後,再藉此分享讀者。
「比例代表制」是選舉制度的一個泛稱,其中尚有許多不同。一個主要差異點,在於政黨席次總數決定後,要如何決定政黨當選人名單。我國不分區立委選制,就是最典型的比例代表制。由政黨先提一份有順序名單,再根據得到的總席次依序遞補,稱為「封閉式名單比例代表制」。
儘管歐陸各國大都採比例代表制,在政黨遞補名單的產生上仍有差異。以沈富雄先生建議的芬蘭「開放式名單比例代表制」為例,選民的投票對象依舊是「人」而非「黨」,但是同黨候選人的選票會加總起來成為政黨總得票,再由各政黨根據比例來分配政黨席次。待政黨席次決定之後,再以黨籍候選人的得票高低,依序遞補。例如,某選區應選十席,甲政黨共獲四十%得票,則按比例計算,甲政黨應獲得四席,由黨籍候選人的前四高票當選。
「開放式名單」意謂遞補順序的決定權並非在政黨,而是開放給選民。好處是,選民「選人」的投票行為不需改變,且不需要策略投票,投給最偏好的候選人即可。然而由於政黨的當選席次取決於總得票,會讓各政黨都有大量提名的誘因,會有資訊混亂成本,但也由於政黨傾向大量提名,初選的重要性就弱化了。正式競選時候選人既要增加政黨得票,又要提高自己在黨內得票的排名。另一方面,明星級的候選人可以衝高政黨總得票,「挾帶」其他同黨同志當選。這時有可能,當選的候選人得票還比落選者低,也需考量人民能否接受。
根據舊制立委選舉的經驗,黨內競爭一向是讓政黨政治不穩定的因素之一。考量現今政黨的初選一直有人頭黨員與民調採計的問題,筆者認為由正式選舉時的黨內競爭來取代初選,也是思考方向。
另一封來信,趙弘靜小姐以赴愛爾蘭考察的經驗分享。愛爾蘭的國會選制是採「複數選區單記可讓渡制(STV)」。此制較為複雜,首先根據數學公式決定一當選門檻,投票時選民在選票上加註對候選人的偏好順序。計票時,若已有某位候選人得票達當選門檻,則其超出的票數「按比例」分配給下一偏好的候選人。若無人達到當選門檻,則得票最少的候選人被淘汰,其「所有選票」皆分配給下一偏好候選人。繼續以上的計票程序,直到當選名單完全產生為止。例如,若當選門檻為五萬票,而A君已得六萬票,其中六十%得票的下一偏好是B君,四十%得票的下一偏好是C君。則A君超出當選門檻的一萬票中,六千票分配給B君,四千票分配給C君。
STV的精神也是比例代表制,但更重視降低「死票率」。死票與無效票不同,指的是選民的投票對象沒有當選,或是所得票數早已超過當選門檻的這種「投了也是白投」情形。在STV設計下,被淘汰的,跟早已當選的候選人,其所得的多餘票數會歸給下一偏好的候選人,讓選民的選票一樣發揮作用。在所有「對人投票」的選舉制度中,STV可說是最符合「票票等值」的精神。
從各國的經驗來看,STV選出的候選人,不是「少數人最喜歡的」,而是「大多數人比較不討厭的」,可以降低極端問政的情形。而若將STV套用在單一選區,如總統、縣市長的選舉,則可達到絕對多數制的功能。只是由「多輪選舉」改為「多輪計票」。唯STV選制複雜的計票程序以及開票、監票的困難度,甚至必須要借助電腦設備來計算。過程稍一不慎,即可能讓人民對選舉結果無法信賴,政治上頗有成本。
選舉制度種類繁多,判斷「哪個制度對台灣最好」或許不容易。但不論是德國兩票聯立式、芬蘭開放名單式比例代表制、還是愛爾蘭STV,筆者認為都比台灣現今的立委選制更符合「比例性」精神;社會可先凝聚「應該要改」共識,再做細部的討論。(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3000312,00.html
※延伸閱讀:
修憲與總統選舉制度改革
改革選制?
選制改革討論
立委選制 宜採德國式兩票聯立制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11/29 社論
◆哥本哈根峰會是良心與利益的拔河
【聯合報╱社論】2009.11.29 03:33 am
不到十天就要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登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原本近六十國元首、國際組織及NGO代表的一萬三千名與會者已有破局的心理準備,沒想到大家原以為不願與會的美國總統歐巴馬突然宣布出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世界第一的中國也指派總理溫家寶與會,兩位超重量級成員蒞臨,會讓哥本哈根會議起死回生,進而達成協議嗎?
一九九二年里約地球高峰會原本計畫訂定有拘束力的條約來管制各國溫室氣體排放,但因為科學的數據、證據還不足以支撐,只得退一步僅訂出記錄共識、無拘束力、妥協色彩濃厚的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因為規範寬鬆,幾乎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簽署,包括美國。
及至發現暖化問題的嚴重性後,科學家迅速聚焦、投入,讓暖化危害的科學證據很快達到足以支撐訂定具有約束力的「議定書」,進而在一九九七年底締約國會議通過京都議定書。由於議定書要求三十九個已開發國家的減量目標,而各國狀況不一,以致批准、簽署進度緩慢,直到二○○五年二月才通過門檻生效,議定書載明二 ○一二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失效。讓人矚目的是美國未參加。
由於京都議定書畢竟仍是約束力有限的協定,生效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並未稍減;加以美國不簽署,讓不列管的開發中國家溫室氣體減量壓力大減。日益惡化的地球暖化壓力,讓聯合國決定今年哥本哈根會議應訂一個新的、具減量約束力的文件。換言之,哥本哈根會議若沒能達成協議,加上京都議定書約束終止,地球上二氧化碳排放將陷於失控。
儘管UNFCCC的締約國都把「遏止地球暖化是大家的責任」掛在嘴上,但因牽涉實質利益,哥本哈根會議之前的四次預備會爭議一次比一次高。主要爭點有二,一是「延續京都議定書效期,還是另訂哥本哈根協定」;二是「減碳誰給錢」。
第一個爭點,未被列管的開發中國家都支持延續舊議定書效期,著眼是仍可「逍遙法外」,且不必分攤溫室氣體減量費用;已開發國家當然贊成另訂新約,認為每個締約國都該受到減量約束且分攤修補地球費用。第二個爭點是減碳誰出錢。預備會決議成立「氣候基金」、「調適基金」兩筆錢,分別用在修補地球及支援易受暖化危害國家防災。開發中國家認為,依照京都議定書「大人全票,小孩免票」的精神,錢當然該由已開發國家出,更何況「大氣層百分之八十的溫室氣體都是你們大人排的,憑什麼要我們小孩出錢去清理?」已開發國家則認為「你們也自認救地球有責,當然該出錢!」
儘管吵得凶,但美、中兩個加起來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近半的首長與會,還是被認為有左右大局的可能。不過檢視兩國既往在這方面的紀錄,恐怕很難寄予厚望。
歐巴馬預定九日抵達哥本哈根出席峰會,雖然帶去美國近程減量承諾,但這寬鬆的承諾勢必遭致批評。歐巴馬固然常把氣候變遷掛在嘴上,但美國人奢侈、耗能的生活形態很難改變,這正是柯林頓、小布希遲遲不簽署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原因,歐巴馬也沒太大能耐改變。再說,歐巴馬十日要到挪威首都奧斯陸領諾貝爾和平獎,可能根本就不在哥本哈根過夜,若只是蜻蜓點水,能對峰會起什麼作用?
中國方面,雖然胡錦濤、溫家寶把減碳、促成峰會決議掛在嘴上,但根本的思維是救地球不能影響經濟發展,因此,總以「人均排放低」當作總量排放高的擋箭牌。另個重要原因,是中國正享受暖化的好處;暖化的災害集中在赤道南北的低緯度地區,高緯度地區變暖則普受歡迎。大陸東北地區近年不僅可以種稻,產量還相當可觀,且因溫差大,品質遠勝華南米;若貪圖眼前的暖化利益,當然很難真心支持遏止暖化的規範。
救地球主要有賴於人類的良心覺醒,但眼前的政經利益也有很大的誘惑,哥本哈根會議能否產生有意義的成就,就看兩方拔河的結果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8483.shtml
◆旺報開講-中美減碳目標的疑點
【本報訊】旺報 2009-11-29
中、美這兩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上週首次提出減碳排放的具體目標。歐巴馬宣稱,美國將於12月7日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承諾,2020年之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2005年的水平減少17%,到2050年再計畫減少83%;中國也提出減碳排放的目標,聲稱2020年之前會把二氧化碳排放量占GDP的比重,降至2005年水平的40%至45%。至於標榜生態環保的歐盟,看來似不滿意中、美的這項減碳排放目標,認為其承諾不具實質意義,且大部分的減碳措施,要等待多年後才可能實現。
中、美此時提出具體的減碳目標,或基於內部環保因素,或因國際輿論的壓力,且兩國承諾的數據看來也不難實現。只是論及效果,兩國未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恐持續增加,增加的速度或會趨緩。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架構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工業國家到2020年時的溫室氣體排放,原本應維持在1990年水平的40%,但從今年美國眾院通過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來看,美國的減碳排放距聯合國設定的標準,仍有相當落差。至於中國雖為「京都議定書」的簽約國,但長時間在經濟凌駕環保的政策思維下,任何會影響經濟發展的強制性減碳排放,北京領導人都不會接受。
整體來看,中、美兩國這次擬訂的減碳目標,確有若干需要澄清的疑點:首先,全球企業正邁向景氣復甦之際,兩國並未交代要如何實現減碳排放。若根據中國氣候變化談判特使解振華的說法,歐洲企業早在幾年前就已限定碳排放量的標準,但迄今都未能履行承諾,那麼北京領導人又憑什麼要承擔減碳排放會衝擊經濟發展,繼而製造大量失業人口並可能引發社會動盪的風險?
其次,中國強調發展中國家需要工業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以減緩其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卻未就如何實現或如何籌募資金等議題,做出任何承諾。
當前中、美的碳排放量約占全球國家總量的40%,歐盟在10月底已達成2020年前,提供發展中國家每年最多150億歐元資金的協議,但也呼籲發展中國家每年必須自行籌募1000億歐元,這與北京希望西方國家用國內生產總值1%的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碳排放,似有很大的差距。
從工業革命以來,美歐等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即毫無節制,中國今日沿海省份雖然富裕,但人均收入僅達美國的10%,依理工業國家應有義務幫助落後國家發展環保經濟。對美國而言,GDP的1%就是1400億美元,白宮是否接受北京的主張,應不言而喻。
中、美兩國宣告的減碳排放目標,僅踏出全球國家合作與妥協的第一步,但未必表示哥本哈根會議必定有令人滿意的結論。中國外交特使于慶泰呼籲「各方對中國有合理的預期與客觀公正的評價」,顯見中國因氣候變化議題,已承受國際輿論的壓力;同樣地,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最近呼籲,白宮要正視經濟復甦對改善就業的影響,也讓歐巴馬總統感受到壓力。「發展經濟,降低貧困」和「減碳排放,避免暖化」究竟孰輕孰重,千萬別等到全球國家共同付出代價時,才找出答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09112900396,00.html
◆社論-網路詐欺層出不窮 其來有自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29
網路上,一張非常帥氣的年輕男性照片,一段非常辛酸的故事,還有一對堅強的父子。「帥氣照片」兒子說,他的父親得了不可告人的重病,需要用跟女性發生親密關係的方式來治療、來延長壽命,或許聽來有點怪怪的,但是他長得這樣好看又這麼孝順,應該不會是假的吧,姑且信之的女性有二十多人;這二十多人裡,有人跟「他老爸」上了床,有的雙手奉上鑽表、轎車、金錢要轉給「他兒子」;結果發現,這是某中年男人一人分飾的兩角,一個是生病的父親,一個是他用帥哥男模照片扮演的兒子。如此,他得手近兩億元。
電腦聊天室裡,一位長相清純、身材纖瘦的妙齡女子正楚楚可憐的說著自己的身世:媽媽得了重病、哥哥車禍過世…等等,反正就是需要錢、錢、錢!你看著這美麗的臉龐,心想,長得這麼好,身材又這麼棒,怎麼可以有這麼悲慘的遭遇呢,於是動了慈悲心,捐了錢給她。落網後,這位身形壯碩的女子供稱,用這個方法,三年來,她每個月可以得到三萬多塊錢,收入比上班還好、還要穩定。
過往這種網路詐騙多找所謂的「宅男」下手,或許因為這類人習慣在網路的虛擬世界過日子,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全靠網路,在現實世界的人際關係與人際網路非常簡單,甚至沒有什麼人際交往的經驗,久而久之,有些人可能也失去了在虛實不同世界裡安全轉換的能力;除了網路聊天室裡的照片讓他們信以為真,高明的騙子還會佐以另一項利器:聲音。如上所述,高壯的網路女騙子有著溫柔的聲音,本來就被假騙美女迷得昏了頭的男網友,聽到電話那頭傳來的美聲,當場更加信以為真,乖乖奉上金錢;一位網友甚至在一面都還沒有見過的情況下,持續匯了一百多萬元給她。想想真是不可思議,上班族每一分錢都賺得那麼辛苦,為什麼卻可以僅僅因為對方在聊天室裡提供了美麗的照片,就可以讓一個素昧平生的人,全然相信她所講的故事,然後一次又一次地匯錢過去,這些宅男們到底圖的是什麼?肯如此為一個人付出,這份關心和熱情,如果放在真實的世界裡,或許早已讓能夠懂得他真心的人動了心吧。
或許現代社會裡寂寞的人真的是愈來愈多了,這類網路受害者也不僅僅是很多人所以為的足不出戶的宅男,女性上當者也逐漸增加。上述禿頭男一人分飾兩角的做法吸引熟女上勾,人財兩失;有些跟他上床的女性之所以願意如此「犧牲色相」,是因為以為幫爸爸治病,可以贏得帥哥兒子的心,得以有和他交往的機會。等到這位騙子被抓了,這些可憐的女人才知道,哪裡有什麼老爸兒子,從頭到尾就只有一個長得不怎麼樣的中年男人,如果女人要見「他兒子」,他就說兒子在國外,再誘得這些女人獻財獻身。
這兩個騙子的吃飯的傢伙很簡單,一張不知到從哪裡截取來的照片,一台可以上網的電腦。當這兩個騙子落網後,媒體特別用了「禿頭男」來形容這位中年男子,用「恐龍妹」來形容這位壯碩女子,並且強調,當初動了善念的男女網友們看到他們原來是長這個樣子。
媒體用這種方式來描述行騙者當然是為了報導的效果,帥哥男模vs.中年禿男和網路美眉vs.恐龍壯妹的高反差,更可凸顯新聞事件的荒謬性;不過,也因為媒體總愛如此強調當事人外形與外貌上的差異,反而可能模糊了事情的焦點── 受騙網友說看到對方原來是長成這個樣子,不禁覺得非常後悔、不值得;這意思難道是說,如果網路騙子還真的是長得郎才女貌,那麼之前那些捐錢的、陪睡的行為就可以算了?事發後即使發現根本沒有什麼爸爸得了怪病、媽媽生了絕症之事,但因騙子長得還不賴,網友就覺得沒必要告了嗎?騙子固然可惡可恨,但惑於美貌恐怕同樣值得省思。如果人易於目迷五色,網路詐欺層出不窮,或許也就其來有自了吧!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2900305,00.html
【聯合報╱社論】2009.11.29 03:33 am
不到十天就要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登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原本近六十國元首、國際組織及NGO代表的一萬三千名與會者已有破局的心理準備,沒想到大家原以為不願與會的美國總統歐巴馬突然宣布出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世界第一的中國也指派總理溫家寶與會,兩位超重量級成員蒞臨,會讓哥本哈根會議起死回生,進而達成協議嗎?
一九九二年里約地球高峰會原本計畫訂定有拘束力的條約來管制各國溫室氣體排放,但因為科學的數據、證據還不足以支撐,只得退一步僅訂出記錄共識、無拘束力、妥協色彩濃厚的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因為規範寬鬆,幾乎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簽署,包括美國。
及至發現暖化問題的嚴重性後,科學家迅速聚焦、投入,讓暖化危害的科學證據很快達到足以支撐訂定具有約束力的「議定書」,進而在一九九七年底締約國會議通過京都議定書。由於議定書要求三十九個已開發國家的減量目標,而各國狀況不一,以致批准、簽署進度緩慢,直到二○○五年二月才通過門檻生效,議定書載明二 ○一二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失效。讓人矚目的是美國未參加。
由於京都議定書畢竟仍是約束力有限的協定,生效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並未稍減;加以美國不簽署,讓不列管的開發中國家溫室氣體減量壓力大減。日益惡化的地球暖化壓力,讓聯合國決定今年哥本哈根會議應訂一個新的、具減量約束力的文件。換言之,哥本哈根會議若沒能達成協議,加上京都議定書約束終止,地球上二氧化碳排放將陷於失控。
儘管UNFCCC的締約國都把「遏止地球暖化是大家的責任」掛在嘴上,但因牽涉實質利益,哥本哈根會議之前的四次預備會爭議一次比一次高。主要爭點有二,一是「延續京都議定書效期,還是另訂哥本哈根協定」;二是「減碳誰給錢」。
第一個爭點,未被列管的開發中國家都支持延續舊議定書效期,著眼是仍可「逍遙法外」,且不必分攤溫室氣體減量費用;已開發國家當然贊成另訂新約,認為每個締約國都該受到減量約束且分攤修補地球費用。第二個爭點是減碳誰出錢。預備會決議成立「氣候基金」、「調適基金」兩筆錢,分別用在修補地球及支援易受暖化危害國家防災。開發中國家認為,依照京都議定書「大人全票,小孩免票」的精神,錢當然該由已開發國家出,更何況「大氣層百分之八十的溫室氣體都是你們大人排的,憑什麼要我們小孩出錢去清理?」已開發國家則認為「你們也自認救地球有責,當然該出錢!」
儘管吵得凶,但美、中兩個加起來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近半的首長與會,還是被認為有左右大局的可能。不過檢視兩國既往在這方面的紀錄,恐怕很難寄予厚望。
歐巴馬預定九日抵達哥本哈根出席峰會,雖然帶去美國近程減量承諾,但這寬鬆的承諾勢必遭致批評。歐巴馬固然常把氣候變遷掛在嘴上,但美國人奢侈、耗能的生活形態很難改變,這正是柯林頓、小布希遲遲不簽署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原因,歐巴馬也沒太大能耐改變。再說,歐巴馬十日要到挪威首都奧斯陸領諾貝爾和平獎,可能根本就不在哥本哈根過夜,若只是蜻蜓點水,能對峰會起什麼作用?
中國方面,雖然胡錦濤、溫家寶把減碳、促成峰會決議掛在嘴上,但根本的思維是救地球不能影響經濟發展,因此,總以「人均排放低」當作總量排放高的擋箭牌。另個重要原因,是中國正享受暖化的好處;暖化的災害集中在赤道南北的低緯度地區,高緯度地區變暖則普受歡迎。大陸東北地區近年不僅可以種稻,產量還相當可觀,且因溫差大,品質遠勝華南米;若貪圖眼前的暖化利益,當然很難真心支持遏止暖化的規範。
救地球主要有賴於人類的良心覺醒,但眼前的政經利益也有很大的誘惑,哥本哈根會議能否產生有意義的成就,就看兩方拔河的結果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8483.shtml
◆旺報開講-中美減碳目標的疑點
【本報訊】旺報 2009-11-29
中、美這兩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上週首次提出減碳排放的具體目標。歐巴馬宣稱,美國將於12月7日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承諾,2020年之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2005年的水平減少17%,到2050年再計畫減少83%;中國也提出減碳排放的目標,聲稱2020年之前會把二氧化碳排放量占GDP的比重,降至2005年水平的40%至45%。至於標榜生態環保的歐盟,看來似不滿意中、美的這項減碳排放目標,認為其承諾不具實質意義,且大部分的減碳措施,要等待多年後才可能實現。
中、美此時提出具體的減碳目標,或基於內部環保因素,或因國際輿論的壓力,且兩國承諾的數據看來也不難實現。只是論及效果,兩國未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恐持續增加,增加的速度或會趨緩。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架構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工業國家到2020年時的溫室氣體排放,原本應維持在1990年水平的40%,但從今年美國眾院通過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來看,美國的減碳排放距聯合國設定的標準,仍有相當落差。至於中國雖為「京都議定書」的簽約國,但長時間在經濟凌駕環保的政策思維下,任何會影響經濟發展的強制性減碳排放,北京領導人都不會接受。
整體來看,中、美兩國這次擬訂的減碳目標,確有若干需要澄清的疑點:首先,全球企業正邁向景氣復甦之際,兩國並未交代要如何實現減碳排放。若根據中國氣候變化談判特使解振華的說法,歐洲企業早在幾年前就已限定碳排放量的標準,但迄今都未能履行承諾,那麼北京領導人又憑什麼要承擔減碳排放會衝擊經濟發展,繼而製造大量失業人口並可能引發社會動盪的風險?
其次,中國強調發展中國家需要工業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以減緩其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卻未就如何實現或如何籌募資金等議題,做出任何承諾。
當前中、美的碳排放量約占全球國家總量的40%,歐盟在10月底已達成2020年前,提供發展中國家每年最多150億歐元資金的協議,但也呼籲發展中國家每年必須自行籌募1000億歐元,這與北京希望西方國家用國內生產總值1%的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碳排放,似有很大的差距。
從工業革命以來,美歐等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即毫無節制,中國今日沿海省份雖然富裕,但人均收入僅達美國的10%,依理工業國家應有義務幫助落後國家發展環保經濟。對美國而言,GDP的1%就是1400億美元,白宮是否接受北京的主張,應不言而喻。
中、美兩國宣告的減碳排放目標,僅踏出全球國家合作與妥協的第一步,但未必表示哥本哈根會議必定有令人滿意的結論。中國外交特使于慶泰呼籲「各方對中國有合理的預期與客觀公正的評價」,顯見中國因氣候變化議題,已承受國際輿論的壓力;同樣地,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最近呼籲,白宮要正視經濟復甦對改善就業的影響,也讓歐巴馬總統感受到壓力。「發展經濟,降低貧困」和「減碳排放,避免暖化」究竟孰輕孰重,千萬別等到全球國家共同付出代價時,才找出答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09112900396,00.html
◆社論-網路詐欺層出不窮 其來有自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29
網路上,一張非常帥氣的年輕男性照片,一段非常辛酸的故事,還有一對堅強的父子。「帥氣照片」兒子說,他的父親得了不可告人的重病,需要用跟女性發生親密關係的方式來治療、來延長壽命,或許聽來有點怪怪的,但是他長得這樣好看又這麼孝順,應該不會是假的吧,姑且信之的女性有二十多人;這二十多人裡,有人跟「他老爸」上了床,有的雙手奉上鑽表、轎車、金錢要轉給「他兒子」;結果發現,這是某中年男人一人分飾的兩角,一個是生病的父親,一個是他用帥哥男模照片扮演的兒子。如此,他得手近兩億元。
電腦聊天室裡,一位長相清純、身材纖瘦的妙齡女子正楚楚可憐的說著自己的身世:媽媽得了重病、哥哥車禍過世…等等,反正就是需要錢、錢、錢!你看著這美麗的臉龐,心想,長得這麼好,身材又這麼棒,怎麼可以有這麼悲慘的遭遇呢,於是動了慈悲心,捐了錢給她。落網後,這位身形壯碩的女子供稱,用這個方法,三年來,她每個月可以得到三萬多塊錢,收入比上班還好、還要穩定。
過往這種網路詐騙多找所謂的「宅男」下手,或許因為這類人習慣在網路的虛擬世界過日子,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全靠網路,在現實世界的人際關係與人際網路非常簡單,甚至沒有什麼人際交往的經驗,久而久之,有些人可能也失去了在虛實不同世界裡安全轉換的能力;除了網路聊天室裡的照片讓他們信以為真,高明的騙子還會佐以另一項利器:聲音。如上所述,高壯的網路女騙子有著溫柔的聲音,本來就被假騙美女迷得昏了頭的男網友,聽到電話那頭傳來的美聲,當場更加信以為真,乖乖奉上金錢;一位網友甚至在一面都還沒有見過的情況下,持續匯了一百多萬元給她。想想真是不可思議,上班族每一分錢都賺得那麼辛苦,為什麼卻可以僅僅因為對方在聊天室裡提供了美麗的照片,就可以讓一個素昧平生的人,全然相信她所講的故事,然後一次又一次地匯錢過去,這些宅男們到底圖的是什麼?肯如此為一個人付出,這份關心和熱情,如果放在真實的世界裡,或許早已讓能夠懂得他真心的人動了心吧。
或許現代社會裡寂寞的人真的是愈來愈多了,這類網路受害者也不僅僅是很多人所以為的足不出戶的宅男,女性上當者也逐漸增加。上述禿頭男一人分飾兩角的做法吸引熟女上勾,人財兩失;有些跟他上床的女性之所以願意如此「犧牲色相」,是因為以為幫爸爸治病,可以贏得帥哥兒子的心,得以有和他交往的機會。等到這位騙子被抓了,這些可憐的女人才知道,哪裡有什麼老爸兒子,從頭到尾就只有一個長得不怎麼樣的中年男人,如果女人要見「他兒子」,他就說兒子在國外,再誘得這些女人獻財獻身。
這兩個騙子的吃飯的傢伙很簡單,一張不知到從哪裡截取來的照片,一台可以上網的電腦。當這兩個騙子落網後,媒體特別用了「禿頭男」來形容這位中年男子,用「恐龍妹」來形容這位壯碩女子,並且強調,當初動了善念的男女網友們看到他們原來是長這個樣子。
媒體用這種方式來描述行騙者當然是為了報導的效果,帥哥男模vs.中年禿男和網路美眉vs.恐龍壯妹的高反差,更可凸顯新聞事件的荒謬性;不過,也因為媒體總愛如此強調當事人外形與外貌上的差異,反而可能模糊了事情的焦點── 受騙網友說看到對方原來是長成這個樣子,不禁覺得非常後悔、不值得;這意思難道是說,如果網路騙子還真的是長得郎才女貌,那麼之前那些捐錢的、陪睡的行為就可以算了?事發後即使發現根本沒有什麼爸爸得了怪病、媽媽生了絕症之事,但因騙子長得還不賴,網友就覺得沒必要告了嗎?騙子固然可惡可恨,但惑於美貌恐怕同樣值得省思。如果人易於目迷五色,網路詐欺層出不窮,或許也就其來有自了吧!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2900305,00.html
打敗時差 科學家發現調節生理時鐘關鍵細胞
◆打敗時差 科學家發現調節生理時鐘關鍵細胞
【中央社╱台北28日綜合外電報導】2009.11.29 04:43 am
根據一項研究,科學家對於生理時鐘如何運作的新發現,可能為找出應付時差的方法提供了線索。
英國廣播公司「世界新聞網」(BBC WorldService)報導,曼徹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Manchester)一個團隊,針對他們認為對調節人類生理時鐘扮演重要角色的特殊細胞進行研究。
這些細胞原本被認為在白天時不活躍,但他們的研究發現恰好相反。
一般原本認為,大腦在白天刺激較多細胞,在夜裡刺激很少細胞,藉此維持人的生理時鐘,但這個研究團隊徹底顛覆這個概念。
該大學神經科學專家皮金斯(Huge Piggins)告訴BBC世界新聞網Health Check節目說:「傳統的看法是,生理時鐘及腦部和其他部分透過腦細胞產生的電脈衝來溝通,這些電脈衝繞行全腦,告訴身體現在時間,而我們發現,實際上腦部在這部分至少有兩種細胞。」
他說:「這些腦細胞運作不像目前所見其他細胞,它們包含一個關鍵基因per1,此基因使他們可以維持非常高度的『活躍性』。」
這些細胞變得非常「活躍」,反而看起來平靜,甚至好似死了一般,但稍後他們作用停下來,再回復到一般的活躍狀態。
就是這種活動過程告訴人類身體何時醒過來。
皮基斯進一步指出:「顯然地,製藥界有很大興趣研發化學治療藥物,調整每日生理時鐘,以協助對抗如時差等情況。」
http://udn.com/NEWS/WORLD/WOR4/5277886.shtml
【中央社╱台北28日綜合外電報導】2009.11.29 04:43 am
根據一項研究,科學家對於生理時鐘如何運作的新發現,可能為找出應付時差的方法提供了線索。
英國廣播公司「世界新聞網」(BBC WorldService)報導,曼徹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Manchester)一個團隊,針對他們認為對調節人類生理時鐘扮演重要角色的特殊細胞進行研究。
這些細胞原本被認為在白天時不活躍,但他們的研究發現恰好相反。
一般原本認為,大腦在白天刺激較多細胞,在夜裡刺激很少細胞,藉此維持人的生理時鐘,但這個研究團隊徹底顛覆這個概念。
該大學神經科學專家皮金斯(Huge Piggins)告訴BBC世界新聞網Health Check節目說:「傳統的看法是,生理時鐘及腦部和其他部分透過腦細胞產生的電脈衝來溝通,這些電脈衝繞行全腦,告訴身體現在時間,而我們發現,實際上腦部在這部分至少有兩種細胞。」
他說:「這些腦細胞運作不像目前所見其他細胞,它們包含一個關鍵基因per1,此基因使他們可以維持非常高度的『活躍性』。」
這些細胞變得非常「活躍」,反而看起來平靜,甚至好似死了一般,但稍後他們作用停下來,再回復到一般的活躍狀態。
就是這種活動過程告訴人類身體何時醒過來。
皮基斯進一步指出:「顯然地,製藥界有很大興趣研發化學治療藥物,調整每日生理時鐘,以協助對抗如時差等情況。」
http://udn.com/NEWS/WORLD/WOR4/5277886.shtml
美國人的反省能力
◆香江風情-美國人的反省能力
【鄭漢良】中國時報 2009-11-29
前《紐約時報》駐上海特派員Howard French法蘭屈先生,日前接受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刊物訪問時,抨擊美國傳媒報導歐巴馬亞洲行程的表現,形容這群陪同總統蜻蜓點水式訪問亞洲四國的記者們,視野和報導同樣膚淺,尤其對歐巴馬的中國之行,報導完全欠缺深度,捉不到重點。
目前在哥大新聞學院執教的法蘭屈說,傳媒所報導的故事,只是一群華府記者對中國之崛起和美國之沒落的一種歇斯底里的失落和憂患心態的表露,再加上傳媒鬥快搶先的壓力下所衍生的萬事通專家的解述,報導內容難免流於形式和空洞。
法蘭屈說:「他們(華府記者)到中國進行三、四天採訪行程,他們一下子要進入另一個國度,但他們又不懂中文,也不認識任何中國人,他們只在總統隨團的安全玻璃罩下採訪,然後像蜻蜓點水似的跟著總統一國又一國的行程,每天都有截稿壓力,所以他們只能寫出這些稿子。」
華府記者們所犯的其中之一錯誤,據法蘭屈觀察,就是大家都異口同聲說歐巴馬對中國的人權問題立場軟弱。他說,只不過歐巴馬沒有在公開場合大聲提出人權問題,輿論幾乎一致都說歐巴馬軟弱了,美國不提人權了。法蘭屈反問:「我們幾時為了一些敏感問題,像演戲般的當眾向中國大聲提出質問,然後問題得以解決的?這些成功的例子似乎不多。」他說,其實歐巴馬出發前已強調,他將以不一樣的方法與中國打交道,只是華府的記者不懂歷史,也忘記總統的話。
法蘭屈又認為美國的傳媒錯過了一個新聞重點,那就是歐巴馬在訪問中宣布未來將派遣十萬個美國學生到中國。他認為這是整個中國之旅中最最重要的新聞,但所有的記者都沒有捕捉到這樁新聞的扼要。法蘭屈說,過去美國有些天真的想法,認為中國派出大批學生到美國留學,他們學了美國的民主和自由之後,將美國的一套搬回中國,從而改變中國,但這個想法顯然是一廂情願。法蘭屈說,現在歐巴馬反過來,希望大批到中國學習的美國學生,能夠更切實了解這個崛起國家的價值觀,並同時又將美國的價值觀帶到中國社會,將兩個國家的距離縮窄。這個計畫一旦落實,二十年後大家回頭再看,相信都會贊同歐巴馬當年的決定是偉大的構想。
姑不論法蘭屈的看法正確與否,事實上,美國傳媒很多時候都犯了「自以為是」錯誤。在美國人眼中,特別是自由派媒體,歐巴馬是能言善辯、有一張開麥拉臉孔的政治明星,他們都以為歐巴馬可在中國刮起一陣旋風,成為中國新一代的政治偶像,就好像歐巴馬當年成為民主黨的黑旋風,以狂風掃落葉之勢一下子崛起政壇,成為歷史上第一個黑人總統。美國媒體這種假設,顯然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法蘭屈狠批美國媒體,其實正好反映美國這個國家和人民具有自我反省的能力。歐巴馬訪中前,美國影響力大的媒體如《紐約時報》和《時代雜誌》,都發表社論和刊登專輯,呼籲歐巴馬應該利用這次訪問好好向中國學習,大陸和香港有些媒體將這些新聞當作「喜訊」,紛紛轉載,骨頭突然輕了好幾斤,猶似騰雲駕霧。
記得八十年代日本經濟稱霸全球時,挾著大把美鈔的日本財團,跑到美國大肆搜購地產物業,連美國資本主義象徵的紐約洛克菲勒中心,也成為日本人的囊中物。美國不但沒有仇視日本新一波的神風突擊隊「突襲」,當時媒體反而撰文呼籲美國應該向日本式的企管學習,向日本學習成為當時流行的口號,有關日本武士道精神和幕府將軍的書籍,大行其道,連帶三宅一生的時裝,也成為美國人所愛。
美國人這種反省能力,世界上又有多少國家可以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900157,00.html
【鄭漢良】中國時報 2009-11-29
前《紐約時報》駐上海特派員Howard French法蘭屈先生,日前接受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刊物訪問時,抨擊美國傳媒報導歐巴馬亞洲行程的表現,形容這群陪同總統蜻蜓點水式訪問亞洲四國的記者們,視野和報導同樣膚淺,尤其對歐巴馬的中國之行,報導完全欠缺深度,捉不到重點。
目前在哥大新聞學院執教的法蘭屈說,傳媒所報導的故事,只是一群華府記者對中國之崛起和美國之沒落的一種歇斯底里的失落和憂患心態的表露,再加上傳媒鬥快搶先的壓力下所衍生的萬事通專家的解述,報導內容難免流於形式和空洞。
法蘭屈說:「他們(華府記者)到中國進行三、四天採訪行程,他們一下子要進入另一個國度,但他們又不懂中文,也不認識任何中國人,他們只在總統隨團的安全玻璃罩下採訪,然後像蜻蜓點水似的跟著總統一國又一國的行程,每天都有截稿壓力,所以他們只能寫出這些稿子。」
華府記者們所犯的其中之一錯誤,據法蘭屈觀察,就是大家都異口同聲說歐巴馬對中國的人權問題立場軟弱。他說,只不過歐巴馬沒有在公開場合大聲提出人權問題,輿論幾乎一致都說歐巴馬軟弱了,美國不提人權了。法蘭屈反問:「我們幾時為了一些敏感問題,像演戲般的當眾向中國大聲提出質問,然後問題得以解決的?這些成功的例子似乎不多。」他說,其實歐巴馬出發前已強調,他將以不一樣的方法與中國打交道,只是華府的記者不懂歷史,也忘記總統的話。
法蘭屈又認為美國的傳媒錯過了一個新聞重點,那就是歐巴馬在訪問中宣布未來將派遣十萬個美國學生到中國。他認為這是整個中國之旅中最最重要的新聞,但所有的記者都沒有捕捉到這樁新聞的扼要。法蘭屈說,過去美國有些天真的想法,認為中國派出大批學生到美國留學,他們學了美國的民主和自由之後,將美國的一套搬回中國,從而改變中國,但這個想法顯然是一廂情願。法蘭屈說,現在歐巴馬反過來,希望大批到中國學習的美國學生,能夠更切實了解這個崛起國家的價值觀,並同時又將美國的價值觀帶到中國社會,將兩個國家的距離縮窄。這個計畫一旦落實,二十年後大家回頭再看,相信都會贊同歐巴馬當年的決定是偉大的構想。
姑不論法蘭屈的看法正確與否,事實上,美國傳媒很多時候都犯了「自以為是」錯誤。在美國人眼中,特別是自由派媒體,歐巴馬是能言善辯、有一張開麥拉臉孔的政治明星,他們都以為歐巴馬可在中國刮起一陣旋風,成為中國新一代的政治偶像,就好像歐巴馬當年成為民主黨的黑旋風,以狂風掃落葉之勢一下子崛起政壇,成為歷史上第一個黑人總統。美國媒體這種假設,顯然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法蘭屈狠批美國媒體,其實正好反映美國這個國家和人民具有自我反省的能力。歐巴馬訪中前,美國影響力大的媒體如《紐約時報》和《時代雜誌》,都發表社論和刊登專輯,呼籲歐巴馬應該利用這次訪問好好向中國學習,大陸和香港有些媒體將這些新聞當作「喜訊」,紛紛轉載,骨頭突然輕了好幾斤,猶似騰雲駕霧。
記得八十年代日本經濟稱霸全球時,挾著大把美鈔的日本財團,跑到美國大肆搜購地產物業,連美國資本主義象徵的紐約洛克菲勒中心,也成為日本人的囊中物。美國不但沒有仇視日本新一波的神風突擊隊「突襲」,當時媒體反而撰文呼籲美國應該向日本式的企管學習,向日本學習成為當時流行的口號,有關日本武士道精神和幕府將軍的書籍,大行其道,連帶三宅一生的時裝,也成為美國人所愛。
美國人這種反省能力,世界上又有多少國家可以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900157,00.html
黎智英只須回答一個問題
◆熱門話題-黎智英只須回答一個問題
【岑安/北市(文字工作者)】中國時報 2009-11-29
「動新聞」的爭議,在北市府裁罰與蘋果採取分級後,暫時降溫,但沒有徹底解決。
郝龍斌呼應兒保與社福團體,態度很硬,蘋果提行政訴訟,把調子拉高到言論自由的憲政層次,雙方雞同鴨講,毫無交集。
討論問題,捨去冷硬學術名詞。先要問蘋果,「動新聞」到底是不是新聞?NCC主委彭芸說不是,如果不是,那就是節目,屬新聞局管轄,可以事先審查內容。蘋果如果堅持是新聞,NCC就不能干犯言論自由,但蘋果需遵守自律規範。從蘋果同意採分級管制看,他自己似乎也不敢確定,動新聞是純粹新聞吧?
再來,就要問壹傳媒總裁黎智英一個更核心問題:「動新聞」不管是新聞還是節目,你會讓你的子女看嗎?印象中,黎先生也是慈愛的父親,希望子女在良好環境受教成長,如果自己的子女都不看,有什麼理由賣給別人看?
這就好比國光自製新流感疫苗,如果楊志良、詹啟賢都不敢施打,誰敢打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12900307,00.html
【岑安/北市(文字工作者)】中國時報 2009-11-29
「動新聞」的爭議,在北市府裁罰與蘋果採取分級後,暫時降溫,但沒有徹底解決。
郝龍斌呼應兒保與社福團體,態度很硬,蘋果提行政訴訟,把調子拉高到言論自由的憲政層次,雙方雞同鴨講,毫無交集。
討論問題,捨去冷硬學術名詞。先要問蘋果,「動新聞」到底是不是新聞?NCC主委彭芸說不是,如果不是,那就是節目,屬新聞局管轄,可以事先審查內容。蘋果如果堅持是新聞,NCC就不能干犯言論自由,但蘋果需遵守自律規範。從蘋果同意採分級管制看,他自己似乎也不敢確定,動新聞是純粹新聞吧?
再來,就要問壹傳媒總裁黎智英一個更核心問題:「動新聞」不管是新聞還是節目,你會讓你的子女看嗎?印象中,黎先生也是慈愛的父親,希望子女在良好環境受教成長,如果自己的子女都不看,有什麼理由賣給別人看?
這就好比國光自製新流感疫苗,如果楊志良、詹啟賢都不敢施打,誰敢打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12900307,00.html
當心,文化與產業兩失!
◆當心,文化與產業兩失!
【漢寶德】中國時報 2009-11-29
文化創意產業這個名詞,自前政府以來就是官方口頭禪。政黨輪替後,更成為現政府的驕兒。前前後後政府投入的金錢與精神不在少數,但成效如何,大家心裡都明白。
老實說,以政府現有政策,與國人對文創業認識,我對文創業一時並不抱甚麼期望。可是我卻對它的負面效應耽心起來了。
在上世紀末,英國人創出「創意產業」這個名詞時,在觀念上,是把人類各種生計都視為產業。所以自此觀點,文化事業也是一種產業,雖然產值有限。他們鼓勵發揮創意,創造較高產值,是看到新世紀的來臨,生活中精神的需求,新、奇、美的條件越來越重要了。所以希望大力提倡,一方面可使與生活相關的產業提高精神內涵,另方面則鼓動文化事業開拓新的領域,滿足社會的需要。他們把文化併入創意產業之中,並沒有逼著文化賺錢的意思。舉例說,他們並沒有要求博物館自給自足,相反的,卻把柴契爾夫人以來,博物館收門票的規定廢掉了。
政府推動文化事業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國民的文化素養與精神生活品質,並不是促進生產事業。這一點,在提倡文化產業的先進國家是很明白的。視文化為產業與文化產業化是兩回事。產業化所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就是大眾化,所以文化產業的主力總脫不開電影與電視。因為大眾化就不能不走娛樂化、趣味化的路線,精緻文化則在於開拓精神領域的新境界。這兩者都是不能偏廢的。自此著眼,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是創意產業,兩者不能不有所區隔。
誠然,自從上世紀中葉以來,為了擴大愛好文化的群眾基礎,文化界接受了在精緻文化中增加娛樂性的觀念。這是希望文化的作品可以有吸引力,有更多人分享,並不是為了賺錢。政府在文化上投資而沒有回收是自然的。其實文創產業又何嘗不是在物質生活中,增加精神生活情趣呢?文化事業的基本價值是不能一時或忘的。
不幸的是,我們的政府知道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後,就把它與文化混為一談,而且認真的希望把文化當成產業來經營。以博物館行政法人化為例,原本是一個長久以來西方國家尊重文化獨立並避免政府干預的精神,在日本的實現。它的附帶效果是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可是到了台灣,行政法人化就變成自籌財源的觀念。使得文化機構不得不在文化基本價值與商業價值間做一選擇。
近年來,台灣的各博物館,包括故宮在內,都在大力推動超級特展。這是未可厚非的。可是不能不知道,超級特展是以高知名度的文物吸引觀眾的方法,對於文化機構來說,並不是本業。一個博物館要努力經營的還是它的正常運作。還是要以研究與收藏為核心而開發出的教育性展示來親近大眾。最成功的博物館應該是不需要買票的學生們的樂園,而不是變相的高價位的遊樂園。政府該做的是不惜重金,開發博物館的潛能,增加收藏與收購文物的經費,並發展為有娛樂價值的教育性展示。我們要知道,博物館與美術館是文化,遊樂園相當於文化創意產業。博物館是現代國民生活中必要的設施,遊樂園是渡假的休閒設施。不能因為有了遊樂園,就忽視博物館,當然也不能使博物館遊樂園化。如果政府把博物館的經營政策落實在超級大展上,久而久之,博物館展示館化,博物館文化就消失了。
我很擔心的是,文創產業的政策沒拿捏正確,產業沒發展成功,文化卻受到傷害。過去二十幾年來,文化政策一直缺少明顯目標,又有意識形態之爭,因此在國民文化素養的提升上做得遠遠不足。在這個時候,拋棄文化,擁抱產業,會弄得兩敗俱傷,值得慎重考慮。(作者為建築學者,曾任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900295,00.html
◆名家新論-兩岸文化臍帶不可分
【包宗和】旺報 2009-11-29
今年7月長沙兩岸論壇以文教為主,經貿為輔,顯示兩岸繼經貿交流後,下一階段將以文教為主軸。海協會副會長王在希來台參訪,也表示文教將是日後兩岸交流的重要課題。
事實上,文教交流之所以受到重視,是有其多重原因的。首先,不像經貿是以利益為考量,文化涉及心靈的深度結合。利益有其可變性,文化則有其穩定性與持久性。
讓年輕世代無語言隔閡
過去一甲子,兩岸間在政治、軍事層面有很深的對立和矛盾,許多問題的解決需要靠時間。如今雙方在處理彼此關係均有「先易後難」的共識,經濟與文化乃成為穩定兩岸關係的兩大支柱,若能建構共同利益,並擴大生活習慣、語言、文字之同質性,即可為政治、軍事協商對話創造條件。
兩岸在文化層面同根同源,但因相隔半個多世紀,文字有正簡之差異,不免造成若干不便。長沙論壇對兩岸未來共同彙編中華大辭典,做為中華語文工具書,以解決正、簡體字的識別問題,已有共同看法。將來可進而回歸中華文化根源,讓兩岸下一代均有學習正體字的機會,但可在日常生活中用簡體字表達,再加上雙方均以普通話為共同語言,年輕世代已不再有言語上的隔閡。
面對全球化浪潮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的勃興,兩岸可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結合雙方人才技術,共同增強兩岸文化的國際競爭力,以優質的成果開拓國際市場,共建文化大國的氣勢。
中興以人才為本,教育為百年大計。兩岸在高等教育應做廣面與深度的交流。除相互借鏡並吸取彼此的經驗外,師生互訪交換也是促進互動的良好方式。台灣已承認大陸重點大學學歷,到對岸留學進修將是發展趨勢,當雙方在觀念想法上有更大的同質性,兩岸關係之持久安定與和平是絕對可以預期的。而為求因應兩岸文教交流的新發展,雙方可共同探討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使文教互動定型化。
以新聞交流建立情感聯結
台灣如今已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新聞自由已成公民社會中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也是制度運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大陸在新聞自由方面限制較多,但隨著知識爆炸時代的來臨,兩岸如何在新聞資訊上做更廣面的分享,並深化新聞交流,使彼此人民可透過報導更了解對方,以建立情感聯結的紐帶,是相當值得思考的課題。
大陸方面一直盼望兩岸能早日擺脫冷戰思維,使雙方逐漸脫離安全困境。文教交流繼經貿交流之後,可在此一期待中扮演重要角色。台灣方面所擔心者為大陸是否會對台使用武力,大陸方面所擔憂者為台灣是否會走向分離的道路。
如果兩岸關係的穩定有賴民族臍帶發揮高度作用,則文教交流正是此一臍帶中最重要的部份。兩岸因軍事對立和政治分歧所造成的情感疏離,可藉由文教互動將異質化的觀念想法和意識形態重新解構與建構,使文化深層的同質性被喚醒,以衝破政治軍事藩籬,共創兩岸持久的穩定與和平。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副校長、政治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09112900395,00.html
【漢寶德】中國時報 2009-11-29
文化創意產業這個名詞,自前政府以來就是官方口頭禪。政黨輪替後,更成為現政府的驕兒。前前後後政府投入的金錢與精神不在少數,但成效如何,大家心裡都明白。
老實說,以政府現有政策,與國人對文創業認識,我對文創業一時並不抱甚麼期望。可是我卻對它的負面效應耽心起來了。
在上世紀末,英國人創出「創意產業」這個名詞時,在觀念上,是把人類各種生計都視為產業。所以自此觀點,文化事業也是一種產業,雖然產值有限。他們鼓勵發揮創意,創造較高產值,是看到新世紀的來臨,生活中精神的需求,新、奇、美的條件越來越重要了。所以希望大力提倡,一方面可使與生活相關的產業提高精神內涵,另方面則鼓動文化事業開拓新的領域,滿足社會的需要。他們把文化併入創意產業之中,並沒有逼著文化賺錢的意思。舉例說,他們並沒有要求博物館自給自足,相反的,卻把柴契爾夫人以來,博物館收門票的規定廢掉了。
政府推動文化事業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國民的文化素養與精神生活品質,並不是促進生產事業。這一點,在提倡文化產業的先進國家是很明白的。視文化為產業與文化產業化是兩回事。產業化所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就是大眾化,所以文化產業的主力總脫不開電影與電視。因為大眾化就不能不走娛樂化、趣味化的路線,精緻文化則在於開拓精神領域的新境界。這兩者都是不能偏廢的。自此著眼,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是創意產業,兩者不能不有所區隔。
誠然,自從上世紀中葉以來,為了擴大愛好文化的群眾基礎,文化界接受了在精緻文化中增加娛樂性的觀念。這是希望文化的作品可以有吸引力,有更多人分享,並不是為了賺錢。政府在文化上投資而沒有回收是自然的。其實文創產業又何嘗不是在物質生活中,增加精神生活情趣呢?文化事業的基本價值是不能一時或忘的。
不幸的是,我們的政府知道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後,就把它與文化混為一談,而且認真的希望把文化當成產業來經營。以博物館行政法人化為例,原本是一個長久以來西方國家尊重文化獨立並避免政府干預的精神,在日本的實現。它的附帶效果是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可是到了台灣,行政法人化就變成自籌財源的觀念。使得文化機構不得不在文化基本價值與商業價值間做一選擇。
近年來,台灣的各博物館,包括故宮在內,都在大力推動超級特展。這是未可厚非的。可是不能不知道,超級特展是以高知名度的文物吸引觀眾的方法,對於文化機構來說,並不是本業。一個博物館要努力經營的還是它的正常運作。還是要以研究與收藏為核心而開發出的教育性展示來親近大眾。最成功的博物館應該是不需要買票的學生們的樂園,而不是變相的高價位的遊樂園。政府該做的是不惜重金,開發博物館的潛能,增加收藏與收購文物的經費,並發展為有娛樂價值的教育性展示。我們要知道,博物館與美術館是文化,遊樂園相當於文化創意產業。博物館是現代國民生活中必要的設施,遊樂園是渡假的休閒設施。不能因為有了遊樂園,就忽視博物館,當然也不能使博物館遊樂園化。如果政府把博物館的經營政策落實在超級大展上,久而久之,博物館展示館化,博物館文化就消失了。
我很擔心的是,文創產業的政策沒拿捏正確,產業沒發展成功,文化卻受到傷害。過去二十幾年來,文化政策一直缺少明顯目標,又有意識形態之爭,因此在國民文化素養的提升上做得遠遠不足。在這個時候,拋棄文化,擁抱產業,會弄得兩敗俱傷,值得慎重考慮。(作者為建築學者,曾任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900295,00.html
◆名家新論-兩岸文化臍帶不可分
【包宗和】旺報 2009-11-29
今年7月長沙兩岸論壇以文教為主,經貿為輔,顯示兩岸繼經貿交流後,下一階段將以文教為主軸。海協會副會長王在希來台參訪,也表示文教將是日後兩岸交流的重要課題。
事實上,文教交流之所以受到重視,是有其多重原因的。首先,不像經貿是以利益為考量,文化涉及心靈的深度結合。利益有其可變性,文化則有其穩定性與持久性。
讓年輕世代無語言隔閡
過去一甲子,兩岸間在政治、軍事層面有很深的對立和矛盾,許多問題的解決需要靠時間。如今雙方在處理彼此關係均有「先易後難」的共識,經濟與文化乃成為穩定兩岸關係的兩大支柱,若能建構共同利益,並擴大生活習慣、語言、文字之同質性,即可為政治、軍事協商對話創造條件。
兩岸在文化層面同根同源,但因相隔半個多世紀,文字有正簡之差異,不免造成若干不便。長沙論壇對兩岸未來共同彙編中華大辭典,做為中華語文工具書,以解決正、簡體字的識別問題,已有共同看法。將來可進而回歸中華文化根源,讓兩岸下一代均有學習正體字的機會,但可在日常生活中用簡體字表達,再加上雙方均以普通話為共同語言,年輕世代已不再有言語上的隔閡。
面對全球化浪潮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的勃興,兩岸可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結合雙方人才技術,共同增強兩岸文化的國際競爭力,以優質的成果開拓國際市場,共建文化大國的氣勢。
中興以人才為本,教育為百年大計。兩岸在高等教育應做廣面與深度的交流。除相互借鏡並吸取彼此的經驗外,師生互訪交換也是促進互動的良好方式。台灣已承認大陸重點大學學歷,到對岸留學進修將是發展趨勢,當雙方在觀念想法上有更大的同質性,兩岸關係之持久安定與和平是絕對可以預期的。而為求因應兩岸文教交流的新發展,雙方可共同探討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使文教互動定型化。
以新聞交流建立情感聯結
台灣如今已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新聞自由已成公民社會中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也是制度運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大陸在新聞自由方面限制較多,但隨著知識爆炸時代的來臨,兩岸如何在新聞資訊上做更廣面的分享,並深化新聞交流,使彼此人民可透過報導更了解對方,以建立情感聯結的紐帶,是相當值得思考的課題。
大陸方面一直盼望兩岸能早日擺脫冷戰思維,使雙方逐漸脫離安全困境。文教交流繼經貿交流之後,可在此一期待中扮演重要角色。台灣方面所擔心者為大陸是否會對台使用武力,大陸方面所擔憂者為台灣是否會走向分離的道路。
如果兩岸關係的穩定有賴民族臍帶發揮高度作用,則文教交流正是此一臍帶中最重要的部份。兩岸因軍事對立和政治分歧所造成的情感疏離,可藉由文教互動將異質化的觀念想法和意識形態重新解構與建構,使文化深層的同質性被喚醒,以衝破政治軍事藩籬,共創兩岸持久的穩定與和平。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副校長、政治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09112900395,00.html
11/28 社論
◆借竹刺案再為陳義雄伸冤
【聯合報╱社論】2009.11.28 03:03 am
監察院調查三一九槍擊案,指檢方辦案有六大疏失,案情有四大疑點,但已死亡的「嫌犯」陳義雄卻得不到任何平反;另一方面,新竹女童遭竹刺性侵案,嫌犯卻因檢警採證瑕疵,在更七審改判無罪。
同樣是辦案品質不佳所致,卻因嫌犯一死一生,境遇竟天差地別,這實在是不公道;欺負死人的檢察官,顯然比惡整活人的檢察官更有愧於天地良心。
監察院所指三一九案情四大疑點,包括:檢方指稱陳義雄的犯案動機是對陳水扁不滿,而彈道比對第一槍卻射向呂秀蓮,明顯矛盾;檢方指稱「一槍兩彈」,但證物鑑定無法證明這種說法;檢方指稱陳水扁鮪魚肚確是槍傷,但無法說明為何內褲、西裝褲均無彈孔、無血跡;檢方指稱陳義雄自殺(暗示畏罪自殺),但屍體跡證與此不符。以上各項疑點,坦白說,任何稍具常識之人,都會認為案情大有疑問;未查明之前,相信誰都不敢遽下結論。
然而,當年台南地檢署的王森榮檢察官及當時的警政署長侯友宜卻大剌剌地下了結論。他們不僅敢下結論,而且下結論的方式還真夠狠毒。檢察官是對陳義雄「實質咬定犯案,再以被告已死亡,不起訴處分」;這種不起訴處分,因嫌犯已死亡,事後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推翻,亦即再也不可能得到救濟。由於它既沒有聲請檢察上級再議的機會,又因並不是法院判決(事實上,法院也沒有機會審判),根本談不到上訴;且不是確定判決,不能再審,亦不能非常上訴。因此,儘管監察院調查認為辦案不力、疑點重重,但陳義雄的黑鍋卻揹定了。
更有甚者,檢察官為了確保這份不起訴的「精心傑作」不致穿幫,還玩了一手「縱放證人」的陰招。檢方繞了一大圈,把一名叫唐守義的改造手槍慣犯拉進來,並指控說陳義雄的槍,就是輾轉向唐某買來的。但檢方在「不起訴」陳義雄的同時,又利用職權,在談好交換條件後即迅速縱放已遭提報流氓的唐某逃離台灣。唐守義則說,他的土造九
‧○手槍打不出九‧一的子彈;也不可能在○‧六三秒間「一槍發二彈」。監察院調查報告因此指檢方「有逾越權限之違失」。其實,仔細看看這種「死人不起訴、活人逃出國」的布局,這哪裡是什麼「逾權違失」,分明就是一場掩蓋真相的政治大戲。
再看新竹女童遭竹刺性侵案,僅因為檢警辦案時,讓被害人指認的過程有瑕疵,兇嫌在更七審就獲判無罪;縱然案子審了十多年,還得不到確定答案,實在對不起嫌犯和被害人,但畢竟未草率入人於罪,且也不致給被害人家屬一個不明不白的答案。這樣一比較,就知道陳義雄有多麼冤枉;如今,特偵組聲稱正在重新調查三一九案;然而,倘若查不出什麼新事證,找不到真兇,則幾乎可以斷言:陳義雄身上的黑鍋還得繼續揹下去。
我們從過去許多纏訟十幾年、數十年的案件可以得知,面對刑事案件,檢警的偵查工作是否足夠細緻、足夠確實,是全案成敗的基礎。偵查工作不能落實,就會造成案件難有定論,以致正義無從迅速實現,甚至根本無法實現。偵查工作不落實,一般情況當然是由於檢警經驗不足,或者無心疏忽;然而,三一九槍擊案大抵是另一種類型。因為,未必是法律專業人員主持的監察院調查,都能發現諸多的常識性疑點,則法律專業的檢警沒有理由不能發現;能發現這些疑點,卻作出奇怪的處置,唯一的解釋就是故意為之。
若出於政治考量而故意讓已死的陳義雄揹黑鍋,這種罪過足令人神共憤。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7019.shtml
◆社論-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28
對於媒體而言,要呼籲政府使用法律制裁另一個媒體不許散布某種資訊,毋寧是件極不得已而又沉痛的事。這幾天,由於壹傳媒連日以來與中華電信合作試播動畫新聞以虛擬手法呈現猥褻或暴力的播報情節,普遍引起公民團體以及學生家長與教師們的關切,政府單位先是紛紛表示無法可管,接著又改口要依法給予制裁;究竟該怎麼適切的處理此一問題,確實值得討論。
用虛擬的動畫報新聞,加入許多憑藉想像模擬演示的材料內容,稱之為報導新聞,或許不如稱之為戲劇或卡通來得傳神,報導失真是個新聞倫理問題,用虛構聳動的畫面訴諸感官刺激,則是另一個新聞倫理問題。由於電視、網路、手機畫面訊息的界限愈益模糊,動畫新聞不但可以深入家庭,也更朝向個人傳輸模式發展,極可能直接由兒童少年接收。同時,圖畫資訊也比文字資訊更容易由兒童少年所讀取領會而發生種種心理、生理或觀念上的影響,自由開放社會固以資訊傳遞自由最為可貴,成年人也享有選擇接收資訊的自由,然而媒體對於青少年兒童健全身心發展的保護,有其應予遵守的尺度範圍,既是媒體自律的規範標準,也可經由國家公權力的執行以確保其不遭逾越,易為兒童少年接收而內容明顯不宜兒童少年的動畫新聞,不會因為稱為「新聞」即可不受兒童少年福利法律的適用。法律為了保障青少年兒童而為資訊傳播的必要限制,司法院大法官曾經解釋,可以通過憲法的檢驗。
當媒體傳播逾越了保護兒少福利的法令規章時,在自由開放社會中可能面臨諸種形式的譴責與制裁。首先應該是媒體工作人員的自我批判與檢討,壹傳媒的從業人員應被期待要有自發性的良心道德勇氣,一旦發現過錯,就該主動在工作上拒絕內部的不當指令繼續從事違反新聞倫理的傳播模式,媒體同業以及新聞倫理的自律團體也應當迅速發揮媒體自律的功能,坦率而不隱諱地鳴鼓攻錯,提出指正與批評,藉之樹立媒體同業可以共信共守的專業倫理法則。這正是今天我們在此嚴肅評論其事的真正用意所在。位置獨特的中華電信公司做為媒體傳播的載具平台,也不能說毫無傳播社會成員的守望道德責任。
除媒體同業的口誅筆伐外,閱聽大眾的公民團體及時的聲討與譴責,也是制裁違反媒體倫理媒體的利器。以類同社會運動方式向相關媒體作出強烈態度表達,是最直接形式,形成社會共識自發地拒絕閱聽,或許通過教育機構與家長意見領袖有意識的排拒購買,為下一代善盡教養把關的責任,則也必是有效的途徑。針對壹傳媒動畫新聞的傳播行為,連日以來兒少福利公民團體給予態度明確的強烈批判,希望能夠發揮具體作用,促使壹傳媒幡然改悟。
此次壹傳媒觸犯媒體倫理,引起兒少福利重大負面影響之高度顧慮,同時受到批評的是政府各主管機關的態度。從中央的通傳會到地方的市政府,在問題出現時,並未警覺到動畫新聞可能傷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問題,在媒體詢問的時候,竟然先是以無法可管作為回答,對於各種現行法令事實上確有不少可以適用於本案的制裁性規定,在受到輿論指正與質疑之後,政府各部門旋即改口,紛紛承認並非處於無法可用的狀態。從罰鍰、勒令歇業到執照管制,甚至跨國調查,都有可以執行的因應措施存在,露餡的竟然是官僚態度。傳播媒體的主管部門平日對於許多未必應該插手過問的事項,有時只是憑著主觀的意志不惜運用公權力大動干戈,對於明顯具有負面社會影響的重大媒體倫理事件,卻是以顢頇怠惰的不聞不問示人,當然會令整體社會感到失望。其實,媒體違反傳播倫理問題的處理,應該優先發動媒體內部自律,媒體同業自律,社會公眾公民團體監督等等,政府動用公權力的制裁,本是最後的手段,不到必要,為了尊重資訊自由,原也不該輕用。
無論如何,這次動新聞事件,主要是先由媒體同業以及公民團體聯手為媒體倫理發揮守望相助,在政府公權力介入前力挽狂瀾,可謂是發揮社會輿論力量的絕佳範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2800381,00.html
【聯合報╱社論】2009.11.28 03:03 am
監察院調查三一九槍擊案,指檢方辦案有六大疏失,案情有四大疑點,但已死亡的「嫌犯」陳義雄卻得不到任何平反;另一方面,新竹女童遭竹刺性侵案,嫌犯卻因檢警採證瑕疵,在更七審改判無罪。
同樣是辦案品質不佳所致,卻因嫌犯一死一生,境遇竟天差地別,這實在是不公道;欺負死人的檢察官,顯然比惡整活人的檢察官更有愧於天地良心。
監察院所指三一九案情四大疑點,包括:檢方指稱陳義雄的犯案動機是對陳水扁不滿,而彈道比對第一槍卻射向呂秀蓮,明顯矛盾;檢方指稱「一槍兩彈」,但證物鑑定無法證明這種說法;檢方指稱陳水扁鮪魚肚確是槍傷,但無法說明為何內褲、西裝褲均無彈孔、無血跡;檢方指稱陳義雄自殺(暗示畏罪自殺),但屍體跡證與此不符。以上各項疑點,坦白說,任何稍具常識之人,都會認為案情大有疑問;未查明之前,相信誰都不敢遽下結論。
然而,當年台南地檢署的王森榮檢察官及當時的警政署長侯友宜卻大剌剌地下了結論。他們不僅敢下結論,而且下結論的方式還真夠狠毒。檢察官是對陳義雄「實質咬定犯案,再以被告已死亡,不起訴處分」;這種不起訴處分,因嫌犯已死亡,事後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推翻,亦即再也不可能得到救濟。由於它既沒有聲請檢察上級再議的機會,又因並不是法院判決(事實上,法院也沒有機會審判),根本談不到上訴;且不是確定判決,不能再審,亦不能非常上訴。因此,儘管監察院調查認為辦案不力、疑點重重,但陳義雄的黑鍋卻揹定了。
更有甚者,檢察官為了確保這份不起訴的「精心傑作」不致穿幫,還玩了一手「縱放證人」的陰招。檢方繞了一大圈,把一名叫唐守義的改造手槍慣犯拉進來,並指控說陳義雄的槍,就是輾轉向唐某買來的。但檢方在「不起訴」陳義雄的同時,又利用職權,在談好交換條件後即迅速縱放已遭提報流氓的唐某逃離台灣。唐守義則說,他的土造九
‧○手槍打不出九‧一的子彈;也不可能在○‧六三秒間「一槍發二彈」。監察院調查報告因此指檢方「有逾越權限之違失」。其實,仔細看看這種「死人不起訴、活人逃出國」的布局,這哪裡是什麼「逾權違失」,分明就是一場掩蓋真相的政治大戲。
再看新竹女童遭竹刺性侵案,僅因為檢警辦案時,讓被害人指認的過程有瑕疵,兇嫌在更七審就獲判無罪;縱然案子審了十多年,還得不到確定答案,實在對不起嫌犯和被害人,但畢竟未草率入人於罪,且也不致給被害人家屬一個不明不白的答案。這樣一比較,就知道陳義雄有多麼冤枉;如今,特偵組聲稱正在重新調查三一九案;然而,倘若查不出什麼新事證,找不到真兇,則幾乎可以斷言:陳義雄身上的黑鍋還得繼續揹下去。
我們從過去許多纏訟十幾年、數十年的案件可以得知,面對刑事案件,檢警的偵查工作是否足夠細緻、足夠確實,是全案成敗的基礎。偵查工作不能落實,就會造成案件難有定論,以致正義無從迅速實現,甚至根本無法實現。偵查工作不落實,一般情況當然是由於檢警經驗不足,或者無心疏忽;然而,三一九槍擊案大抵是另一種類型。因為,未必是法律專業人員主持的監察院調查,都能發現諸多的常識性疑點,則法律專業的檢警沒有理由不能發現;能發現這些疑點,卻作出奇怪的處置,唯一的解釋就是故意為之。
若出於政治考量而故意讓已死的陳義雄揹黑鍋,這種罪過足令人神共憤。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7019.shtml
◆社論-從無法可管到依法制裁之間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28
對於媒體而言,要呼籲政府使用法律制裁另一個媒體不許散布某種資訊,毋寧是件極不得已而又沉痛的事。這幾天,由於壹傳媒連日以來與中華電信合作試播動畫新聞以虛擬手法呈現猥褻或暴力的播報情節,普遍引起公民團體以及學生家長與教師們的關切,政府單位先是紛紛表示無法可管,接著又改口要依法給予制裁;究竟該怎麼適切的處理此一問題,確實值得討論。
用虛擬的動畫報新聞,加入許多憑藉想像模擬演示的材料內容,稱之為報導新聞,或許不如稱之為戲劇或卡通來得傳神,報導失真是個新聞倫理問題,用虛構聳動的畫面訴諸感官刺激,則是另一個新聞倫理問題。由於電視、網路、手機畫面訊息的界限愈益模糊,動畫新聞不但可以深入家庭,也更朝向個人傳輸模式發展,極可能直接由兒童少年接收。同時,圖畫資訊也比文字資訊更容易由兒童少年所讀取領會而發生種種心理、生理或觀念上的影響,自由開放社會固以資訊傳遞自由最為可貴,成年人也享有選擇接收資訊的自由,然而媒體對於青少年兒童健全身心發展的保護,有其應予遵守的尺度範圍,既是媒體自律的規範標準,也可經由國家公權力的執行以確保其不遭逾越,易為兒童少年接收而內容明顯不宜兒童少年的動畫新聞,不會因為稱為「新聞」即可不受兒童少年福利法律的適用。法律為了保障青少年兒童而為資訊傳播的必要限制,司法院大法官曾經解釋,可以通過憲法的檢驗。
當媒體傳播逾越了保護兒少福利的法令規章時,在自由開放社會中可能面臨諸種形式的譴責與制裁。首先應該是媒體工作人員的自我批判與檢討,壹傳媒的從業人員應被期待要有自發性的良心道德勇氣,一旦發現過錯,就該主動在工作上拒絕內部的不當指令繼續從事違反新聞倫理的傳播模式,媒體同業以及新聞倫理的自律團體也應當迅速發揮媒體自律的功能,坦率而不隱諱地鳴鼓攻錯,提出指正與批評,藉之樹立媒體同業可以共信共守的專業倫理法則。這正是今天我們在此嚴肅評論其事的真正用意所在。位置獨特的中華電信公司做為媒體傳播的載具平台,也不能說毫無傳播社會成員的守望道德責任。
除媒體同業的口誅筆伐外,閱聽大眾的公民團體及時的聲討與譴責,也是制裁違反媒體倫理媒體的利器。以類同社會運動方式向相關媒體作出強烈態度表達,是最直接形式,形成社會共識自發地拒絕閱聽,或許通過教育機構與家長意見領袖有意識的排拒購買,為下一代善盡教養把關的責任,則也必是有效的途徑。針對壹傳媒動畫新聞的傳播行為,連日以來兒少福利公民團體給予態度明確的強烈批判,希望能夠發揮具體作用,促使壹傳媒幡然改悟。
此次壹傳媒觸犯媒體倫理,引起兒少福利重大負面影響之高度顧慮,同時受到批評的是政府各主管機關的態度。從中央的通傳會到地方的市政府,在問題出現時,並未警覺到動畫新聞可能傷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問題,在媒體詢問的時候,竟然先是以無法可管作為回答,對於各種現行法令事實上確有不少可以適用於本案的制裁性規定,在受到輿論指正與質疑之後,政府各部門旋即改口,紛紛承認並非處於無法可用的狀態。從罰鍰、勒令歇業到執照管制,甚至跨國調查,都有可以執行的因應措施存在,露餡的竟然是官僚態度。傳播媒體的主管部門平日對於許多未必應該插手過問的事項,有時只是憑著主觀的意志不惜運用公權力大動干戈,對於明顯具有負面社會影響的重大媒體倫理事件,卻是以顢頇怠惰的不聞不問示人,當然會令整體社會感到失望。其實,媒體違反傳播倫理問題的處理,應該優先發動媒體內部自律,媒體同業自律,社會公眾公民團體監督等等,政府動用公權力的制裁,本是最後的手段,不到必要,為了尊重資訊自由,原也不該輕用。
無論如何,這次動新聞事件,主要是先由媒體同業以及公民團體聯手為媒體倫理發揮守望相助,在政府公權力介入前力挽狂瀾,可謂是發揮社會輿論力量的絕佳範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2800381,00.html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非關動畫 在侵害人權
【聯合報╱洪貞玲/台大新聞所副教授(台北市)】2009.11.28 03:03 am
動新聞牽動了哪些問題?該怎麼管?簡言之:非關動畫,非關平台;關乎內容、關乎人權。
動新聞內容為何違法?就以內容不雅、妨害社會善良風俗為例,雖然猥褻定義依社會一般觀念與時俱進,但我國大法官會議第六一七號解釋強調言論自由不包含「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價值的資訊或物品」。
媒體重現性侵害細節或模擬畫面,只在刺激閱聽人感官、獲取商業利益,當然不受憲法保護。有更多公民團體批評動新聞侵害人權,其理至明。將犯罪新聞擴大報導,以動畫鉅細靡遺再現犯罪場景、性侵過程,當然侵犯被害者隱私、也危及犯罪嫌疑人公平受審的權利。如果這些資訊都可以在新聞自由的冠冕下大肆張揚,那麼,衛星電視新聞公會何必在自律公約中大書特書、自我設限?
蘋果集團主張,台灣很多戲劇節目也大肆描寫犯罪,或是以犯罪情節作為戲劇腳本,但是別忘了,蘋果產製的是即時真實的「新聞」,而非有創作性的「戲劇」。如果蘋果要求以戲劇的標準對待的話,那麼,它應該申請戲劇台,而非新聞台。
既然申請新聞台,主管機關核發執照時如何考量?當然要評估整體衛星電視環境以及業者的營運計畫。目前已有七、八家新聞頻道的情況下,市場是否還需要一家新進的新聞頻道?新業者所提供的新聞是否有不同於現有新聞頻道的多元內容或是新服務?這些新的服務是否帶來更好的新聞品質?
如果壹電視標榜以動畫呈現新聞,彌補以文字、影音取得新聞內容的不足,可稱為其特色。但是,若以先進動畫技術產製不法、有違人權及社會善良風俗的內容,絕對無法提升台灣電視新聞的品質,甚至有帶動向下沉淪的可能,其將帶來的負面外部成本不容小覷。
趁此機會同時向主管機關建言,可仿效歐盟多國實施的共同管理制度。由法律授權,將傳媒內容管制的權柄交給由業者、公民社會及政府代表組成的委員會,接受閱聽大眾對不當內容的申訴。共管委員會判斷業者內容是否不當,主要依據是國家法律以及業者共同簽署的自律規範。如此,國家不會獨自擔負可能侵害新聞自由的罵名、公民社會可有合理參與管制的機會、業者的自律不會成為空頭支票。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77014.s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聯合報╱洪貞玲/台大新聞所副教授(台北市)】2009.11.28 03:03 am
動新聞牽動了哪些問題?該怎麼管?簡言之:非關動畫,非關平台;關乎內容、關乎人權。
動新聞內容為何違法?就以內容不雅、妨害社會善良風俗為例,雖然猥褻定義依社會一般觀念與時俱進,但我國大法官會議第六一七號解釋強調言論自由不包含「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價值的資訊或物品」。
媒體重現性侵害細節或模擬畫面,只在刺激閱聽人感官、獲取商業利益,當然不受憲法保護。有更多公民團體批評動新聞侵害人權,其理至明。將犯罪新聞擴大報導,以動畫鉅細靡遺再現犯罪場景、性侵過程,當然侵犯被害者隱私、也危及犯罪嫌疑人公平受審的權利。如果這些資訊都可以在新聞自由的冠冕下大肆張揚,那麼,衛星電視新聞公會何必在自律公約中大書特書、自我設限?
蘋果集團主張,台灣很多戲劇節目也大肆描寫犯罪,或是以犯罪情節作為戲劇腳本,但是別忘了,蘋果產製的是即時真實的「新聞」,而非有創作性的「戲劇」。如果蘋果要求以戲劇的標準對待的話,那麼,它應該申請戲劇台,而非新聞台。
既然申請新聞台,主管機關核發執照時如何考量?當然要評估整體衛星電視環境以及業者的營運計畫。目前已有七、八家新聞頻道的情況下,市場是否還需要一家新進的新聞頻道?新業者所提供的新聞是否有不同於現有新聞頻道的多元內容或是新服務?這些新的服務是否帶來更好的新聞品質?
如果壹電視標榜以動畫呈現新聞,彌補以文字、影音取得新聞內容的不足,可稱為其特色。但是,若以先進動畫技術產製不法、有違人權及社會善良風俗的內容,絕對無法提升台灣電視新聞的品質,甚至有帶動向下沉淪的可能,其將帶來的負面外部成本不容小覷。
趁此機會同時向主管機關建言,可仿效歐盟多國實施的共同管理制度。由法律授權,將傳媒內容管制的權柄交給由業者、公民社會及政府代表組成的委員會,接受閱聽大眾對不當內容的申訴。共管委員會判斷業者內容是否不當,主要依據是國家法律以及業者共同簽署的自律規範。如此,國家不會獨自擔負可能侵害新聞自由的罵名、公民社會可有合理參與管制的機會、業者的自律不會成為空頭支票。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77014.shtml
※延伸閱讀: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
台灣作華人世界的「翡冷翠」
◆台灣作華人世界的「翡冷翠」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28 02:19 pm
歐巴馬與胡錦濤在北京會後,台灣有人不以為意,卻也有人產生新的焦慮。美國的身軀看似已不再那般高大,而中國卻恍如已可與美國並駕齊驅。數十年來靠美中微妙抗衡而生存的台灣,並不熟悉美中如此靠近且親密,此時實應思考新的發展之道。
的確,歐胡會後簽署數千言的聯合聲明,各方解讀不同。一方面,有人認為此時台灣進入台美關係和兩岸關係最佳的時期。但另一方面,也有人提醒注意美國可能已作出戰略上的重大調整。陸委會日昨召開的會議中,就有諮詢委員表示,這次的美中聯合聲明,可能迫使美國在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上不便發言支持,也有可能影響美國在台灣主權議題上的態度,值得注意。
不論如何解讀台灣目前的處境,美國和中國現在被視為世界上具有領導地位的兩大國,這個新的事實意味著歷史正在翻動。政治面而言,在美中2G之間,台灣已不可能再如李登輝提出兩國論、陳水扁玩制憲公投那般,繼續玩「尾巴搖狗」的遊戲。但另一方面,台灣或許正可順勢思考一個新的道理:海峽兩岸關係及相關議題的核心,必須從主權、外交、軍事,往經濟、生活與文化過渡轉移。
知名學者林中斌教授昨在一場演講中提出一個概念,台灣必須自內心真正承認自己是一個小國,認清小國的現實,就自有生存的戰略。他自歷史舉例指出,15世紀的翡冷翠小城邦,不與羅馬爭雄,卻孕育了文藝復興,影響擴至義大利、法國,而至整個歐洲,以及其後數百年的西方文明。
台灣勢必還是需要防衛的武力,也終究會要在妥適的時空下,與北京商談政治關係的框架。但此時此刻,台灣更應該重新思考己身的競爭優勢,以蕞爾小國而言,確實可考慮以翡冷翠為師,將與大陸關係的重心轉向精緻文化、生命價值、商業文明,甚至包括了令很多大陸遊客讚賞不已的生活情調、市民禮儀、以及民主擴散種種。台灣若能矢志創造整個華人世界的「新文藝復興」,方是真正出路。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7592.shtml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28 02:19 pm
歐巴馬與胡錦濤在北京會後,台灣有人不以為意,卻也有人產生新的焦慮。美國的身軀看似已不再那般高大,而中國卻恍如已可與美國並駕齊驅。數十年來靠美中微妙抗衡而生存的台灣,並不熟悉美中如此靠近且親密,此時實應思考新的發展之道。
的確,歐胡會後簽署數千言的聯合聲明,各方解讀不同。一方面,有人認為此時台灣進入台美關係和兩岸關係最佳的時期。但另一方面,也有人提醒注意美國可能已作出戰略上的重大調整。陸委會日昨召開的會議中,就有諮詢委員表示,這次的美中聯合聲明,可能迫使美國在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上不便發言支持,也有可能影響美國在台灣主權議題上的態度,值得注意。
不論如何解讀台灣目前的處境,美國和中國現在被視為世界上具有領導地位的兩大國,這個新的事實意味著歷史正在翻動。政治面而言,在美中2G之間,台灣已不可能再如李登輝提出兩國論、陳水扁玩制憲公投那般,繼續玩「尾巴搖狗」的遊戲。但另一方面,台灣或許正可順勢思考一個新的道理:海峽兩岸關係及相關議題的核心,必須從主權、外交、軍事,往經濟、生活與文化過渡轉移。
知名學者林中斌教授昨在一場演講中提出一個概念,台灣必須自內心真正承認自己是一個小國,認清小國的現實,就自有生存的戰略。他自歷史舉例指出,15世紀的翡冷翠小城邦,不與羅馬爭雄,卻孕育了文藝復興,影響擴至義大利、法國,而至整個歐洲,以及其後數百年的西方文明。
台灣勢必還是需要防衛的武力,也終究會要在妥適的時空下,與北京商談政治關係的框架。但此時此刻,台灣更應該重新思考己身的競爭優勢,以蕞爾小國而言,確實可考慮以翡冷翠為師,將與大陸關係的重心轉向精緻文化、生命價值、商業文明,甚至包括了令很多大陸遊客讚賞不已的生活情調、市民禮儀、以及民主擴散種種。台灣若能矢志創造整個華人世界的「新文藝復興」,方是真正出路。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77592.shtml
外國人參政權議題 又浮上檯面
◆東京風向球-外國人參政權議題 又浮上檯面
【黃菁菁】中國時報 2009-11-28
日本執政的民主黨擬在明年國會上提出外國人地方參政權法案,讓擁有日本居留身分的外國人也可投票選地方首長、議員。對於此法案,日本國內毀譽參半,有人支持,有人奮身抵抗,無論結果如何,能在日本討論此一議題,也算是日本國際化的一大進步。
民主黨在野時,曾提出外國人參政權法,但因不敵日本國內激烈的反對聲浪,無疾而終,現在執政了,比較有條件來推動此法案,因此議題再度延燒。
在日本永久居留的外國人,近十年來增加了五成,共達九十一萬人,其中有許多是日本殖民地時代與日本結下不解之緣,從朝鮮半島、台灣等地來的「特別永住者」,光是特別永住的旅日韓人就有四十二萬人。
十幾年剛前到日本居留時,不時感受到日本人排外的民族性,有房屋仲介人員,一聽說你是外國人,態度馬上一百八十度轉變,還故意帶你去看破舊不堪的房子,好讓你主動打退堂鼓,有的仲介則要求多付幾個月押金。
工作上曾接觸過一些日本年輕人,他們很坦誠地表現出他不喜歡外國人,也不想了解外國。詢問其原因時,得到的答案是,畢業後只要好好留在日本國內工作,就可以像父母一樣平平穩穩地過一生,因此不想出國也不想學外語。
在過去富強的日本,這樣的論調沒錯,但隨著經濟走下坡,隨著國際化腳步加速,日本人是否還能以如此鎖國的態度來面對外來的巨變?
日前和老友走在銀座街頭時,兩人感觸良多,十幾二十年前,銀座是摩登貴婦人的天堂,銀座街頭停的都是高級的私家轎車,但最近銀座街頭的風貌已經大大改變。
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高級名品逐漸乏人問津,走平價路線的優衣酷(UNIQLO)、H&M等旗鑑店進駐,銀座不再是貴婦人專利,連百貨公司前都停著一輛輛遊覽車,門口掛著「歡迎使用銀聯卡」牌子來歡迎大陸觀光客。
在我這個外國人的眼裡,銀座的變臉已經是一大衝擊,更何況是日本人。
不過,周遭生活環境的改變,也讓不少日本人不得不面對現實開始思考,是不是該接受異鄉人,打造多文化融合共生社會?邁向高齡化的日本社會,將來應否考慮接受外來移民。
地方參政權不只是權利,相對的也是責任、義務,許多外國人和日本人一樣繳稅,卻對住家附近該不該拆學校、建道路等事情沒有任何發言權,他們怎麼會關心日本社會發展,外國人永遠被排除在外,也會使得對立、衝突增加。
有許多日本人抱怨外國人不懂入境隨俗,事實上,很少外國人能理解日本人按部就班的處事態度及複雜的繁文縟節,這些都要經學習的,讓外國人感覺到他也是社會的一員,他的發言權也能改變社區,就是一種無形的教育。
反對的一派指出,外國人想要日本的參政權那就歸化當日本人,否則大多數外國人若行使選舉權,將威脅到日本的安全,這樣說法也有其道理,但即使是反對也希望是藉由和平、理性訴求來讓外國人理解日本人的考量,而非以情緒性的抗爭手段。
歐洲各國和韓國等四十多個國家,已賦予擁有一定資格條件外國人地方參政權,這是可經由討論來作出決定的。
事實上,並非旅日外國人都想要日本的參政權,不管有沒被賦予地方參政權,都無法改變事實是,他們已取得永久居留權,仍要在日本長期居留,引起這些人對日本人的反感是很不明智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800383,00.html
【黃菁菁】中國時報 2009-11-28
日本執政的民主黨擬在明年國會上提出外國人地方參政權法案,讓擁有日本居留身分的外國人也可投票選地方首長、議員。對於此法案,日本國內毀譽參半,有人支持,有人奮身抵抗,無論結果如何,能在日本討論此一議題,也算是日本國際化的一大進步。
民主黨在野時,曾提出外國人參政權法,但因不敵日本國內激烈的反對聲浪,無疾而終,現在執政了,比較有條件來推動此法案,因此議題再度延燒。
在日本永久居留的外國人,近十年來增加了五成,共達九十一萬人,其中有許多是日本殖民地時代與日本結下不解之緣,從朝鮮半島、台灣等地來的「特別永住者」,光是特別永住的旅日韓人就有四十二萬人。
十幾年剛前到日本居留時,不時感受到日本人排外的民族性,有房屋仲介人員,一聽說你是外國人,態度馬上一百八十度轉變,還故意帶你去看破舊不堪的房子,好讓你主動打退堂鼓,有的仲介則要求多付幾個月押金。
工作上曾接觸過一些日本年輕人,他們很坦誠地表現出他不喜歡外國人,也不想了解外國。詢問其原因時,得到的答案是,畢業後只要好好留在日本國內工作,就可以像父母一樣平平穩穩地過一生,因此不想出國也不想學外語。
在過去富強的日本,這樣的論調沒錯,但隨著經濟走下坡,隨著國際化腳步加速,日本人是否還能以如此鎖國的態度來面對外來的巨變?
日前和老友走在銀座街頭時,兩人感觸良多,十幾二十年前,銀座是摩登貴婦人的天堂,銀座街頭停的都是高級的私家轎車,但最近銀座街頭的風貌已經大大改變。
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高級名品逐漸乏人問津,走平價路線的優衣酷(UNIQLO)、H&M等旗鑑店進駐,銀座不再是貴婦人專利,連百貨公司前都停著一輛輛遊覽車,門口掛著「歡迎使用銀聯卡」牌子來歡迎大陸觀光客。
在我這個外國人的眼裡,銀座的變臉已經是一大衝擊,更何況是日本人。
不過,周遭生活環境的改變,也讓不少日本人不得不面對現實開始思考,是不是該接受異鄉人,打造多文化融合共生社會?邁向高齡化的日本社會,將來應否考慮接受外來移民。
地方參政權不只是權利,相對的也是責任、義務,許多外國人和日本人一樣繳稅,卻對住家附近該不該拆學校、建道路等事情沒有任何發言權,他們怎麼會關心日本社會發展,外國人永遠被排除在外,也會使得對立、衝突增加。
有許多日本人抱怨外國人不懂入境隨俗,事實上,很少外國人能理解日本人按部就班的處事態度及複雜的繁文縟節,這些都要經學習的,讓外國人感覺到他也是社會的一員,他的發言權也能改變社區,就是一種無形的教育。
反對的一派指出,外國人想要日本的參政權那就歸化當日本人,否則大多數外國人若行使選舉權,將威脅到日本的安全,這樣說法也有其道理,但即使是反對也希望是藉由和平、理性訴求來讓外國人理解日本人的考量,而非以情緒性的抗爭手段。
歐洲各國和韓國等四十多個國家,已賦予擁有一定資格條件外國人地方參政權,這是可經由討論來作出決定的。
事實上,並非旅日外國人都想要日本的參政權,不管有沒被賦予地方參政權,都無法改變事實是,他們已取得永久居留權,仍要在日本長期居留,引起這些人對日本人的反感是很不明智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800383,00.html
泡美術館或逛藝廊?
◆異議文化-泡美術館或逛藝廊?
【張小虹】中國時報 2009-11-28
在一般人的認知中,美術館和藝廊應該是兩種屬性不同的空間,前者為藝術推廣教育的「公共展出空間」,後者為行銷藝術作品的「私人商業空間」,但當國外的美術館還是美術館、藝廊還是藝廊時,台灣的美術館卻越來越像藝廊。
現正在北美館展出的《蔡國強泡美術館》,得到了空前絕後的媒體宣傳,不僅先有林志玲、蔡康永擔任代言人,台灣藝術界文化界眾多名人加持,更有現任總統千金擔任特助與導覽,總統夫人現場加油打氣,動員聲勢之浩大,令人歎為觀止。若以蔡國強在當前國際藝術界竄升的地位與作品受肯定的程度而言,一波波的強力宣傳原本無可厚非,但若拋開對藝術家創作作品本身的評價與探討外,「蔡國強現象」倒是一個「爆破」當前諸多藝術文化與商業交易糾結點的良機。
首先,「蔡國強現象」讓我們看到當代藝術--商業的不可分辨,而創作者合為一體的藝術--商業成就,又多能以某種量化標準來做「客觀」評量。像這次展覽不斷強調的是蔡國強的「高人氣」與「拍賣天價」,二○○八年紐約古根漢美術館的蔡國強個展《我想要相信》,參觀人次破三十四萬,為當年之最,同展巡迴到畢爾包古根漢美術館時,參觀人次更破五十六萬,而藝術家本人四次入選英國藝術雜誌的「全球藝術界百大權力名人榜」,其藝術作品更屢創紐約蘇富比與香港佳士得拍賣會當代華人藝術家的新高。換言之,藝術家的人氣是否超夯,乃由有如網站點擊率的參觀人次來決定,而藝術「價值」乃由藝術品拍賣「價格」來決定,讓許多不明就裡的參觀者,不再相信自己的眼力,只相信會說話的數字,美金,歐元,人民幣。
然而這不是蔡國強一個人的問題,這是全球藝術--商業合謀的問題,即便蔡國強本人曾經與蔡康永合作,想要對此「商業炒作」、「販賣藝術」的現象做出回應。他們準備了六十六組上海金圓券,由蔡國強在棉紙上爆破,再由蔡康永在MoMo購物頻道公開販售。但這在資本主義操作之「內」的塗鴉行為,只能再次驗證資本主義操作的佛法無邊。當初這些一件叫價新台幣九萬九千元的「招財平安符」,四年後的今天已暴漲到新台幣四十萬到七十萬元之間,反倒成為「藝術是門好生意」的範本教材。
而更麻煩的是,此次的「蔡國強現象」更直接曝露藝術經紀公司的強勢與美術館專業經營的弱勢。此次展覽乃由北美館與誠品合辦,而誠品旗下的誠品藝廊,也正是蔡國強的藝術經紀人。因而當我們極力肯定主辦單位在推廣藝術教育與活動策畫上所作的諸多努力,也同樣期待這次展覽能吸引更多的人進入美術館參觀,但依然覺得不舒服,覺得北美館已不再是以前熟悉的北美館。當代的美術館或博物館營運誠屬不易,尤其是大型展覽所需的複雜接洽管道與龐大開銷,也絕不可能只靠公家經費編列或門票所能打平,適度從事藝術周邊商品開發、多角經營、尋求企業贊助或經審核後的租借場地,都還是在可被接受的範圍。以蔡國強的高國際知名度,當然不需要靠在北美館辦個展來增加個人資歷,但以北美館這幾十年來的努力經營,也不需要為了求到一個蔡國強的大型個展,就任由外面的藝術經紀公司全面接管美術館的策展。當然我們不須癡人說夢,還在問「是藝術還是商業」這個老掉牙的問題,畢竟我們身處的當代,早已無法藝術的歸藝術,商業的歸商業。但我們還是可以逼問美術館策展的主體性何在?為何可以允許藝術家的經紀公司直接成為主辦單位、主導一切展覽事宜,讓商業操作的痕跡如此明目張膽,讓一座堂堂的北美館,變成了超大型的誠品藝廊。看來這次展覽的創舉,不在於北美館為蔡國強打開了從來不開放的一樓兩側空間,而在於公家的北美館為私人的誠品藝術經紀公司打開了大門。
「蔡國強現象」告訴我們,買賣無所不在,泡完了咖啡館正好去泡美術館,只是那些昂貴的藝術品,現場是不標價的。
(作者為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800368,00.html
PARIS – Spending an idle morning watching people look at art is hardly a scientific experiment, but it rekindles a perennial question: What exactly are we looking for when we roam as tourists around museums? As with so many things right in front of us, the answer may be no less useful for being familiar.
花一個上午啥也不做,只是觀察人們如何觀賞藝術品,這稱不上什麼科學實驗,卻再次勾起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當我們以觀光客身分在博物館裡四處逛時,我們到底在找什麼?就和呈現在我們眼前的許多事物一樣,答案也許很老套,卻照樣管用。
2009-08-18 /聯合報/G9版/UNITED DAILY NEWS 田思怡 原文請見8月18日 紐時周報十二版上
【張小虹】中國時報 2009-11-28
在一般人的認知中,美術館和藝廊應該是兩種屬性不同的空間,前者為藝術推廣教育的「公共展出空間」,後者為行銷藝術作品的「私人商業空間」,但當國外的美術館還是美術館、藝廊還是藝廊時,台灣的美術館卻越來越像藝廊。
現正在北美館展出的《蔡國強泡美術館》,得到了空前絕後的媒體宣傳,不僅先有林志玲、蔡康永擔任代言人,台灣藝術界文化界眾多名人加持,更有現任總統千金擔任特助與導覽,總統夫人現場加油打氣,動員聲勢之浩大,令人歎為觀止。若以蔡國強在當前國際藝術界竄升的地位與作品受肯定的程度而言,一波波的強力宣傳原本無可厚非,但若拋開對藝術家創作作品本身的評價與探討外,「蔡國強現象」倒是一個「爆破」當前諸多藝術文化與商業交易糾結點的良機。
首先,「蔡國強現象」讓我們看到當代藝術--商業的不可分辨,而創作者合為一體的藝術--商業成就,又多能以某種量化標準來做「客觀」評量。像這次展覽不斷強調的是蔡國強的「高人氣」與「拍賣天價」,二○○八年紐約古根漢美術館的蔡國強個展《我想要相信》,參觀人次破三十四萬,為當年之最,同展巡迴到畢爾包古根漢美術館時,參觀人次更破五十六萬,而藝術家本人四次入選英國藝術雜誌的「全球藝術界百大權力名人榜」,其藝術作品更屢創紐約蘇富比與香港佳士得拍賣會當代華人藝術家的新高。換言之,藝術家的人氣是否超夯,乃由有如網站點擊率的參觀人次來決定,而藝術「價值」乃由藝術品拍賣「價格」來決定,讓許多不明就裡的參觀者,不再相信自己的眼力,只相信會說話的數字,美金,歐元,人民幣。
然而這不是蔡國強一個人的問題,這是全球藝術--商業合謀的問題,即便蔡國強本人曾經與蔡康永合作,想要對此「商業炒作」、「販賣藝術」的現象做出回應。他們準備了六十六組上海金圓券,由蔡國強在棉紙上爆破,再由蔡康永在MoMo購物頻道公開販售。但這在資本主義操作之「內」的塗鴉行為,只能再次驗證資本主義操作的佛法無邊。當初這些一件叫價新台幣九萬九千元的「招財平安符」,四年後的今天已暴漲到新台幣四十萬到七十萬元之間,反倒成為「藝術是門好生意」的範本教材。
而更麻煩的是,此次的「蔡國強現象」更直接曝露藝術經紀公司的強勢與美術館專業經營的弱勢。此次展覽乃由北美館與誠品合辦,而誠品旗下的誠品藝廊,也正是蔡國強的藝術經紀人。因而當我們極力肯定主辦單位在推廣藝術教育與活動策畫上所作的諸多努力,也同樣期待這次展覽能吸引更多的人進入美術館參觀,但依然覺得不舒服,覺得北美館已不再是以前熟悉的北美館。當代的美術館或博物館營運誠屬不易,尤其是大型展覽所需的複雜接洽管道與龐大開銷,也絕不可能只靠公家經費編列或門票所能打平,適度從事藝術周邊商品開發、多角經營、尋求企業贊助或經審核後的租借場地,都還是在可被接受的範圍。以蔡國強的高國際知名度,當然不需要靠在北美館辦個展來增加個人資歷,但以北美館這幾十年來的努力經營,也不需要為了求到一個蔡國強的大型個展,就任由外面的藝術經紀公司全面接管美術館的策展。當然我們不須癡人說夢,還在問「是藝術還是商業」這個老掉牙的問題,畢竟我們身處的當代,早已無法藝術的歸藝術,商業的歸商業。但我們還是可以逼問美術館策展的主體性何在?為何可以允許藝術家的經紀公司直接成為主辦單位、主導一切展覽事宜,讓商業操作的痕跡如此明目張膽,讓一座堂堂的北美館,變成了超大型的誠品藝廊。看來這次展覽的創舉,不在於北美館為蔡國強打開了從來不開放的一樓兩側空間,而在於公家的北美館為私人的誠品藝術經紀公司打開了大門。
「蔡國強現象」告訴我們,買賣無所不在,泡完了咖啡館正好去泡美術館,只是那些昂貴的藝術品,現場是不標價的。
(作者為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800368,00.html
◆Amidst Great Art Not Much Focus
參觀羅浮宮 重量不重質
By Michael Kimmelman
花一個上午啥也不做,只是觀察人們如何觀賞藝術品,這稱不上什麼科學實驗,卻再次勾起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當我們以觀光客身分在博物館裡四處逛時,我們到底在找什麼?就和呈現在我們眼前的許多事物一樣,答案也許很老套,卻照樣管用。
At the Louvre recently, in the Pavillon des Sessions, two young women meandered through the gallery. They paused and circled around a few sculptures. They took their time. They looked slowly.
最近在羅浮宮的會議館內,兩位年輕女子慢慢逛。她們停下腳步,在幾座雕像前後繞圈子,她們不趕時間,慢慢欣賞。
最近在羅浮宮的會議館內,兩位年輕女子慢慢逛。她們停下腳步,在幾座雕像前後繞圈子,她們不趕時間,慢慢欣賞。
The women were unusual for stopping. Most of the museum’s visitors passed through the gallery oblivious. A few tourists glanced vainly in guidebooks or hopefully at wall labels, as if learning that one or another of these sculptures was three centuries old or maybe four might help them see what was, plain as day, just before them.
這兩位女子停下腳步很不尋常。博物館內的參觀者多半會漫不經心地直接穿過展覽廳。幾位觀光客徒然地瀏覽導覽書,或抱著希望看牆上的簡介,彷彿得知其中一兩 座雕像有300年或400年歷史,也許就有助於他們了解清清楚楚擺在他們眼前的雕像。
這兩位女子停下腳步很不尋常。博物館內的參觀者多半會漫不經心地直接穿過展覽廳。幾位觀光客徒然地瀏覽導覽書,或抱著希望看牆上的簡介,彷彿得知其中
The pavilion puts some 100 immaculate objects from outside Europe on permanent view. Feathered masks from Alaska , ancient bowls from the Philippines , Mayan stone portraits and the most amazing Zulu spoon carved from wood in the abstracted S-shape of a slender young woman take no back seat, aesthetically speaking, to the great Titians and Chardins upstairs.
這間展覽廳大約陳列了100件歐洲以外地區完美無瑕的永久展品。阿拉斯加的羽毛面具、菲律賓的古缽,馬雅族的石雕人像,以及最令人驚喜的祖魯人木雕湯匙,刻的是一位纖細年輕女孩的抽象S形,在美學上來說,不遜於樓上的提香和夏丹的偉大作品。
這間展覽廳大約陳列了100件歐洲以外地區完美無瑕的永久展品。阿拉斯加的羽毛面具、菲律賓的古缽,馬雅族的石雕人像,以及最令人驚喜的祖魯人木雕湯匙,刻的是一位纖細年輕女孩的抽象S形,在美學上來說,不遜於樓上的提香和夏丹的偉大作品。
Almost nobody, over the course of that hour or two, paused before any object for as long as a full minute. Only a 17th-century wood sculpture of a copulating couple, from San Cristobal in the Solomon Islands , caused several tourists to point, smile and snap a photo, but without really breaking stride.
在那一兩 小時內,幾乎沒有一個人在這些展品前停留一整分鐘。只有來自於索羅門群島聖克里斯托巴島、一座描繪一對正在交媾情侶的17世紀木雕,吸引幾個觀光客指指點點、會心一笑和拍照,卻未真正停下腳步。
在那
Visiting museums has always been about self-improvement. Partly we seem to go to them to find something we already recognize, something that gives us our bearings: think of the scrum of tourists invariably gathered around the Mona Lisa.
參觀博物館一向是自我進修課程。我們進博物館,似乎多少是在找尋一些我們原已認得的東西,一些給我們方向讓我們不致迷失的東西:總有大批觀光客聚集在「蒙娜麗莎的微笑」旁就是個例子。
參觀博物館一向是自我進修課程。我們進博物館,似乎多少是在找尋一些我們原已認得的東西,一些給我們方向讓我們不致迷失的東西:總有大批觀光客聚集在「蒙娜麗莎的微笑」旁就是個例子。
Travelers across Europe during the 18th century bore sketchbooks in which to draw and paint – to record their memories and help them see better. Cameras replaced sketching by the last century, and many people no longer felt the same urgency to look. It became possible to imagine that because a reproduction of an image was safely hidden away in a camera or cell phone, or because it was eternally available on the Web, dawdling before an original was a waste of time, especially with so much ground to cover.
18世 紀的歐洲遊客帶著素描簿來畫素描或油畫,記錄他們的記憶,並幫助他們看得更清楚。到了上世紀,相機取代了素描,許多人不再感到那麼急於欣賞。可以想見,由 於複製的圖像安全地藏在相機或手機裡,或在網路上永遠找得到,在原作前消磨太久變得可能是在浪費時間,更何況有那麼多地方要參觀。
18世 紀的歐洲遊客帶著素描簿來畫素描或油畫,記錄他們的記憶,並幫助他們看得更清楚。到了上世紀,相機取代了素描,許多人不再感到那麼急於欣賞。可以想見,由 於複製的圖像安全地藏在相機或手機裡,或在網路上永遠找得到,在原作前消磨太久變得可能是在浪費時間,更何況有那麼多地方要參觀。
We could dream about covering lots of ground thanks to expanding collections and faster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Millions of images came to compete for our attention. So tourists now wander through museums, seeking to fulfill their lifetime’s art history requirement in a day, wondering whether it may now be the quantity of material they pass by rather than the quality of concentration they bring to what few things they choose to focus upon that determines whether they have “done” the Louvre. It’s self-improvement on the fly.
拜 收藏擴增和更快速交通工具之賜,我們可以夢想參觀很多地方。數以百萬計的圖像爭相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因此,現在觀光客逛博物館,想要在一天之內完成他們畢 生的藝術史必修課程,心想是否或許現在該由他們所經過展品的量,而不是他們對擇定的少數幾件重點展品專注欣賞的質,來決定他們是否「逛完了」羅浮宮。這是 急就章的自修課。
拜 收藏擴增和更快速交通工具之賜,我們可以夢想參觀很多地方。數以百萬計的圖像爭相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因此,現在觀光客逛博物館,想要在一天之內完成他們畢 生的藝術史必修課程,心想是否或許現在該由他們所經過展品的量,而不是他們對擇定的少數幾件重點展品專注欣賞的質,來決定他們是否「逛完了」羅浮宮。這是 急就章的自修課。
The art historian T. J. Clark has written a book about devoting several months of his time to looking intently at two paintings by Poussin. Slow looking, like slow cooking, may yet become the new radical chic.
藝術史學家克拉克寫了本書,描述花幾個月時間細細欣賞兩幅普桑畫作。慢慢欣賞,像是慢慢烹飪,也許遲早會成為新的前衛時尚。
藝術史學家克拉克寫了本書,描述花幾個月時間細細欣賞兩幅普桑畫作。慢慢欣賞,像是慢慢烹飪,也許遲早會成為新的前衛時尚。
Until then we grapple with our impatience and cultural cornucopia. Recently, I bought a couple of sketchbooks to draw with my 10-year-old in St. Peter’s and elsewhere around Rome , not because we’re any good, but to help us look more slowly and carefully at what we found. Crowds occasionally gathered around us as if we were doing something totally novel, as opposed to something normal, which sketching used to be. I almost hesitate to mention our sketching. It seems pretentious and old-fashioned in a cultural moment when we can feel almost ashamed just to look hard.
在那之前,我們得設法克服我們的沒耐心並應付大量豐富的文化。最近我買了幾本素描簿,帶著10歲 大的孩子在聖伯多祿大教堂和羅馬附近的其他地方作畫,不是因為我們畫得很好,而是要幫助我們更慢、更仔細地觀看我們發現的東西。我們身旁偶有人群聚集,好 像我們正在做一件新鮮事,而不是很平常的事,而畫素描過去正是很平常的事。我幾乎不願提我們畫素描這檔事。在連仔細欣賞都讓我們感到難為情的文化氛圍下, 這顯得矯揉造作或很老派。
在那之前,我們得設法克服我們的沒耐心並應付大量豐富的文化。最近我買了幾本素描簿,帶著10歲 大的孩子在聖伯多祿大教堂和羅馬附近的其他地方作畫,不是因為我們畫得很好,而是要幫助我們更慢、更仔細地觀看我們發現的東西。我們身旁偶有人群聚集,好 像我們正在做一件新鮮事,而不是很平常的事,而畫素描過去正是很平常的事。我幾乎不願提我們畫素描這檔事。在連仔細欣賞都讓我們感到難為情的文化氛圍下, 這顯得矯揉造作或很老派。
Artists fortunately remind us that there’s in fact no single, correct way to look at any work of art, save for with an open mind and patience. If you have ever gone to a museum with a good artist you probably discovered that they don’t worry so much about what art history books or wall labels tell them is right or wrong, because they’re freed to look by their own interests.
幸好藝術家提醒我們,欣賞任何藝術作品,除了抱持開放的心態和拿出耐心之外,其實都沒有唯一正確的方法。如果你曾和一位優秀的藝術家一起逛過博物館,你應該會發現,他們對藝術史書籍或牆上簡介對好壞的論斷並不那麼在意,因為他們已能自由自在,依自己的興趣去欣賞。
幸好藝術家提醒我們,欣賞任何藝術作品,除了抱持開放的心態和拿出耐心之外,其實都沒有唯一正確的方法。如果你曾和一位優秀的藝術家一起逛過博物館,你應該會發現,他們對藝術史書籍或牆上簡介對好壞的論斷並不那麼在意,因為他們已能自由自在,依自己的興趣去欣賞。
Back to those two young women at the Louvre: aspiring artists or merely curious, they didn’t plant themselves forever in front of the sculptures but they stopped just long enough to laugh and cluck and stare, and they skipped the wall labels until afterward.
回到羅浮宮的兩位年輕女子:不管她們是努力向上的藝術家或只是好奇心使然,她們並非一直站在雕像前,停下來的時間剛好夠她們大笑、嘖嘖稱奇和凝視,然後才看牆上的解說。
回到羅浮宮的兩位年輕女子:不管她們是努力向上的藝術家或只是好奇心使然,她們並非一直站在雕像前,停下來的時間剛好夠她們大笑、嘖嘖稱奇和凝視,然後才看牆上的解說。
They looked, in other words. And they seemed to have a very good time.
換言之,她們仔細欣賞,而且似乎樂在其中。
換言之,她們仔細欣賞,而且似乎樂在其中。
Leaving, they caught sight of a sculptured effigy from Papua New Guinea with a feathered nose, which appeared, by virtue of its wide eyes and open hands positioned on either side of its head, as if it were taunting them.
她們要離開時,看到一座巴布亞紐幾內亞的人偶雕像,鼻子以羽毛裝飾,雕像睜著大眼,兩隻手張開放在頭的兩側,似乎在逗弄她們。
她們要離開時,看到一座巴布亞紐幾內亞的人偶雕像,鼻子以羽毛裝飾,雕像睜著大眼,兩隻手張開放在頭的兩側,似乎在逗弄她們。
They thought for a moment. “Nyah-nyah,” they said in unison. Then stuck out their tongues.
她們想了一會兒,一起回嗆了一聲,接著伸出了舌頭。
她們想了一會兒,一起回嗆了一聲,接著伸出了舌頭。
關鍵字句
1. 本文提到幾種參觀博物館的方式,第1 段用roam(漫無目標地亂逛),例如Tourists roam around museums.( 觀光客漫無目標地在博物館內到處亂逛)。第2 段用meander(悠閒地逛),例如,They meandered through the gallery.( 他們在展覽廳內悠閒地慢慢逛)。第7 段用dawdle(閒晃、消磨時間),例如A woman dawdled before an original work.(一名女子在一件原作前晃來晃去,久久不離去)。第8 段用wander(漫遊),類似roam,例如Tourists wander through museums.(觀光客在博物館內亂逛)。倒數第4 段plant oneself(站著不動),例如They plant themselves in front of the sculptures.(他們在雕像前站著不動)。
2. 本文用了一些成語,例如第3 段的plain as day(一目了然)、第4 段的take no back seat(不遜於)、第9 段的on the fly(匆忙地)、倒數第2 段的by virtue of(藉著)。
http://city.udn.com/50132/3576776?tpno=0&raid=3580036&cate_no=0#rep35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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