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個資法揮大刀 業者憂拖垮公司

◆個資法揮大刀 業者憂拖垮公司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林上祚、沈婉玉、曹秀雲、鍾惠玲/綜合報導】

     新版個資法即將上路,電視購物、網購、金融、醫療、百貨量販、電信等業者滿手用戶資料,首當其衝,以現在台灣個資滿天飛的情況,日後極可能淪為「司法肥羊」,甚至拖垮公司,讓相關業者心驚驚,紛紛尋求因應對策,降低風險。

     「台灣詐騙集團實在太厲害了,有些甚至懂得如何侵入企業主機,竊取用戶資料。」森森百貨總經理李登科說,最近有一家3C連鎖賣場,有五、六十萬筆用戶資料一次被盜走,這起資安事件,後來被敦陽科技發現。

     李登科表示,為避免用戶資料外洩,U-Life已斥資數千萬元,添購網路資安設備,公司所有電腦也封住USB插槽,防止員工竊取個資。

     擁有七百五十萬卡友數的HAPPY GO也指出,已針對處理資訊的內部員工與合作特約廠商,實行一套雙重稽核的管理機制,目的在使員工與特約商,無法完整拿到客戶客資,保護個資不外洩。

     「絕大多數業主,本著良善經營企業,新版個資法衍生的後續賠償責任,對廠商影響很大!」李登科表示,個資洩漏舉證責任,至今規範仍相對模糊,U-Life、雅虎奇摩、PC Home等虛擬通路廠商,都很擔心後續責任拖垮公司,目前已透過「無店舖量販協會」與主管機關溝通。

     勤業眾信管理顧問公司科技風險部門副總經理萬幼筠指出,新法賦予主管機關檢查及處罰的權責,但因為個資法影響各行各業,而各產業的主管機關不同,因此政府部門已經著手在釐清權責並訂定處理規範。

     銀行公會表示,未來銀行公會將擔負個資法律諮詢服務,要協助民眾向政府機構陳情,或彙整銀行業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指南,因此已成立跨委員會因應小組,委託法律專家,對個資法的影響與因應進行評估與規畫。

     金控高層表示,因為銀行業在舊的個資法中已經納入規範,對於資訊安全已經很重視,大部分銀行已經不敢再將信用卡拉卡業務外包。但新法的規範範圍更廣,還包括所有電腦與書面資料,未來交叉行銷和異業結盟可能都有違法疑慮,惟因牽涉太廣,目前還估不出來要增加多少資安成本。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1x112010092000131,00.html


◆ 防個資外洩 手機筆電送修先切結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鐘惠玲/台北報導】

     個資法通過後,損害賠償上限提高到二億元,小市民要如何藉由個資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並避免遺失、送修手機、筆電等物品,讓資料外流,引發爭議或誤觸法網?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相儒指出,一般民眾若要送修電腦或手機,最好請維修公司切結不會盜用個人資料,一旦出事,可做為免責證明。

     此外,喜歡在臉書、部落格上談八卦、論他們隱私的網友們也要小心了!像是藝人范植偉月前在臉書上提到他與另一名女性藝人的初夜,在新版個資法公布後,亦將會觸法。

     不過,陳相儒也表示,個資法要求蒐集資料時要告知用途,但因個人或家庭目的蒐集資料則可排除,產生損害也要舉證「因果關係」,一般人不必為此太過緊張,反倒是經常搜集大量個人資料的電信、金融、會員卡、醫療、教育等高危險群企業才應該憂心,一旦出事被告,對企業的損失可能很大。

     只是,對於新的個資法,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蔡季勳認為,對於個人資料蒐集雖有所規定,卻還是不夠嚴謹,「開了很多道後門」,有許多例外排除狀況,例如學術研究目的,或是保險業者認為這對其窒礙難行,希望在保險法增加排除適用條文等。

     蔡季勳直言,個資新法應該要是個人資料保護基本最低底限的法律,但卻支離破碎地開了很多後門,之後的救濟也不知是否對於受害者有所幫助,實在是「雞肋法律」。

     而對於新的個資法增加「團體訴訟制度」,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則指出,問題在於消費者知不知道自身為受害者,歷來個資外洩多是檢調機關去查,且偵查不公開,起訴文件也在法院,消費者不知情,要如何去打團體訴訟?所以這種設計是「廁所裡的花瓶,擺著好看」。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1x112010092000132,00.html


◆個資法新增團體訴訟機制 揪團打官司 另類新商機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台北報導】

     個資法預計明年年中上路,不但範圍擴大、罰則提高,還新增了「團體訴訟」的機制。因應新法的實施,新商機四起,包括「數位鑑識」、「企業資料防護診斷」與「風險評估」等,許多資訊公司、會計師與律師事務所等,都陸續成立資訊安全顧問服務部門。未來,可能還有「揪團」打官司的新產業出現!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凸顯出台灣個人資料遭外洩與濫用的嚴重性,民眾經常接到行銷電話、垃圾簡訊與電子信件騷擾事小,但是一不小心誤信滿口「正確個資」的詐騙集團就慘了,可能辛苦一輩子的退休金都被騙光。很多人都想問,「為什麼詐騙集團都能掌握我的個人資料?」

     避免在IT時代,台灣的個資管理還處於落後的階段,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企業風險管理副總吳佳翰指出,個資法的通過就是要確保個人資料被合理使用,保障人權。未來,民眾有權大聲說出「請你不要再打電話來推銷,並『刪除』我的資料」。

     問題是,當客戶要求刪除資料,企業要怎麼辦?吳佳翰舉例,當一個人填了一張信用卡申請書,他的資料除了在那張紙上,就會進入銀行的電腦系統,信用卡中心、徵信中心、財金公司、收單行、核卡禮物寄送公司、帳單郵寄公司等。企業得回覆客戶資料共有幾份,哪些能刪,哪些不能刪。

     任何環節,都有可能是資料外洩的管道,一不小心,企業可能就會因內部疏失,而被客戶告上法庭,企業要自己舉證「無故意或過失責任」才能免責。

     過去,面對一個「追根究柢」的客戶,可能只要道歉、賠小禮就算了,未來,受害客戶可以「揪團」請律師進行團體訴訟,將很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更嚴重的是,未來個資外洩還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不是懲罰一個基層員工就可以了事。

     因此,目前企業紛紛委請資訊公司、企管顧問、會計法律公司進行企業的「個資健檢」,「盤點」所有資料,找出企業內部可能洩漏個資的管道,並以最少的成本,建立企業資訊安全系統,並確保在被告的時候,可以舉證已經盡到善良管理的責任。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1x11201009200013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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