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被兩岸夾殺的底層人民

◆名家新論 被兩岸夾殺的底層人民

【廖元豪】旺報 2009-12-07

      兩岸今日「分而不離」的夾纏關係,很難用19世紀以來,基於「民族國家」所建構的法理來解釋。馬政府將兩岸關係定位為「各自表述」。但即便在台灣這一岸,到底要怎樣「表述」,連大法官都只能說這是一種他們無法處理的「政治問題」。中華民國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大家都說不清楚。

     沒錯,「創造性模糊」可能是政治上的好策略。20世紀末以來,「主權最高不可分」的原則一直遭到挑戰。有人甚至歌頌這種模糊、流動的界線,認為人民可以在重疊、游移、多重的身分定義中獲利。

     但許多底層人民,不但無能遊走於各種分類的縫隙,反而因為定位不明而被夾殺。因為人民主張法律上的權利前,往往得先界定自己的「身分」。身分要是模糊,結果往往就「什麼都不是」!如果再配上兩岸管制人口移動的階級性格,問題會更嚴重。大陸女子蕭涵與女兒妞妞的真實故事(姓名為化名)就是一個例子:

     台灣法律對大陸人限制多

     蕭涵與吳姓台商,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於大陸生下妞妞。但之後吳姓台商避不見面。蕭涵委請律師在台灣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確認妞妞為吳姓台商之子女。吳姓台商也完成認領子女手續。

     吳姓台商在台灣已有家室,堅持不肯把妞妞接來台灣定居。妞妞在大陸是非婚生子女,無法申報戶籍,甚至無法上學。同時,生父不肯申請她來台,所以也來不了台灣,更無法設籍於台灣地區。結果,她就成了一個「兩邊都不認」的人。更荒謬的,妞妞即將滿12歲。這個經法院確認,台灣人也認領了的「台灣之子」,一旦滿12歲還沒來台灣,依據台灣法律,之後就喪失了直接設籍定居的權利。

     這種慘狀,何以致之?兩岸的法律都承認,「台商」大致上可以自由流動於兩岸之間,但「大陸人」若欠缺正式的婚姻關係,就難以踏上台灣土地一步。因此,吳台商可以一走了之,蕭涵卻無法追蹤而來。即便對自己認領的小孩,吳先生也可以運用邊境管制的規定讓她無法來認親。再加上「12歲」的門檻,吳先生就打算撐到那一天。大陸人要到台灣提起訴訟,曠日廢時又不方便,時間當然站在吳姓台商這一邊。

     台灣人/大陸人,婚生/非婚生,12歲以下/12歲以上……這許多的「法律分類」,讓妞妞陷入絕大的困境!如果是台灣人,為什麼12歲以後就不是?如果是大陸人民,為何拿不到大陸的身分?爸媽的「婚外生子」,兩岸的政治恩怨,為何要無辜的小孩來承受?

     無法定位以致權利不定

     這種「無法定位」或「游移定位」,以致「權利不定」的情況還有很多。例如:許多在台灣合法居住、工作的「無戶籍菲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卻無法參加健保!古怪的是:如果他們有菲律賓護照,那可以用「外國人」的身分取得居留身分並加入健保。但只因他們是「純中華民國國民」(而無雙重國籍),結果居然連生病的資格都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如「菲律賓國籍」,也不如「戶籍」,這是什麼鬼制度?中華民國法律這麼輕賤「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要怎樣讓全國民眾看重、尊重「中華民國」這個招牌?

     兩岸可以有「特殊關係」,法律定位也未必要死守19世紀民族國家老掉牙的模型。但拜託兩岸的立法者,要特殊就特殊的徹底一點。從現實著眼,把許多跨界、非典型的「人」都當「人」來看,給他們「人」該有的待遇,好嗎?(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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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注視哥本哈根

◆全球注視哥本哈根

【陸以正專欄】中國時報 2009-12-07

全世界報紙今天的頭條新聞,肯定聚焦在哥本哈根(Copenhagen)。因為聯合國主持下的全球氣候變化會議(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將在丹麥首都的貝拉會議中心(Bella Center)正式開幕。聯合國一百九十二個會員國,已知有九十二國將由總統或內閣總理親自出席,因而也可能是人數最多的高峰會。

     但如細研會議日程,就可知道會期號稱十二天,從十二月七日要開到十八日的這場會議,前十天都是專家和官員討價還價的閉門磋商。只有最後兩天,各國領袖雲集,才會知道有無結果。以美國歐巴馬總統為例,他雖然在九日就到丹麥,表示對問題的重視;其實是本周四他要到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Stockholm)去接受諾貝爾和平獎,順道而已。

     真正為這個地球該如何面對挑戰、應付氣候變化問題盡力的人,是奧地利出生、卻保持荷蘭國籍的德布爾(Yvo de Boer)。他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架構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UNFCCC)」的執行秘書。

     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儘管他曾在荷蘭政府的住宅與環保部主管過國際關係與氣候變化等部門,特別是有關「京都議定書」的實施事宜,但各國環保人士中的激烈分子,都批評他對應為全球暖化負最大責任的美國,過分寬容,委曲求全。

     所謂溫室氣體,包括許多種類:除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CO2)外,還有甲烷、氧化亞氮、六氟化硫等。京都議定書的「附件一」列舉三十七個已開發國家,和它們同意減少排放溫室氣體的數量,其餘各國都已照表實施了。唯有美國,不但是排放溫室氣體最多的罪魁禍首,更是聯合國一百九十二個會員中,獨一無二尚未批准京都議定書的國家。

     十二年前,一九九七年在日本京都簽署的這份議定書,依照國際公約常規,須有一半以上簽署國各依本國法律規定批准,存放聯合國秘書處後,始能生效。這一步就花費了七年;二○○五年起有了拘束力。迄今為止,一百八十七國,外加歐盟,都已完成所有手續。

     唯一的例外,是溫室氣體排放量如與一九九○年相比,佔全球三六.一%,亦即超過三分之一的美國,雖已簽署京都議定書,參議院至今還拖拖拉拉,尚未審查通過。但如沒有美國,任何公約、條約、議定書或協定,不過是張廢紙而已。

     京都議定書談判時,各國已預料到實施時會有困難,因而想出所謂「彈性機制(flexible mechanisms)與「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簡稱CDM)。其作用是富有國家排放超過規定數量者,因為世界是一體的,可以拿錢向沒用完排放量的國家買配額。

     議定書「附件一」各國中,日本、加拿大、義大利、荷蘭、法國、德國與西班牙等,為此紛紛設立「碳基金(Carbon funds)」,向附表一以外的國家洽購用不完的排放量。從十二年前到今天,為執行議定書的嚴格規定,已經召開過十四次會議。這回在哥本哈根開的是第十五次,因而大會又稱為「簽署各國的第十五次會(15th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簡稱COP15」,我也費了許多時間才搞清楚它的含意。

     兩年前也在十二月,UNFCCC在印尼峇里島開會,通過所謂「峇里路線圖(Bali Map)」和「峇里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訂出詳細規範,要求各國遵行。今年三月,為準備十二月的大會,先在哥本哈根同一地點召集各國專家,開名為「氣候變化:全球危機、挑戰、與決策(Climate Change: Global Risks, Challenges and Decisions)」的會議,性質等於大會的預備會議。

     歐盟對氣候變化的態度最積極,堪為表率。今年元月歐盟執委會就發表政策文件,題為「從哥本哈根走向全面氣候協定(Toward a comprehensive climate agreement in Copenhagen)」。美國總統歐巴馬不甘示弱,已經承諾美國要以二○○五年的排放量為基礎,在二○二○年減少一七%;到二○三○年減少四二%;最後在二○五○年減少八三%。

     中國大陸也答應到二○五○年,比二○○五年的基數減少四○至四五%。但是又耍了個小手法,把台灣的排放量一併納入。媒體報導後,引起一些批判;但這問題太複雜了,有興趣的讀者不多,沒引起任何風波,這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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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活到下個世紀

【吳典蓉】中國時報 2009-12-07

     我的外甥女小蓳是千禧年寶寶,她一直認為自己應該活到二十二世紀;當她媽媽很誠實的告訴她,可能性很低時,小蓳的反應是,「太不公平了,為什麼你們可以活兩個世紀」!

     以現代醫學科技的進步、平均壽命逐年增加,千禧年之後出生的小孩,理論上是可以活到下個世紀的。不過,我們這些「活兩個世紀」的大人,尤其是上個世紀後半段出生的,在經歷了人類史上最大的經濟擴張後,也嚴重的破壞地球。近來有科學家擔心,全球暖化的速度,可能已到無法逆轉的程度,而人類排碳量的速度,卻有增無減,到本世紀末,溫度可能平均上升五度,這意味的是海平面上升,旱災、雨災、糧荒、甚至是戰亂。

     只是,像我這種「世代的內疚感」,或焦慮感,卻不容易轉化成具體行動。有人形容,全球暖化可能是人類史上最棘手的政治問題;一開始,要面對的是經濟學家哈定指出的「共有悲劇」,只要是公共財,一定被濫用;而當大家意識到嚴重性時,又要克服「搭便車難題」,只要別人節能,我就能跟著獲利,大家都掉入不可能集體行動的困境。

     即使個人的良心克服了這兩個難題,卻還要面對最困難的「囚犯難題」。例如,如果能延後全球暖化的速度,我願意一輩子都不吃肉、一輩子不搭飛機;但是,只有我一個人的努力,卻是海中一粟、無濟於事。

     最後,當大家終於願意集體行動時,另一個更重要的爭議是公平性的問題。演化經濟學派發現,在共利與公平之間,人類其實更在意公平;這也是過去幾年美國與中國一直無法達成共識的癥結。

     因此,即將舉行的哥本哈根會議,有近一百國領導人慎重其事參加,絕對不只是大拜拜而已;應該說,暖化的危機已經如此之大,某種程度改變了人類集體行動的邏輯。

     不只國際政治,在美國、深受乾旱所苦的澳洲,全球暖化都已成為國內政治的焦點。澳洲總理陸克文二○○七年是全球首位以氣候變遷政見當選的領導人,兩周前,在野的保守黨為了暖化議題內鬨、「叛變」拉下黨揆,陸克文接下來為了讓反暖化政策過關,還可能解散國會,全面改選。

     台灣的碳排放總量居全球二十二名,人均排放量更是全球十八名,但台灣也是受害者,暖化對台灣的影響歷歷在目。遺憾的是,剛結束的三合一選舉,卻幾乎看不到任何一個政黨、候選人關心這個問題。我們的政客及企業若不願面對真相,看來,要讓千禧年寶寶活到下個世紀,只能靠國際規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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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社論

◆注意國家內部政治與國家外在情勢的剝離

【聯合報╱社論】2009-12-06 08:56:28

台灣的外在情勢正在形成一個大風暴,此次地方選舉則具體而微地呈現出台灣內部政治的小風暴。兩個風暴共伴牽引,國人必須警覺,最後小風暴可能被大風暴所吸收吞沒。

台灣外在大風暴的內容是,中國崛起對台灣的政經壓力增加、美國的國際守望角色轉型,美日兩國與台灣的政治聯結趨弱;台灣內部政治所形成的小風暴,表現於此次地方選舉中的卻只是無謂的亦沒有答案的嗆聲謾罵、派系、賄選、黑函、八卦,與內耗空轉。這一內一外一小一大的兩個風暴,層次、內涵、力道皆有天壤之別;目前已可見到大風暴正漸漸吞沒小風暴,小風暴則兀自仍在茶壺裡翻騰不已。

沒有跌破眼鏡,開票結果一如預期。花蓮傅?萁高票當選,是國民黨內憂的代表性事件,宜蘭縣呂國華落選則是國民黨外患的代表性事件。但宜花兩縣的變天未必能擴張解釋。就花縣言,國民黨一定不可提名傅?萁,而傅?萁一定會當選,及傅?萁仍然將以「正藍」自命,這使得花蓮的選局不具太大政治意義;左右選情的主要因素是傅個人的操作能力,他兩案皆判刑仍獲選民高票青睞,但台東黃健庭「僅」起訴求刑十年卻贏得十分辛苦,可見選民的取捨並無標準。花蓮之選局,政治意味不高,反而要看法院何時定讞。宜蘭則僅以取消童玩節一事即可使呂國華落敗,而林聰賢的口才應對亦略勝一籌,加上天王助勢,藍天遂又變回綠地;但與林義雄、陳定南、劉守成等民進黨前輩相較,林聰賢可謂已是淺綠,因而與宜蘭當年民主狂飆時代的選舉已有不同的意趣,童玩節畢竟是一個人文重於政治的議題。

最值得注意的是,從開票結果的整體態勢顯示,國民黨的社會支持普遍地、大幅地下降,民進黨則大致普遍上升,這是國民黨的大警訊。桃園縣吳志揚僅得三九六二三七票(五十二%)而「險勝」鄭文燦,台東黃健庭則被民進黨新銳劉櫂豪緊咬不放,皆反映出藍軍票倉生變,人心動搖。相對而言,綠軍除在雲、屏兩執政縣拉大優勢外(嘉縣藍綠差距縮小),在其他地區的選票亦大抵皆有可觀成長,似已漸漸脫離扁案陰影。

民進黨雖有進展,但這樣的勝利尚不具全局意義;國民黨則仍掌握中央執政地位,但底盤已見鬆動。就國家整體情勢看,這次選舉值得關注的仍是前述台灣內外的那兩個風暴的牽引互動。

雖曰「所有的政治皆是地方政治」,若從中央鳥瞰地方,這句話有其道理;但若反過來,從地方上看中央,就未必能說成「所有的地方政治皆具中央層次的政治意義」。此次選舉對中央馬政府的統治基礎堪謂重傷,但並未對國家全局找到新的答案。基層鬆動,但對國家全局卻無新的答案,可以想像的未來情境可能依然是:繼續內耗、空轉。

民進黨必須正確解讀此次勝利。說來極度諷刺,民進黨此次選舉的競選口號仍是「地方包圍中央」,及「綠色執政/品質保證」;但這兩句口號其實早已曾經實現,卻均經證實為虛無。民進黨非但曾經成功地以地方包圍中央,且執掌中央政權達八年之久;但「綠色執政/品質保證」的口號,卻落得貪腐無狀、社會撕裂,及國家危亂不可終日。現在,若說民進黨在這次地方選舉中贏了,但民進黨因而就能在二○一二年重新在中央「綠色執政」嗎?倘若重新執政,又能為國家全局帶來什麼「品質保證」嗎?如果答案是未必,則這次選舉的輸贏恐談不上與國家全局的關聯。正如,民進黨在選舉中反對ECFA,亦只具地方政治的意義,卻未提出宏觀國家全局的替代方案,總不至於仍是「正名制憲」吧?

同理,國民黨在此次選舉遭到重挫,馬總統個人的領袖威望尤受重傷;但是,多數國人因此就會完全揚棄馬英九的國家全局思維,或完全否定其存有爭議的領導風格嗎?看一看台美日中四邊關係的巨變,國人會迎接民進黨重返中央再執政嗎?如果答案亦是未必,則此次選舉應也不致動搖國家社會的大格局。

民進黨在此次地方選舉中,部分致勝因素是如宜蘭童玩節取消及張花冠辭立委職之類的話題,再加上更低層次的派系、黑函、八卦等選舉操作,甚至連地方治理的議題都被邊緣化,遑論具有國家全局的意義;相對而言,民進黨在執掌中央政權八年後被推翻,則是因可怕的集體貪腐、毀憲及玩火自焚地操作台美中關係所致;這些才對國家全局有影響。故而,民進黨在二十年前主張地方包圍中央,是有意義的,那涉及民主轉型及對國家前途的辯論;但在民進黨主政禍國八年之後,仍奢談「綠色執政/品質保證」,雖或仍具地方政治的意義,卻不可能就此視作鋪平重返中央執政之路。

新的政治僵局正在形成。國民黨在基層扎不下根,民進黨則在國家全局上找不到出路。這是「中央」與「地方」的剝離,更是「國家內部政治」與「國家外在情勢」的剝離。這種「頭腳分離/身首異處」的局勢若是繼續走下去,國民黨、民進黨在大小選舉中有輸有贏,但國家社會卻必定大輸。茶壺裡內耗空轉的小風暴,必難逃外在大風暴的牽引;台灣內部政治的小風暴必被國家外在的大風暴所吸收吞沒。本報昨日社論呼籲朝野領袖共建國家願景,正是出自此種憂思。

台諺說:樹頭站得穩,不怕樹尾作風颱。然而,這次選舉似乎顯示樹頭(根)已見鬆動,風暴正漸逼進,台灣這棵樹能禁得起狂風暴雨嗎?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0&docid=100992660


◆社論-執政者沒有怠惰驕傲的權力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2-06

     執政者沒有驕傲的權力!三合一選舉開票結果一如預期,藍歸藍、綠歸綠,國民黨穩住了黨內分裂的新竹縣,卻沒守住花蓮縣;民進黨力拚奪回宜蘭縣,一掃二○○八政黨再輪替的敗選陰霾。儘管選前宜蘭縣就是藍綠論輸贏的指標,但不論成敗,無關國民黨執政基礎。對藍綠而言,這場選舉最重要的意義,只有一句話:戮力經營者,終究會得到民意的回報。

     對比過去歷次縣市長選舉,這場選戰幾乎沒有政見可言,遑論政策議題,藍綠候選人大打天王牌,打的是二○○八總統大選的後續戰,打的是二○ 一二總統大選的前哨戰。但是,從選舉過程和結果來看,民進黨勝選四縣市,雲林、屏東和嘉義縣,靠的非但不是綠天王的光環,相反的,都是靠這些現任縣市長的執政口碑,至於宜蘭縣,本來就是民進黨長年固守的地盤,四年前,困於扁政府貪瀆弊案層出不窮,讓國民黨挾掃貪除弊、政黨再輪替的旺盛氣勢,在綠大於藍的選民結構中脫穎而出。

     可惜的是,突破廿四年在野困境的國民黨縣長呂國華四年經營,不能說不用心,但在若干地方議題上,始終未能真正融合地方民意,從宣布童玩節停辦開始,呂國華和地方人士間的爭端不斷,即使另行舉辦蘭雨節,卻始終得不到多數民意的肯定,也讓馬英九以總統兼黨主席,密集輔選十次,都沒能喚回已經轉向的民心。

     相對於宜蘭的經驗,國民黨在多數原執政縣市幾乎風雨無波,爭取連任者多輕輕鬆鬆順利當選。全新投入選局者,除花蓮和新竹兩縣因自家人鬩牆,讓自行參選卻標榜「正藍旗」的傅萁當選;新竹縣則盤勢明確,儘管現任縣長鄭永金無視黨紀,另行支持候選人,並請來多位前任跨黨派的縣市長跨刀助選,依舊徒勞而無功,因為新竹選民選擇相信國民黨執政,不論執政者是誰。

     有人選得艱困,有人選得風光,一定都有理由,大環境可能有利有弊,但是,既為縣市長選舉,就不是全國性選舉,地方議題與人心必然佔有相當大的因素。扁政府執政八年,上層因素從大利到大弊,就是有若干縣市屹立不搖,為什麼?因為執政縣市長夠用心,扁好、扁壞都撼動不了基層民意對他的支持,雲林縣長蘇治芬就是一例。同樣的,馬政府上台,上層因素從絕對有利到相對不利,還是有若干縣市長靠自己的經營,贏得民意同聲讚許,苗栗縣長劉政鴻和嘉義市長黃敏惠可為其中代表,他們執掌這麼小的縣市,無視權力核心的各種政治鬥爭,死心塌地的為民服務,有沒有馬英九的合照與站台,根本不重要,因為在地方第一線為民服務的就是他們,他們不但不必靠總統牌,反而是維繫馬政權的中堅部隊。

     至於民進黨在這次十七個縣市長選舉,只拿下四席,對曾經創下「以地方包圍中央」佳績的民進黨而言,其實難謂「大贏」,但是,能在二○○八政權更迭、與扁案烏雲中撥出一片青天,再拓一席對民進黨意義深厚的宜蘭縣,當然是非常重要進展。

     尤其是,今年選舉的十七個縣市,許多都屬民進黨插足不了的「藍區」,民進黨連黨內提名都困難重重,民進黨卻依舊鼓足拚勁,大舉徵召,投入四十到五十歲左右的青壯輩,這群第一次被丟進選舉戰場的候選人,用創意包裝選舉,即使選情沒得拚,還是選得開開心心,開票結果,即使敗選,成績都不差,這一點委實值得國民黨借鏡和學習。

     雙英第一次在選舉戰場上交鋒,從選舉結果來看,或許不宜這麼快一言斷定是小英拚過小馬,或者馬英九光環褪色,但不論如何,執政者就是箭靶子,就得承擔民意的好惡喜怒,馬政府靠著馬英九一人的清廉形象執政,顯然是不夠的。從中央到地方,人民需要的是與民同悲欣的執政者,需要的是永遠跑在人民之前感受人民之痛的執政者,需要的是在人民面前謙遜低頭的執政者,選票讓執政者沒有怠惰與驕傲的空間,這就是民主的真諦。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20600111,00.html



◆社論-ECFA的法源見真章

【本報訊】工商時報 2009-12-06

     如無意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正式協商將在年底「江陳四會」中開始啟動,並預計在明年上半年完成簽署,眾聲喧嘩的ECFA將很快從研究層次進入實質或實戰階段。紛紛擾擾正好顯現台灣的民主多元,而許多過度期待固然不足取,更多的不安也應該適時予以消弭,成功與否的關鍵就在於ECFA 談判過程有無符合透明化的原則。

     所謂的透明化並不是要台灣單方面公布所有的談判底線或細節,也不是要談「兩岸一旦簽署ECFA,台灣能否就此可和重要經貿伙伴洽簽 FTA」這種惱人的政治外交算計或默契問題,其實重點只有一項,而且也應該不難回答,那就是既然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ECFA內容之中涉及到WTO規範的部分,究竟是要援用哪一種法源?

     這個看似純屬國際貿易法領域的問題,其實暗藏玄機,不僅攸關當初台灣入會的身份(開發中或已開發),更直接影響到ECFA自由化的程度與速度,尤其是台灣產業(含就業)的調整幅度,重要性不言可喻。

     成立於1947年的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奉行「最惠國原則」或非歧視精神,但主要因戰後英國欲與其殖民地繼續維持密切關係,而美國也想保留未來只跟加拿大互相優惠的可能,所以在GATT開了個小窗戶,也就是GATT第24條,規範部分成員之間可以在符合特定且嚴格的條件下,成立互惠但排他性質的自由貿易區或關稅同盟。

     此外,冷戰時期「貿易即安全」的思維大行其道,尤其是美歐等先進經濟體,更透過單方面(並無互惠)針對特定產品(如成衣)給開發中國家關稅減讓措施,來鼓勵其經濟發展並鞏固彼此外交,比如始於1971年而台灣早年也享受過的GSP(普遍優惠關稅制度)。

     隨著愈來愈多的開發中國家加入,GATT 一方面為了解決其與GSP 制度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面也考慮到開發中國家之間想要簽訂成立條件較為寬鬆的優惠性貿易協定之需求,遂在1979年訂有「授權條款」(Enabling Clause)。1992年的「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以及台灣宣稱ECFA所仿效的對象,亦即2002年的「東協與中國全面性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其實都是援引授權條款而來。

     這種開發中國家之間才能引用的條款,比起前述GATT第24條主要具備三大彈性,首先是不必「絕大部分的貿易」(一般是9成)都要上談判桌,再來是在「去除或降低」貿易障礙之間可以選擇,而如果根據GATT第24條則唯有「去除」,以進口產品為例就是零關稅。最後則是不需要在一定期間(一般為10年)完成自由化的進程。

     當然,貿易協定一旦簽得很有彈性,如依經濟整合「有所得必先有所失」的鐵律,也意味著所能獲得的好處有限,所以很多一開始根據授權條款而來的貿易協定,也都聲稱將在一定期間內建立自由化幅度比較大的自貿區。

     事實上,ECFA如能根據授權條款來簽署,其彈性特質可以說非常符合台灣的現實需求,一方面兩岸部分產業的彼此零關稅,可以先解決包括石化等產業在內,因應明年一月東協與中國自由貿易區上路的燃眉之急,同時也可讓台灣部分傳統產業面對對岸低價產品的競爭壓力時,爭取到更長的調整時間,可謂兩全其美。

     然而,問題在於台灣在2002年入會時,已經宣布放棄「開發中成員的權利」,亦即理論上ECFA的法源不能援引授權條款,除非所有的WTO成員都不提出「異議」。

     總之,如果兩岸遵循「WTO的架構」來締結ECFA,則必須引用GATT第24條,也就是雙方「9成以上的貿易應在10年內關稅降到零」,這勢必對台灣的經濟產業與就業市場造成相當衝擊;而如果想要爭取彈性,甚至不打算將ECFA的洽簽「通報」到WTO秘書處,依據以上分析,則可以試用授權條款,但必須承受WTO其他成員不知何時會提出異議的風險,或者更複雜的情況,其他WTO的成員就此默認兩岸關係特殊而再無異議。

     「開大門、走大路」的兩岸經貿關係才能獲得人民支持,就在ECFA即將上桌談判的前夕,ECFA的法源問題,顯然應該儘快加以澄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3+122009120600243,00.html

參與UNFCCC 需正規外交努力

◆觀念平台-參與UNFCCC 需正規外交努力

【胡念祖】 中國時報 2009-12-06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大會及京都議定書第五次締約方會議於七日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我國將有超過百人先後「赴會」。今年的會議因馬總統將參與UNFCCC作為我國「活路外交」概念下的外交工作目標而受到各方重視。然而,過高的政策目標宣示,不僅尚未獲得國際外交實利,反而見到國內的政治消費與鬥爭。

     我國過去參與UNFCCC或其他國際環境公約之年會,都是在各種非國家、非政府機構名義下,以觀察員地位赴會議所在地,參與一些周邊活動,政府官員則隱其官銜身分,附隨民間組織,前往「觀察」。參團官員有些因地位太高,不再下手從事外交實務工作,有些連「公約」是否是「條約」、或雙邊會談應如何進行的基本外交知識與能力都沒有。這樣也做了多年,過去又有多少高層或媒體重視此種內情。

     今年,媒體突然發現,UNFCCC秘書處所公布的非政府組織多達九八五個以上,連「清海無上師國際協會」亦列名其中,而台灣官方授意的代表機構「工業技術研究院」的地址居然是「新竹.中國」,一時之間,「矮化、賣台、親中」之指控紛紛出籠。政府立場亦頗為尷尬,因為設立再多的NGO去註冊,都無法突破與「清海無上師國際協會」一般的地位。

     我國自一九九七年以來,運用了一九九五年聯合國魚群協定第一條「用語與範圍」第三項中所創設的「漁捕實體」(fishing entity)此一法律名詞與概念,平等地參與數個區域多邊漁業養護與管理公約或協定的制約或修約的談判,並正式成為這些公約或協定所設立之多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之會員。

     漁業外交領域中之成功前例是否可以完全仿照適用在環境外交領域,仍有諸多困難需要考慮與克服。據聞,為迴避聯合國系統內「國家身分」(statehood)所造成之政治阻礙,馬政府中有人建議仿照「漁捕實體」之前例,開創性地使用「排放實體」(emission entity)一詞,作為我國的法律身分,以謀參與UNFCCC。但「排放實體」一詞未免格局太小。如此,日後我國若要參與聯合國體系下的「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控制危險廢棄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賽爾公約」等多邊國際環境公約時,是否要再創並改用「有機污染物實體」、「危險廢棄物實體」等名詞?「環境實體」一詞,不是更具前瞻的包容性與意境嗎?

     外交部若欲以「環境實體」作為法律工具以突破政治阻礙,目前所應為之思考即應是尋求於UNFCCC體制下所制定之任何子公約或機制中納入「環境實體」參與或加入之空間,並將這些子公約或機制中「環境實體」參與或加入的條件與母公約切割,如此我國方有在不觸及UNFCCC母公約修約的情況下,獲得參與或加入UNFCCC體制的機會。

     過去「不務實」的便宜「參與」手段,並未能替國家在環境外交上謀得任何權益。政府如欲在環境外交上有所突破,正規的外交作為與資源投入,是必要的。外交部實有必要嚴肅檢討主事官員與部門是否具有環境外交的專業能力或多邊政府間組織的實務經驗,並釐清與環保署等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間的涉外權責及協調與合作的機制。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理事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600105,00.html

蘇格蘭會獨立?

◆倫敦傳真-蘇格蘭會獨立?

【江靜玲】中國時報 2009-12-06

     廿二歲的網球選手安迪莫瑞(Andy Murray)是當今英國網壇的希望。無論在美國網球公開賽或溫布頓網賽,英國人的神經都特別緊繃,一心期待莫瑞為英國爭光。面對英國人的支持,莫瑞卻有個小小的麻煩,他是蘇格蘭人(Scottish)。當被問道,世界杯足球賽支持誰時,莫瑞說:「任何人,除了英格蘭。」(anyone but England)。

     莫瑞說的是真心話。在每四年舉行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賽上,蘇格蘭球隊如果出局了,蘇格蘭人寧可挺德國,也不願意為英格蘭加油。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個王國雖然在一七○七年的「聯合法案」下統合,但三個世紀下來,獨立意識,似乎依然深植在蘇格蘭。

     主張蘇格蘭獨立的蘇格蘭國民黨(SNP)則在今年的蘇格蘭傳統國慶日、十一月三十日「聖安德魯節」當天,公布了蘇格蘭政治白皮書,為蘇獨公投正式鋪路。

     蘇格蘭國民黨在二○○七年五月的地方大選中脫穎而出,成為蘇格蘭第一大黨,該黨黨魁索拉蒙(Alex Salmond)也成為蘇格蘭首席部長。同年八月,他公布了一份有關蘇格蘭獨立問題的白皮書,成為蘇格蘭議會消失三百年,復權之後,首位公開提出獨立要求地方首長。當時,蘇格蘭議會距離一九九九年重新行使權力,只有八年。

     根據○七年的計劃,SNP將全力推動二○一○年就蘇格蘭獨立問題舉行全民公投。「聖安德魯節」公布的蘇格蘭政治白皮書因而廣受矚目。這項SNP喻為攸關蘇格蘭未來的白皮書裡,蘇獨只是選項之一。其他的三個選擇分別為,維持現狀、擴大地方分權,以及除外交、國防、女王和貨幣外,其他全由蘇格蘭自主的最高度自治。

     蘇格蘭國民黨當然認為蘇獨是最好選擇。索拉蒙指出,有關蘇格蘭政治前途辯論,不是變與不變的問題,而是人民有權利對自己的未來,進行自由公平表決的問題。預料SNP短期內便會向議會提交議案,建議明年底就蘇格蘭獨立舉行公投。

     蘇獨公投法案會在議會中過關嗎?從工黨、保守黨、自民黨都反對蘇格蘭獨立的現狀觀察,在議會中未超過半席的蘇格蘭國民黨很難獲勝。

     另一方面,由蘇格蘭民意對蘇獨的支持度觀看,二○○六、○七年,贊成獨立的比例均超過五十%,但二○○八年,支持蘇獨比例降為三十一%,上個月出爐的最新民調則只有二十九%的人贊成蘇獨,反對蘇獨反而上升到五十七%。

     前後四年,同一議題的民意落差,為什麼會那麼大?經濟衰退是最主要原因。過去兩年,受到全球金融風暴衝擊,包括蘇格蘭皇家銀行在內的蘇格蘭主要銀行,都向英國政府提出緊急求援,接受英國納稅人提供紓困基金。而蘇格蘭首都愛丁堡七家大公司中便有五家與金融業相關。環環相扣前提下,此刻,恐非蘇格蘭尋求獨立良機。

     然而,政經情勢,潮起潮落。明年春天英國大選,若一如預測,保守黨重返執政權,對蘇格蘭採取一貫緊縮統一政策的保守黨,已暗示將削減蘇格蘭預算和其在倫敦西敏寺的國會議員席次。這些,勢將引發蘇格蘭反彈,難保屆時蘇獨聲浪不再昇高。SNP豈非省油的燈,此刻不鋪路,蓄勢待發,更待何時。

     擅觀蘇格蘭政治的工黨老黨工,以「創建一個謀叛的環境」形容SNP的策略,憂心保守黨執政後的三年到四年間,恐怕會為蘇格蘭獨立帶來最大的機會。

     當代學者杭廷頓在「我們是誰」一書中指出,超國家特性出現,反而加劇身份認同的狹窄化。歐洲整合,國界逐漸模糊,各國內部族群卻更著重自我的獨立定位。他以英國為例表示,愈來愈多的蘇格蘭人稱自己為蘇格蘭人(Scottish ),而非英國人(British),進而預測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組成的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K),到本世紀上半期,有可能和蘇聯一樣,成為歷史。

     杭廷頓二○○四年出版該書時,英國朝野,從未料到SNP會在三年後成為蘇格蘭第一大黨,蘇格蘭會有一位倡議蘇獨的首席部長,蘇獨會列入蘇格蘭議會議程中展開正式論辯。英格蘭與蘇格蘭逾三百年的一體關係,過去短短五年裡,變幻莫測。杭廷頓的預言,會一語成讖嗎?從政治程序上出發,蘇獨是一條遙遠的長征之途,二 ○○九年十一月三十日SNP的蘇格蘭政治白皮書,是重要分水嶺,蘇獨已正式上路。即使蘇獨公投此次無法如SNP所願在明年舉行,蘇獨議題將持續紛擾英國政治。(clchiangr@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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