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傑榮專欄-中國刑辯律師瀕絕種
2010-04-29 中國時報【孔傑榮、陳玉潔】
中國大陸當局打壓律師事件再添一樁,北京市司法局最近打算吊銷兩名人權律師的執業證書,讓人再次為中國刑事辯護律師的未來感到擔憂。
兩個星期前,北京市司法局通知北京律師唐吉田和劉巍,指控他們「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並準備吊銷他們的律師執業證書,使其終生不能執業。其實自去年六月起,兩律師連同其他一些維權律師,就已經因「律師年度考核」被認定不合格而暫時無法執業。
司法局的指控,源於兩位律師去年四月為一位法輪功成員辯護的案件,法輪功是中國受迫害最嚴重的宗教團體,該案被告最終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被定罪判刑。據唐、劉兩律師表示,庭審時審判長有許多不合規定的做法,其中包括一直打斷辯護人和被告的發言,拒絕聽取他們就案件核心問題的陳述|亦即法輪功不是「邪教」的辯白。當庭審快結束時,沮喪的兩名律師認為他們根本沒法在這種情形下為當事人辯護,為表達抗議,他們在提交書面答辯意見後和平離開了法庭。
上周北京市司法局舉行聽證會,以決定是否吊銷兩位律師的執業證書,其所持理由是,他們不服從審判長禁止爭辯法輪功性質的命令,並在審判中退庭。司法局目前還沒做出決定,但聽證會的情況已出現許多不祥徵兆。據報導,當局在聽證會前對兩位律師代理人施壓,不讓他們代理,其中一名代理人因此退出案件,而一名代理人當天被限制自由,無法出席聽證會。支持者、外國領館官員和記者,無一被允許旁聽,警察還驅散聚集在司法局外的支持民眾。另外,司法局也從未允許唐、劉兩律師複印相關證據文件。
對僅僅是和平的法庭抗議行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是異常嚴厲的懲罰。據我們所知,直到目前為止,在中國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罰只發生在律師被定罪判刑的案件,例如最近重慶的打黑行動,在鬧劇般審判中被判刑的北京律師李莊。
為什麼司法局要在一年後才展開對唐吉田和劉巍兩律師的處罰程序,現在並不清楚。但因其行動恰好跟司法部四月八日頒布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同步,這似乎指向一個新的趨勢|中國政府要進一步扼殺的,不只是四面楚歌的辯護律師,還包括所有的公益律師。
《處罰辦法》中許多條文,擴張了二○○七年《律師法》懲罰律師言論的範圍。定義模糊的行為,例如指示或誘導委託人發表擾亂訴訟的言論,以及煽動或教唆他人擾亂法庭秩序等,這些行為只要「情節嚴重」,通通可以被中國政府用來吊銷律師的執業證書。
兩名律師的處罰案件,已引發各地的強烈抗議,包括香港、美國以及其他律師、民間團體可以自由挑戰政府作為的地方。最值得注意的,或許是來自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的支持,因為台灣與中國大陸有著許多相同的法制史,包括不歡迎刑辯律師的傳統觀念。
但是,跟中國大陸律師不同的是,現今台灣律師可以提供有力的辯護,而且有能力抵禦政府的壓制,這多虧了台灣高度自治的律師公會、強大的公民社會、自由媒體、獨立司法及一個透過選舉向民眾負責的民主政府。
在檢方追訴前總統陳水扁貪汙期間,律師鄭文龍代陳水扁公開發表質疑司法不公的聲明,台灣法務部為此試圖要懲戒鄭律師,但最終未能成功。之後,法務部提出限制辯護律師的刑法修正草案,但由於律師界和民間團體的強烈反彈,法務部不得不喊停。
中國大陸的律師就沒有那麼幸運。帝制時代的中國,絕不允許刑事辯護律師有發展的空間。二十世紀,無論是在中國大陸或者後來的台灣,蔣介石政權都嚴格控制這些律師。而中國共產黨所引進、至今仍有重要影響力的仿蘇聯模式政府,僅允許刑辯律師發揮一點點作用。最近中國政法官員中權力最大的周永康,發表了一篇重要講話,似乎暗示中國領導並不打算在未來賦予這些律師更重要的地位。
的確,在他的長篇演說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坦率承認中國日益增多的社會矛盾,以及建立一個更公平的司法制度以解決社會矛盾的重要性。他一再提到目前亟需改善公安、檢察官、法官、甚至是鄉鎮官員的水準,但沒有一字一句提到律師。不知情的讀者可能會問,中國是否還存在刑事律師?
中國政府趕盡殺絕的打壓,或許正讓中國刑事辯護律師瀕臨絕種。
(作者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陳玉潔,台灣律師,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陳玉潔譯。英文原文請參www.usasia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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