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11/18 社論

◆走自己的路:兩岸在歐巴馬訪陸日簽署MOU

【聯合報╱社論】2009.11.18 04:14 am

大概就在美國總統歐巴馬搭乘空軍一號抵達北京的那一刻,台灣和大陸正在進行MOU(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的簽署換文。

此一巧合顯示:在近年世界大氣候及兩岸小氣候的巨變中,美國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已經走上了一條與往昔相當不同的道路,而台灣在兩岸關係上也走上了自己的道路。

過去幾十年,在冷戰時代,台灣在兩岸關係上,可以說是走在由美國主導及扶持的道路上。美國以圍堵政策操作冷戰,台灣則藉冷戰與大陸分庭抗禮。但是,如今在歐巴馬與胡錦濤所標舉的美中關係下,台灣不再能走在由美國主導及扶持的路上,而是要走自己的路,且要思考如何以自己的方式走下去。

橫看成嶺側成峰。歐巴馬訪中在美中關係及兩岸關係上應作如何解讀的細節,或許仍有見仁見智之處,但其核心意義卻沒有爭議:一、大勢向中國傾斜,北京掌握約近一兆美元的美國債權只是其中一項。二、柯林頓、布希時代的口吻是:「不要遏堵中國,應歡迎他參加國際社會。」如今歐巴馬的措詞卻是:「除非美中一致聯手,否則許多全球挑戰無以解決。」三、歐巴馬以帶領美國走出布希的「片面主義」自期,而美國經過伊拉克困局及金融海嘯的衝擊,也已開始深切反省其世界角色。這些巨變加總起來,對美中及兩岸關係的影響是:美中關係已經走向一條較往昔友善及合作的道路,且中國的話語權只升不降;相對而言,台灣在新的美中關係下,也必須嘗試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傾斜的大勢,不是一夕造成,而是十餘年來一貫的不變趨勢。一九九六年,總統大選引發美國航空母艦介入台海飛彈危機以後,翌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即發表「一個中國政策對台灣有利」的評論;又次年,一九九八年柯林頓訪問中國,更在上海發表「三不支持」,亦即美國不支持台獨,不支持一中一台,也不支持台灣以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當場有記者問白宮國家安全顧問柏格:「是否縱使台灣民選政府選擇了(台獨)那條路,或(經由)公民投票而有壓倒性的傾向支持(台獨)時,美國也不支持?」柏格的答覆是:「也不支持。」當時,本報社論曾將此一架構指為「五不支持」。直到二○○八年陳水扁揚言「民主無紅線」,舉行「入聯公投」;美國官方疾言厲色指陳水扁是台獨分子,背叛了台灣的利益,並指:「(扁)欲挑戰『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在推車撞壁(hitting into a wall)。」這可視為柯林頓「五不支持」後面兩項的首度實踐,當時卻是一度最挺台灣、最鷹派的布希主政時代。如今,歐巴馬胡錦濤之間更加親密的美中關係,與在美中關係中勢將更加邊緣化、也更不具歧見的兩岸關係,可謂只是順著十餘年來此一大勢巨變的必趨必至而已。

其實,蔣經國的解嚴實施全面民主與開放兩岸交流,可謂正是出於對大勢巨變的預知預感;就本文題旨而言,蔣經國正是嘗試要走出依賴美國的路,而要走上台灣自己的路。但是,後來李登輝把路走岔了,陳水扁更是把路走死了。陳水扁控告美國軍事法庭,主張「割台獻美」;這其實就是想要倒撥時鐘走回由美國扶持的路,卻是徒然演出了一場醜聞鬧劇。

美國在九一一、伊拉克困局及金融海嘯後,面對巨變的世局與國情,當然必須重新設定其全球政略,而美中關係正是美國必須首先調整的樞紐,因而亦必然影響到台美關係與兩岸關係。美國雖然仍會關注台灣,但其性質與力道已非昔比;台灣必須警覺兩岸關係在美中關係中日漸邊緣化的一貫趨勢,而應當及早在兩岸關係上開闢出自己的路,自己走下去。

馬政府就任以來,美國政府對台灣改善兩岸關係的表現,自白宮、國務院、五角大廈,皆一概吐露稱許讚譽之聲,幾乎未聞一語批駁。有人認為,這是台美在兩岸政策上更加契合的象徵;但是,也有人聽出了弦外之音,這或許正是美國要告訴台灣:台灣該走自己的路,該自己走下去了!

MOU在此時換文,雙邊各用「台灣方面」及「大陸方面」的名義簽署;這是台灣自己開的路,也是兩岸自己開的路(北京不無以MOU向美表示兩岸已有「自己的路」之意),美國的角色將快速淡出,兩岸的新時代已真正來臨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7299.shtml


◆注意台灣問題被稀釋的現象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18 02:47 pm

歐巴馬與胡錦濤舉行小雙邊會談後,隨後即發表了聯合聲明,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台灣問題部分,不可諱言,這也是台北最在意的部分。外交部早在日前就先打了預防針,宣稱有高度把握,歐胡會「不會對台灣造成意外和傷害」。從聯合聲明的文字看來,確實沒有讓大家嚇一跳,但其中仍透露了若干訊息,值得小心解讀。

過去十數年,當兩岸形勢僵持或對立,每次美中高峰會都讓台灣神經緊繃,深恐台灣權益受到損傷。微妙的是,台北倒不特別關注北京領導人說了什麼,而是在意美國總統說了什麼,因為那代表著一種政策風向。經歷柯林頓的八年,再繼以小布希的八年,台灣的國際處境日漸困窘,其中重要的指標就是歷次美中高峰會中美方立場的表達。

事實上,這次美中峰會已是近年台灣最不緊張的一次了。一方面,兩岸關係較以往和緩許多,北京已無需挾華府來「教訓」台北;另一方面,經歷去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後,美中在全球的影響力比重大受減損。加上歐巴馬的政治風格,華府無意在台灣問題上與北京糾纏,以免影響雙方在其它議題上的對話。

或許正因為如此,「台灣問題」在美中對話的份量正在急遽減少。換一種說法,它似乎顯得越來越「不重要」。這種趨勢,雖未必不好,但卻很可能使大勢發展朝北京期待的方向傾斜。這次,歐巴馬除重申一中政策、信守三公報原則,在歐胡記者會上也補提了台灣關係法,但雙方共同聲明中的若干文字,仍值得注意:例如,其中一段美方提及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它領域的對話與與互動」,其中「政治」二字是過去沒有的;再如文中提雙方「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對確保中美關係穩定發展極端重要」,這是否暗示美方對台灣問題屬於中國核心利益的定位上已經沒有異議了?

在美中台三角關係,台灣問題被特別突出絕對不好,但台灣問題被過度稀釋,也需要特別注意。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8091.shtml


◆社論-兩岸金融開放後的商機與風險

【本報訊】中國時報 2009-11-18

      經過漫長的協商,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日前完成簽署,象徵兩岸金融交流正式邁向正常化。值得注意的是,國內業者殷殷期盼兩岸金融市場開放,涉及市場進入條件等實質問題,在這次MOU中並未觸及,必須在下一階段「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中協商。在後金融海嘯時代,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將為國內金融業者帶來龐大的商機,當然也不排除若干風險,金融監理機關應提早做好萬全的準備。

     今年以來有關兩岸金融MOU的利多訊息,早已讓台股大漲好幾波。四月底在南京舉行第三次江陳會,曾預告兩個月後可能簽署金融MOU,經過半年多的協商,這回才真正達成共識。由於金融監理涉及許多專業,這次簽署首次由雙方金融監理機關署名,不透過海基、海協等白手套,我方堅持在「名稱」上必須符合對等與尊嚴的原則。金管會主委陳冲周一向立法院報告之後,雙方即在下午六時迅速換文,分別以「台灣/大陸金融管理機構代表」名義完成簽署,算是不負國人的期望。

     許多投資人對兩岸金融MOU懷有高度的期待,其實金融MOU主要是針對兩岸金融監理機關進行監理資訊交換、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與危機處置等權利與義務進行書面約定,雙方建立金融監理的資訊交換平台。兩岸簽署金融MOU之後,才能進一步談兩岸金融市場互相開放與進場條件的問題。

     兩岸金融MOU的簽署,為國內金融業者開啟了大陸市場的大門。對國內金融業者而言,這一天的到來比預期晚了好多年,不過,即使晚了,這一步還是必須踏出去。中華徵信所估計,未來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對台灣的金融業是長期利多,金融業登陸後,營業額至少可以成長五倍。

     多年來國內金控業者早已各出奇招爭相卡位。在十四家金控業者中,富邦金透過香港富邦銀行參股廈門銀行,成功搶得頭香。兩岸金融MOU簽署之後,赴大陸設辦事處的七家國銀可以申請升格為分行。銀行業者希望能夠立即承作人民幣業務,不必再等三年。在保險業方面,業者希望爭取優於「五三二」條款的限制,即放寬「總資產逾五十億美元、母國歷史逾三十年、辦事處滿二年」的規定。在證券業方面,業者希望爭取全資全照,同時可以經營A股業務。因此,政府在ECFA的談判中,必須為我方金融業者爭取最大的利益。

     兩岸雖然都是WTO的成員,但對於金融服務業承諾的開放範圍和條件大不相同。以銀行業為例,排名前五百大的外銀可直接來台申請設立分行並承作新台幣業務,台資銀行在大陸分行則要再等三年才能承作人民幣業務,這樣的限制其實對我方金融業者並不公平。因此,下一階段ECFA的談判,金管會如何為金融業者爭取最有利的條件,才是關鍵。

     兩岸金融MOU簽署後,基本上對大型金控較有利,市場人士非常清楚,只有資金雄厚且績優的金控業者有能力到大陸開疆闢土;影響所及,將拉大國內金融機構優劣的差距,其他屬於末段班的小銀行,將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這些小銀行如果不思突破,只有淪落被淘汰的命運。

     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是擋不住的潮流,國內金融業者爭相搶攻大陸市場,大陸金融業者也將跨海來台設立據點,目前已有多家陸銀來台探路,有意與國內大型金控策略聯盟。從好處看,兩岸金融機構策略聯盟,可以互利雙贏。不過,不容忽視的是,大陸的銀行規模比台灣的銀行大得多,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吃下台灣數家小銀行。如果金管會對陸銀的管理打算比照外銀,那麼金融界對於陸銀吃下台灣的銀行,也要有心理準備。

     經歷這次金融大海嘯,各國金融監理機關充分體驗金融風險的擴散效應,美國華爾街的風暴很快擴散到歐洲,英國、德國、比利時等多家大型銀行被政府接管,連北歐的冰島政府也瀕臨破產。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後,帶來的除了大商機,還有更大的風險,希望兩岸簽署MOU之後,金管會對於未來的風險管理,也準備好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111800467,00.html


◆社論-開放與溝通是政府施政的不二法門

【本報訊】工商時報 2009-11-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因為重罰「文茜夢想驛站」等多個電視節目,引發相關當事人反彈,暴露出「置入性行銷」缺乏明確法律定義的問題;以及針對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引發政府間接持股是否觸犯「黨政軍條款」的爭議,日前表示將檢討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律,並將先期就有關議題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交由NCC討論確認是否及如何修改具爭議性的法條規定。我們對於本屆NCC自就任以來,於執法認事上幾經風波後,終於不再閉門造車,堅持定見,而願意以開放、務實的心態尋求爭議事項合理合法的解決,要表示肯定,也期待經由務實的修法,能讓我國廣電資訊產業的發展,能夠走上坦途,展現台灣在廣電文創產業被壓抑、漠視的發展潛能。

     根據NCC的初步構想,針對廣電節目包含置入性行銷的內涵,將從不分青紅皂白的全面開罰,務實調整為除了新聞報導和兒童節目仍將堅持不得有置入性行銷外,其他如深入的專題報導、一般性談話節目,則將開放准許進行置入性行銷,但仍必須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宜刻意渲染或誇大,更不得直接鼓勵購買物品、服務,並且在節目播送前、後,仍必須明顯揭露置入者的訊息。而配合此一修法開放,NCC也預計在年底前公布10項認定標準,方便相關業者及新聞從業人員依循。

     衡平以觀,NCC局部開放廣電節目可以進行置入性行銷,的確是較為務實的做法。不過根據過往的經驗,置入性行銷的存在,本來就一直處於灰色地帶,即便NCC真的公布10項認定標準,但是否真的就能保證毫無漏網,又是否真能在個案認定時做到一錘定音,產生息紛止爭的效果,恐怕還存有不小的懸念。但無論如何,NCC能夠總結經驗,並查考各國對置入性行銷轉採開放的潮流趨勢而有所回應,總是值得肯定,而只能寄望這些認定標準不會因為過於苛細反而成為新的亂源。

     其次值得一談的,則是有關檢討適度放寬「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議題。必須指出的是現行的廣電三法,在過去的特殊時空背景下,曾於92年經過修法,確認黨政軍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投資或經營廣電媒體,其後94年立法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同樣也把黨政軍退出媒體寫入開宗明義的第一條條文內。6年來,這個條款被明確而嚴格的執行著,也意謂黨政軍經營媒體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去不復返的歷史。然而這個條款在今天看來,卻似乎有點矯枉過正。其中的關鍵在於,有可能參與廣電媒體的經營者,其本身也是公開上市的公司,從而其股權結構中可能包含了具政府官方性質的四大基金在內,如果依現行法律黨政軍不只不能直接投資廣電媒體,甚至連間接也不行,則勢必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困擾。目前仍未被認可的台灣大哥大購併凱擘案,即因台灣大的背後金主富邦金控,台北市政府持有部份股權,因此儘管台北市政府並無經營廣電媒體的主觀意願,甚至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因為持有富邦金股票,而就認定是間接投資,從而也就觸犯「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而無法被認可。

     這個案例,凸顯了「黨政軍條款」規範的不切實際,從而NCC擬議修法,放寬為可直接持有5%以下,或允許間接持股10%以下。我們認為最後不論採那一案,重點應是規範黨政軍不得有掌控、影響媒體內容的情事,而不是盯住資金來源作文章。特別是在今天全球化的態勢下,要認定資金的來源是黨政軍,甚或外資、中資,其實是有一定的困難度,過度限制也將影響資金的引進與干擾市場機制的運作,因此NCC真要注意的,其實不應是前端的資金來源,而是後端具體的播出內容是否妨害國民權利、國家利益。否則只在直接或間接投資上權衡,不免將有見樹不見林之譏。

     不論如何,NCC願意面對時空環境不同,正視媒體環境的改變,檢討修改不合時宜或不易執行的法規,總是一種進步的表徵。而修法過程如能舉辦公聽會,廣聽各方意見,而不是閉門造車黑箱作業,更為各方所期待,也才免得陷入國安單位與美國從事牛肉進口談判被指責為黑箱作業的同樣困境,而美國商會也將不至於以NCC拒絕與業者溝通為由,在年度白皮書中繼續大作文章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3+12200911180017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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