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修憲與總統選舉制度改革

◆觀念平台-全局思維的憲政改造

【林騰鷂】 中國時報 2009-11-03

馬英九總統公開表示,明年五月他就任滿兩年後,可以檢討包括雙首長制在內的修憲問題,有的輿論認為馬總統「吃飽太閒了」,可能讓台灣人民再度陷入修憲災難。也有輿論則主張,以總統選舉絕對多數制為修憲單一條款,將修憲議題盡量單純化。

上述議論或失之偏頗,或失之狹隘,均難加以認同。蓋因良好憲政是建立在三個好的基礎上,即「好政府」、「好國策」、「好人權」的基礎上。因此,要談修憲,就應該有全局的思考,朝這三個好,來從事台灣二十一世紀的憲政改造。

首先,在好政府方面,應該建構的是公正、清廉、效能、負責的政府。當前權責不相符合的雙首長制,除了要以總統選舉絕對多數制來堅實其民主正當性以外,更要以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國會多數黨與總統所屬政黨不同時的換軌機制,以免「少數鴨霸」政府的重新出現。

此外,現實中央政府的龐雜無效能,也該是全面整修的時候了。台灣人口少於日本五倍,少於美國十倍,有需要比日本、美國多好幾倍的大法官、考試委員和監察委員嗎?上次修憲時,立法院已依人口比例精簡,這次修憲,也應將中央政府的結構,包括「名存實亡」的省主席、省諮議會做個總整理。又在選制上,行政首長採行絕對多數選制雖會增加選務成本,但較可消減黑金亂政,落實多數民主理念;而在民意代表選舉上,德國聯立式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不只應適用在立委的選舉上,也應適用在直轄市或縣市議員的選舉上,使社會新興的改革力量,可以在中央與地方的議事堂裡,代表人民發聲。

其次,在好國策方面,應該建構的是正確、有用、良好、可行的基本國策。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等基本國策,已有大幅新穎的規範,但在外交、國防、邊疆地區與財政國策的改造上則仍有不足,應可在此次修憲上,明白列入憲法增修條文,妥善的規範。

第三,在好的人權方面,應該建構的是確保人民享有周全完善生存照護與美好生活給付的好人權。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人權保障規定,多為二十世紀初憲政思潮之產物,種類較少,內容抽象簡要而不具體明確。今年四月總統公布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國際公約施行法」已增加了一些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未明白列舉的人權。因此,在此次修憲議題中,除了應將這些人權入憲以外,更應將新興的人性尊嚴權,適當生活水準權、生理與心理健康權和享受良好行政權等列入憲法增修條文中。

馬英九總統以現任總統身分啟動修憲作為,或有違反憲法第四十八條誓詞或為自己量身打造之疑慮;但若以新任立法院四分之三以上席次執政黨主席身分,發表修憲看法,委由黨內憲政幕僚擬具全局性憲政改造藍圖,且在二○一二年總統大選時,才合併舉辦修憲複決公投,以終結十多年來憲政亂象,避免不斷修憲的災難,則尚應可獲得國人認同。(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0300128,00.html


◆總統選制 應著眼過半統治

【聯合報╱王業立/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2009.11.03 04:39 am

最近平面媒體又開始熱烈討論修憲與總統選舉制度改革的相關議題。筆者對於總統選舉究竟應採相對多數還是絕對多數並無特別的偏好,今僅藉本文提出最近討論中被忽略的一些層面,以供各界人士參考。

從過去到現在,台灣在討論所謂的「絕對多數決制」,事實上僅是指法國總統選舉所採行的「兩輪決選制」。但放眼國際,所謂的「絕對多數決制」其實不只一種,尚包括澳洲眾議員選舉所使用的「偏好投票制」,以及最近倫敦市長選舉新採行的「第二選擇補充投票制」等。而下文中,僅針對「兩輪決選制」進行探討。

一般而言,「相對多數決制」在候選人不只兩位的情況下,的確有可能產生「少數總統」。但長期而言,「相對多數決制」更傾向導致「兩黨對決」局面的出現(如我國二○○四年、二○○八年的總統大選)。因為投票只有一輪,同陣營中候選人間的競爭,必須於選前搞定;如果任一陣營的分裂,導致有兩組候選人出馬競選,則往往意味著選舉的失敗。因此根據經驗法則,長期而言,「相對多數決制」傾向導致「兩黨對決」局面的出現,否則選民也會學習如何進行「棄保投票」。

而「兩輪決選制」則可能會鼓勵更多候選人投入第一輪的選戰,同一陣營候選人之間要在選前進行整合難度更高。在第一輪投票時,幾位主要的候選人要努力爭取前兩名進入第二輪決選的機會;即使第一輪未能擠入前兩名,只要能獲得一定比例的選票,就有了和前兩名候選人在第二輪投票前,進行政治結盟、甚至政治交易的籌碼。在一九九六年俄羅斯的總統大選中,葉爾欽為了在第二輪投票前,能夠爭取到得票位居第三的雷別德的支持,所允諾的職位交易,便是最明顯的案例。

再以法國第五共和總統大選為例,自一九六五年首度舉行總統直選以來,已舉行過八次總統大選。在歷屆選舉中,候選人最少六位,最多十六位,但沒有一次能在第一輪就決定勝負,並且有三次還出現第一輪的領先者卻在第二輪投票後落敗的結果。而第二輪兩位候選人誰能夠勝出,往往只是反映著政治結盟結果,而產生的「人為製造出來的多數」。

事實上這兩種選舉制度各有利弊,但如果就各國實際的實施的狀況而言,目前全世界九十餘個總統民選的國家中,採行「相對多數決制」的約只有兩成,採行「兩輪決選制」的約近六成。顯然不管是不是「人為製造出來的多數」,確保「過半統治」的正當性,可能仍然是多數國家的制度設計者所最在意的評估指標。

【2009/11/0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29504.shtml


◆當選周年 歐巴馬坦承「改變很困難」

【聯合報╱編譯田思怡/法新社華盛頓1日電】 2009.11.03 02:36 am

歐巴馬締造歷史當選美國總統即將屆滿一周年,國內外局勢依舊混沌,當初他把競選口號「改變」掛在嘴上,現在卻坦承「改變很困難」(change is hard)。

去年11月4日,歐巴馬擊敗對手馬侃,在芝加哥公園接受支持者歡呼,欣喜若狂的群眾高喊:「是的,我們做得到(Yes, we can!)。」歐巴馬也激動地說:「就在這一刻,美國已然改變。」

一年後,這位美國首位黑人總統的歷史承諾受到嚴重考驗,他治理一個分裂的國家,外加幾十年來最慘的景氣衰退。

歐巴馬上周簽署一項刪減浮濫國防預算的法案時坦言:「改變很困難。」幾天前他在佛羅里達州說:「改變原本就不容易。」隔天他又在維吉尼亞州說:「改變不會一夕發生。」

事實證明,競選承諾不易達成。他的歷史大業,例如健保改革、金融監管和對抗氣候暖化,全在國會受阻。

在外交政策上,歐巴馬與敵人交往的政策沒什麼突破,倒是得罪了一些友邦。他上任時承諾結束伊拉克戰爭,如今又面臨是否增兵阿富汗的艱難抉擇。

內外受敵的歐巴馬,逐漸失去政治光環,反對陣營緊抓住他擴大政府權力的議題窮追猛打。即便如此,歐巴馬仍屹立不搖,支持度仍超過50%的重要關卡,一些歷史性改革眼看就要實行。

年底前,歐巴馬也許能慶祝畫時代的健保改革法案獲國會通過;外交上,與俄羅斯達成裁減核武協議堪稱一大勝利。

他帶領美國經濟步入復甦也可寬慰,不過失業率居高不下為政局埋下不定時炸彈。他榮獲諾貝爾和平獎,顯示他在挽救美國海外形象方面言出必行。

德州大學教授布坎南說:「歐巴馬做的比大部分總統都多,也更快。」若不是國內外對他期望過高,歐巴馬政績可以說十分亮眼。

【2009/11/0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WORLD/WOR6/5229556.shtml


◆'Change is hard': Obama one year on from election

http://abs-cbnnews.com/world/11/01/09/change-hard-obama-one-year-e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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