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機會的成本

◆<熊出沒注意>機會的成本

熊秉元 2009年11月04日 蘋果日報

我曾多次應邀到司法官訓練所,為未來的法官╱檢察官介紹「法律經濟學」。有次學員舉手質疑:一個病人經過診斷,身罹絕症,根據經濟學的邏輯,既然必死,所以毋須再耗用浪費醫療資源。這麼一來,是不是「要錢不要命」。

頓時,台下的司法界菁英們個個抬頭挺胸,似乎正氣凜然的揭發了經濟思維的不公不義。

把經濟學對作假想敵或稻草人,對之凌空揮拳的事,我不知道遇過多少次。所以,我一點都沒有見獵心喜的情懷,而是娓娓道來經濟分析的邏輯:如果甲病人確定病入膏肓,即使投入再多醫療資源也無濟於事;那麼,當然不值得再在他╱她的身上耗用資源。

這時候,可以把醫療資源移轉到乙病人、丙病人……的身上。因此,在考量資源如何運用時,經濟思維不是只看到眼前的甲,而是會和其他的乙丙丁等一起考慮。

主觀觀念無從觀察

這種思維方式,事實上涉及了經濟分析最核心的觀念(之一)—機會成本。根據教科書的定義:機會成本是指運用資源時,所放棄的諸多機會裡、價值最高的使用途徑。聽來令人不知所云,其實一點就明。

兩個小時的時間,可以親子活動、看電影、釣魚、打電動(等等),各帶來$800、$600、$400、$300的樂趣(假設)。那麼,當然花時間親子活動最好,因為可以帶來最大的快樂($800)。

可是,一旦選了親子活動,必然不能做其他的事;在所有放棄的其他選項裡,價值最高的是看電影,樂趣是$600。因此,親子活動的機會成本是$600。由此可見,機會成本的精義,其實是「放棄機會的價值」(value of the opportunity given up)。

而且,這是一個淨值(net)的概念。也就是,看電影要買票、買爆米花、付停車費等,$600是扣除這些支出之後,還有的餘裕。

機會成本,聽起來是經濟學的專有名詞,是經濟學者舞文弄墨的花俏字眼。其實不然,這個概念幾乎無所不在;一些常用的詞彙,就可以反映他的身影:「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之手」;「君子不過危樓」—機會成本都太高矣。

「不要讓青春留白」—趁著年輕時,可以做些孟浪、冒險、傻里傻氣的事,因為時間的機會成本較低。同樣的道理,律師醫生等很少逛夜市;參與遊行示威、絕食靜坐的,大部分是年輕學生。(那麼,「初生之犢不怕虎」這句成語,和機會成本有關嗎?)

1959年,(未來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布坎楠(J. Buchanan,1919—)出版了一本小書,名為《Cost and Choice》;一方面回顧歷來對成本的諸多討論,另一方面提出他的敝帚之珍。

他的新見和機會成本息息相關:面對選擇時(看電影或親子活動),腦海裡會不自覺的揣摩,這兩者帶來的情境和樂趣;一旦做出選擇(親子活動),被放棄的機會就此消失不見(看電影)。

因此,(機會)成本是一個主觀的觀念,而且無從在真實世界裡觀察!

面對抉擇好好斟酌

布氏的體會,可以做很多不同的闡釋。其中之一是人們面對抉擇時,特別是人生中重要的取捨時,就值得在腦海裡好好斟酌,各種取捨所涉及的利弊得失;一旦作成選擇,毋須再對被捨棄的選項瞻前顧後。

而且,面對各種情境,更值得主動的思索,除了眼前的狀態外,有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a better alternative)。

因循舊章、墨守成規、不求變通,都平白放棄了改善現況、尋求新意的機會;這麼做的成本,顯然非常可觀——當然,這是對「機會成本」的另一註腳!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及研究所教授、鹿港顧問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65032/IssueID/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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