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美國有望立法保護時尚設計知識產權

◆美國有望立法保護時尚設計知識產權 
    Innovative Design Protection and Piracy Prevention Act

將為手提包、皮帶和太陽眼鏡等提供三年保護期

日期:2010-08-16 作者:徐璐明 來源:文匯報
                    
    本報訊(記者徐璐明)直到今天,時尚設計仍是一種知識產權保護選擇有限的行業,哪怕是最獨特的設計。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時尚設計領域中的真空地帶。現在,這一情況有望得到改善。據美國《紐約時報》報道,在經過了一年的談判之後,美國參議員查爾斯·舒默提出了《保護設計創新和預防盜版法》的議案。這個法案得到美國服裝和鞋類協會 (AAFA)及美國時裝設計師(CFDA)理事會的支援。
   
    新法案涉及各時尚設計產品,其中包括手提包、皮帶和太陽眼鏡等。如果該法案能順利通過,在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產品同時,也將為原創的時尚設計提供更多的知識產權保護。
   
    與之前寬泛模糊的相關法律不同,該法案提供了較為明確的、具體的時尚產權保護範圍。它將為新的原創時尚設計提供一個長達3年的持續保護期,同時為每一個之前的設計制定了公共領域法律。在出現法律糾紛時,原告必須在申辯立案時給出具體事實,即證明自己的設計是“唯一的,與之前的設計創意是區別的”。被告將有權表明,該設計的創意是獨立於受保護設計的產物,或者是從公共領域的某個設計複製而來的產物。另外,這個法律只禁止那些故意摹倣之前被保護的設計,消費者和零售商將不對採購或者銷售非法複製品負責;但是,家庭縫紉者例外,允許他們縫製個人或者家庭成員使用的被保護設計的摹倣品。
   
    但是,要想真正將知識產權保護深入時尚設計領域還困難重重。其根本原因在於,消費者能從盜版設計中獲利更多,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以十分低廉的價格買到一模一樣的設計。一些美國法律人士就曾撰寫博文指出了一個悖論:一旦之前的設計被盜用並大量生產,那麼消費者對新的設計的需求就會增加,從而刺激整個行業向前發展。也就是說,盜版行業也在刺激新的設計創意,進而增進產品銷量。
   
    無論如何,該法案的通過,將促使設計師們在今後的設計中運用更多有別於前人的獨特設計創意。這對美國時尚行業乃至世界時尚行業來說,都是一個進步。

http://big5.news365.com.cn:82/gate/big5/wenhui.news365.com.cn/wh/201008/t20100816_2799913.htm

※原文出處:
http://www.fibre2fashion.com/news/association-news/aafa/newsdetails.aspx?News_id=89558

※延伸閱讀:

時髦與流行需要用著作權保護嗎?(作者:章忠信)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4&act=read&id=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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