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創意有價 文創法初審過關

◆創意有價 文創法初審過關

【吳垠慧/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9-12-08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八條強調「創意有價」觀念的條文「政府應推廣文化創意有價之觀念,並落實於相關政策。」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查中通過初審。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指出,「這是很大的突破。」在這條文中強調創意未來可望成為可評價的資產,然而,由於創意本身的抽象性,該如何認定和評價?由誰來評價?這些問題都十分困難,未來相關細節的制定將是一大工程,盛治仁坦言,評價機制的建立的確需要時間。

     教委會昨日為「文創法」召開臨時會逐條審議,「文創有價」這樣的觀念獲得朝野共識。立委蔣乃辛提出修正案,未來「政府用於有形或無形之文化創意資產支出,經濟效用年限達二年以上者,應畫編為資本門經費預算」。

     但因為創意的評價實在太難具體估算說明,昨天「文創法」第十五條「政府應培育評價人才,並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建立評價管理機制」暫行保留還待研議。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611+112009120800394,00.html


◆文創支出擬列資本門

【崔慈悌/台北報導】工商時報 2009-12-08

     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政府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支出可納入資本門預算,讓「文創有價」概念入法,並推翻文建會將文創產業依類型分類方式,改依業別分類,明訂電影、廣播電視等15項,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產業也可納入。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逐條審查,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認為,政府投資無形的創意若無法放入資本門預算,只能放在經常門,就等於否決「文創法」真正的精神,提案要求政府用於文創人力資源與文創資產支出應劃編為資本門。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表示支持,她舉過去擔任高雄市文化局長為例,曾協調一件瓷磚拼貼的藝術牆經費問題,當時政府核給經費只是依照瓷磚價格來計算,但建築商強調這是聘請知名藝術家來創作,核定的費用根本不敷成本。這類藝術品在政府補助預算分類中若屬於經常門,就無法聘請很好的藝術家來創作。

     不過主計單位認為,蔣版的文創人力資源支出屬於人事費,不宜列入資本門,在朝野立委建議下,通過改為「政府用於有形或無形之文化創意資產支出,經濟效用年限達2年以上者,應劃編為資本門經費預算」。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這是「文創法」重要的突破,對文化創意產業未來發展有很大的幫助,不過文建會要先和財政部門溝通,希望這個做法不致影響財政秩序,又能夠讓文創的發展有較大的空間。

     此外,針對文建會版本,將文創產業採取藝術、媒體、設計、數位內容4大類型分類,朝野立委認為不夠明確,經過協商後,決定改按業別分類,並明訂出15項:包括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廣告、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設計品牌時尚、建築設計、數位內容、創意生活、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為涵蓋未來可能推陳出新的新興文創產業,第16項則授權「經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也可納入。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611+122009120800244,00.html


◆先有文再有創 文創才顯價值 葉錦添談兩岸的文創產業

【記者萬年生/專訪】新聞速報 2009-12-08

    葉錦添,這位華人世界裡最閃耀的美術設計界巨星,在兩岸三地都參與許多電影和表演藝術的創作。依他的觀察,台灣的創作文化成分純,但政府支持度不夠;大陸積極發展文創產業,但目前的作品還未能展現足夠的文化性。

    葉錦添是一位跨媒材、跨領域、跨國際的美術設計大師,儘管名氣很大,但他仍然保有親和、真誠的特質。在接受《旺報》專訪時,他戴頂棒球帽,一身輕便,以他特有的香港國語腔,說明他對兩岸三地的電影和表演藝術的觀察,並提出他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看法。

    「文化加上創新,呈現出古典風格,這是國際市場上最受歡迎的創作趨勢」,曾以「臥虎藏龍」獲奧斯卡「最佳美術設計」與英國電影金像獎「最佳服裝設計」獎的葉錦添說。

    他自己就是從傳統中汲取豐沛的創意。「先有文,再有創,這樣的文化創意產業才有價值。」葉錦添指出,台灣的創作文化純度高,但商業性不足;相對大陸目前的創作文化性不足,但資源充足,國際能見度也高;所以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是好事,但在兩岸的合作過程中,是否能兼顧商業與藝術的平衡,還有待考驗。

    不過他樂觀地預期,未來一定還有像《臥虎藏龍》這樣的神話發生。

    出生在香港的葉錦添,坦承他對台灣的感情更深。儘管大陸提供他許多豐富的資源,例如12月將在北京最昂貴的銀泰中心作個人的雕塑展,手上工作滿檔的他仍然抽空協助兩廳院《鄭和1433》的創作,他同時透露,很快也會和故宮展開一項設計合作案。以下是專訪內容:

    問:你最近參與台灣國家戲劇院明年2月的舞台劇《鄭和1433》,在服裝設計方面,能談談你的想法嗎?

    答:這位美國著名的導演羅伯.威爾森是我期待的合作對象。這次最好玩是看導演排戲時,如何用西方舞台語言玩出一個完整的系統。我當場看著事情發生,大家邊演我邊設計,現在才只設計了第一套。

      這次的設計,跟以前大家看我的東西會不一樣,我會有一點抽離,不會做那麼歷史性的設計,服裝線條也不會看得那麼清楚。

    問:大陸正積極發展文創產業,你覺得進展如何?

    答:我能接受的文創,是先有文,再有創,不是先有創再有文。

    大陸文創產業現在有些很恐怖的現象,比如說,把中國古典舞玩成商業,我看那些舞者跳舞就很恐怖,因為根本沒有品味,沒有文化藝術性,就要搞創意,只是掛一個文化符號,那東西會死。

    其實大陸文創起步比較慢也是一個原因。不過國際間開始重視中國文化,是時候把文化的東西補回來,開始去做一些好的創作。他們也很想改變,這是個好事情。

    我在大陸參與一些案子,像前陣子在上海一齣大型的舞台劇《紅樓夢》,幫忙他們再加入一些文化性的內容,讓它不要那麼俗。

    台灣文化純 大陸體制大

    問:就你的經驗來看,兩岸文創產業各有哪些優勢與不足之處?

    答:在台灣有時也滿痛苦的,條件真的非常差。不過台灣雖然對文創產業的贊助低、支持度不夠,但作品呈現的文化性很純,沒有雜質,我覺得這是台灣很珍貴的東西,作品拿到外國真的不丟臉。

    我滿驕傲以前和台灣藝文團體合作的戲,都在全世界最重要的場地表演,我們還是代表中國,一個不同意識的中國。

    大陸的實景多,一些表演能做到台灣做不到的效果。大陸非常多人邀請我去做,都是大得不得了的作品,體制大,卻感覺好像還沒發展到文化性很強的內容。他們都發展比較靠近平民要看的作品,目前還沒有機會做到精緻的內容。我現在很努力想突破,看能不能幫大陸做出一些文化性較強的作品,把兩岸的差距拉近。

    不過台灣的表演藝術商業性不夠也是問題。現在沒有無條件給你去做藝術的事,所以表演團體一定要想出一些商業的東西。

    你看漢唐樂府跳舞,都是很古。我幫忙把服裝設計得很漂亮,把古典變成新美學,大陸人喜歡的不得了。這樣人家看的時候有個切入點,留得住他們。但是你要觀眾一直看這個舞,他也不見得有印象。

    問:台灣表演團體的經費遠不如大陸,但你還是常幫忙?

    答:我真的不好意思說,比起成長地香港,我對台灣情感更深。像漢唐樂府、優人神鼓、吳興國、林麗珍等台灣藝文界,對藝術都有很純真的一面,有些情感也超過合作關係。台灣的藝文團體我可說沒有人不認識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611+132009120800663,00.html


※延伸閱讀:
當心,文化與產業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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