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打破商業化媒體迷思
【柯裕棻】中國時報 2009-12-02
壹傳媒的「動新聞」事件出人意外迅速地落幕了,不論是壹傳媒集團、台北市政府或是抗議團體大致都得到暫時滿意的結果。追根究底,此次風波有多方角力,期間亦有眾媒體喧嘩叫陣,卻以少見的多贏局面收場,算是少見的案例。
然而,這件事有以下幾點應持續關注並且繼續討論,以期強化台灣的媒體環境:
就法令而言,以分級辦法管制閱聽的一方,是否是一切新聞內容問題最好的解決方法呢?如果因某一媒體的內容經公眾或政府機關認定為失當,就以禁止訂閱甚或主張以阻斷網路連結為手段,這樣的管制訴求是否適當?如此做法雖無損「新聞自由」,但閱聽人卻成為管制對象,政府「為了你好所以不讓你看」如此管制閱聽理由雖然暫時讓傳媒低頭,但長遠看來這樣的保守思維是否為吾人所樂見呢?
反之,在媒介市場商業競爭邏輯之下,新聞自由已經成為無法碰觸的難題了,以蘋果日報常見的標題來形容,新聞自由是被「玩殘」了。這個商業玩殘自由的過程是這樣的:為了大眾喜歡看重口味的新聞,所以新聞總是極盡可能地迎合這種市場,這樣的做法使得新聞日趨下流,但是一旦要求新聞管制,就有可能危害新聞自由,而危害新聞自由者,就被指為是保守派。所以,如今舉凡要求新聞內容自律或管制者,幾乎都有妨礙新聞自由的可能,就被貼上「保守」標籤。
那麼,在所有媒體都商業化的今日,當我們仍然主張新聞自由,但是認為新聞內容失當時,除了在BBS或是個人網站上痛罵之外,有沒有其他的可能做法或說法?這是個難題。
首先我們應該破除「庶民大眾等於商業化」的迷思。商業化並不等於庶民大眾的立場和利益,商業化是媒體大亨的立場和利益。當商業化媒體侈言它站在庶民大眾的立場報導新聞,號稱給庶民大眾他們真正想要的新聞時,其內容呈現的卻恰恰相反,都是極盡嘲諷恥笑之能事地報導社會新聞。如果真的站在庶民大眾的立場來報導新聞,怎能如此喜吱吱地消費受害者和當事人?尤其是這些案件經常發生在社會邊緣和底層,每個社會案件血淋淋的屍體照片都是一個受害人,每個亂倫家庭的後面都有令人心酸的故事,每個受暴的老弱婦孺都有他應有的尊嚴和隱私權。如果真的心繫庶民大眾,怎能如此消費庶民大眾呢?
面對商業邏輯,保守派總是要求更多管制,而中產階級也總是高舉主流道德價值之大旗,但是管制辦法和道德論述不是媒介改革的重點。新聞倫理問題從來就不只是中產保守派/大眾商業化的對立思維,我們應該更激進地討論社會新聞中再現的「庶民」或「階級」問題,我們也應該憤怒抵抗假自由之名橫行的商業邏輯。
我們亟需重新打造一套新的媒介改革論。因為要求新聞倫理和被報導人的尊嚴不是保守論述,而是進步論述。至於一心只想賣錢,卻口口聲聲喊著大眾優先的商業媒體,說穿了,比它自己報導揭發過的任何事件都更偽善保守。
(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20046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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