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我們 知其不可為而為
【聯合報╱龔濟/文字工作者(台北市)】2009.12.02 04:35 am
今年一月間,佛光山星雲大師和媒體主管座談,感嘆社會汙染、紊亂,認為「現在能救台灣的就是媒體了」,他發願設立「真善美新聞獎」,每年提供新台幣五百萬元獎勵「優質報導」,並期許能成為「台灣普立茲獎」。
我在報上讀到這則消息,寫了一篇小文《設台灣普立茲獎能匡正新聞界?》刊於一月十八日「民意論壇」,認為媒體已「難以自拔」,自亦「無力救世」。我說,「台灣已失去道德座標,人的行為不受真理規範,而各以己意為是。」再則,「國家無目標,社會無意志」,有些媒體,「或選邊表態以邀寵,或媚俗譁眾以求財」,早不在乎什麼「社會責任」,自身反成戕害社會的因子。
十一月一日,第一屆真善美新聞獎熱鬧隆重的頒了獎,但隨即發生了「動新聞」事件,社會大譁,這多少說明我懷疑新聞獎之類的效果不是過慮,因為媒體已普遍缺少「服善」之心,典範的影響不大。我也相信,「動新聞」多半會化妝變臉,捲土重來。而類似「動新聞」這樣的事,以後也不會少,因為其間有錢可賺也。
陳長文律師十一月卅日在「民意論壇」發表文章,指「動新聞」這類手法,「將『新聞自由』作為赤裸裸『商業利益』的權力掩體……在屍體加裸體、拳頭加枕頭的操作下……,獲利日豐。」
對於重利而輕義之人,「獲利日豐」該是多大的吸引力!
宋代末季,政風、社風靡爛,蘇轍給哲宗上了一個《乞分別邪正劄子》。他說:「君子小人,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難去;君子潔身重義,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這話說得再深刻不過,「貪利」者可以「忍恥」,人一旦沒有羞惡之心,無事不可為,你還能拿他怎樣?
十一月卅日晚間,幾位文化界人士聚會聊天,大家感嘆「動新聞」之汙濁與囂張。其中有人拿出當天一分報紙,一版頭條大標題,指馬英九總統車隊在高速公路上有路肩而不走,卻讓警車用廣播驅趕其他車輛,是「霸道濫權」。新聞還配上一張大照片,顯示高速路上寬敞的路肩。當天官方公開否認,那個路段根本沒有路肩,第二天又說,那個車隊是陳水扁總統的車隊———原來照片是「合成」的。
有人說,這種「合成新聞」不是比「動新聞」更應受譴責嗎?當前這類假新聞、錯新聞、故意歪曲的新聞,不知凡幾,所涉當事人和廣大閱聽群眾都是受害人,誰來照顧他們的利益?誰能平衡這些媒體的「私」心自用?在座有悲天憫人之士,提出何不辦一分「更正報」,每天接受「報案」或主動去「更正」那些「冤假錯案」,宏揚公平正義,推動媒體環保,為台灣守護一個清明正常的社會。
但也有人認為,媒體的問題不是單一的,它是台灣道德衰微大結構中的一環。其根在政治,政治無道,則社會寡德。當有心人弄成藍綠對抗、族群不諧、文化無根之後,大家以權力是尚,以鬥爭為能,文明禮教已所剩無幾,觀乎國會和媒體之言行,即知今天已無真理是非可言。再看哪樣的立委可以當選,哪樣的媒體可以賺錢,就知道很多民眾已不在乎選擇什麼,一分「更正報」能力挽狂瀾?
當然,也有人不這麼悲觀。這次社會各界對「動新聞」的強烈反應,就逼使它「動」不得,怎能說群眾不知辨別好歹?只要有人時時提醒他們,給他們支援,淨化媒體不是沒有希望。
座中有人發願:搞「動新聞」和「合成新聞」的人,他們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明知不應該做這樣的事,但利之所在,還是昧著良心做了;我們也應該「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雖然沒錢沒人,知道做不出多少成果,但義之所在,還是應該勉力去做。
但誰是「我們」?是當晚聊天的幾位文化界人士,還是成千上萬的沉默大眾?大家生於斯,養於斯,不都說「愛台灣」嗎?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84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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