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我擬以「台澎金馬」簽ECFA

◆我擬以「台澎金馬」簽ECFA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高雄報導】2009.11.14 06:58 am

陸委會副主委高長昨天透露,台灣將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和大陸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是我政府官員首度明確宣示,台灣和大陸簽署ECFA將採用的名稱。

高長昨天上午出席陸委會主辦「ECFA南部地區會議」,在回答現場民眾提問時,做出上述表示。針對高長上午的宣示,陸委會昨天晚間發出聲明「間接更正」,副主委劉德勳指出,簽訂ECFA將會符合WTO「精神」。

據了解,由於高長回答時,無意間讓台灣與大陸洽簽ECFA將使用何種名稱的「底牌」曝光,陸委會才發緊急發聲明更正,言下之意,就是兩岸商談ECFA時,我方會依WTO的「精神」;但對是不是用「台澎金馬」這個名稱,保持彈性和模糊。

這場會議是陸委會主辦,與會人員包括南部地區學者、農業團體及勞工團體代表。高長在開場致詞時,用「蓋房子」比喻ECFA中的「F」,也就是「架構」(framework)。

高長說,簽訂ECFA就像蓋房子,最重要主軸是其中的「架構」,也就是先決定房子大小、坪數,其他諸如內部裝潢與家具,可以等房子蓋好後再討論。

高長說,從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來看,與大陸洽談ECFA,對我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是很重要的;在未簽署ECFA之前,我與其他國家洽簽FTA的機率幾乎等於零,簽署ECFA後,與他國洽簽FTA的機率就會大於零。

高長強調,政府推動ECFA的過程中,若有少數受衝擊的產業或利益受損弱勢者,政府都會有適當配套措施,並審慎處理市場開放的進度,爭取足夠的調適期,另建立有效的防衛措施。政府也會守住不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及大陸勞工來台的承諾。

聽眾提問,台灣為什麼要單獨和大陸談ECFA,而不在WTO這個國際組織架構下和大陸談?高長說:「我們就是在WTO架構下談。將來簽署(ECFA)時,不可能用中華民國去跟他簽,但請各位相信,我們一定會用加入WTO的名稱,就是「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這樣的名字去跟他簽。」高長接著補充:「未來和其他國家簽FTA,也是用這個名稱。」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N2/5250444.shtml

◆支持陳冲

【聯合報╱黑白集】2009.11.14 04:13 am

不會吧,據說MOU(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卡在雙方頭銜與名稱的爭議,搞不好會擱淺觸礁。

稍早還聽到大陸方面說,已經準備好了,隨時可簽,時間、地點、方式都不是問題;怎麼忽然又卡在頭銜名稱上,難道是要胎死腹中?

我們一百萬個支持金管會主委陳冲的主張:「不對等,別人不尊重,寧可不簽!」這不是說氣話,也不是故作姿態。兩岸關係一年多來發展神速,方方面面皆有進展,怎麼到今天還會卡在名稱這種「形式主義」上?

古人說「名正言順」。若陳冲不是用「行政院金管會」的名義簽,他難道是用德國法蘭克福大學訪問學人的名義簽?而且,若不用金管會的名義簽,立法院憑什麼准許中華民國政府執行這個備忘錄?這就是「名正言順」。

北京強調「維持現狀」,又說「現狀就是見於台灣現有的規定與文件之現狀」,但為何碰到簽約,就傳出要否定「金管會」的「現狀」?北京只說反對「法理台獨」,但並未說「反對中華民國」,否則如何能與中華民國簽約?北京必須花些時間把其中的矛盾整理停當。

兩岸欲進一步「和平發展」,實質進展容易,卻常卡在名稱及旗幟上。不但中華民國不容提,有時連台灣也不准用。於是遂有什麼「中華台北」這種稱號,那麼,北京為何能說「台灣同胞」,而何不乾脆說:「寄希望於中華台北的同胞!」這難道是「和平發展」的氛圍?

支持陳冲,支持的是名正言順。名正,約才有效!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2504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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