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選制改革討論

◆觀念平台-樂見深度思辯的選制改革討論

【陳長文】中國時報 2009-11-10

幾位學者、評論者陸續針對絕對多數決選制發表意見。筆者認為,這樣的討論,若能激發社會輿論對制度改革的深度思辯,是一件可喜的事。在繼續探討絕對多數制之前,宜先釐清一個觀念。

政治結盟,本身並無好壞。若我們認知到選舉的目的在反映民意,而政治結盟可讓當選人代表更多元的民意,反而是對民主有益之舉。差別在於政治結盟的動機為何,是不同政見的包容,還是個人利益的交換輸送。

有論者謂,二輪投票制傾向形成多黨制,但多黨制或非多黨制或多數統治並不衝突。二輪投票制至少提供了一定程度少數意見參選的空間,即便無法晉級第二輪,然而透過第一輪選舉,少數意見用選票證明了自己的代表性,而讓晉級的候選人為了勝選採納自己的意見。

因此,儘管相對多數決下也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多數當選,其中的內涵卻有所不同。相對多數制下,少數意見往往因無當選希望而未參選,選舉的結果變成單一面向(藍綠、統獨)的對決,在我國尤其如此。二輪投票制的特點,不在於當選人第一輪得票數的多寡,而是一方面少數意見有空間在第一輪投票表態,一方面強迫候選人在二輪投票時,把所有的民意排列組合之後,整合出能代表過半數民意的政見,這應是「多數統治」的深義所在。

從以上兩點延伸,也可看出絕對多數制與相對多數制「政治結盟」的不同。相對多數制的「政治結盟」在投票前,是處在「資訊黑箱」的情形之下所做的整合。一方面,較不屬於政見結盟,而是以個人的利益保證來交換同黨候選人不脫黨參選;另一方面,若分裂參選真的發生,選民也往往在不充分的資訊之下,為了「棄誰保誰」而游移不定,而讓投票結果偏離選民真意。

而在二輪投票制,政治結盟的時間點在一輪與二輪投票之間,各候選人的代表性已有得票數可供佐證,是「資訊透明箱」的政治結盟;未晉級的同黨同志既已無「分裂參選」的資格,則結盟的對象為不衝突的政治意見。二輪投票制的政治結盟並非毫無限制,試想二○○○年的總統大選若為二輪投票制,而連戰在未晉級之後選擇和陳水扁結盟,連戰的支持者會接受,選票能夠轉移嗎?此與相對多數制最大的不同,在於絕對多數制下的政治結盟是公開、選民可監督的,與相對多數制黨內同志可以假分裂參選之名,行幫助對手之實的「政治無間道」不同。

此外,有些絕對多數選制並不一定要透過「兩輪選舉」,可以用註記偏好然後「多輪計票」的方式,算出絕對多數。換言之,一輪投票即可選出絕對多數,這個制度也不妨提出討論,若大家討論真的認為政治結盟是個缺點,也可思考設計這樣的選制來避開。而其缺點是偏好排序的投票與計票方式相當複雜,需要較多的宣導,選民也需對此選制適應。但無論如何,都是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可能性。

最後,民主的精緻化需要大家集思廣益,筆者樂見有關選制制度的思辯在公共論壇上提出討論,在權衡利弊、分享討論的同時,這就是思辯民主的實踐。(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1000258,00.html


◆偏好投票選制 一兼二顧

【宋文笛/美國紐約(研究員)】中國時報 2009-11-10

近日讀到陳長文教授與吳典蓉記者關於選制改革文章,談到相對多數和絕對多數制利弊,前者鼓勵兩黨制和政治穩定,卻容易製造密室政治和政治分贓,後者能確保當選者得票過半的統治正當性,卻勞民傷財等。

我以為不如參考澳洲式「偏好投票制(preferential voting system)」。澳洲選民可在選票上給各名候選人依喜好按照順序給予一、二、三、四等標記。開票時則分數輪開票,該票將優先被分配給喜好排名第一的候選人,若該候選人票數太少,則會在下輪被轉撥給喜好排名第二的候選人,若不行則在下一輪轉給排名第三者,以此類推,直到有候選人總得票數過半為止。

偏好投票制的實際投票只有一輪,因此既可以避免絕對多數制兩輪選舉的勞民傷財,又能夠達到確保勝選者得票過半的正當性。能夠在選票上清楚表達喜好的規定,既能讓選民表達對弱勢政黨支持,他們的選票又能被轉讓給能夠勝選的主要政黨,所以能夠支持弱勢亦能夠避免選票被浪費,而偏好投票制的實質性絕對多數的勝選要求亦能催生政治穩定的兩黨制,可謂兩全其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111000253,00.html


◆觀點擂台-聯邦制是兩岸整合最佳方式

【(洛杉基/台北市.科技業經理人)】 旺報 2009-11-10

許多大陸網友想不通,為什麼台灣人把最適合兩岸統一的「一國兩制」,當成毒蛇猛獸,拒之千里之外?

除了少數基於政治信仰,堅持鎖國到底的台獨派以外,對一般常往來兩岸、對大陸經濟發展與大國崛起態勢瞭解較多的台灣人來說,台灣今後要能在經濟上存活與發展,不能不利用大陸內銷市場與製造能力。至於兩岸應該採取何種和平統一方式,坊間出現幾種不同的意見與選項:

首先,第一個選項自然是「一國一制」。這也是國民黨長期提出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建議。如果中共也可以接受多黨共治的政治形態,容許用選舉方式選出中央與地方領導人,國家制度走向自由法治民主開放,那麼兩岸就可以和平統一在一個新的民主共和國底下。不過對岸又豈可能接受此一方案,畢竟,中共犧牲了數百萬人才打下的天下,怎麼可能為戰敗者改變政治制度並分享權力?

一國兩制不適用台灣

其次是「一國兩制」。在這架構下,香港、澳門除了獨立的行政權外,是沒有主權、外交權與軍事權的。台灣人自然擔心會像港澳一樣,一旦施行了同樣的一國兩制,就沒有了主權、外交權與軍事權,等於自廢武功,向中共投降。台灣與港澳殖民地有別,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這塊土地擁有完全的獨立自主權超過六十年。因此,適用於港澳的「一國兩制」,並不完全適用於台灣。

第三個選項是「一國多制」。中共對台所提出的統一條件中,願意讓台灣擁有選舉權、自治權、軍事權、終審權,與外國簽訂商務文化協定等的外事權。

如果是這樣,則不妨使用一個有別於港澳的「一國多制」,更能涵蓋這些特殊的條件。然而,台灣人比較無法接受的是地區特首的派任方式。香港地區特首,由中央指派,無法代表民意;台灣經過地方選舉多年,一個不能充分代表民意的特首,肯定是無法受到人民的支持與信任。依照「一國多制」辦法,台灣人自己選舉出來的領導人,中共中央是否一定會照單全收?還是具有否決權?

台灣較易接受聯邦制

第四個選項是「邦聯制」或「聯邦制」。許多台灣人,包括連戰,都曾提出由兩岸組成邦聯或聯邦的方式,來取代「一國X制」。在這個聯邦的架構下,甚至港澳、西藏、新疆,蒙古,都可以用這種方式來統一在「中華聯邦」之下;中央政府,則由各聯邦選出代表組成。這樣的和平統一方式,應該是阻力最小,多數台灣人願意考慮接受的方式。

「一國一制」爭議太大;「一國兩制」讓台灣失去太多原來擁有的自主權;「一國多制」似乎可以讓台灣享有較多的自主權,但參政權同樣沒有保障;「中華聯邦制」則可以讓台灣擁有最多的自主權,還有聯邦政府的參政權。

如果統一方式能讓人民有選擇權的話,相信大多數台灣人會願意採用「聯邦制」來尋求兩岸和平統一,而不是「一國X制」。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09111000340,00.html


※延伸閱讀:
修憲與總統選舉制度改革
改革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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